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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新文字的人說:「不可以」。他們的理由是:

1)四聲的關係。他們說:「中國話裏有四聲,有很多的話,完全一樣,就是用聲來分別,比方i(衣),i(移),i(椅),i(意):這些字用漢字寫出來,一看就明白,用拼音文字寫出來,用完全一樣的幾個字母,那就分不出來了」。

據我們看來,這是不成理由的,我們寫新文字,不是一個一個音段分開寫的;是兩個,或好幾個音段連着寫。並且我們說話是一句一句地說,所以很容易明白,也沒有混同的毛病,比方:衣服,移動,椅子,意思。

2)這些反對的人,又這樣說:「中國漢字雖然難學,但是它統一了中國,比方:南方人不懂北方話,可是能懂北方人寫的文章,有漢字可以使各地方的人,互相傳達意思。」我們來看看這種意見對不對——也是不對的。

我們方才說過,中國勞動羣衆,十個人之中,有八九個不識字的,他們又不會念書,又不會寫字,有沒有漢字,對於他們一點兒關係也沒有,只是一般知識分子,才能利用這種文字:南方人給北方人寫信,北方人看南方人寫的文章等等。

實際上說來,就是中國人都識了漢字,也不是統一的,因為階級的利益是矛盾的。例如:識字的上海工人和識字的山東資本家,雖然他們兩個是識字的,但是也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