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
2020年1月
編輯- 1月26日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緊急心理危機干預指導原則的通知》(肺炎機製發〔2020〕8號):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緊急心理危機干預指導原則》
- 1月29日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術指南的通知》(肺炎機製發〔2020〕13號):印發《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術指南》
- 1月30日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地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機製發〔2020〕14號)
2020年2月
編輯- 2月2日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兒童和孕產婦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機製發〔2020〕17號)
- 2月2日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設立應對疫情心理援助熱線的通知》(肺炎機製發〔2020〕18號)
- 2月3日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物資保障組關於疫情期間防護服使用建議的通知 》(工信明電〔2020〕10號)
- 2月4日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不同人群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口罩選擇與使用技術指引的通知》(肺炎機製發〔2020〕20號):印發《不同人群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口罩選擇與使用技術指引》
- 2月5日 《關於全力做好一線醫務人員及其家屬保障工作的通知》(肺炎機製發〔2020〕23號):「習近平總書記在1月25日和2月3日兩次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上,都對關心關懷奮戰在一線的醫務人員作出重要指示。」
- 2月7日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心理援助熱線工作指南的通知》(肺炎機製發〔2020〕24號):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心理援助熱線工作指南》
- 2月12日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壓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 做好農產品穩產保供工作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3號)
- 2月17日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
- 2月19日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於加強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治療管理工作的通知》(肺炎機制綜發〔2020〕70號)
- 2月22日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4號):印發《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 2月24日(25日發)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依法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製發〔2020〕28號)
- 2月25日(26日發)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於切實做好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0﹞81號)
- 2月26日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於開展線上服務進一步加強湖北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0〕85號)
- 2月26日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科研攻關組《關於規範醫療機構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藥物治療臨床研究的通知》
- 2月27日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全力做好一線醫務人員及其家屬保障工作的通知》(肺炎機製發〔2020〕23號)
- 2月27日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心理援助熱線工作指南的通知》(肺炎機製發〔2020〕24號):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心理援助熱線工作指南》
- 2月28日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進一步做好民政服務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6號)
- 2月28日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進一步落實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策略的通知》
- 2月28日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康復者恢復期血漿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製發〔2020〕29號):印發《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康復者恢復期血漿救治工作方案》
2020年3月
編輯- 3月1日 《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新冠肺炎流行期間消毒工作的通知》
- 3月3日 《關於進一步落實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要求做好疫情期間血液保障工作的通知》
- 3月8日 《關於開展新冠肺炎防控科普宣教活動的通知》
- 3月11日(12日發)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聚焦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
- 3月14日(15日發)《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兒童救助保護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1號):印發《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兒童救助保護工作方案》
- 3月17日(18日發) 《關於印發公眾科學戴口罩指引的通知》(聯防聯控機製發〔2020〕33號):印發《公眾科學戴口罩指引》
- 3月19日 《關於印發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導工作方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製發〔2020〕34號):印發《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導工作方案》
- 3月29日 《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科研攻關組關於抓好〈關於規範醫療機構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藥物治療臨床研究的通知〉落實工作的函》:「已經開展(首例受試者已入組)但尚未完成的臨床研究,醫療機構應當自本文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完成立項、登記並上傳信息等工作。逾期未完成的醫療機構,不得繼續開展臨床研究工作。」
- 據中國臨床試驗註冊中心官網查詢結果,截至4月9日,針對新冠肺炎開展的臨床試驗累計達到583項,涉及的藥物包括連花清瘟、血必淨、洛匹那韋/利托那韋、阿比多爾、磷酸氯喹、糖皮質激素、熱毒寧注射液、宮血幹細胞、參芪扶正注射液、八寶丹、金銀花湯劑、金銀花口服液、香雪抗病毒口服液等多個藥物。
- 在上述583項登記註冊的臨床試驗中,有43項臨床研究已經撤銷,其中包括6分鐘步行訓練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運動功能影響的研究,坐式八段錦療法輔助治療普通型COVID-19患者的多中心、隨機、對照研究方案,以及還有臍血間充質幹細胞、臍帶血CIK和NK細胞、臍血NK細胞聯合臍血間充質幹細胞等治療新冠肺炎的多個臨床研究撤銷。
- 據中國臨床試驗註冊中心官網查詢結果,截至4月9日,針對新冠肺炎開展的臨床試驗累計達到583項,涉及的藥物包括連花清瘟、血必淨、洛匹那韋/利托那韋、阿比多爾、磷酸氯喹、糖皮質激素、熱毒寧注射液、宮血幹細胞、參芪扶正注射液、八寶丹、金銀花湯劑、金銀花口服液、香雪抗病毒口服液等多個藥物。
2020年4月
編輯- 4月3日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新冠病毒無症狀感染者管理規範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13號)
- 4月6日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新冠肺炎出院患者複診復檢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15號):印發《新冠肺炎出院患者複診復檢工作方案(試行)》
- 4月6日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進一步做好重點場所重點單位重點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16號)
- 4月7日(9日發)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全國不同風險地區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2號):印發《全國不同風險地區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 4月8日 《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科研攻關組關於抓好〈關於規範醫療機構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藥物治療臨床研究的通知〉落實工作的函》:「已經開展(首例受試者已入組)但尚未完成的臨床研究,醫療機構應當自本文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完成立項、登記並上傳信息等工作。逾期未完成的醫療機構,不得繼續開展臨床研究工作。」
2020年5月
編輯- 5月7日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明電〔2020〕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