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美國的人權紀錄

以「人權衛士」自居的美國政府在剛剛發布的《2012年國別人權報告》中,又對包括中國在內的190多個國家的人權狀況指手畫腳、說三道四,而偏偏對其本國存在的人權問題避而不談、隻字未提。事實說明,美國存在着嚴重人權問題,並廣受世人詬病。在這裡,僅對2012年美國的人權問題做些實錄,以便世人從中略窺美國人權狀況之一斑。

2012年美國存在的人權問題在以下幾個方面使人印象深刻:

——美國持槍犯罪嚴重威脅公民的生命與人身安全。2012年,先後發生奧克蘭校園槍擊案、科羅拉多「世紀16」電影院槍擊案和康涅狄格州校園槍擊案,傷亡人數震驚世界。

——美國選舉不能充分體現全體公民的真正意志。政治獻金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選舉過程和政策走向。在2012年美國大選中,僅有57.5%的選民參加了投票。

——美國政府進一步限制了公民和政治權利。不斷擴大對個人通信的監聽和審查範圍。警察經常濫用職權,導致侵犯公民權利的投訴和指控不斷上升。女性遭受家庭暴力和性侵犯比例持續增加。

——美國已成為發達國家中貧富懸殊最大的國家之一。2011年美國基尼係數為0.477,失業人數高達900萬人;約有1640萬兒童生活在貧困之中,公立學校報告的無家可歸的兒童和青少年數量首次超過100萬。

——美國存在嚴重的性別歧視、種族歧視和宗教歧視。土著人面臨嚴重的種族歧視,其貧困率是全國平均水平的兩倍;美國一名導演拍攝並在網上播放的侮辱伊斯蘭教先知的電影引發了全球穆斯林的抗議浪潮。

——美國嚴重侵害他國人權。2012年,美國在也門、阿富汗、巴基斯坦等國的軍事行動造成無辜平民大量死亡;焚經辱屍,褻瀆當地人民的宗教感情。美軍在伊拉克戰爭中使用白磷彈和貧鈾彈,使戰後伊拉克嬰兒出生缺陷率大幅上升。

——美國未能有效參與國際人權合作。美國沒有加入或批准《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兒童權利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殘疾人權利公約》等一系列聯合國核心人權公約。

關於生命與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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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美國暴力犯罪問題嚴重,使用槍支的犯罪案件頻繁發生,公民的生命與人身安全沒有得到應有保障。

美國聯邦調查局2012年9月的統計顯示,2011年,美國共發生暴力犯罪案件約1203564起,相當於每10萬居民386.3起。在向執法部門報告的暴力犯罪案件中,嚴重暴力攻擊案件比例高達62.4%,暴力搶劫案占29.4%,強姦案占6.9%,謀殺案占1.2%。使用槍支的犯罪在謀殺案中占67.7%,在搶劫案中占41.3%,在所有犯罪案件中占21.2%。

美國是世界上人均擁有槍支最多的國家。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2012年7月23日報道稱,美國公民手中約有2.7億支槍,每年有10餘萬人遭遇槍擊,2010年有3萬多人死於槍傷。然而,美國在槍支管理方面少有作為。2008年和2010年,美國最高法院就兩起持槍案作出裁決,裁定州和地方政府限制公民擁有槍支的法律違憲。大約有一半的州修法允許槍支擁有者在大多數公共場所公開攜帶槍支。許多州的法律允許公民在受到威脅的情況下開槍,即使在他們不用武力能夠逃離威脅的情況下也可以開槍。據《印度教徒報》網站2012年8月7日的文章,若按人口計算,美國部分地區的民眾比伊拉克或阿富汗等戰亂地區的民眾更有可能成為與槍支有關的兇殺案的受害者。2013年1月16日,美國總統公布了23條可以立即採取的與控槍相關的舉措並簽署了其中的三條,但輿論普遍認為,控槍舉措將遭遇極大阻力。

《今日美國報》網站2012年10月17日報道稱,2011年,美國的暴力犯罪增長17%。槍擊暴力犯罪是對美國公民生命和人身安全最嚴重的威脅之一。據統計,2011年美國發生的謀殺案中有14612名受害者,其中9903人與槍擊有關。(見注1)2012年,美國發生了更多的槍擊暴力犯罪案件。據紐約市警察局2012年9月2日的統計數據顯示,紐約市已經發生1001起槍擊案,比2011年同期上升了3.4%。(見注2) 據芝加哥警察局網站的統計,2012年,芝加哥共發生2460起槍擊案件,同比增長10%。有的槍擊案十分血腥和恐怖,如科羅拉多州影院槍擊案和康涅狄格州校園槍擊案。

