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21)粵民終1035號民事判決書.pdf/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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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民事責任的承擔應當與損害後果相適應,停止侵害的具體方式以阻止侵權行為持續、防止損害進一步擴大為限,如果簡單判令迷你玩公司停止運營《迷你世界》,可能造成當事人之間重大利益失衡或者消費者群體利益損害。綜合考慮遊戲類型特點、侵權內容占比、整改可能性等方面因素,迷你玩公司承擔停止侵害責任的具體方式應為刪除《迷你世界》遊戲中侵權的 230 個遊戲資源/元素(70 個基礎元素、151 個合成元素、9 個生物元素)。網易公司關於應當責令迷你玩公司停止運營《迷你世界》的上訴主張缺乏充分理據,本院不予支持。

(二)關於消除影響

消除影響責任承擔的前提一般是侵權行為造成市場混淆的後果,或者使得受害人的社會評價在一定範圍內受到負面影響。本案中,玩家對兩款遊戲的評論多為「《迷你世界》抄襲《我的世界》」而非相反,也沒有將兩款遊戲混淆誤認,此非網易公司或《我的世界》的負面評價,網易公司也沒有提供其他證據證明其商譽或社會評價遭遇貶損。因此,網易公司關於應當責令迷你玩公司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的上訴主張缺乏充分理據,本院不予支持。

(三)關於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因不正當競爭行為受到損害的經營者的賠償數額,按照其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網易公司上訴主張,迷你玩公司拒不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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