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

關於印發《2021年廣東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
粵發改信用〔2021〕142號
2021年4月26日
發布機關: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通知公告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和中直駐粵有關單位:

  《2021年廣東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21年4月23日



2021年廣東省社會信用
體系建設工作要點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完善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工作部署,推動我省「十四五」時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開好局、起好步,現制定2021年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如下。

  一、提升信用建設法治化規範化水平

  1.貫徹實施省社會信用條例。抓好《廣東省社會信用條例》貫徹實施工作,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文件,加強信用建設法治保障。(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

  2.組織開展失信約束措施清理規範。組織對已出台的失信行為認定、記錄、歸集、共享、公開、懲戒等措施進行梳理評估和清理規範,按規定修訂或廢止不符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 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9號)要求的措施,切實保護市場主體權益。(省發展改革委,省各有關單位)

  3.規範開展行業信用建設。修訂出台省企業環境保護信用評價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領域系列信用管理辦法,推進「南粵家政」信用體系、廣東衛生健康信用體系、建築市場信用管理制度建設。推動《廣東省消防安全信用監管實施辦法(試行)》落地實施,加強公共資源交易信用指數評價體系建設。(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4.完善規範信用修復機制。鞏固企業信用修復「一口受理、一次辦成」改革成果,優化全省信用網站信用修復結果同步機制流程。出台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修復指導意見。推動各市提高信用修復質量,力爭實現修復初審零錯誤。(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法院)

  5.做好信用建設考核。調整優化省級機關績效考核中「政務誠信」和「法治廣東」考核中「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考核指標,簡化考核程序、強化過程考核,加大政務誠信和信用數據質量考核權重,發揮好考核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引導作用。(省績效考核辦、省委依法治省辦、省發展改革委)

  二、提升信用建設基礎設施體系

  6.升級建設信用廣東平台2.0。積極運用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技術開展「信用廣東」平台2.0升級改造工作,補齊平台建設和公共信用服務短板,打造「信用廣東」應用新亮點,形成全省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應用、評價、監管閉環體系。(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7.強化信用信息歸集共享。落實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研究制定我省公共信用信息補充目錄並建立動態調整更新機制,依法依規加強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公開公示。(省發展改革委)

  8.深化信用數據治理。強化公共信用信息數據歸集通報制度,定期發布全省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用信息(「雙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質量監測通報,推動各地各部門切實提高「雙公示」工作質量,實現全省「雙公示」數據零瞞報、合規率保持在99%以上、及時率提升至97%以上。(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9.提升信用報告服務功能。依託「信用廣東」平台率先在省級層面開發個人信用報告,依法依規推出個人信用查詢服務。落實《公共信用信息報告標準(2021年版)》,統一全省信用報告標準和格式。(省發展改革委)

  三、提升信用建設優化營商環境作用

  10.全面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定關於全面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的改革方案,上線運行「信用+大數據」公共信用精準綜合評價模型,並將評價結果推送至各有關部門。推動建立完善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根據市場主體信用狀況採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加快建立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各有關單位)

  11.推進實施信用破解證明難。在基本建設投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建築市場監管、住房公積金、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稅務、消防安全、藥品監管、文化執法等領域,推行由企業在「信用廣東」網自主打印特殊版本的信用報告,代替相關部門無違法違規證明,進一步便利企業上市、融資等經營活動。(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省消防救援總隊、省藥品監管局、省文化和旅遊廳)

  12.全面建立實施信用獎懲制度。落實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制定廣東省守信激勵措施清單和失信懲戒措施補充清單,推動將信用獎懲措施嵌入部門業務辦理流程,全面開展信用獎懲工作,加強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省發展改革委)

  13.做好告知承諾信用監管。在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中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依託「信用廣東」平台歸集承諾信息和承諾履行信息,並將承諾履行信息全面納入信用記錄,作為事中事後監管的重要依據。依託「信用廣東」平台探索建立事前信用預警系統。(省政府辦公廳、省司法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14.開展重點領域失信問題專項治理。依託「信用廣東」平台研究建立政務誠信評價指標體系,開展政務誠信監測,推動政務失信問題整改治理。組織開展「屢禁不止、屢罰不改」特別嚴重失信問題、信用服務機構失信問題等專項治理。推動各市進一步做好全國城市信用狀況監測評價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提升城市信用狀況排名。(省發展改革委)

  四、提升信用建設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15.大力推進「信易貸」。進一步梳理銀行機構信用信息共享需求清單,依法依規向銀行機構開放共享,着力解決銀企信息不對稱問題。鼓勵銀行機構和企業入駐「信易貸」平台,創新開發「信易貸」產品和服務。推進省中小企業融資平台與全國「信易貸」平台對接聯通,定期向國家「信易貸」平台推薦信用狀況良好企業名單。推動「粵信融」平台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16.創新開展「信易保」。在全省推行「信用+電子保函」,對信用狀況良好企業實施電子保函替代保證金制度並減免保函費,進一步降低企業參加工程招投標、政府採購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資金成本。(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17.拓展「信用+」實體經濟新模式。鼓勵支持各地各有關部門探索開展「信用+」創新創業、「信用+」招商引資、「信用+」園區建設管理等「信用+」實體經濟新模式,推動信用建設與實體經濟發展深度融合。支持各地建立「信用+」應用平台,拓展應用場景,提升市場主體信用獲得感。(省發展改革委,省各有關單位)

  18.推進中小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健全中小微企業信用檔案,幫助中小微企業增進信用融通資金。依託「農融通」依法依規推進農戶信用信息共享工作,完善農戶信用檔案,積極推動信用鎮(鄉)、信用村創建,探索創建信用縣,做好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銜接的信用服務。(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省發展改革委)

  19.加快信用產業發展。制定促進信用服務業加快規範發展的政策文件,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向社會有序開放機制,推動全省信用產業集聚創新發展。支持信用服務機構利用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信用產品,推動信用業態和產品創新。(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廣州分行)

  20.開展信用建設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試點。組織推動惠州市、廣州高新區(黃埔區)、廣州市越秀區、深圳前海自貿區開展信用建設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試點工作,打造全國一流的信用建設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新高地。支持廣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東莞市創建全國第三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城市。(省發展改革委,相關地級以上市政府)

  省各責任單位要細化工作安排,明確工作目標,抓緊組織實施。各地級以上市要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工作部署,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見效。省發展改革委加強統籌協調,及時掌握各項工作進展,總結評出一批全省信用建設創新案例並在全省複製推廣相關經驗做法,形成更多具有廣東特色的信用建設成果和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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