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198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楊易辰
1987年4月6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1987年4月1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批准楊易辰檢察長所作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對最高人民檢察院一年來的工作表示滿意。

各位代表:

  我完全同意趙紫陽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完全同意陳丕顯副委員長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現在,我就一年來的檢察工作向大會作以下報告。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以來,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各級專門檢察院認真執行憲法和法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一手抓建設,一手抓法制」的指導思想,圍繞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總任務,在絕不放鬆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的同時,把打擊嚴重經濟犯罪作為主要任務,推動各項檢察工作的開展,為促進社會治安的好轉,保障改革、開放、搞活和兩個文明建設的順利進行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依法查處嚴重經濟犯罪案件,保障改革、開放、搞活的順利進行

編輯

六屆人大四次會議以來,全國檢察機關集中力量狠抓了打擊嚴重經濟犯罪的工作。去年初,我們認真分析了打擊嚴重經濟犯罪活動的形勢,針對1984年下半年至1985年上半年經濟犯罪猖獗的狀況,提出了檢察機關要把打擊經濟犯罪作為主要任務,爭取用一年左右時間把經濟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壓下去。各級檢察院根據這一工作方針,精心布置,統籌安排,在各級黨委的領導下,配合有關單位「抓系統,系統抓」,狠抓大案要案。在工作中,堅持把打擊經濟犯罪同端正黨風緊密結合起來,促進黨風的不斷好轉;把打擊經濟犯罪同改革、開放、搞活緊密結合起來,促進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把打擊經濟犯罪同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緊密結合起來,促進社會主義法制的健全和完善,使經濟檢察工作的路子越走越寬。但是,在去年下半年的一段時間裡,對打擊經濟犯罪的非議、責難又多了起來,有的認為打擊經濟犯罪妨礙改革、開放、搞活,甚至反對和抵制對一些經濟犯罪案件的查處。各級檢察機關堅決排除干擾,堅持依法辦案,查處了一大批經濟犯罪案件,沉重地打擊了經濟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基本上遏制住了經濟犯罪猖狂的勢頭。據統計,1986年,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各類經濟犯罪案件81591件,比1985年增長54%;立案偵查49557件,比1985年增長72%,其中大案要案13888件,比1985年增長3.3倍;結案49533件,比1985年增長90%。通過辦案,追繳贓款贓物價值8億多元,超過了前七年的總和。

  經過一年的努力,打擊經濟犯罪的工作取得了很大進展。一是清查出一大批發生在1984年下半年至1985年上半年的重大經濟犯罪案件。在檢察機關查處的經濟犯罪案件中,發生在這個期間的案件占70%左右。二是辦理了一批特大案件和領導幹部的經濟犯罪案件。一年來,各級檢察機關查處貪污、受賄、詐騙等特大案件2728件。如廣東省檢察機關去年辦理10萬元以上的經濟犯罪案件達147件。各地還查處了縣級以上領導幹部犯罪案件700多件。如原安徽省委常委洪清源受賄案,原上海市委辦公廳副主任余鐵民受賄案。北京市檢察機關辦理了中央國家機關幹部經濟犯罪案件137件。三是各級檢察機關在打擊經濟犯罪中,大張旗鼓地宣傳法律和政策,震懾了罪犯,教育了群眾。一大批經濟犯罪分子投案自首,人民群眾檢舉揭發的經濟犯罪線索越來越多。據山西、安徽、河北、廣西、黑龍江等11個省、自治區檢察院統計,1986年有7219名經濟違法犯罪分子向檢察機關和有關部門投案自首。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共收到幹部群眾檢舉揭發經濟犯罪的線索78000多件。四是救活了一批瀕臨倒閉的企業。各級檢察機關結合辦案,幫助發案單位進行整頓,樹立依法治廠、依法致富的思想,建立健全規章制度,疏通經營渠道,增強企業的活力,促進了生產的發展。據湖北、江蘇、山西、上海、山東、江西、湖南、天津、河南、貴州、陝西、廣東等12省、自治區、直轄市檢察院統計,1986年幫助1400多個企業扭虧為盈,救活了300多個瀕臨倒閉的企業。例如,四川省大足縣沙橋麯酒廠原廠長和門市部副經理勾結外單位人員,貪污公款11萬多元,致使該廠幾個月發不出工資,瀕臨倒閉。縣檢察院通過辦案,依法查處了犯罪分子,並協助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堵塞漏洞,使該廠恢復生機,面貌煥然一新。五是保護了一批改革者。各級檢索機關在辦案中,正確運用法律和政策,注意區分經濟犯罪和工作失誤的界限,既堅決打擊經濟犯罪分子,又保護改革者。同時,對那些誣告改革者的犯罪分子依法作了處理,山西省太原溶劑廠廠長楊敏謙銳意改革,使一個多年虧損的企業扭虧為盈,被評為市勞動模範。但市化工橡膠工業公司根據一封誣告信就認定楊受賄6000元,免去他的廠長職務,並準備要求政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楊敏謙的申訴,山西省檢察院責成太原市檢察院進行了調查,終於查明真相,否定了楊的受賄問題。有關領導機關於1986年3月為楊敏謙徹底平反,恢復了他的廠長職務。誣告者也受到應有處分。楊復職後,更加積極投身於改革,很快使溶劑廠再次扭虧為盈。

