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忠錄
本作品收錄於《景岳全書

明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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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事不能外乎理,而醫之於理爲尤切。散之則理爲萬象,會之則理歸一心。夫醫者,一心也;病者,萬象也。舉萬病之多,則醫道誠難,然而萬病之病,不過各得一病耳。譬之北極者,醫之一心也;萬星者,病之萬象也。欲以北極而對萬星,則不勝其對。以北極而對一星,則自有一線之直。彼此相照,何得有差?故醫之臨證,必期以我之一心,洞病者之一本。以我之一,對彼之一,既得一真,萬疑俱釋,豈不甚易?一也者,理而已矣。苟吾心之理明,則陰者自陰,陽者自陽,焉能相混?陰陽既明,則表與裏對,虛與實對,寒與熱對,明此六變,明此陰陽,則天下之病固不能出此八者。是編也,列門爲八,列方亦爲八。蓋古有兵法之八門,予有醫家之八陣。一而八之,所以神變化,八而一之,所以遡淵源。故予於此錄,首言明理,以統陰陽諸論,詳中求備,用帥八門。夫兵係興亡,醫司性命,執中心學,孰先乎此?是即曰傳中可也,曰傳心亦可也。然傳中傳心,總無非爲斯人斯世之謀耳,故復命爲《傳忠錄》。

陰陽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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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診病施治,必須先審陰陽,乃爲醫道之綱領。陰陽無謬,治焉有差?醫道雖繁,而可以一言蔽之者,曰陰陽而已。故證有陰陽,脉有陰陽,藥有陰陽。以證而言,則表爲陽,裏爲陰;熱爲陽,寒爲陰;上爲陽,下爲陰;氣爲陽,血爲陰;動爲陽,静爲陰;多言者爲陽,無声者爲陰;喜明者爲陽,欲暗者爲陰。陽微者不能呼,陰微者不能吸;陽病者不能俯,陰病者不能仰。以脉而言,則浮大滑數之類,皆陽也;沉微細濇之類,皆陰也。以藥而言,則升散者爲陽,斂降者爲陰;辛熱者爲陽,苦寒者爲陰;行氣分者爲陽,行血分者爲陰;性動而走者爲陽,性静而守者爲陰。此皆醫中之大法。至於陰中復有陽,陽中復有陰,疑似之間,辨須的確。此而不識,極易差訛,是又最爲緊要,然總不離於前之數者。但兩氣相兼,則此少彼多,其中便有變化,一皆以理測之,自有顯然可見者。若陽有餘而更施陽治,則陽愈熾而陰愈消;陽不足而更用陰方,則陰愈盛而陽斯滅矣。設能明徹陰陽,則醫理雖玄,思過半矣。

一、道產陰陽,原同一氣。火爲水之主,水即火之源,水火原不相離也。何以見之?如水爲陰,火爲陽,象分冰炭。何謂同源?蓋火性本熱,使火中無水,其熱必極,熱極則亡陰,而萬物焦枯矣。水性本寒,使水中無火,其寒必極,寒極則亡陽,而萬物寂滅矣。此水火之氣,果可呼吸相離乎?其在人身,是即元陰元陽,所謂先天之元氣也。欲得先天,当思根柢。命門爲受生之窍,爲水火之家,此即先天之北阙也。舍此他求,如涉海问津矣。學人宜識之。

一、凡人之陰陽,但知以氣血、脏腑、寒熱爲言,此特后天有形之陰陽耳。至若先天無形之陰陽,則陽曰元陽,陰曰元陰。元陽者,即無形之火,以生以化,神机是也。性命系之,故亦曰元氣。元陰者,即無形之水,以长以立,天癸是也。强弱系之,故亦曰元精。元精元氣者,即化生精氣之元神也。生氣通天,惟赖乎此。經曰:得神者昌,失神者亡,即爲之謂。今之人,多以后天勞欲戕及先天,今之醫,只知有形邪氣,不知無形元氣。夫有形者,迹也,盛衰昭着,体认無難;無形者,神也,變幻倏忽,挽回非易。故經曰:粗守形,上守神。嗟呼!又安得有通神明而見無形者,與之共谈斯道哉。

一、天地陰陽之道,本贵和平,則氣令调而萬物生,此造化生成之理也。然陽爲生之本,陰實死之基。故道家曰:分陰未尽則不仙,分陽未尽則不死。华元化曰:得其陽者生,得其陰者死。故凡欲保生重命者,尤当爱惜陽氣,此即以生以化之元神,不可忽也。曩自刘河間出,以暑火立論,专用寒凉,伐此陽氣,其害已甚。赖东垣先生論脾胃之火必須温养,然 尚未能尽斥一偏之謬,而丹溪復出,又立陰虛火動之論,制补陰、大补等丸,俱以黄柏、知母爲君,寒凉之弊又復盛行。夫先受其害者,既去而不返。后习而用者,犹迷而不悟。嗟乎!法高一尺,魔高一丈,若二子者,謂非轩歧之魔乎?余深悼之,故直削於此,實冀夫尽洗积陋,以苏生命之厄,誠不得不然也。观者其谅之、察之,勿以诽谤先辈爲责也。幸甚!