2012年7月20日,24歲的詹姆斯·霍姆斯手持一支AR-15步槍、一支獵槍和至少1把手槍進入科羅拉多州奧羅拉市一家電影院,對正在觀看電影的觀眾進行掃射,導致12人身亡,59人受傷。有目擊者回憶說:「他簡直就像在狩獵季中打獵一樣射殺眾人。」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7月21日報道稱,執法部門資料顯示,這些武器都是詹姆斯·霍姆斯此前6個月內在丹佛地區的體育用品商店內合法購買的。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2012年7月23日報道,紐約市長邁克爾·布隆伯格在科羅拉多州槍擊案發生後說:「我認為世界上沒有哪個發達國家還存在像我們這樣嚴重的問題。」

2012年12月14日,20歲的亞當·蘭扎手持一支步槍和兩支手槍闖入康涅狄格州紐敦市桑迪胡克小學,槍殺20名兒童和6名教職工,兇手也自殺身亡,之前他還槍殺了自己的母親。這是造成2007年32人喪生的弗吉尼亞理工大學的校園槍殺案之後又一嚴重的校園槍擊案。

關於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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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美國政府對公民採取了更加嚴密的監視措施。警察虐待嫌疑人和服刑人員現象屢見不鮮。公民平等選舉權不斷受到侵害。

美國政府不斷強化對民眾的監控,大幅限制和縮減美國社會的自由空間,嚴重侵犯公民自由。2012年美國國會通過法律,授權政府通過未經許可的竊聽及電子通訊手段侵犯民眾隱私。據科技諮詢網2012年5月4日一篇報道,美國聯邦調查局起草了一部法案,要求社交網絡網站、IP網絡語音傳輸技術的提供方、即時信息、網絡電子郵件服務商等更改代碼,以便政府進行監控。美國民權同盟2012年9月27日公布的文件顯示,聯邦執法機構對美國人的電子通訊監控正在日益增多。從2009年到2011年,司法部使用「電子筆錄器」和「誘捕與追蹤裝置」監視電話通訊次數從23535次增加到37616次,增長了60%;獲准使用「電子筆錄器」和「誘捕與追蹤裝置」檢測個人電子郵件和網絡數據的次數增長了361%。國家安全局通過「嚴格和系統」的方式,收集美國民眾純粹家庭內部的信息往來記錄,每天截獲和存儲17億條電子郵件、電話和其他溝通類型的信息。2012年3月的一項有線調查顯示,2012年美國國家安全局在猶他州籌建一個巨型數據中心,用於存放和分析「全世界範圍內的海量通信」。(見注3)美國公民自由聯盟披露,美國政府使用的軍用無人機有可能用於暗中監視美國公民。(見注4)

2012年9月17日是「占領華爾街」運動一周年紀念日,在華爾街附近的示威者與警方爆發大規模衝突,有超過100人被逮捕。(見注5)媒體擔心美國新聞立法會越來越嚴厲。由於發表不同政治觀點,美國記者失業的情況很常見。(見注6)

美國警察因侵犯嫌疑人和服刑人員權利而遭受的投訴與指控呈上升趨勢。紐約市警察局捲入了多宗訴訟案,其警察被控在執法過程中侵犯公民權利。據《芝加哥論壇報》2012年3月6日報道,51歲的尤金·格魯伯在被拘留期間遭受的暴力虐待致其全身癱瘓,4個月後不治身亡;3月21日又報道,7名北芝加哥地區警察對嫌疑犯達林·漢納採用捆綁、電擊等刑訊手段,使漢納在一周後即因嚴重的身體創傷而死亡。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2012年5月17日報道稱,美國各州被關押人員中有9.6%的人在關押期間受到性侵犯,比2008年增加了一倍多。在得克薩斯州監獄,許多犯人被關押在室溫高達華氏3位數的牢房內,58歲的拉里·基恩·麥考倫、44歲的亞歷山大·托貢尼茨、57歲的麥克爾·戴維·馬爾托尼和52歲的肯尼斯·韋恩·詹姆斯於2011年死於中暑,另有至少5名囚犯的死亡也與室內高溫有關。(見注7)

美國公民並沒有真正享有平等的選舉權。2012年美國總統選舉中,符合條件的選民人數比2008年增加了800萬,但實際參加投票的人數反而減少了500萬,投票率僅為57.5%。(見注8)皮尤中心2012年2月的一份調查報告稱,選民登記系統存在着錯誤和低效,削弱了選民的熱情,也加劇了黨派間關於選舉公正性的爭論。(見注9)