  實踐證明,堅決打擊經濟領域裡的嚴重犯罪活動,是貫徹執行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路線、方針、政策,保證改革、開放、搞活順利進行的重要保障。中共中央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打擊嚴重經濟犯罪活動的一系列指示、決定是完全正確的。王若望等人反對打擊經濟犯罪,干擾檢察機關查處經濟犯罪案件是完全錯誤的。打擊經濟犯罪雖然取得了很大成績,但是,不少地方還有一批重大經濟犯罪案件沒有查清辦結;新的經濟犯罪還在不斷發生,犯罪分子作案的手段也有新的變化;有的辦案質量還不高,甚至出現辦錯案的情況;一些法律政策界限不夠明確,影響了對一些案件的查處。因此,打擊經濟犯罪的任務還很繁重。我們將認真總結經驗,正確執行法律和政策,進一步抓好打擊經濟犯罪的鬥爭,更好地為改革、開放、搞活服務。

二、依法堅決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維護和促進社會的安定團結

編輯

  六屆人大四次會議以來,各級檢察機關繼續堅持依法從重從快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同公安、法院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重點打擊殺人、強姦、搶劫、爆炸、重大盜竊和拐賣人口等嚴重刑事犯罪分子。在工作中,各級檢察機關堅持在指導思想、領導精力、組織力量、工作部署、業務指導等五個方面不放鬆,正確執行法律和政策,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既打擊了刑事犯罪分子,又保障了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據統計,1986年,全國檢察機關批准公安機關提請逮捕的人犯315000多人,決定起訴319000多人(包括上年積存數),追捕6400多人,追訴3800多人;不批准逮捕36200多人,免訴25500多人,不起訴3000多人。各級檢察機關還積極開展了對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的監督,以及對刑事案件的判決、裁定執行情況和監獄、看守所、勞動改造、勞動教養機關活動的監督。一年來,向公安機關提出書面和口頭糾正違法意見5670件(次);向法院提出書面和口頭糾正違法意見2131件(次),提出抗訴2200多件;辦理勞改勞教人員中的犯罪案件9892件,查處管教幹警違法犯罪案件220多件,向看守所、勞改、勞教單位提出書面和口頭糾正違法意見18144件(次),促進了文明執法,保證了法律的正確實施。

