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隱君傳
作者:歸有光 
本作品收錄於《震川先生集/卷二十六

隱君諱啟明,字時顯,世居崑山之七浦塘,今為太倉人。相傳晉司空和之後。散居浦之南者,其族分而為三,故世稱其地曰「三顧村」云。宋末有諱中二者,兵燹之後,盡喪其資,有田數頃,遺其子公廉。公廉生愚,好濂洛之學,讀書常憑一幾,幾有刓處,人以比之管幼安,是為原魯先生。原魯生五子,其季爽,贅居塘北,又為塘北顧氏。爽生謨,謨生昊。昊生四子:寅,以明經為始興教諭,其次即隱君也。隱君有子曰存仁,舉嘉靖十一年進士,選調餘姚知縣,以最入為禮科給事中。皇太子生,覃恩近侍,封隱君如其官。

隱君為人敦樸,粗率任真,尤不能與俗競。平生不識官府,會里中有徭役事,隱君為之賦《鴻雁》之詩,戾止於吳門。君故生長海上,言語衣服,猶故時海上人也,無纖毫城市俞靡之習。及貴,愈自斂約。就養餘姚,以力自隨,獨夜至官舍,縣中人無知者。敕受章服,閉門不交州郡。郡太守行鄉飲酒禮,到門迎請,終不一往。每旦焚香拜闕,一飲一食,必以手加額曰:「微天子恩,不得此。」居常讀書,有所當意,每抉摘向人談說不休,曰:「吾不信今人非古人也。」故平生未嘗愛財,未嘗疑人。

季弟鍾蚤世,先屬意隱君子為後,隱君固讓其兄子。在餘姚,見家人持官物,即槌碎,加詬責焉。雖流離顛沛之際,孜孜以濟人為務,有乞貸,分資予之。知其人必負,業已許之,不變也。或偽指隱君賺人金,隱君曰:「吾不知金,而金實為我。」卒償之而不自言。州大夫建綽楔,使人送其直,送者詭曰:「此吾贖金也,而非其罪。」隱君惻然,遽還之。里有某宅某墓,地相鄰比,有某橋道未修,有某死未殮葬,以告,必得所欲。至其所自奉,布衣蔬食而已。瀕海多逋稅,置役田以恤其里人。嘗曰:「海上吾故鄉,吾不能一日亡首丘之志。」故自號海隱居士。時時往廬於墓側,從始興君遊,年老兄弟,相樂也。竟自海上得疾以歸而卒。

初,隱君未六十,為教曰:「古人葬以掩形,務從樸實,觀美何益?吾葬不拘忌,棺必油杉,有一不然,是為逆命。」因乞始興君書之,勒石於墓。存仁為禮科給事中,以言事忤旨,謫居保安州。保安州在居庸關外,自稱居庸山人。

贊曰:顧氏自丞相肅侯,始著於《吳錄》。司馬氏渡江,顧、賀、紀、薛,號稱世胄高門,蓋其來久矣。正德、嘉靖間,溱、濟兄弟一時起海上,並為給事中,最後山人繼之,即所謂三顧族也。余少從山人遊,至貴顯終始不改其操,可謂純篤君子矣。及觀隱君行事,考論其家世,蓋有以哉。冢宰玉峰朱公以碩德元老為之銘,可以不愧。而通參張先生之狀尤為詳覈,余得而論次之云。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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