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關於對活禽交易市場實行休市的通告

馬鞍山市關於對活禽交易市場實行休市的通告
2020年1月25日
發布機關:馬鞍山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
公告原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第8號文件精神,預防和控制新型冠狀病毒疫病的擴散蔓延,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我市禁止活禽交易市場和宰殺活動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休市時間及範圍:自即日起,我市轄區內所有農貿市場、活禽批發交易市場一律停止活禽的交易和宰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固定門面及流動攤點從事活禽交易、野生動物交易和宰殺行為。

二、休市期間,全市禁止所有活禽交易,清空交易場所內活禽,並按衛生防疫要求對交易場所、設施設備進行清洗消毒。

三、休市期間從事活禽交易、野生動物交易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立即整改,並對市場舉辦者、固定門面經營者依法予以重處。擅自在菜市場外擺攤設點進行活禽交易的,由城市管理行政部門立即取締,並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四、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本通告有關規定,發現有違法違規開展活禽交易、野生動物交易和宰殺行為的,鼓勵單位和個人積極勸阻,並舉報違規活禽交易行為。

恢復時間另行通告。

舉報電話:12315(市市場監管局)

12345轉市城市管理局

馬鞍山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
2020年1月25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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