一、陰陽虛實。經曰:陽虛則外寒,陰虛則内熱,陽盛則外熱,陰盛則内寒。

一、經曰:陽氣有余,爲身熱無汗。此言表邪之實也。又曰:陰氣有余,爲多汗身寒。此言陽氣之虛也。仲景曰:发熱恶寒发於陽,無熱恶寒发於陰。又曰:極寒反汗出,身必冷如冰。此與經旨义相上下。一、經曰:陰盛則陽病,陽盛則陰病。陽勝則熱,陰盛則寒。

一、陰根於陽,陽根於陰。凡病有不可正治者,当从陽以引陰,从陰以引陽,各求其属而衰之。如求汗於血,生氣於精,从陽引陰也。又如引火歸源,纳氣歸肾,从陰引陽也。此即水中取火,火中取水之义。

一、陰之病也,来亦缓而去亦缓;陽之病也,来亦速而去亦速。陽生於熱,熱則舒缓;陰生於寒,寒則拳急。寒邪中於下,熱邪中於上,飲食之邪中於中。

一、考之《中藏經》曰:陽病則旦静,陰病則夜宁;陽虛則暮乱,陰虛則朝争。蓋陽虛喜陽助,所以朝轻而暮重;陰虛喜陰助,所以朝重而暮轻。此言陰陽之虛也。若實邪之候,則與此相反。凡陽邪盛者,必朝重暮轻;陰邪盛者,必朝轻暮重。此陽逢陽王,陰得陰强也 。其有或昼或夜,时作时止,不时而動者,以正氣不能主持,則陰陽盛负,交相错乱,当以培养正氣爲主,則陰陽将自和矣。但或水或火,宜因虛實以求之。

六變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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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變者,表裏寒熱虛實也。是即醫中之關鍵。明此六者,萬病皆指諸掌矣。以表裏言之,則風、寒、暑、溼、火、燥感於外者是也。以裏言之,則七情、勞欲、飲食傷於内者是也。寒者,陰之類也。或爲内寒,或爲外寒,寒者多虛。熱者,陽之類也。或爲内熱,或爲外熱,熱者多實。虛者,正氣不足也,内出之病多不足。實者,邪氣有余也,外入之病多有余。六者之詳,条列如下。

