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參戰紀 被英兵開槍死傷者尚有多人 王水祥慘案追紀

九龍參戰紀 被英兵開槍死傷者尚有多人 王水祥慘案追紀 中華民國
超平
1946年11月7日
刊於廣州《針報》第四拾六期。

九龍參戰紀
被英兵開槍死傷者尚有多人
王水祥慘案追紀

  香港小販王水祥死了!他不死在敵人的槍彈下,不臥死在祖國的街頭,却在香港給洋人的走狗葡警踢死,遺下老母弱姐,死得好慘,但也死得好光榮,他驚動了全國,動了全人類公憤,出殯之日,義務送殯的,足有四千人。

  這一幕慘劇,我是最詳細的,因爲我眼見王水祥之死,我親自見一隻大毛腿,踢在王水祥的小腹上,我親耳聽到他的呻吟,我還參加像狂潮一樣的群衆,與警兵相打。

  上月廿六日午,油蔴地砵崙街正當行人如鯽的時候,忽然一聲「走鬼」,路旁的小販,像走警報的一樣狂奔,我舉頭一望,原來一架警車,載了一隊警察駕臨,停在砵崙街口,紛紛下車,四面追小販,這時,王水祥正擺花生檔於永康酒舖面前,正想逃走,但因爲執檔手脚慢,已被一葡警像老鷹捉小鷄一樣捉到,當時王水祥見已被鬼捉住誠恐拉囘差舘,罰幾元,或坐觀天監,于是雙膝向地下一跪,求洋大老爺開恩,但二〇二號葡警,獸性陡發,不特毛無憐惜之心,反而提起穿大鬼鞋之毛腿,向王水祥腹部拼命一踢,王水祥於是應聲倒地,隨地亂滾,慘叫不絕,手上花生,洒得滿地,二〇二號葡警仍行若無事,再去追別二個小販,當時附近忠有信長生舖伙記,馬上打電話至廣華醫院,但車到時,王水祥已死了!

大石亂飛 萬民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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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王水祥被踢後,在地上打垂死呼號時,他的慘號時,打入了每個中國人的心,於是憤怒的狂潮,不能竭止了!民衆開始包圍警隊,在紛亂中,警隊以棍毆打圍觀的羣衆,於是第一塊石,落在一隻鬼的身上,跟着第二塊第三塊,一時大石亂飛,鄙人以身爲中國人,且目睹慘狀,正憤怒衝冠,旣有交打,自義不容辭,當卽執起三尖八角之大石一塊,看準一個鬼頭擲去,可惜平日少練習,不中其頭,不能使其當堂流血,及今思之,引爲畢生大憾。

  正打得慶高采烈之際,九龍救火車兩架駛到,一到卽開水喉掃射,當時羣眾遂被驅散,但散了片刻,又聚如故,鄙人自然不肯走,以便再有機會擲多三五塊大石。

  夜後,大批英軍警憲兵,設一個臨時總部於青年會,當中國羣衆是敵人,派出双崗,架了機槍,帶手提機,如對日本作戰一樣,時羣衆尚未散,軍警於九時許,又開始捕人,於是又與羣衆衝突,一時大石亂飛,鄙人早已準備好三尖八角的貨色,三兩度散手,全部拋出,痛快之極,不過此時槍聲大發,原來洋兵開槍了!一時羣衆大亂,被槍打死者有四五人,傷者十餘人,四十餘人被拉去,群衆以手無寸鐵,無法與爭,多散去,鄙人亦散水而歸,因恐鬼頭仔密報,故來廣州僅將當日情形,報導如上。

港政府壓制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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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按):王水祥死後港政府亦壓制當地輿論,華民政務司麥加禮,接見各報記者,發表談話稱:□於九龍小販斃命事件,本港中西各報所紀載者,與事實頗有出入,而持論過甚。該事件法律自有公平處置,假若因一葡人而攻擊全體葡人,實屬不當。「據說」,「傳聞」誠與事實有別,而視作事實論,殊非適當也,香港光復後,新聞檢查取消,政府之旨意,并非不欲輿論發表意見,但希望就事論事,嗣後不可作不詳實之記載,若置政府勸告於不顧,則政府將採取步驟,至該案刻在審訊中,各報皆不如有所批評,否則抵觸法律,報紙爲社會輿論,政府希望報界對社會安寧,秩序,與治安之維持,予以合作與協助。

  是故香港輿論,均敢怒而不敢言,今超平君在本報追述真相,深具價值也!

  (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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