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必讀書
作者:唐彪 
本作品收錄於《教女遺規

婦人賢不賢,全在聲音高低,語言多寡中分。聲低言寡者賢也,聲高言多者不賢也。

人非聖人,不能無過,況婦人乎!媳婦偶然有失,公姑丈夫譴責,當欣然受之。云媳婦不是,自此當改,則不惟有過無害,即此便增一善矣。若橫爭我是,得罪公姑,得罪丈夫,是一小過未完,反增一大罪也。

媳婦之倚仗為天者,公姑與丈夫,三人而已。故事三人,必須愉色婉容,曲體歡心,不可纖毫觸犯。若公姑不喜,丈夫不悅,久久則惡名昭著,為人所不齒矣,奴僕皆得而抵觸我矣。故婦之善事公姑丈夫也,非止為賢與孝也,且以遠辱也。

夫者,天也,一生須守一敬字。見丈夫來,便須立起,若宴然高坐,此驕倨無禮之婦也。稱夫有定禮,如「相公」、「官人」之類,不云「爾」、「汝」也。如「爾」、「汝」忘形,則夫婦之倫褻矣。凡授餐奉茗,必雙手恭擎。未寒進衣,未饑進食,此婦不易之職分也。

媳婦不唯自己要盡孝,尤當勸夫盡孝。語云:「孝衰於妻子。"此言極可痛心,故媳婦以勸夫孝為第一。要使丈夫蹤跡,常密於父母,而疏於己身,俾夫之孝行,倍篤於往時,乃見媳婦之賢。若丈夫於公姑,小有違言,便當代為謝罪,曰:「此由媳婦不賢,致使吾夫不順於公姑,非獨丈夫之罪也。請公姑息怒。今後當勸丈夫改過矣。」

婦與姑之最易失歡心者,背後之言語;最易得歡心者,亦背後之言語。如在母家親戚,夫家親戚之前.及在自己房中,凡有言語,必稱公姑之德,多蒙優待,只是我不能孝順。展轉相聞,公姑豈不大喜乎?!若略有一言怨望,公姑聞之,心必不喜,連當面好處落空矣。雖然,言語之謹肆,發於念頭之真假。未有孝順之心不真,而言語能檢點者也。

繼姑待媳,多帶客氣,勢所必然。媳婦當此,務以誠心感之。既屬己姑,何分前後。凡事極其誠敬,不假一毫虛飾。姑知婦真心相待,自然心歡意悅,並客氣都化了。若媳婦胸中,稍分先後,不覺形之辭色,初則彼此客氣,既而乖戾無所不至矣。或有媳婦先入門,而繼姑後至者,姑尊媳卑,名分不以先後改易,當一於誠敬,不可生怠慢心也。

媳婦於翁,殊難為孝,但當體翁之心,不須以向前親密為孝也。或翁體不安,須頻頻凂姑問安為善。

或己為嫡媳,而家有庶姑,其事庶姑,亦須將順而加禮貌焉。不可恃嫡慢庶,致傷庶姑之心,並傷阿翁之心。若已為庶媳,則宜小心奉侍,曲體庶姑之心。嫡姑在堂,則事庶姑以敬,而禮貌稍殺於嫡姑,統所尊也,姑姑沒,並禮貌亦宜尊崇矣。倘或庶姑舉止有未合理,媳婦只宜以禮自持,和色婉容,規以正道,不亢傲,不委靡,方為合禮。

婆與媳雖如母子。然母子以情勝,婆媳則重在禮焉。凡婆之衣服器具,銀錢酒食,俱不可擅動。婆在房中,開箱看首飾與衣服,或與姑娘小叔密語,俱宜退步,惟命之前始進。又凡有好物好服,察婆欲與姑者,不妨贊成之。

凡公姑與丈夫之親友,倉卒間到,要留酒食,而銀錢偶乏,或慶吊諸儀,銀錢無措。媳婦知之,即宜脫簪珥,典衣服,不待公姑開言,方為先意承志,至一二贈嫁器皿,即當公用,不當慮及完全敝毀。若稍有愛惜之語,即傷公姑之心,為下人姍笑。常有公姑寧貸於鄰家,而不屑問媳婦借者,其婦之不賢可知也。

平常之家,安能常得甘旨?以供舅姑,然亦有法也。只要諸物烹庖得訣,務令適口,便是甘旨。若遣人辦買,必囑付擇其最佳者方買之,此即孝順妙法也。

一應往還之禮,或行或否,應厚應薄,須一概稟命於姑,不可自作主意。然其中猶有周旋也。待姑家親戚,須常存要好看之心。母家親戚,茍禮文可減,一切省之可也。

有等媳婦,不能孝姑,而偏欲孝母,此正是不孝母也。事姑未孝,必貽母氏以惡名,可謂孝母乎?蓋女在家以母為重,出嫁以姑為重也。今媳婦必欲盡孝於父母,亦有方略,須先從孝敬公姑丈夫起。公姑喜婦能孝,必歸功於婦之父母,必加厚於婦之父母。丈夫既喜妻賢,必云非岳母賢淑,吾妻安得柔和。或夫家富貴,則必有潤澤及母家矣。此則女之善孝其親也。

丈夫有不得意之事,為妻者宜好語勸慰之,勿增慨嘆,以助抑郁,但當委婉云,將來自有好日,方謂賢妻。丈夫在館不歸,此是能攻苦讀書,不可常寄信問候以亂其心,數數歸家,既荒時廢業矣。若親友有書劄來,恐有要務,速傳送之。

丈夫不事儒業者,或居家營運,出外經商,俱是心血所成,勞四體以贍妻子。為婦者必須憫夫勞役,軫夫饑寒,體恤隨順,方稱賢淑,家貧能撫恤慰勞,尤征婦德。若蕩子嫖賭,敗廢祖宗基業,必宜苦諫,至再至三,不聽則涕泣爭之。