表證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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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證者,邪氣之自外而入者也。凡風寒暑溼火燥,氣有不正,皆是也。經曰:清風大来 ,燥之勝也。風木受邪,肝病生焉。熱氣大来,火之勝也。金燥受邪,肺病生焉。寒氣大来 ,水之勝也。火熱受邪,心病生焉。溼氣大来,土之勝也。寒水受邪,肾病生焉。風氣大来 ,木之勝也。土溼受邪,脾病生焉。又曰:冬傷於寒,春必病温。春傷於風,夏生飧泄。夏 傷於暑,秋必咳疟。秋傷於溼,冬生咳嗽。又曰:風从其冲后来者爲虛風,傷人者也,主杀 主害者。凡此之類,皆言外来之邪。但邪有陰陽之辨,而所傷亦自不同。蓋邪雖有六,化止 陰陽。陽邪化熱,熱則傷氣;陰邪化寒,寒則傷形。傷氣者,氣通於鼻,鼻通於脏。故凡外 受暑熱而病有发於中者,以熱邪傷氣也。傷形者,浅則皮毛,深則經络,故凡外受風寒而病 爲身熱体痛者,以寒邪傷形也。經曰:寒則腠理闭,氣不行,故氣收矣。炅則腠理开,营卫 通,汗大泄,故氣泄矣。此六氣陰陽之辨也。然而六邪之感於外者,又惟風寒爲最。蓋風爲 百病之长,寒爲杀厉之氣。人身内有脏腑,外有經络,凡邪氣之客於形也,必先舍於皮毛; 留而不去,乃入於孙络;留而不去,乃入於络脉;留而不去,乃入於經脉,然后内连五脏, 散於肠胃,陰陽俱感,五脏乃傷,此邪氣自外而内之次也。然邪氣在表,必有表證,既見表 證,則不可攻裏。若误攻之,非惟無涉,且恐裏虛則邪氣乘虛愈陷也。表證既明,則裏證可 因而解矣。故表證之辨,不可不爲之先察。 一、人身脏腑在内,經络在外,故脏腑爲裏,經络爲表。在表者,手足各有六經,是爲 十二經脉。以十二經脉分陰陽,則六陽属腑爲表,六陰属脏爲裏。以十二經脉分手足,則足 經之脉长而且远,自上及下,遍络四体,故可按之以察周身之病。手經之脉短而且近,皆出 入於足經之間,故凡診傷寒外感者,則但言足經不言手經也。然而足之六經,又以三陽爲表 ,三陰爲裏。而三陽之經,則又以太陽爲陽中之表,以其脉行於背,背爲陽也。陽明爲陽中 之裏,以其脉行於腹,腹爲陰也。少陽爲半表半裏,以其脉行於侧,三陽傳遍而渐入三陰也 。故凡欲察表證者,但当分前后左右,而以足三陽經爲主。然三陽之中,則又惟太陽一經, 包覆肩背,外爲周身之之綱维,内连五脏六腑之肓?此諸陽之主氣,犹四通八达之衢也。 故凡風寒之傷人,必多自太陽經始。 一、足三陰之經皆自脚上腹,雖亦在肌表之間,然三陰主裏,而凡風寒自表而入者,未 有不由陽經而入陰分也。若不由陽經迳入三陰者,即爲直中陰經,必连脏矣。故陰經無可据 之表證。 一、寒邪在表者,必身熱無汗,以邪闭皮毛也。 一、寒邪客於經络,必身体疼痛,或拘急而酸者,以邪氣乱营氣,血脉不利也。 一、寒邪在表而头痛者,有四經焉。足太陽脉挟於头顶,足陽明脉上至头维,足少陽脉 上行兩角,足厥陰脉上會於巅,皆能爲头痛也。故惟太陰、少陰皆無头痛之證。 一、寒邪在表多恶寒者,蓋傷於此者必恶此,所謂傷食恶食,傷寒恶寒也。 一、邪氣在表,脉必緊數者,营氣爲邪所乱也。 一、太陽經脉起目内,上顶巅,下项,挟脊行腰,故邪在太陽者,必恶寒发熱而 兼头项痛,腰脊强,或膝酸疼也。 一、陽明經脉起自目下,循面鼻,行胸腹。故邪在陽明者,必发熱微恶寒,而兼目痛鼻 干不眠也。 一、少陽爲半表半裏之經,其脉绕耳前后,由肩井下胁肋。故邪在少陽者,必发熱而兼 耳聋胁痛,口苦而呕,或往来寒熱也。 以上皆三陽之表證,但見表證,則不可攻裏。或发表,或微解,或温散,或凉散,或温 中托裏而爲不散之散,或补陰助陰而爲云蒸雨化之散。呜呼!意有在而言難尽也。惟慧者之心悟之。 一、表證之脉。仲景曰:寸口脉浮而緊,浮則爲風,緊則爲寒,風則傷卫,寒則傷营, 营卫俱病,骨节烦疼,当发其汗也。《脉經》注曰:風爲陽,寒爲陰,卫爲陽,营爲陰,風 則傷陽,寒則傷陰,各从其類而傷也。故卫得風則熱,营得寒則痛,营卫俱病,故致骨节烦 疼,当发汗解表而愈。 一、浮脉本爲属表,此固然也。然有邪寒初感之甚者,拘束卫氣,脉不能达,則必沉而 兼緊,此但当以发熱身痛等表證参合而察之,自可辨也。又若血虛動血者,脉必浮大。陰虛 水亏者,脉必浮大。内火熾盛者,脉必浮大。關陰格陽者,脉必浮大。若此者,俱不可一概 以浮爲表論,必当以形氣病氣有無外證参酌之。若本非表證,而误认爲表,則杀人於反掌之間矣。 一、外感寒邪,脉大者,必病进,以邪氣日盛也。然必大而兼緊,方爲病进。若先小而 后大,及渐大渐缓者,此以陰转陽,爲胃氣渐至,将解之兆也。 一、寒邪未解,脉息緊而無力者,無愈期也。何也?蓋緊者,邪氣也。力者,元氣也, 緊而無力,則邪氣有余而元氣不足也。元氣不足,何以逐邪?臨此證者,必能使元陽渐充, 則脉渐有力,自小而大,自虛而實,渐至洪滑,則陽氣渐达,表将解矣。若日見無力,而緊 數日进,則危亡之兆也。 一、病必自表而入者,方得謂之表證,若由内以及外,便非表證矣。經曰:从内之外者 调其内,从外之内者治其外。从内之外而盛於外者,先治其内而后治其外;从外之内而盛於 内者,先治其外而后调其内。此内外先后之不可不知也。 一、傷風、中風,雖皆有風之名,不可均作表證。蓋傷風之病,風自外入者也。可散之 、温之而已,此表證也。中風之病,雖形證似風,實由内傷所致。本無外邪,故不可以表證論治。法具本条。 一、发熱之類,本爲火證,但当分辨表裏。凡邪氣在表发熱者,表熱而裏無熱也,此因 寒邪,治宜解散。邪氣在裏发熱者,必裏熱先甚而后及於表也,此是火證,治宜清凉。凡此 内外,皆可以邪熱論也。若陰虛水亏而爲骨蒸夜熱者,此虛熱也。又不可以邪熱爲例,惟壮 水滋陰可以治之。 一、溼燥二氣,雖亦外邪之類,但溼有陰陽,燥亦有陰陽。溼从陰者爲寒溼,溼从陽者 爲溼熱。燥从陽者因於火,燥从陰者发於寒。熱則傷陰,必连於脏。寒則傷陽,必连於經。 此所以溼燥皆有表裏,必須辨明而治之。 一、溼證之辨,当辨表裏。經曰:因於溼,首如裹。又曰:傷於溼者,下先受之。若道 路冲風冒雨,或動作辛苦之人,汗溼沾衣,此皆溼从外入者也。若嗜好酒浆生冷,以致泄泻 、黄胆、肿胀之類,此溼从内出者也。在上在外者,宜微从汗解;在下在裏者,宜分利之。 溼熱者宜清宜利;寒溼者宜补脾温肾。 一、燥證之辨,亦有表裏。經曰:清氣大来,燥之勝也,風木受邪,肝病生焉。此中風 之属也。蓋燥勝則陰虛,陰虛則血少,所以或爲牵引,或爲拘急,或爲皮腠風消,或爲脏腑 干结,此燥从陽化,营氣不足,而傷乎内者也。治当以养营补陰爲主。若秋令太過,金氣勝 而風从之,則肺先受病,此傷風之属也。蓋風寒外束,氣应皮毛,故或爲身熱無汗,或爲咳 嗽喘满,或鼻塞声哑,或咽喉干燥,此燥以陰生,卫氣受邪,而傷乎表者也。治当以轻扬温 散之剂,暖肺去寒爲主。

