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21)粵民終1035號民事判決書.pdf/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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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的《拳皇 98OL》遊戲,該遊戲類型、玩法、畫面與本案訴爭遊戲均不同,該案如何認定與本案無關。證據 26 是迷你玩公司自行製作的《迷你世界》遊戲內「迷你工坊」地圖上傳、下載數量和「資源工坊」玩家創建資源數量的統計表,真實性存疑且無其他佐證,即使如其自稱全部數據真實來源於遊戲後台,也不能當然證明該部分遊戲內容是沙盒類遊戲的核心玩法和主要表現形式,更難以證明被訴侵權內容對遊戲收入的貢獻率,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證據 29、34、35 是另案裁判文書,與本案基本事實缺乏關聯性,相關裁判觀點僅作參考。此外,本院對其他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予以確認,對是否達成其證明目的將結合有關事實綜合認定。

關於迷你玩公司所稱「缺乏遊戲畫面來源或依據的部分遊戲元素不應納入比對範圍」的問題。經核查,網易公司提供用於比對的證據主要是一系列對《我的世界》《迷你世界》進行公證取證的遊戲畫面截圖和錄像等,並據此製成比對表格和視頻來證明兩款遊戲主要內容,其用於比對的遊戲元素均有相應畫面依據。鑑於《我的世界》遊戲畫面僅展示遊戲元素名稱而無功能、特性方面的文字描述,且個別遊戲元素動畫演示的過程較繁瑣、耗時較長,故網易公司引用第三方遊戲媒體介紹《我的世界》遊戲內容的畫面截圖或文字描述來證明相關遊戲元素的獲得方式、功能用途等方面的設計,該舉證方式具有一定合理性。迷你玩公司若對上述第三方遊戲媒體相關內容的客觀性、真實性提出質疑,應可輕易核查並提出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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