媳婦之善相其夫者,第一要丈夫友愛。世之兄弟不友愛者,其源多起於妯娌不和。丈夫各聽婦言,遂成參商,此大患也。為媳婦者,善處妯娌,惟在禮文遜讓,言語謙謹。有勞代之,有物分之。公姑見責,多方解勸,要緊之務,先事指點。則彼自感德,妯娌輯睦矣。如我為伯姆,彼為叔娣,倘彼偶疾言遽色,不堪相加,我歡然受之,不爭勝氣,不與回答,彼自愧悔,和好如初。其或公姑偏愛,多分物件與彼,切勿計量,只是相忘。或我富他貧,我貴他賤,皆須曲意下之,周其不足,不可稍有輕侮。若他富貴,我貧賤,亦宜謙卑委婉,不可先存爾我之見。諸侄、侄女,宜愛之如子,乳少者,助其乳,抱至膝上,常加笑容。己之子女,當令其敬伯母叔母,一如親母。此要務也。

兄弟一氣,必無二心。往往因姒娣之間,自私自利,致傷兄弟之和,此婦之大惡也。婦之賢,第一在和妯娌。妯娌不和,大約以公姑恩有厚薄,便生妒忌,便有爭執,此不明之甚也。公姑胸中,如天地一般,有何偏見?若厚於大伯大姆,必是伯姆賢孝,得公姑之歡;厚於小叔嬸嬸,必是叔嬸賢孝。得公姑之歡。正當自反,負罪引慝,改過自新,庶公姑有回嗔作喜之時。豈可不知自責,且有怨望?若公姑獨厚於己夫妻,則當深自抑損,凡百分物,讓多受寡,讓美受惡,方是賢婦人也。長兄如父,長嫂如母,故介婦與冢婦,有尊卑之分,宜隨行不敢並行。姑舅若有事,使介婦行者,介婦不得辭勞,欲分任於冢婦。禮也。

婦有必不可辭之職分,又有不可遲緩之行事。客一到門,則茶鐘酒杯,箜饌菜碟,俱宜料理,不可委之群婢,更宜速快,遲則恐客不及等待。蓋媳婦之職,原須必躬必親,辛勤代勞。茍義手高坐,便是最不賢之婦。

婦人無事,切勿妄用一文。凡物須留贏餘,以待不時之需。若隨手用盡,則貧窮可拭目而待,安可不一心節儉也?!婦之賢者,家雖富厚,常要守分,甘淡薄,喜布素,見世間珍寶錦繡,及一切新奇美好之物,皆敗家之種子,方為有識婦人。

婦人衣服,宜安本分。富而奢侈,服飾犯分,大不可也。況眾人同處,而我一人衣飾獨異,為眾所指目,小家之婦,欣欣自榮,大家之婦,心必不自安也。

公姑之婢僕,不但不可辱罵也,並不可厲聲嚴色,蓋優禮婢僕,既所以敬公姑也。如婢有過失,公姑未見,當好言戒諭之,不必令公姑知之。其或大偷盜,及欲逃亡,媳先知其情者,公姑未曉,亦須稟知。然止可云耳聞。不可顯言其狀,致難收拾。又須云恐非灼見,再須詳察。

本房婢僕,雖宜慈愛,然或觸公姑之怒,皆宜重懲,不可護短。但訓飭之時,不可煩於言語,恐反開罪於公姑耳。

婢僕衣裳,宜令時加浣濯。髻鬟褲履,須令整頓端齊。若聽其蓬頭垢面,汙穢難堪,甚或身有血漬,面有爪痕,令人不忍見聞,則主婦之不慈不賢,行道之人,皆指摘之矣。

凡物須預謹守防閑,毋令盜竊。萬一有此,乃己不能謹密之過,且只忍耐,不妄加猜疑。及輕聽人言,輒至僕婢房中搜索。搜出則喪其廉恥;搜不出則彼反有辭。若公家僕婢,及在外之人,尤不可妄指。每因失物,反招大是非,增添閑氣,此不可不深思切戒者也。

凡授銀物與僕輩,不宜手授,必置幾案上,令其自取之。亦須照管,毋令他人竊去也。

凡生養子女,固不可不愛惜,亦不可過於愛惜。愛惜太過,則愛之適所以害之。小兒初生,勿勤抱持。裹而置之,聽其啼哭可也。醫云:「小兒頓足啼哭,所以宣達胎滯。」乳飲須有節,日不過三次,夜惟雞將鳴,飲一次。衣用稀布,寧薄無厚。語云:「若要小兒安,常帶三分饑與寒。」蓋孩提一團和氣,十分飽暖,反生疾病。珠帽、項圈、手鐲,切不可令著身,無論非從樸之道,而誨盜招拐之禍猶淺,圖財喪命之害更深。

富貴之家,愛子過甚。子所欲得,無不曲從之。性既縱成,一往莫禦。小有拂逆,便肆咆哮。及至長大,恃強好勝,破敗家財,猶系小事,一切刑禍,從此致矣。為父母者,亦曾念及此乎?

子弟幼時,當教之以禮。禮不在精微,止在粗淺。如見尊長,必作揖;長者經過,坐必起立;長者呼召,即急趨之。門內門外,長者問何人,對必以名,不可曰「我」曰「吾」。長者之前,不可喧嚷致爭;廳堂之中,不可放肆偃臥。凡事非僮僕所能為者,必須為父母代勞,不可推諉。略舉大端,不能遍指,宜觸類推廣。

童子幼年,不可衣之羅綺裘裳,恐啟其奢侈之心,長大不能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