裏證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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裏證者,病之在内在脏也。凡病自内生,則或因七情,或因勞倦,或因飲食所傷,或爲 酒色所困,皆爲裏證。以此言之,實属易見,第於内傷外感之間,疑似之际,若有不明,未免以表作裏,以裏作表,乃致大害。故当詳辨也。

一、身雖微熱,而汗出不止,及無身体酸疼拘急,而脉不緊數者,此熱非 在表也。

一、證似外感,不恶寒,反恶熱,而绝無表證者,此熱盛於内也。

一、凡病表證,而小便清利者,知邪未入裏也。

一、表證已具,而飲食如故,胸腹無碍者,病不及裏也。若見呕恶口苦,或心胸满闷不食,乃表邪傳至胸中,渐入於裏也。若烦躁不眠,干渴谵语,腹痛自利等證,皆邪入於裏也 。若腹胀喘满,大便结硬,潮熱斑黄,脉滑而實者,此正陽明胃腑裏實之證,可下之也。

一、七情内傷,過於喜者,傷心而氣散。心氣散者,收之养之。過於怒者,傷肝而氣逆,肝氣逆者,平之抑之。過於思者,傷脾而氣结,脾氣结者,温之豁之。過於忧者,傷肺而 氣沉,肺氣沉者,舒之舉之。過於恐者,傷肾而氣怯,肾氣怯者,安之壮之。