  在打擊刑事犯罪活動中,各級檢察機關還積極參加綜合治理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主要做法:一是結合辦案,針對發案單位在思想教育、安全保衛、經營管理和規章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積極提出檢察建議,協助有關單位堵塞漏洞,預防和減少犯罪。二是與勞改、勞教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勞改、勞教人員的教育改造,提高改造質量。三是做好免訴人員的幫教工作,建立回訪考察制度,促使他們悔過自新,做遵紀守法的公民。四是運用典型案例,採取多種形式,進行法制宣傳,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五是對工作中發現可能引起刑事犯罪的民事糾紛,積極進行教育疏導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去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處理這類案件101000多件。六是建立綜合治理聯繫點,開展共建文明單位的活動。山西省檢察機關一年來就在縣、鄉、村建立聯繫點179個。經過深入細緻的工作,這些地方幹部、群眾的法制觀念普遍增強,刑事犯罪明顯減少。

  經過司法機關和全國人民的共同努力,社會治安有了明顯好轉。近幾年比前幾年刑事案件發案總數有所下降;嚴重危害群眾人身安全的流氓團伙和欄路搶劫、攔路強姦等案件減少;公共場所、重大節日的秩序良好;群眾的安全感普遍增強,同犯罪分子作鬥爭的積極性有了提高。但是,社會治安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一些重大案件上升;一些大中城市和鐵路沿線城鎮的發案率還比較高;民事糾紛引起矛盾激化的殺人、傷害等案件有所增加;賣淫、賭博等社會醜惡現象在一些地方仍在蔓延。特別是當前有極少數破壞社會主義事業的敵對分子、「四人幫」殘餘勢力,採用各種手段進行破壞活動。因此,我們在最近召開的全國檢察長會議上作了具體部署,要求各級檢察機關提高警惕,決不能鬆懈鬥志,繼續依法從重從快地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及時揭露和打擊敵對分子的破壞活動,進一步維護和促進社會的安定團結。

三、依法查處瀆職犯罪和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犯罪案件,保護國家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編輯

  一年來,各級檢察機關在抓好打擊嚴重經濟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活動的同時,還加強了法紀檢察工作,依法辦理了一批刑訊逼供、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和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枉法以及重大責任事故等犯罪案件。1986年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各類法紀案件32000多件,立案偵查9393件,結案9068件,保護了公民的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國家的利益。

  在法紀檢察工作中,檢察機關主要抓了四件事:一是狠抓大案要案。1986年檢察機關共查處重大法紀案件1700多件,其中有一些是在當地和全國有較大影響的案件。如北京市海淀區公安分局原預審科副科長葛林等人刑訊逼供,致傷致殘多人;深圳市石油化學供銷貿易公司原經理劉軍除犯有貪污、投機倒把罪外,僅玩忽職守就造成企業經濟損失2900多萬元;原南京市副市長丁永安泄露國家重要機密,造成嚴重後果;原江西省省長倪獻策徇私舞弊案,檢察機關已經提起公訴,法院正在進行審理。通過辦理這些案件,打擊了犯罪分子,增強了廣大幹部的法制觀念,提高了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威望,二是支持下級檢察機關依法辦案。下級檢察機關在辦理法紀案件中遇到干擾阻力時,上級檢察機關積極給予支持。不少領導幹部深入第一線,親自參加辦案,幫助下面解決疑難問題。據不完全統計,去年檢察機關查處干擾大、阻力大和久拖不決的法紀案件近百件。雲南省檢察院領導同志深入到法紀案件較多的昭通、大理地區,幫助當地檢察機關依法辦理了七起干擾大的非法拘禁、誣告陷害等案件,增強了檢察幹警秉公執法的信心。三是提高辦案質量。法紀案件多數是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犯罪,罪與非罪的界限難以區分。廣大檢察幹警在辦案中,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嚴格把關,保證了辦案質量。四是接受人大監督。在法紀檢察工作中,各級檢察機關除依靠黨委領導外,還自覺地接受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主動地向各級人大常委會匯報工作,爭取支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很關心和重視法紀檢察工作,許多地方人大常委會都採取有力措施,幫助檢察機關排除阻力和干擾,支持檢察機關依法辦案。黑龍江、四川、貴州、山東等省人大常委會還專門作出關於加強法紀檢察工作的決議。這對於加強民主和法制,保障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推動法紀檢察工作的開展起了重要作用。認真處理公民的控告、申訴,保障公民的民主權利,是檢察機關的又一項重要職責。一年來,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公民的來信來訪100多萬件(次),直接查處控告申訴案件118000多件,追究刑事責任的有23000多人,糾正冤假錯案13700多件,其中「文化大革命」中和「文化大革命」前的9600多件,進一步落實了黨和國家的政策,密切了同人民群眾的聯繫。

