除皇伯祖宗晟特起復制(元祐三年十一月一日)

除皇伯祖宗晟特起復制(元祐三年十一月一日)
作者:蘇軾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東坡全集‎

門下。曾、閔之哀,喪不貳事;漢、唐之舊,禮有奪情。矧予藩屏之親,實兼臣子之重。雖閨門以恩掩義,而公侯以國為家。伯臣司宗,職不可曠;要服事,古有成言。非予爾私,其聽朕命。皇伯祖彰化軍節度涇州管內觀察處置等使檢校司空開府儀同三司持節涇州諸軍事涇州刺史判大宗正事上柱國高密郡王食邑七千八百戶食實封二千四百戶宗晟,天資純茂,德履方嚴。襲余慶於祖宗,蹈格言於師保。典司屬籍,克有令名。郢客卒業於浮丘,辟強受知於先帝。允厘厥位,無愧昔人。屬此閔兇,累然毀瘠。嗟日月之逾邁,重職業之久虛。宜復寵名,式從權制。於戲,出居官次,非王事不談;退適倚廬,讀喪祭之禮。則忠孝兩得,人無間言;功名益隆,親有顯譽。勉服朕訓,光昭前聞。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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