一、飲食内傷,氣滞而积者,脾之實也。宜消之逐之;不能运化者,脾之虛也。宜暖之 助之。

一、酒溼傷陰,熱而烦满者,溼熱爲病也。清之泄之;酒溼傷陽,腹痛泻利呕恶者,寒 溼之病也,温之补之。

一、勞倦傷脾者,脾主四肢也。須补其中氣。

一、色欲傷肾而陽虛無火者,兼培其氣血;陰虛有火者,纯补其真陰。

一、痰飲爲患者,必有所本,求所从来,方爲至治。若但治标,非良法也。詳具本条。

一、五脏受傷,本不易辨,但有諸中必形諸外,故肝病則目不能视而色青,心病則舌不能言而舌赤,脾病則口不知味而色黄,肺病則鼻不闻香臭而色白,肾病則耳不能听而色黑。

虛實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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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實者,有余不足也。有表裏之虛實,有氣血之虛實,有脏腑之虛實,有陰陽之虛實。 凡外入之病多有余,内出之病多不足。實言邪氣實則当泻,虛言正氣虛則当补。凡欲察虛實 者,爲欲知根本之何如,攻补之宜否耳。夫疾病之實,固爲可虑,而元氣之虛,虑尤甚焉。 故凡診病者,必当先察元氣爲主,而后求疾病。若實而误补,随可解救,虛而误攻,不可生 矣。然總之虛實之要,莫逃乎脉。如脉之真有力真有神者,方是真實證,脉之似有力似有神 者,便是假實證,矧脉之無力無神,以至全無力全無神者哉,臨證者萬毋忽此。 一、表實者,或爲发熱,或爲身痛,或爲恶熱掀衣,或爲恶寒鼓栗。寒束於表者無汗, 火盛於表者有疡。走注而红痛者,知营卫之有熱;拘急而酸疼者,知經络之有寒。 一、裏實者,或爲胀爲痛,或爲痞爲坚,或爲闭爲结,或爲喘爲满,或懊不宁, 或躁烦不眠,或氣血积聚,结滞腹中不散,或寒邪熱毒深留脏腑之間。 一、陽實者,爲多熱恶熱。陰實者,爲痛结而寒。氣實者,氣必喘促而声色壮厉。血實 者,血必凝聚而且痛且坚。 一、心實者,多火而多笑。肝實者,兩胁少腹多有疼痛,且復多怒。脾實者,爲胀满氣 闭,或爲身重。肺實者,多上焦氣逆,或爲咳喘。肾實者,多下焦壅闭,或痛或胀,或熱見 於二便。 一、表虛者,或爲汗多,或爲肉战,或爲怯寒,或爲目暗羞明,或爲耳聋眩运,或肢体 多見麻木,或舉動不勝勞烦,或爲毛槁而肌肉削,或爲颜色憔悴而神氣索然。 一、裏虛者,爲心怯心跳,爲惊惶,爲神魂之不宁,爲津液之不足。或爲饥不能食,或 爲渴不喜冷,或畏张目而视,或闻人声而惊。上虛則飲食不能运化,或多呕恶而氣虛中满。 下虛則二陰不能流利,或便尿失禁,肛門脱出,而泄泻遗精。在妇人則爲血枯經闭,及堕胎崩淋带浊等證。 一、陽虛者,火虛也,爲神氣不足,爲眼黑头眩,或多寒而畏寒。陰虛者,水亏也,爲 亡血失血,爲戴陽,爲骨蒸勞熱。氣虛者,声音微而氣短似喘。血虛者,肌肤干濇而筋脉拘挛。 一、心虛者,陽虛而多悲。肝虛者,目KTKT無所見,或陰缩筋挛而善恐。脾虛 者,爲四肢不用,或飲食不化,腹多痞满而善忧。肺虛者,少氣息微,而皮毛燥濇。肾虛者 ,或爲二陰不通,或爲兩便失禁,或多遗泄,或腰脊不可俯仰,而骨酸痿厥。 一、諸痛之可按者爲虛,拒按者爲實。 一、胀满之虛實。仲景曰:腹满不减,减不足言,当下之。腹满时减,復如故,此爲寒 ,当與温藥。夫减不足言者,以中满之甚,無时或减,此實胀也,故当下之。腹满时减者, 以腹中本無實邪,所以有时或减。既减而腹满如故者,以脾氣虛寒而然,所以当與温藥,温即兼言补也。 一、《内經》諸篇皆以神氣爲言。夫神氣者,元氣也。元氣完固,則精神 昌盛,無待言也。若元氣微虛,則神氣微去,元氣大虛,則神氣全去,神去則机息矣,可不 畏哉。《脉要精微論》曰:夫精明者,所以视萬物,别黑白,審长短。以长爲短,以白爲黑 ,如是則精衰矣。言而微,终日乃復言者,此氣夺也。衣被不斂,言语善恶不避亲疏,此神 明之乱也。仓廪不藏者,是門户不要也。水泉不止,是膀胱不藏也。得守者生,失守者死。 夫五脏者,身之强也;头者,精明之府,头倾视深,精神将夺矣。背者,胸中之府,背曲肩 垂,府将坏矣。腰者,肾之府,转摇不能,肾将惫矣。膝者,脚之府,屈伸不能,行則偻俯 ,骨将惫矣。骨者,髓之府,不能久立,行則振掉,骨将惫矣。得强則生,失强則死。此《内經》之言虛證也,当察其意。 一、虛者宜补,實者宜泻,此易知也。而不知實中復有虛,虛中復有實,故每以至虛之 病,反見盛势,大實之病,反有羸状,此不可不辨也。如病起七情,或饥饱勞倦,或酒色所 傷,或先天不足,及其既病,則每多身熱便闭,戴陽胀满,虛狂假斑等證,似爲有余之病, 而其因實由不足,醫不察因,从而泻之,必枉死矣。又如外感之邪未除,而留伏於經络,食 飲之滞不消,而积聚於脏腑,或郁结逆氣有不可散,或顽痰瘀血有所留藏,病久致羸,似乎 不足,不知病本未除,还当治本。若误用补,必益其病矣。此所謂無實實,無虛虛,损不足 而益有余,如此死者,醫杀之耳。 附:华元化虛實大要論曰:病有脏虛脏實,腑虛腑實,上虛上實,下虛下實,状各不同 ,宜深消息。肠鸣氣走,足冷手寒,食不入胃,吐逆無时,皮毛憔悴,肌肉皱皴,耳目昏塞 ,语声破散,行步喘促,精神不收,此五脏之虛也。診其脉,舉指而滑,按之而微,看在何 部,以断其脏也。又按之沉小微弱短濇软濡,俱爲脏虛也。飲食過多,大小便難,胸膈满闷 ,肢节疼痛,身体沉重,头目闷眩,唇口肿胀,咽喉闭塞,肠中氣急,皮肉不仁,暴生喘乏 ,偶作寒熱,疮疽并起,悲喜时来,或自痿弱,或自高强,氣不舒畅,血不流通,此脏之實 也。診其脉,舉按俱盛者,實也。又长浮數疾洪緊弦大,俱曰實也。看在何經,而断其脏也 。头疼目赤,皮熱骨寒,手足舒缓,血氣壅塞,丹瘤更生,咽喉肿痛,轻按之痛,重按之快 ,食飲如故,曰腑實也。診其脉,浮而實大者是也。皮肤搔痒,肌肉胀,食飲不化, 大便滑而不止,診其脉,轻手按之得滑,重手按之得平,此乃腑虛也。看在何經,而正其时 也。胸膈痞满,头目碎痛,飲食不下,脑项昏重,咽喉不利,涕唾稠粘,診其脉,左右寸口 沉结實大者,上實也。颊赤心忪,舉動颤栗,语声嘶嗄,唇焦口干,喘乏無力,面少颜色, 颐颔肿满,診其左右寸脉弱而微者,上虛也。大小便難,飲食如故,腰脚沉重(当作酸重)。 脐腹疼痛,診其左右尺中脉伏而濇者,下實也。大小便難,飲食进退,腰脚沉重,如坐水中 ,行步艰難,氣上奔冲,梦寐危险,診其左右尺中脉滑而濇者,下虛也。病患脉微濇短小, 俱属下虛也。 一、本篇虛實證有未尽者,俱詳载虛损門,当互察之。

