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
由221.127.12.39在話題參考上作出的最新留言:30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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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新華網繁體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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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獻者 | Cncs wikipedia、Vipuser、Jusjih、鳥甲 |
完成度 | |
校對 | 鳥甲 |
"已失效" 三個字是不對的,沒有法律宣布它已失效. 這是法律,就得遵守法律原則,法律必須規定有效期或者有明確法規聲明才能失效.
路過補充說明一下
依照後法優於前法原則 既屬同位階之憲法 後法公布施行後前法自然失效為當然之結果 無需另行公布之------(簽名:darklore)
參考
編輯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憲章•人民政協共同綱領.大公報(香港).頭版.1949年9月30日 --221.127.12.39 2024年10月27日 (日) 02:2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