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大總統布吿爲尊崇公法保護人民生命財產計與德國斷絕現有之外交關係 (民國6年3月14日)
大總統布吿 中華民國 國務總理陸軍總長段祺瑞外交總長伍廷芳內務總長教育總長范源廉財政總長陳錦濤 海軍總長程璧光司法總長張耀曾農商總長谷鍾秀交通總長許世英 中華民國6年(1917年)3月14日 1917年3月14日 公布於政府公報三月十五日第四百二十二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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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歐戰發生。我國嚴守中立。不意接本年二月二日德國政府照會。德國新定之封鎖計畫。使中立國商船。從是日起。在限定禁綫內行駛。諸多危險等語。當以德國前此所行攻擊商船之方法。損害我國人民生命財產。已屬不少。今茲潛艇作戰之計畫。危害必更劇烈。我國因尊崇公法。保護人民生命財產起見。遂向德國提出嚴重抗議。並聲明如德國不撤銷其政策。我國迫不得已。將與德國斷絕現有之外交關係。在我國深望德國或不至堅持其政策。仍保持向來之睦誼。不幸抗議已逾一月。德國之潛艇攻擊政策。並未撤銷。各國商船。多被擊沉。我國人民因此致死者。已有數起。昨十一日據德國正式答復。礙難取銷其封鎖戰略。實出我願望之外。茲爲尊崇公法保護人民生命財產計。自今日始。與德國斷絕現有之外交關係。特此布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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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5月至民國17年(1928年)6月的《政府公報》(北洋政府)。依據《大清著作權律》第三十一條,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不適用著作權保護,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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