寒熱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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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熱者,陰陽之化也。陰不足則陽乘之,其變爲熱;陽不足則陰乘之,其變爲寒。故陰 勝則陽病,陰勝爲寒也。陽勝則陰病,陽勝爲熱也。熱極則生寒,因熱之甚也;寒極則生熱 ,因寒之甚也。陽虛則外寒,寒必傷陽也;陰虛則内熱,熱必傷陰也。陽盛則外熱,陽歸陽 分也;陰盛則内寒,陰歸陰分也。寒則傷形,形言表也;熱則傷氣,氣言裏也。故火旺之时,陽有余而熱病生;水旺之令,陽不足而寒病起。人事之病由於内,氣交之病由於外。寒熱 之表裏当知,寒熱之虛實亦不可不辨。 一、熱在表者,爲发熱头痛,爲丹肿斑黄,爲揭去衣被,爲諸痛疮疡。

一、熱在裏者,爲瞀闷胀满,爲烦渴喘结,或氣急叫吼,或躁扰狂越。

一、熱在上者,爲头痛目赤,爲喉疮牙痛,爲諸逆冲上,爲喜冷舌黑。

一、熱在下者,爲腰足肿痛,爲二便秘濇,或熱痛遗精,或溲混便赤。

一、寒在表者,爲憎寒,爲身冷,爲浮肿,爲容颜青惨,爲四肢寒厥。

一、寒在裏者,爲冷咽肠鸣,爲恶心呕吐,爲心腹疼痛,爲恶寒喜熱。

一、寒在上者,爲吞酸,爲膈噎,爲飲食不化,爲嗳腐胀哕。

一、寒在下者,爲清浊不分,爲溏痛泄,爲陽痿,爲遗尿,爲膝寒足冷。

一、病患身大熱,反欲得近衣者,熱在皮肤,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 在皮肤,熱在骨髓也,此表證之辨。若内熱之甚者,亦每多畏寒,此当以脉證参合察之。

一、真寒之脉,必迟弱無神;真熱之脉,必滑實有力。

一、陽脏之人多熱,陰脏之人多寒。陽脏者,必平生喜冷畏熱,即朝夕食冷,一無所病,此其陽之有余也。陰脏者,一犯寒凉,則脾肾必傷,此其陽之不足也。第陽强者少,十惟二三;陽弱者多,十常五六。然恃强者多反病,畏弱者多安宁。若或見彼之强而忌我之弱,則與侏儒观场,丑妇效颦者無异矣。

寒熱真假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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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熱有真假者,陰證似陽,陽證似陰也。蓋陰極反能躁熱,乃内寒而外熱,即真寒假熱 也。陽極反能寒厥,乃内熱而外寒,即真熱假寒也。假熱者,最忌寒凉,假寒者,最忌温熱 。察此之法,当专以脉之虛實强弱爲主。

