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al: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任免人員/第十屆/2003年

200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任免人員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2004年

2003年第28號 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任免下列駐外大使:

一、免去劉正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劉永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二、免去楊桂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馬耳他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劉正修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馬耳他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三、免去姚匡乙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土耳其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宋愛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土耳其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四、免去陳占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厄立特里亞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黃永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厄立特里亞國特命全權大使。

五、免去張憲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萊索托王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仇伯華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萊索托王國特命全權大使。

六、免去侯清儒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津巴布韋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張憲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津巴布韋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七、免去王開文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拉脫維亞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季雁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拉脫維亞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八、免去周曉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波蘭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苑桂森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波蘭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九、免去朱祖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荷蘭王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薛捍勤(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荷蘭王國特命全權大使。

十、免去趙希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匈牙利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朱祖壽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匈牙利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十一、免去吳長勝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巴哈馬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焦東村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巴哈馬國特命全權大使。

十二、免去王英凡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常駐聯合國代表、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王光亞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常駐聯合國代表、特命全權大使。

2003年第32號 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任免下列駐外大使:

一、免去吳從勇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尼泊爾王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孫和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尼泊爾王國特命全權大使。

二、免去劉曉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阿拉伯埃及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吳思科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阿拉伯埃及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三、免去羅興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大阿拉伯利比亞人民社會主義民眾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黃杰民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大阿拉伯利比亞人民社會主義民眾國特命全權大使。

四、免去朱邦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突尼斯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兼駐巴勒斯坦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劉玉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突尼斯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兼駐巴勒斯坦國特命全權大使。

五、免去許昌財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赤道幾內亞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汪曉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赤道幾內亞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六、免去袁國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剛果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沃瑞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剛果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七、免去呂永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加納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張克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加納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八、免去宏九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吉爾吉斯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張延年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吉爾吉斯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九、免去叢軍(女)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愛沙尼亞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宏九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愛沙尼亞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十、免去姚培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周曉沛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十一、免去高玉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土庫曼斯坦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魯桂生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土庫曼斯坦特命全權大使。

十二、免去苑桂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斯洛伐克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黃忠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斯洛伐克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十三、免去任景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智利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李長華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智利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十四、免去李金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墨西哥合眾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任景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墨西哥合眾國特命全權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