美國選舉形同金錢對決,政治獻金深刻影響美國的政策走向。2012年,美國選舉的總花費為60億美元,截至2012年10月17日,民主黨候選人籌款數額為10.6億美元,共和黨候選人籌款數額為9. 54億美元,兩大陣營巨額花費的背後都有財團資助。(見注10)據一項民意調查顯示,近90%的美國人認為2012年競選中來自商界的捐資太多,政治獻金只會讓富人對決策有更大影響力。(見注11)美國哈佛大學一名教授認為,美國的政治制度陷入了一場嚴重危機,它受到利益集團及其出資人的擺布。競選捐款「助長了其他所有的弊端」。美國政治正在腐化美國人民,使他們一步步陷入對有組織利益集團的依賴。(見注12)

《基督教科學箴言報》網站2012年11月5日引用國際知名人士的評論指出,在美國總統競選中,易出問題的投票器、對投票器做手腳的風險、計票缺乏透明以及選舉人團制度都使美國的選舉制度存在嚴重缺陷。

關於經濟和社會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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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至今未批准已經得到160個國家批准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很多美國公民沒有享受到國際公認的經濟和社會權利。

美國的失業率長期處於高位。近年來,又有大批美國人失業。美國勞工部2012年5月4日公布的數據顯示,2012年4月,美國失業率為8.1%。失業人口高達1250萬人。《赫芬頓郵報》網站2012年12月3日援引一份報告指出,有近650萬美國年輕人處於失學和失業狀態。過去10年,16到19歲青年的就業率降低了42%。《洛杉磯時報》網站2012年4月27日載文說,參加過阿富汗戰爭和伊拉克戰爭的老兵的失業率是10.3%,而年齡在24歲以下的老兵的失業率則高達29.1%。大學畢業生就業困難。美聯社2012年4月22日報道稱,2011年,美國25歲以下擁有學士學位的人中,53.6%的人找不到工作或者學非所用。即使找到了工作,有些人也得不到適當的報酬。在美國食品行業近2000萬工人中,有60%的人收入低於當地的貧困線標準。(見注13)

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美國的貧困問題持續加劇。美國人口統計局2012年9月12日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美國的貧困率為15%,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的美國人有4620萬。約有1800萬個家庭吃不飽飯,其中680多萬個家庭在一年中會有幾個月的時間擔心沒有足夠的錢購買食品。(見注14)《赫芬頓郵報》2012年10月30日報道稱,22%的美國兒童生活在貧困之中。美國是當今世界上兒童和青少年貧困率最高的發達國家之一。

近年來,美國的貧富差距進一步拉大。經合組織報告說,美國貧富差距在發達國家中位列第四。2011年,美國基尼係數達到0.477,2010-2011年間,美國的收入差距增長了1.6%,社會兩極化趨勢進一步加強。2010-2011年,收入最高的20%的家庭占美國家庭總收入的份額增加了1.6個百分點,收入最高的5%的家庭的份額增加了4.9個百分點,中等收入家庭的份額相應減少,低收入家庭的份額幾乎未變。(見注15)

美國有為數眾多的無家可歸者。結束無家可歸全國聯盟2012年1月17日發布的報告顯示,2011年,美國無家可歸者達636017人,平均每萬人中就有21個無家可歸者,其中,長期無家可歸者為107148人。無處容身者人數比2009年上升2%,達到243701人。每10名無家可歸者中就有4人無處容身。2012年4月,紐約市收容所里的無家可歸者比2011年增加了10%。(見注16)無家可歸者受到歧視和侵害。《今日美國》2012年2月15日報道稱,在234個樣本城市中,24%的城市禁止無家可歸者乞討,22%的城市禁止無家可歸者街頭流浪,16%的城市規定露宿公共場所是違法行為。1999年到2010年期間,已報道的針對無家可歸者的暴力犯罪達到1184起,這些案件造成了312名無家可歸者死亡。

美國是當今世界上少數沒有實行全民醫療保險的發達國家之一,有相當數量的居民因沒有醫療保險而無法在患病時得到必要的醫療照顧。2011年,美國有15.7%的居民沒有醫療保險,人數達到48613000。(見注17)《赫芬頓郵報》2012年11月13日報道稱,每年約有11.5萬名美國婦女在離婚後,因無力負擔私人保險費用而失去醫療保險。2012年6月20日,美國家庭聯盟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發布報告稱,2010年,美國有26100名年齡在25到64歲之間的勞動人口由於缺乏醫療保險而喪命,比2000年增加了31%。(見注18)

關於種族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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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長期存在的種族歧視未見改善,少數族裔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權利未能得到平等保障。