一、假熱者,水極似火也。凡病傷寒,或患杂證,有其素禀虛寒,偶感邪氣而然者,有過於勞倦而致者,有過於酒色而致者,有過於七情而致者,有原非火證,以误服寒凉而致者。凡真熱本发熱,而假熱亦发熱。其證則亦爲面赤躁烦,亦爲大便不通,小便赤濇,或爲氣促,咽喉肿痛,或爲发熱,脉見緊數等證。昧者見之,便认爲熱,妄投寒凉,下咽必毙。不知身雖有熱,而裏寒格陽,或虛陽不斂者,多有此證。但其内證,則口雖干渴,必不喜冷,即喜冷者,飲亦不多,或大便不實,或先硬后溏,或小水清频,或陰枯黄赤,或氣短懒言,或色黯神倦,或起倒如狂,而禁之則止,自與登高骂詈者不同,此虛狂也;或斑如蚊迹而浅红細碎,自與紫赤熱極者不同,此假斑也。凡假熱之脉,必沉細迟弱,或雖浮大緊數而無力無神,此乃熱在皮肤,寒在脏腑,所謂恶熱非熱,實陰證也。凡見此内颓内困等證,而但知攻邪,則無有不死。急当以四逆、八味、理陰煎、回陽飲之類,倍加附子填补真陽,以引火歸源,但使元氣渐復,則熱必退藏,而病自愈。所謂火就燥者,即此义也。故凡見身熱脉數,按之不鼓击者,此皆陰盛格陽,即非熱也。仲景治少陰證面赤者,以四逆汤加葱白主之。东垣曰:面赤目赤,烦躁引飲,脉七八至,按之則散者,此無根之火也。以姜附汤加人参主之。《外台秘要》曰:陰盛发躁,名曰陰躁,欲坐井中,宜以熱藥治之。

一、假寒者,火極似水也。凡傷寒熱甚,失於汗下,以致陽邪亢極,郁伏於内,則邪自陽經傳入陰分,故爲身熱发厥,神氣昏沉,或时畏寒,状若陰證。凡真寒本畏寒,而假寒亦 畏寒,此熱深厥亦深,熱極反兼寒化也。大抵此證,必声壮氣粗,形强有力,或唇焦舌黑,口渴飲冷,小便赤濇,大便秘结,或因多飲藥水,以致下痢纯清水,而其中仍有燥粪,及矢氣極臭者,察其六脉必皆沉滑有力,此陽證也。凡内實者,宜三承氣汤择而用之。潮熱者,以大柴胡汤解而下之。内不實者,以白虎汤之類清之。若杂證之假寒者,亦或爲畏寒,或爲 战栗,此以熱極於内而寒侵於外,則寒熱之氣兩不相投,因而寒栗,此皆寒在皮肤,熱在骨 髓,所謂恶寒非寒,明是熱證。但察其内證,則或爲喜冷,或爲便结,或小水之熱濇,或口臭而躁烦,察其脉必滑實有力。凡見此證,即当以凉膈、芩连之属,助其陰而清其火,使内 熱既除,則外寒自伏。所謂水流溼者,亦此义也。故凡身寒厥冷,其脉滑數,按之鼓击於指 下者。此陽極似陰,即非寒也。

一、假寒误服熱藥,假熱误服寒藥等證,但以冷水少试之。假熱者,必不喜水,即有喜者,或服后見呕,盒饭以温熱藥解之。假寒者,必多喜水,或服后反快而無所逆者,盒饭以寒凉藥解之。


十问篇(九)

一问寒熱二问汗,三问头身四问便,五问飲食六问胸,七聋八渴俱当辨,九因脉色察陰 陽,十从氣味章神見。見定雖然事不難,也須明哲毋招怨。 上十问者,乃延醫之要領,臨證之首务也。明此十问,則六變具存,而萬病形情俱在吾 目中矣。醫之爲難,難在不識病本而施误治耳。误則杀人,天道可畏,不误則济人,陰德無 穷。學人欲明是道,必須先察此要,以定意見,以爲阶梯,然后再采群书,广其知識,又何 误焉?有能熟之胸中,运之掌上,非止爲人,而爲己不浅也,慎之宝之。


十问篇(九)

