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號)

由Zy26在話題「令」命名問題上作出的最新留言:8 天前

「令」命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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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時期國務院和各部委對「令」在公報上的名稱不盡相同,個人認為還是保持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xxx令第x號的俗成命名方式,不然太過凌亂,各時期對「令」也有不同稱呼,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xxx令(第x號)、中華人民共和國xxx第x號令、第x號xxx令、中華人民共和國xxx令(第某號)……,私以為此類名稱為「被重定向的」名稱比較好。—— Zzhtju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14:49 (UTC)回覆

關於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系列作品在維基文庫上的命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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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討論應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而其他「令」的命名與此無關。國務院公報中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的命名保持了一致性,並未出現「凌亂」的情況。
在國務院公報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被明確用作文檔的主標題,這種命名方式顯然是經過審慎考慮的,保持了文獻的準確性和權威性。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號)」清晰地指示了文檔的發文機關和發布順序。之前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14號)」放置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號」下面,明顯忽略了平行的發文機關,這種做法是不合適的。
隨着未來更多國務院公報的內容出現在維基文庫,使用國務院公報中目錄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x號)」作為標題,可以有效減少未來創建與重定向的工作量。
感謝您提出的觀點,並歡迎進一步的討論,以完善對這一命名問題的理解和處理。--Zy26留言2024年9月25日 (三) 07:0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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