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義戰勝與黨員奮鬥

黨義戰勝與黨員奮鬥
作者:孫中山
1923年12月9日
據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宣傳部編《孫中山先生最近講演集》(廣州一九二四年七月版)中的《黨義戰勝與黨員奮鬥》

  各位同志:


  此次本黨改組,想以後用黨義戰勝,用黨員奮鬥。吾黨經過十餘年來,或勝或敗,已歷許多次數。就以勝敗成績觀察之,則軍隊戰勝為不可靠,必須黨人戰勝乃為可靠,此點黨員須首先明白。吾黨當革命未成功以前,皆用黨員來奮鬥,絕少用軍隊來奮鬥。至於武昌一役,雖屬軍隊奮鬥之大勝利,然此次成功,乃由黨員以黨義奮鬥之結果,感動軍隊而來。不幸武昌成功之後,黨員即停止奮鬥,以至此十二年來吾黨用軍隊奮鬥多,用黨員奮鬥少,即或有之,亦屬討袁失敗之短時期間。


  吾黨此次改組,乃以蘇俄為模範,企圖根本的革命成功,改用黨員協同軍隊來奮鬥。俄國以此能抵抗列強之侵迫,其時正當俄國革命初成功,而俄黨人竟能戰勝之,其原因則由黨員能為主義的奮鬥。吾人由反對俄國各報紙所得之事實,則英兵由北冰洋上陸時,俄兵不加抵抗,自行引退,留下種種印刷品,詢問其何故來打俄國--列強既與德國和好,何以今再有徵俄之舉。各國兵士當時以為往俄與德兵戰,不知為與俄民戰也。以此質諸上官,上官無詞以對,兵士遂即行引退,或激成兵變。此全由俄黨員不僅能感化本國人,而且能以主義感化外兵。日本兵隊之開往西伯利亞,亦同被感動。此俄黨人為主義奮鬥的結果。


  吾黨歷年來革命奮鬥工夫,尚未周密,以故屢遭失敗。吾黨革命未成功以前,黨人多肯奮鬥,及成功後則遽行停止,轉而全靠軍隊來奮鬥。今由俄國觀之,則黨人奮鬥始能為最後之成功。今日有民國之名,而仍然失敗者,何以故?則由於黨人不為主義奮鬥之故。我黨為國中唯一之革命黨,如黨員希望革命真成功,即須奮鬥,否則無成功之望。從前黨員出外宣傳,發揮主義,非常踴躍;至成功後,以為此等事乃無效力之所為,須握軍權乃算奮鬥,這個觀念實在錯誤。今日由俄國革命成功觀察之,我們當知軍隊革命成功非成功,黨人革命成功乃真成功。以前吾人所不知的,現在可以明白了。


  然從今日現象考察:吾黨黨員中熱心的人出而握軍權,未嘗無人;但謀私利者亦假稱熱心,爭握軍權。不知軍隊是拚命殺人的事業。今之手握一萬數千兵者,以利結合,鮮有以主義感化其部下者。就現在情形觀之,凡兵士臨陣,有賞則能克敵破城,無之則不能。或有不賞亦打仗者,則因地盤苦瘠,須占領較富裕的地盤而已。可知軍隊奮鬥,係為陞官發財起見,非如昔日黨員專為主義的奮鬥也。故欲靠今日之軍隊單獨以達革命之成功,則希望甚微;必定將現在將士陞官發財、自私自利的思想化除,引他到遠大的志願,乃能有望。故黨員今日第一級工夫,要先設法感化在西南政府旗下的軍隊,完全變為革命黨員,一致為三民主義犧牲,而不為陞官發財而犧牲。如此,則軍隊、黨員便可成互助之奮鬥,而革命之成功指日可期矣。


  然軍隊之奮鬥,必素有多少之練習;乃黨員則毫無練習,此黨員之缺點也。若黨員欲運用其能力,出而感化他人,亦猶之軍人上陣戰爭,必須明白其槍炮之效力及其用法。故黨員必須明白三民主義、五權憲法之內容如何,然後用之出而宣傳,始生效力,始能感化他人也。槍炮能有效力者,因其能殺人,故大軍一到,敵人即服。三民主義、五權憲法則與之相反,其效力為生人。革命主義既以生人為最終之目的,故必須周知敵人之情形,尤須明#士農工商之狀況。對待此類人們,非可殺之也,實鬚生之。如何方可以生之,則須知其痛苦所在,提出方法,敷陳主義,乃能克敵致果。此乃無敵之雄師,無人能抗之者,在乎我黨能善用之否耳。如遇農,則說之以解脫困苦的方法,則農必悅服。遇工、遇商、遇士各種人們亦然。然用何方法,用何力量,走何道路,則須知三民主義、五權憲法非對於已往及將來,乃對於現在造成良好國家。


