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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

(七)心理干預。

患者常存在緊張焦慮情緒,應當加強心理疏導,必要時輔以藥物治療。

(八)重型、危重型支持治療。

1.治療原則:在上述治療的基礎上,積極防治併發症,治療基礎疾病,預防繼發感染,及時進行器官功能支持。

2.呼吸支持:

(1)鼻導管或面罩吸氧

PaO2/FiO2低於 300 mmHg 的重型患者均應立即給予氧療。接受鼻導管或面罩吸氧後,短時間(1~2 小時)密切觀察,若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無改善,應使用經鼻高流量氧療(HFNC)或無創通氣(NIV)。

(2)經鼻高流量氧療或無創通氣

PaO2/FiO2低於 200 mmHg 應給予經鼻高流量氧療(HFNC)或無創通氣(NIV)。接受 HFNC 或 NIV 的患者,無禁忌證的情況下,建議同時實施俯臥位通氣,即清醒俯臥位通氣,俯臥位治療時間每天應大於 12 小時。

部分患者使用 HFNC 或 NIV 治療的失敗風險高,需要密切觀察患者的症狀和體徵。若短時間(1~2 小時)治療後病情無改善,特別是接受俯臥位治療後,低氧血症仍無改善,或呼吸頻數、潮氣量過大或吸氣努力過強等,往往提示 HF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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