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案《謚法》「敬」字之義,與馬暢始終名跡不同,考行之義尚乖,易名之典未正,事須再牒禮院,請重議者。且以暢墳土猶濕,物議尚存,皆可徵言,盡堪覆視。在《春秋》隱惡之義可也,加史冊虛美之命難乎?況《尚書》責實當究是非,易名宜存褎貶夫國之禮法,懸在不刊,而文士多病於愧詞,史臣或許其使傳,舊章既失,後代何觀?雖以禮之愛久無,而亂名之責豈絕?幸稽前士,用示後人。其馬暢所謚為「敬」,請更參議。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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