  建國方法有二:一曰軍隊之力量;二曰主義之力量。我黨前時無兵力,今始稍有之。然吾黨兵力,常居於弱的地位,而敵則常居於強的地位。前為吾黨大敵的滿洲政府,兵力強於我,而我能推翻之。以後袁世凱、馮國璋等,我亦能推翻之。今目前之敵人,則為曹錕、吳佩孚,試問能打倒之否?照歷史上觀察,則必能之,只時間的問題而已。惟靠軍隊打倒曹吳,革命亦未能算成功。試問滿洲、袁、馮倒後,革命能成功否?由此推之,則前途極為危險。今後首當將企望以軍隊謀革命成功的觀念打破,因為軍隊無暇受宣傳感化,即熱心者帶兵,亦為環境所同化,久而久之,變為圖私罔利之人。故軍隊數年來未能成為革命軍,這是一個大原因。


  無識者以為軍隊戰勝,便是革命成功,而不知實系觀察錯誤。革命是救人的事,戰爭則為殺人的事;軍隊奮鬥是出而殺人,黨員奮鬥是出而救人。然革命須用軍隊之故,乃以之為手段,以殺人為救人。殺人為軍隊之事,救人乃黨人之事。十餘年前,用軍隊破除障礙,推翻滿洲政府,這是軍隊用得適當。惟推倒滿政府之後,即須救人,此乃黨員所應有事,所謂責無旁貸的。乃竟不負此責,其高尚者則宣言不問政事,壞者則只知陞官發財。今則愈弄愈壞,革命名詞失其尊嚴神聖,其咎實在於革命黨人不去做革命奮鬥工夫。


  今次之改組,則欲黨員個個從新再去做革命奮鬥工夫。但做革命奮鬥工夫,必須有方法,而方法必從訓練而來。古人云:「不教民戰,是為棄之。」這句話是很對的。黨人為主義奮鬥亦然。然必須自己先受訓練,然後出而能感化他人。現在吾黨即欲實行訓練黨員,使之出而奮鬥。以前黨員無訓練,故奮鬥成績甚微。殺人之事,尚須操練,則救人之事,更非訓練不可。


  吾黨員奮鬥之武器,則三民主義、五權憲法是也。諸位皆贊成此次改組者,試問於三民主義、五權憲法已有心得否?打倒曹吳亦不能作為吾黨成功,因吾黨主義,非只推倒一二軍閥便算了事的。必須黨員人人能奮鬥,主義能實行,然後乃得為真成功也。此則純然倚靠宣傳之力。軍隊以槍炮出而宣傳,黨員則以主義出而宣傳,其革命相同,而其成功則不同。因革命成功,非能專靠殺人,尤須靠救人。然救人必須全國人能自救;全國人能自救,必須多數人明白人生道理。


  吾黨人以華僑為多。試問何以有華僑?則因內地生活不足,乃謀生活於海外。就香港出口計之,前二十年每年往南洋者,多至四五十萬人,現在必有加而無減。此等出外謀生者,多由他人借給船費,就是賣身為「豬仔」。落船後已覺不快,登岸後更不快,至派往園口礦山作工後,更覺痛苦非常。詢其何以來此受苦,則言內地生路已絕。以每年四十萬出口計之,回國的不足四萬,是十人有九人死於海外,並骸骨亦不能回國。此等人是最苦的。幸遇有親友,以資贖回,救出苦海;然贖不勝贖,且所救者只一二人。我革命黨救人,則謀全數救之,不但華僑,且及全國。各位均知南洋群島前時均一片荒土,我中國人為之辟草萊,墾荒地,謀生活;雖間有致富者,然極少數。我國荒地、礦山甚多,乃竟地利不辟,其原因則由無良好政府,不能不〔有〕所為。今革命方法,乃救全體人民,組織良好政府。惟必須多數人先明白主義,了解此方法,乃能全救之。故今先打倒陳逆,得回惠、潮、梅之地,使全省統一,進而全國統一,再進而實行主義,乃能救之。