少數族裔的選舉權受到限制。在2012年11月舉行的美國總統大選中,部分亞裔選民在投票站遭遇投票障礙,並受到歧視。(見注19)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報告員聯名指控美國未能確保非洲裔和拉丁裔美國人充分行使投票權。《波士頓評論》2013年1月-2月號刊報道稱,截至2010年,美國有超過585萬公民由於刑事犯罪被剝奪選舉權,目前由於刑事犯罪而被剝奪選舉權的非洲裔美國人超過200萬。美國司法部長也承認,由於少數族裔選舉權受到身份證法的限制,使部分人在事實上被剝奪了該項權利。(見注20)

少數族裔在就業方面受到歧視,經濟狀況惡化。美國勞工部統計數據顯示,2012年10月,白人失業率為7.0%,非洲裔失業率為14.3%,拉丁裔的失業率則為10.0%。(見注21) 美國均等就業機會委員會認定某企業在人員僱傭上存在明顯的種族歧視。(見注22)亞裔和非洲裔重新就業所耗時間明顯長於白人,亞裔平均為27.7周,非洲裔為27周,而白人為19.7周。(見注23)美國勞工部數據顯示,2012年,紐約市約有50%的黑人處於失業狀態,這些人失業後平均需要花上一年時間才能找到新工作。(見注24) 就業歧視是導致收入差距和貧困的重要原因之一。美國人口統計局2012年9月12日的數據顯示,2011年非洲裔美國人家庭收入中位數為32229美元,不到非西班牙裔白人收入的60%;非洲裔美國人貧困率為27.6%,約為非西班牙裔白人貧困率的3倍。

執法和司法領域種族歧視嚴重。路透社網站2012年7月3日報道稱,跟其他族裔相比,警察更袒護白人。紐約市在2011年68.5萬次警察街頭攔截檢查中,超過85%針對黑人和拉丁裔人群。少數族裔被執法部門侵害的事件時有發生。阿肯色州一名21歲黑人青年被警察搜身後帶入巡邏車,其後他被發現在雙手被銬住的情況下頭部中槍死亡。(見注25)28歲的黑人穆罕默德·巴哈被紐約警方射殺引發非洲裔社團的憤怒。(見注26)「得州民權項目」網站2012年7月24日的文章稱,由於奧斯汀警方濫用武力,自2011年以來發生了兩起警方槍殺少數族裔嫌疑人事件。當地人權機構負責人指出,警方對受害人死因調查的細緻深入程度甚至比不上對當地一條狗的死因調查。2013年1月14日,美國《紐約時報》專欄作家查爾斯·M·布洛在一篇文章中指出,美國「實現種族和諧的願望正在破產。對黑皮膚的根本性歧視——這一奴隸制度的支柱卻依然頑固存在。」(見注27)

宗教歧視明顯上升,侮辱和攻擊穆斯林的事件增多。穆斯林人口不到美國總人口的1%,但是聯邦政府調查的宗教歧視案件中,14%涉及穆斯林;在職場宗教歧視案件中,25%涉及穆斯林。(見注28) 2012年9月,美國一名導演拍攝並在互聯網上播放侮辱伊斯蘭教先知的電影,再次引發全球穆斯林的抗議浪潮。在休斯敦,有人將一頭死豬扔在一座清真寺的門口。(見注29)美國海軍特種部隊被曝出將穆斯林女性持槍圖作為訓練標靶使用。(見注30) 57歲的穆斯林巴沙爾·艾哈邁德在清真寺外被人撕咬並刺傷,兇手行兇時大喊反穆斯林口號。(見注31)自「9·11」事件以來,美國司法部已調查超過800起針對穆斯林、阿拉伯和南亞裔的暴力、縱火和破壞公共財物事件。(見注32)

種族隔離在美國事實上依然存在。《紐約時報》2012年8月6日報道稱,在紐約的高檔社區上東區,非西班牙裔黑人居民僅占2.7%,白人居民占81%。當地的房屋管理委員會可以拒絕黑人買主在此購買房屋而不給出任何理由,上東區賣主拒絕黑人買主已經名聲在外。調查顯示,紐約在一項對黑人隔離的城市排行榜中位列第二位,在對西班牙裔和亞裔人群隔離的排行榜中居第三位。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房地產公司主管因拒絕租房給3個非洲裔美國人而被起訴。他聲稱沒有房子可以出租,卻在一小時內帶白人租戶看房,並說:「你們看起來像好人,所以我才帶你們看。」(見注33)此外,還有研究發現美國許多工作場所中種族隔離的情形也越來越明顯,調查的58個行業中有19個行業呈現出種族隔離的傾向。(見注34)

