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1号令
← | 致从湖北返回临海的乡亲朋友们的一封公开信 |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1号令 制定机关: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号令 |
来自临海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 |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治工作特殊需要,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1月23日,全市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即日起,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升格为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市卫健局统一办公。
二、一律取消各类集聚活动
- 一律取消公众集会、大型会议(包括商人大会、乡贤会)、大型宗教活动、文艺演出等公众集聚活动。
- 一律暂停体育馆、博物馆、图书馆、电影院、健身房、网吧、KTV、酒吧、足浴、浴场、游泳馆、A级景区、农村家宴中心等对外营业,各主管部门要落实相关措施,确保稳定。对酒店旅客、群众集聚性的聚餐,尽可能劝退,并由经营者全面落实消杀、测量体温、询问湖北外出史等防控措施,确保安全。商超等公共场所严格按有关规定落实防控措施。
- 一律取消课外培训机构举办的各项培训活动。
三、涉湖北人员管控
湖北返临人员,由各镇街牵头负责落实居家隔离14天以上管控措施。已经在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的,相关镇(街道)要立即启动对其密切接触人员的调查,并做好居家隔离。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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