  十二年前,軍力成功,不能實行主義,以至人民痛苦愈甚。不知者方歸咎於革命黨,試問革命黨能受之否?然事實則確令人飽受痛苦。前之強盜甚少,今則強盜遍地,皆由黨人失於奮鬥,致此結果。奮鬥救人之方法如何?即以廣東言之,三千萬人須一半能明白我黨主義,能受我黨感化,方能達我黨目的。故我黨人能起而救人,首須明白主義,明白社會狀況,然後人民乃能接受我黨主義也。譬之軍人提槍射擊,若命中,其人必死,否則亦傷。今黨員出而宣傳主義,能入人心,則其人必受多少感動。然有感動有不感動者,何以故?其不受感動者,則由於其人有障礙。譬之射擊時,其人立於一大石之後,則雖命中,亦不死傷。若其人有障礙,則所言必不入,故必須隨時考察各個人之情況。因凡人類皆有其主義。以發財而論,則人人皆欲之。我黨人之救人,亦屬發財主義;但常人則欲個人發財,我黨則欲人人發財而已。今日私人發財者,無險不冒。就以南洋「豬仔」而論,其冒險性較軍隊為強大;軍隊死亡,反不如「豬仔」死亡之多,而人之甘心為個人發財者,乃樂而為之。此發財主義實與我黨主義無背;所不同者,乃我欲人人發財,彼則謀個人發財而已。損人利己,乃能發財成功者,我黨人不為也。我黨須人人發財,始為成功.故須向各界人士說明,如君欲真發財,必人人發財,乃可達真發財目的。因此必須組織良好政府,人人明白本此主義以組織政府,乃可達到人人發財之目的。


  古代草莽英雄,出而革命,所憑者威力,順之者生,逆之者死,此乃「化家為國」之革命。我黨則不然,乃根本民意而革命,實為「化國為家」之革命。今我國已成割據局面,如單靠我革命黨軍力統一之,實不可望。因革命黨兵力甚弱,以軍力論,則必屬於非革命黨者成功。然我黨之必成功,則又若可操左券者,何也?則革命力量,譬之山上之大石,不動則已,若一引動,則必轉落至山腳而後止。故革命力一引動,則不可止。俄革命六年成功,而我則十二年尚未成功,何以故?則由於我黨組織之方法不善,前此因無可仿傚。法國革命八十年成功,美國革命血戰八年而始得獨立,因均無一定成功之方法;惟今俄國有之,殊可為我黨師法。各黨人個個能實行為主義奮鬥,不汲汲於握軍權,但監督之使為己用而已。且俄之成功,亦不全靠軍力,實靠宣傳。我黨兵力雖弱於人,惟主義則高尚於人,久為國人所信仰。苟我黨員能盡其聰明能力,說之使明,則當無不受其感化者。大眾能想出良法,使多數人明#三民主義、五權憲法,則可不待軍力革命,而亦告成功。俄國軍隊能感化外兵;而今日為我敵者,只本國兵而已,又何至不能感化之耶?且在前廣州新軍一役、武昌一役,是其明證。故我黨不用此力則已,一引用之,則曹吳之兵必如前清新軍例,而我黨可事半功倍矣。為此之故,我黨須每日均學習宣傳方法,時時訓練,訓練純熟,然後能戰勝一切。今滇軍以善戰稱,由於彼軍士每日三操兩講,無日或閒者也。


  我黨主義,乃合各個人所期望而集成者,乃企圖人人發財,非企望損人利己而發財者也。彼英、法、美等國人民之生活程度優於吾人者,則以有良好政府之故。彼政府常為人民謀幸福,有災害則為之防,有利益則為之圖,故人民能家給人足。今我黨人若能日日出而講演主義,其有不入者,則考其有何故障。今定於每兩星期來此學習一次,而此兩星期須將做過之工夫,報告於我。由下一星期起,訂一種問題,互相研究,以便答聽者的問話。搜集材料,如軍隊打仗然,打過後須補充子彈,今黨員出外宣傳,亦當如之。每兩星期到此補充材料,則宣傳事業自易着手。三民主義、五權憲法,本為吾之所倡始、所發明,其解釋須一依我之解釋,然後方不至誤解誤講。此處可稱為諸位的兵工廠,我可以盡力供給材料,為宣傳於軍士的武器。

1996年1月1日,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25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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