種族關係緊張,仇恨犯罪頻發。美聯社2012年10月28日報道,最新民意調查顯示,51%的美國人對非洲裔美國人持明確的反對態度,較2008年上升了3個百分點。美國廣播公司網站2012年11月19日報道,紐約市布魯克林區在四個月中接連有3名中東裔商店業主遭槍擊身亡,警方稱不排除種族偏見是槍手的作案動機。密西西比州兩名年輕白人男子因種族原因用卡車故意碾壓一名黑人男子致死,這兩人自2011年起多次使用啤酒瓶、彈弓、機動車等工具對附近黑人進行騷擾和攻擊,並時常在他人面前吹噓自己的行為。(見注35)白人槍手韋德·邁克爾·佩奇在錫克教寺廟槍殺6人,其殺人動機與新納粹仇恨組織的宣傳煽動有關,並被懷疑為白人至上主義分子。(見注36)

土著人權利得不到應有保障。2012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種族主義問題特別報告員穆圖馬·魯泰雷指出,納瓦霍人仍面臨嚴重的種族歧視,無法獲得平等的法律待遇和司法救濟。(見注37)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土著人權利問題特別報告員詹姆斯·安納亞指出,一些開發建設項目使美國土著人難以進入和使用他們的聖地。他在報告中援引有關機構研究數據指出,美國土著人的貧困率是全國貧困率的兩倍,壽命比全國平均壽命短5.2年。僅13%的美國土著人擁有大學學歷,遠低於28%的全國平均水平。土著人婦女遭受暴力侵害的比例是全國平均值的兩倍多,1/3的土著人婦女一生中會遭受強暴。(見注38)

非法移民的權利被侵犯。美國移民拘留所的死亡事件時有發生。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法外處決問題特別報告員克里斯托弗·海因斯在其報告中指出,一些對移民的羈押既無必要也不恰當,發生死亡事件的移民羈押場所類似監獄,被羈押的移民難以獲得基本醫療服務。(見注39)聯合國人權專家和南佛羅里達移民組織呼籲美國停止遣返海地移民。人權組織認為美國的遣返違反人權原則,遣返將導致這些海地人面臨生命危險。(見注40)

關於婦女和兒童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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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是世界上少數幾個至今尚未批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和《兒童權利公約》的國家,在婦女和兒童權利保護方面依舊問題突出。

女性遭遇就業和薪酬歧視。美國勞工統計局2012年數據顯示,2011年,大約2/3的最低薪酬工作由女性承擔,61%的最低薪酬全職工是女性。(見注41)2012年4月17日的一項調查數據顯示,按平均值,美國女性需要從2011年工作到2012年4月17日才能掙到美國男性2011年全年的收入,工資平均僅為男性的77%,黑人女性的工資相當於男性的62%,拉丁裔女性的工資相當於男性的54%,部分州有色人種女性工資水平尚不足有色人種男性工資收入的50%。(見注42)男女工資差異最大的是懷俄明州,女性的工資僅為男性的64%。(見注43)俄克拉荷馬州投票通過了州憲法修正案,終止了在州內115個政府機構中增加僱傭婦女和少數民族的積極行動計劃。(見注44)孕婦和新生兒母親面臨着現實的就業歧視問題,僱傭者並不尊重「懷孕歧視法案」,時常發生逼迫懷孕女員工離開自己工作崗位的事件。(見注45)休斯敦一名婦女為了讓新生兒喝到新鮮的母乳而向所在公司申請帶着吸奶器上班,卻因此被公司解僱,康涅狄格州一名孕婦在告知公司懷孕消息後被要求自行辭職。(見注46)

女性貧困率高於男性。國家婦女法律中心報告稱,2011年女性的貧困率為14.6%,高於男性的10.9%。40%的女性戶主家庭處於貧困狀態,一項針對退休婦女境況的報告顯示,女性退休人員的貧困率比男性退休人員高50%。(見注47)

婦女遭受暴力和性侵犯。在美國,平均每天有3名女性因家庭暴力而喪生。(見注48)反家庭暴力機構在2011年9月發起的一項全國調查顯示,每天有超過67000名受害人接受他們的幫助。(見注49)2010年美國強姦案被捕率僅為24%。(見注50) 2012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針對婦女暴力問題特別報告員在提交聯大的報告中指出,美國多數監獄未就防止囚犯性侵犯行為對監獄管理人員進行充分培訓,監獄強姦案發生之後通常不了了之,有罪不罰。(見注51)

美國女性軍人在服役期間也經常遭受性騷擾和性侵害,有媒體質疑美國軍隊中存在「強姦文化」。(見注52) 79%的女性軍人在服役期間遭遇過性騷擾,大量受害女性軍人患有創傷後應激障礙症和抑鬱症。(見注53)美國空軍軍事教官路易斯·沃克強姦和性侵10名受訓女性,是1990年以來美軍被曝出的最大性醜聞。(見注54) 2011年,近3200起在美國軍隊中的強姦和性侵害事件被正式報道,就連五角大樓也承認這些事件僅占所有此類事件的15%;一項軍事調查顯示,約1/5美國軍隊中的女性曾經受到過性侵害,但大多數受害人沒有向有關機構報告。約半數的受害人說他們「不想在單位中招惹麻煩」。(見注55)

