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青海省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制定機關:青海省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青海省自然資源廳、青海省統計局 2022年1月4日 |
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是我國進入新時代以來,一次極其重要的國情國力調查,也是整個自然資源系統最複雜、最重要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三調」成果是國家制定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規劃、重要政策舉措的基本依據,是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和專項規劃的統一底圖、統一底數,對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我省「三調」自2018年9月正式啟動以來,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切實按照韓正副總理「寧要數據的真實性、不要虛假的前後一致性」和陸昊部長「毫不動搖、寸步不讓、虛報嚴懲、講清原因」的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共組織1400餘人,投入1.44億元,採取省級統籌調查經費、統一調查技術方案、統一招標調查單位的模式,全面採用最新的優於1米分辨率的衛星遙感影像作為調查底圖,創新運用內業研判與「互聯網+」核實相結合的調查機制,充分應用大數據和雲計算等高新技術,調查總圖斑量達192萬個,拍攝舉證照片352萬張,構建了全省三調「天上看、地上查、雲上算、網上管」的全方位管理體系。經過三年的努力,圓滿完成了「三調」工作的各項目標任務,查清查實了自然資源家底,摸清了自然資源底數。
青海省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經縣市級自查、省級核查,國家級內業核查和「互聯網+在線外業核查」、專項督察和事後質量評估,並與國家「三調」主要數據進行了銜接,有效保證了我省「三調」過程可控、質量可信、成果可靠。經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現將全省主要地類數據公布如下:
一、耕地56.42萬公頃(846.30萬畝)。其中,水澆地17.71萬公頃(265.63萬畝),占全省耕地31.39%;旱地38.71萬公頃(580.67萬畝),占68.61%。海東市、西寧市、海南州3個市州耕地面積較大,占全省耕地的74.90%。
位於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區的耕地0.04萬公頃(0.58萬畝),占全省耕地的0.07%;位於年降水量600-800mm(含600mm)地區的耕地12.16萬公頃(182.43萬畝),占21.56%;位於年降水量400-600mm(含400mm)地區的耕地28.25萬公頃(423.77萬畝),占50.07%;位於年降水量200-400mm(含200mm)地區的耕地15.69萬公頃(235.31萬畝),占27.80%;位於年降水量200mm以下地區的耕地0.28萬公頃(4.21萬畝),占0.50%。
位於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8.95萬公頃(284.29萬畝),占全省耕地的33.59%;位於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9.21萬公頃(138.10萬畝),占16.32%;位於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8.67萬公頃(280.11萬畝),占33.09%;位於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8.93萬公頃(133.91萬畝),占15.83%;位於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66萬公頃(9.89萬畝),占1.17%。
二、園地6.23萬公頃(93.50萬畝)。其中,果園0.39萬公頃(5.88萬畝),占6.29%;其他園地5.84萬公頃(87.62萬畝),占93.71%。園地主要分布在海西州,占全省園地的90.45%。
三、林地460.36萬公頃(6905.39萬畝)。其中,喬木林地67.45萬公頃(1011.69萬畝),占14.65%;灌木林地369.40萬公頃(5541.00萬畝),占80.24%;其他林地23.51萬公頃(352.70萬畝),占5.11%。果洛州、玉樹州、海西州等3個州林地面積較大,占全省林地的52.44%。
四、草地3947.08萬公頃(59206.23萬畝)。其中,天然牧草地3666.39萬公頃(54995.88萬畝),占92.89%;人工牧草地8.91萬公頃(133.67萬畝),占0.23%;其他草地271.78萬公頃(4076.68萬畝),占6.88%。草地主要分布在玉樹州和海西州,占全省草地的69.11%。
五、濕地510.12萬公頃(7651.78萬畝)。濕地是「三調」新增的一級地類,其中,沼澤草地396.57萬公頃(5948.59萬畝),占77.74%;內陸灘涂104.13萬公頃(1561.86萬畝),占20.41%;沼澤地9.42萬公頃(141.33萬畝),占1.85%。濕地主要分布在玉樹州、海西州、果洛州等3個州,占全省濕地的92.43%。
六、城鎮村及工礦用地36.78萬公頃(551.72萬畝)。其中,城市用地2.15萬公頃(32.21萬畝),占5.84%;建制鎮用地3.81萬公頃(57.15萬畝),占10.36%;村莊用地11.51萬公頃(172.66萬畝),占31.29%;採礦用地18.51萬公頃(277.69萬畝),占50.33%;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0.80萬公頃(12.01萬畝),占2.18%。
七、交通運輸用地14.05萬公頃(210.82萬畝)。其中,鐵路用地1.11萬公頃(16.66萬畝),占7.90%;軌道交通用地18.52公頃(0.03萬畝),占0.01%;公路用地6.50萬公頃(97.60萬畝),占46.30%;農村道路6.23萬公頃(93.39萬畝),占44.30%;機場用地0.20萬公頃(2.95萬畝),占1.40%;港口碼頭用地12.29公頃(0.02萬畝),占0.01%;管道運輸用地0.01萬公頃(0.17萬畝),占0.08%。
八、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244.66萬公頃(3669.93萬畝)。其中,河流水面43.47萬公頃(652.11萬畝),占17.77%;湖泊水面150.48萬公頃(2257.27萬畝),占61.51%;水庫水面7.29萬公頃(109.28萬畝),占2.98%;坑塘水面0.23萬公頃(3.48萬畝),占0.09%;溝渠0.61萬公頃(9.13萬畝),占0.25%;水工建築用地0.25萬公頃(3.76萬畝),占0.10%;冰川及常年積雪42.33萬公頃(634.90萬畝),占17.30%。海西州、玉樹州2個州水域面積較大,占全省水域的64.92%。
「三調」數據成果全面客觀反映了我省國土利用狀況,也反映出土地利用方面的一些問題,必須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改進。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壓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耕地保護責任,實行黨政同責。要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從嚴控制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或改變耕地用途行為。確保完成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任務。要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創新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濕沙冰」系統治理,嚴守生態安全紅線,構建「兩屏三區」生態安全格局。要堅定「青海最大的價值在生態、最大的責任在生態、最大的潛力也在生態」的省情定位,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守護中華水塔,守住自然安全生態邊界,涵養生態財富、提升生態價值、打響生態品牌,為美麗中國建設貢獻青海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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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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