  檢察機關在保護國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權利方面雖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少數領導幹部「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的現象仍然存在,一些檢察機關對這項工作還重視不夠,措施不力,工作比較薄弱。因此,我們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切實加強對法紀檢察工作和控告申訴工作的領導,把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的工作同黨和國家加強和發揚民主的政治任務聯繫起來,堅持同各種瀆職犯罪和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行為作鬥爭,維護法律的尊嚴。

四、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提高檢察幹警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編輯

  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是做好檢察工作的根本保證。一年來,各級檢察機關加強了思想政治工作,推動了精神文明建設。特別是《中共中央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頒布後,許多檢察機關結合實際,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設的規劃。在精神文明建設中,各地加強了「四有」教育,進一步提高了幹警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在理想教育中,注意引導廣大幹警把共同理想與最高理想結合起來,與檢察工作的任務結合起來,與自己的崗位職責和個人追求結合起來,堅定共產主義信念。在紀律教育中,針對存在的問題,教育幹警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熱愛人民,正確處理公僕與主人的關係。同時,對少數幹警中發生的刑訊逼供、徇私枉法等違法亂紀行為,進行了嚴肅處理,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高檢院對檢察幹警中的某些嚴重違法犯罪案件還進行了通報,要求大家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在道德教育中,重點加強了職業道德教育,要求廣大檢察幹警做到「一身正氣,兩袖清風,剛正不阿,秉公執法」。在文化、業務教育中,採取多渠道、多層次、多種形式培訓幹部,高檢院委託大學代培幹部,舉辦專業培訓班,有些省、自治區、直轄市檢察院開辦檢察學校,以及組織幹警參加夜大、電大等學習,共有30000多名,檢察隊伍的文化、知識結構正在逐步改善。

  為了推動「四有」教育的深入開展,各級檢察機關還採取不同形式,開展「爭先創優」活動。廣大檢察幹警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忠於職守,英勇奮鬥,秉公執法,在工作中做出了顯著成績,湧現出一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不少省、自治區、直轄市檢察院相繼召開了「雙先會」,大力表彰先進。高檢院決定授予吉林省蛟河縣檢察院檢察長周公義「模範檢察長」的稱號,樹立了學習榜樣,激發了廣大幹警的工作熱情和進取精神。

  總的看,檢察幹警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正在不斷提高。但是,還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特別是在少數幹警中滋長了特權思想,違法亂紀行為時有發生,有的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造成了惡劣影響。我們已經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大力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堅持「四有」教育,堅持從嚴治警,嚴格紀律,整頓作風,嚴肅處理違法亂紀行為,切實樹立檢察隊伍的好形象。

  各位代表,在過去的一年裡,全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進一步加強了對各級人民檢察院工作的監督。許多地方組織人大代表到檢察機關視察工作,有的還專門召集會議聽取檢察院的工作匯報,支持依法辦案,幫助解決困難,極大地鼓舞了廣大檢察幹警,有力地推動了檢察工作的開展。希望全國和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繼續加強對檢索工作的監督,使檢察機關更好地發揮法律監督作用。

  這次會議以後,我們要認真貫徹中共中央的有關指示、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法制教育,維護安定團結的決定》和這次會議的精神,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堅持「一手抓建設,一手抓法制」的指導思想,繼續深入開展打擊經濟犯罪和其它刑事犯罪的鬥爭,用「兩打」推動綜合治理的其他工作,推動各項檢察業務的全面開展,為改革、開放、搞活創造良好的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鞏固和發展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服務。

  以上報告,請審議。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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