少數族裔婦女健康狀況堪憂。在華盛頓特區貧困社區里,異性戀的非洲裔婦女艾滋病毒感染率較兩年前的6.3%幾乎增加了一倍,官員說該市90%的女性艾滋病患者是黑人。(見注56)非洲裔婦女只占美國女性人口總數的14%,而每年新感染艾滋病毒的婦女中,66%是黑人;黑人婦女艾滋病患者死亡率是白人婦女的近16倍。(見注57)《芝加哥論壇報》網站2012年8月3日報道稱,美國少數族裔婦女在分娩過程中或分娩後不久的死亡率要高於白人婦女。每出生10萬個嬰兒,就有7到9個白人母親死於生產過程之中,西班牙裔和亞裔母親中有10個左右,而黑人母親中則高達32到35人。

兒童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人身自由受到侵害。英國《每日電訊報》網站2012年12月16日報道稱,美國兒童死於槍支的比率是排在其後面的全世界20個主要工業化國家總比率的25倍。全國反失蹤和被剝削兒童中心稱,每年至少有10萬名兒童被販賣。(見注58)

兒童性侵害案件嚴重。美國防止虐待兒童網站2012年11月5日報道稱,20%成年女性和5-15%成年男性在童年或青少年時期遭遇過性虐待。2010年美國有63527名兒童成為性虐待的受害者。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2012年10月18日報道稱,美國童子軍公布的1247件「不合格志願者檔案」,詳細列舉了超過1000多名被控性侵兒童的童子軍領袖和志願者的資料。他們被控在1965年到1985年性侵或猥褻男童而被開除出童子軍。報道稱,教士和地方童子軍領袖長期包庇性侵兒童的嫌疑人。前賓夕法尼亞州州立大學美式足球助理教練傑里·桑達斯基在長達15年的時間裡對10名男孩進行了性虐待。(見注59)2012年美國還曝出了系列宗教人員性侵兒童案件:7月,費城天主教高級教士威廉姆·林恩因縱容一名涉嫌猥褻兒童的神職人員繼續接觸兒童而獲刑六年;(見注60)9月,一名堪薩斯城主教因未能舉報其手下一名製作兒童色情作品的神父而被判有罪。(見注61)

兒童無家可歸者數量劇增,貧困率居高不下。美國教育部2012年6月27日發布數據顯示,公立學校報告的無家可歸兒童和青少年數量有史以來首次超過100萬,該數字尚不包括未登記人員在內。44個州報告州內無家可歸學生的數量呈現逐年增長的趨勢,15個州稱這一增幅在20%以上。自2006-2007學年以來,在公立學校登記入學的無家可歸兒童數量增加了57%。全國無家可歸和貧困法律中心2012年6月27日報告稱,密歇根州在公立學校登記入學的無家可歸兒童數量在2008到2011年間增長了315%。(見注62)2012年9月,紐約市兒童無家可歸者達到1萬9千人。14歲的弗朗切斯科居住在收容所里,他說,「收容所里的生活像地獄一樣」。(見注63)無家可歸的孩子學業表現堪憂,只有52%的人能達到熟練閱讀水平,51%的人數學能夠及格。無家可歸的學生更容易失學,且高中畢業率遠低於其他學生。(見注64) 美國2012年發布的兒童及青少年主要生活指數顯示, 2010年, 1640萬0到17歲的美國兒童和青少年生活在貧困之中,約占該年齡段兒童和青少年總數的22%。(見注65)有14個州報告在2010年至2011年間,越來越多的兒童陷入貧困境地。(見注66)過去十年中,內華達州的兒童貧困人口上升了38%。(見注67)

關於侵犯他國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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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是冷戰結束後世界上對外發動戰爭最頻繁的國家。美國發動的伊拉克戰爭和阿富汗戰爭造成大量平民傷亡。制止戰爭聯盟網站2012年6月14日的文章說,2001-2011年間,每年約有14000至110000名平民死於美國領導的「反恐戰爭」。聯合國駐阿富汗援助團推算,2007年到2011年7月,至少有10292名阿富汗平民被打死。伊拉克「死亡人數統計項目」記錄,2003年至2011年8月,有約115000名平民死亡。在巴基斯坦、也門和索馬里,有許多平民死於美軍炮火。2004年至2012年6月,巴基斯坦至少有484名平民死於美軍襲擊行動,其中包括168名兒童。美軍在也門的攻擊行動造成了56名平民死亡。(見注68)駐阿富汗美軍頻繁使用無人機越過阿富汗和巴基斯坦邊界,對巴基斯坦邊界地帶發動攻擊。(見注69)2012年9月25日《每日郵報》報道稱,美國無人轟炸機在巴基斯坦境內殺死的每50人中,只有一個是恐怖分子,其餘49人都是無辜平民。(見注70)

駐阿富汗美軍無端屠殺平民。2012年3月11日凌晨3時,駐阿富汗美軍士兵羅伯特·貝爾斯走出位於南部省份坎大哈的基地,來到附近的一個小村莊,進入兩戶人家。他在第一戶人家開槍打死了一名男子,屋裡其他人逃到了鄰居家躲避。貝爾斯接着又去了第二戶人家,開槍打死3人,打傷6人。貝爾斯返回基地,與一名士兵聊了一會後又離開軍營,到另一個村莊,闖入一戶人家,射殺了10多名熟睡的村民。貝爾斯總計殺死17名無辜村民,其中包括9名兒童。行兇之後,貝爾斯還把多具屍體聚攏在一起,放火燒毀。(見注71)

以美國為首的軍事行動製造了生態災難,伊拉克戰後兒童出生缺陷率 「驚人增加」。(見注72)國際石油變革組織負責人史蒂夫·克雷茨曼說:「2003年3月到2007年12月,伊拉克戰爭是相當於至少1.41億噸二氧化碳排放的罪魁禍首……這場戰爭的排放量超過了其他國家總量的60%。」(見注73)英國《獨立報》網站2012年10月14日報道稱,由於美軍使用了釋放金屬污染物的白磷彈等,伊拉克戰爭後,伊拉克嬰兒的出生缺陷率大幅增加。在曾經發生兩場激烈戰鬥的伊拉克城市費盧傑,嬰兒出生缺陷率由戰前的10%猛增到2007-2010年的50%以上,孕婦流產率在2004年後兩年內由10%躍升到45%。

美國士兵嚴重侮辱阿富汗人的尊嚴,褻瀆他們的宗教感情。法新社2012年9月24日報道稱,在2011年7月的一次軍事行動中,4名美國海軍陸戰隊員一邊笑着一邊向3具血淋淋的屍體撒尿,其中一名美軍衝着其中的一具屍體說:「夥計,祝你有美好的一天。」他們把這個過程錄了下來,並在互聯網上傳播。2012年2月,美軍駐阿富汗巴格拉姆空軍基地的士兵把一批伊斯蘭宗教書籍運到垃圾填埋場焚燒,其中包括500本《古蘭經》,激起公憤。(見注74)

美國在關塔那摩監獄長期非法關押外國人,截至2012年1月,該監獄中仍然關押着171人。(見注75)美國拒絕給予他們日內瓦公約規定的戰俘權利,並用酷刑虐待他們。美國相關機構透露,為逼迫關押在關塔那摩監獄中的嫌犯招供,美方曾對部分犯人施水刑多達100餘次,有時使用半自動武器或電鑽加以脅迫,甚至以性侵嫌犯母親相威脅。(見注76)2012年9月,也門人阿德南·法爾漢·拉蒂夫死於關塔那摩監獄,成為第9個死於該監獄的囚犯。他從2002年1月關塔那摩監獄成立起就被關押在那裡,但是從未受到刑事指控。(見注77)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皮萊2012年1月23日發表公開聲明稱,關塔那摩監獄存在包括酷刑在內的嚴重侵犯人權行為,但是侵犯人權者未受應有懲罰。(見注78) 有美國知名人士指出,美國政府的反恐政策至少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30條規定中的10條,包括禁止「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懲罰」。(見注79)

美國拒絕承認絕大多數國家普遍重視的發展權。2012年9月舉行的人權理事會第21次會議通過發展權決議時,美國是唯一投反對票的國家。第67屆聯合國大會以188票贊成、3票反對、2票棄權再次通過決議,要求美國中止對古巴長達半個世紀的經濟封鎖。美國不顧絕大多數聯合國成員的意願,繼續投了反對票。(見注80)

注釋

編輯

注1:美國科學家聯合會網站(www.fas.org),2012年11月14日。

注2:《紐約每日新聞報》,2012年9月9日。

注3:《衛報》,2012年7月10日。

注4:《法爾斯通訊社》,2012年6月26日。

注5:《紐約時報》,2012年9月16日。

注6:俄羅斯外交部網站(www.mid.ru),2012年10月22日。

注7:「得州民權項目」網站(www.texascivilrightsproject.org),2012年7月7日。

注8:兩黨政策中心網站(bipartisanpolicy.org),2012年11月8日。

注9:美國皮尤中心(www.pewstates.org),2012年2月。

注10:英國《旗幟晚報》網站(www.standard.co.uk),2012年11月6日。

注11:《國際先驅導報》,2012年11月16日。

注12:德國《國際政治》,2012年11-12月號刊。

注13:《赫芬頓郵報》,2012年6月6日。

注14:美國勞工部網站(www.dol.gov),2012年9月5日。

注15:美國人口統計局網站(www.census.gov),2012年9月12日。

注16:無家可歸者聯盟網站(www.coalitionforthehomeless.org),2012年6月8日。

注17:美國人口統計局網站(www.census.gov),2012年9月12日。

注18:路透社網站(www.reuters.com),2012年6月20日。

注19:《僑報》,2012年11月8日。

注20:《衛報》網站(www.guardian.co.uk),2012年5月30日。

注21:美國勞工部統計局網站(www.bls.gov),2012年11月2日。

注22:www.philly.com,2012年12月4日。

注23:《猶他新聞》網站(www.deseretnews.com),2012年12月4日。

注24:madamenoire.com,2012年6月21日。

注25:《英國每日電訊報》網站(www.telegraph.co.uk),2012年8月8日。

注26:紐約每日新聞網(www.nydailynews.com),2012年9月26日。

注27:《紐約時報》網站,2013年1月14日。

注28:美國中文網(www.sinovision.net),2011年3月29日。

注29:休斯敦新聞網(abclocal.go.com),2012年12月5日。

注30:紐約每日新聞網(www.nydailynews.com),2012年7月3日。

注31:《華爾街日報》,2012年11月19日。

注32:路透社網站(www.reuters.com),2011年3月29日。

注33:queenscourier.com,2012年12月12日。

注34:《華盛頓郵報》網站(www.washingtonpost.com),2012年10月25日。

注35:路透社,2012年12月5日。

注36: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edition.cnn.com),2012年8月10日。

注37:聯合國文件編號A/67/328。

注38:聯合國文件編號A/HRC/21/47/Add.1。

注39:聯合國文件編號A/HRC/20/22/Add.3。

注40:《邁阿密先驅報》,2012年6月6日。

注41:womensenews.org,2012年12月11日。

注42:womensenews.org,2012年4月30日。

注43:同上。

注44:芝加哥論壇網站(articles.chicagotribune.com),2012年11月7日。

注45: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edition.cnn.com),2012年11月26日。

注46:《洛杉磯時報》網站(www.latimes.com),2012年2月8日。

注47:womensenews.org,2012年9月17日。

注48:www.dccadv.org,2012年10月1日。

注49:womensenews.org,2012年7月17日。

注50:www.thedailybeast.com,2012年4月9日。

注51:聯合國文件編號A/67/227。

注52:半島電視台網站(www.aljazeera.com),2012年8月4日。

注53:服役女兵行動網(www.servicewomen.org)。

注54:路透社網站(www.reuters.com),2012年7月21日。

注55:半島電視台網站(www.aljazeera.com),2012年8月4日。

注56:《華盛頓郵報》網站(www.washingtonpost.com),2012年6月21日。

注57: www.newswise.com,2012年3月7日。

注58:《今日美國報》,2012年9月27日。

注59:《今日美國報》,2012年10月10日。

注60:《華爾街日報》網站,2012年7月24日。

注61:《華爾街日報》,2012年9月6日。

注62:全國無家可歸和貧困法律中心網站(www.nlchp.org),2012年6月27日。

注63:《紐約每日新聞》,2012年9月9日。

注64:今日全美教育協會網站(neatoday.org),2012年11月28日。

注65:《基督教科學箴言報》網站(www.csmonitor.com),2012年7月17日。

注66:今日美國網站(usatoday.com),2012年9月23日。

注67:《基督教科學箴言報》網站(www.csmonitor.com),2012年8月17日。

注68:制止戰爭聯盟網站(stopwar.org.uk),2012年6月14日。

注69:英國廣播公司網站(www.bbc.co.uk),2012年9月25日。

注70:每日郵報網站(www.dailymail.co.uk),2012年9月25日。

注71:法新社,2012年3月23日;美聯社,2012年3月24日;《赫芬頓郵報》網站(www.huffingtonpost.com),2012年11月11日。

注72:英國《獨立報》網站,2012年10月14日。

注73:coto2.wordpress.com,2009年12月21日。

注74: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edition.cnn.com),2012年2月22日。

注75:美國觀察網站(watchingamerica.com),2012年1月17日。

注76:《紐約時報》網站(www.nytimes.com),2012年6月24日。

注77:美國廣播公司網站(abcnews.go.com),2012年9月11日。

注78:聯合國網站(www.un.org),2012年1月23日。

注79:《紐約時報》網站(www.nytimes.com),2012年6月24日。

注80:聯合國文件編號:GA/11311。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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