问寒熱者,问内外之寒熱,欲以辨其在表在裏也。人傷於寒則病爲熱,故凡病身熱脉緊 ,头疼体痛,拘急無汗,而且得於暂者,必外感也。蓋寒邪在經,所以头痛身疼。邪闭皮毛 ,所以拘急发熱。若素日無疾,而忽見脉證若是者,多因外感。蓋寒邪非素所有,而突然若 此,此表證也。若無表證而身熱不解,多属内傷,然必有内證相应,合而察之,自得其真。 一、凡身熱經旬,或至月余不解,亦有仍属表證者。蓋因初感寒邪,身熱头痛,醫不能 辨,误认爲火,辄用寒凉,以致邪不能散,或雖經解散而藥未及病,以致留蓄在經。其病必 外證多而裏證少,此非裏也,仍当解散。 一、凡内證发熱者,多属陰虛,或因积熱,然必有内證相应,而其来也渐。蓋陰虛者必 傷精,傷精者必连脏。故其在上而连肺者,必喘急咳嗽;在中而连脾者,或妨飲食,或生懊 ,或爲躁烦焦渴;在下而连肾者,或精血遗淋,或二便失节,然必倏熱往来,时作时 止,或氣怯声微,是皆陰虛證也。 一、凡怒氣七情傷肝傷脏而爲熱者,總属真陰不足,所以邪火易熾,亦陰虛也。 一、凡勞倦傷脾而发熱者,以脾陰不足,故易於傷,傷則熱生於肌肉之分,亦陰虛也。 一、凡内傷积熱者,在痞必有形證,在血氣必有明征,或九窍熱於上下,或脏腑 熱於三焦。若果因實熱,凡火傷在形体而無涉於真元者,則其形氣声色脉候自然壮丽,無弗 有可据而察者,此当以實火治之。 一、凡寒證尤属顯然,或外寒者,陽亏於表,或内寒者,火衰於中,諸如前證。但熱者 多實,而虛熱者最不可误;寒者多虛,而實寒者間亦有之。此寒熱之在表在裏,不可不辨也。


十问篇(九)

问汗者,亦以察表裏也。凡表邪盛者必無汗。而有汗者,邪随汗去,已無表邪,此理之 自然也。故有邪尽而汗者,身凉熱退,此邪去也。有邪在經而汗在皮毛者,此非真汗也。有 得汗后,邪雖稍减,而未得尽全者。犹有余邪,又不可因汗而必謂其無表邪也。須因脉證而詳察之。 一、凡温暑等證,有因邪而作汗者,有雖汗而邪未去者,皆表證也。總之,表邪未除者 ,在外則连經,故头身或有疼痛;在内則连脏,故胸膈或生躁烦。在表在裏,有證可凭,或 緊或數,有脉可辨,須察其真假虛實,孰微孰甚而治之。 一、凡全非表證,則或有陽虛而汗者,須實其氣;陰虛而汗者,須益其精;火盛而汗者 ,凉之自愈;過飲而汗者,清之可宁。此汗證之有陰陽表裏,不可不察也。諸汗詳證载傷寒門。


十问篇(九)

问其头可察上下;问其身可察表裏。头痛者,邪居陽分;身痛者,邪在諸經。前后左右 ,陰陽可辨,有熱無熱,内外可分,但属表邪,可散之而愈也。 一、凡火盛於内爲头痛者,必有内应之證,或在喉口,或在耳目,别無身熱恶寒在表等 候者,此熱盛於上,病在裏也。察在何經,宜清宜降,高者抑之,此之謂也。若用轻扬散剂 ,則火必上升,而痛愈甚矣。 一、凡陰虛头痛者,舉发無时,是因酒色過度,或遇勞苦,或逢情欲,其发則甚。此爲 裏證,或精或氣,非补不可也。 一、凡头痛属裏者,多因於火,此其常也。然亦有陰寒在上,陽虛不能上达而痛甚者, 其證則恶寒呕恶,六脉沉微,或兼弦細,諸治不效,余以桂、附、参、熟之類而愈之,是头痛之有陽虛也。 一、凡云头風者,此世俗之混名,然必有所因,須求其本,辨而治之。 一、凡眩运者,或头重者,可因之以辨虛實。凡病中眩运,多因清陽不升,上虛而然。 如丹溪云:無痰不作运。殊非真確之論,但当兼形氣,分久暂以察之。观《内經》曰:上虛 則眩,上盛則熱痛,其义可知。至於头重,尤属上虛,經曰:上氣不足,脑爲之不满,头爲 之苦倾,此之謂也。 一、凡身痛之甚者,亦当察其表裏以辨寒熱。其若感寒作痛者,或上或下,原無定所, 随散而愈,此表邪也。若有定处,而别無表證,乃痛痹之属,邪氣雖亦在經,此当以裏證视 之,但有寒熱之异耳。若因火盛者,或肌肤灼熱,或红肿不消,或内生烦渴,必有熱證相应 ,治宜以清以寒。若并無熱候而疼痛不止,多属陰寒,以致血氣凝滞而然。經曰:痛者,寒 氣多也,有寒故痛也。必温其經,使血氣流通,其邪自去矣。 一、凡勞损病剧而忽加身痛之甚者,此陰虛之極,不能滋养筋骨而然,营氣惫矣。無能爲也。


十问篇(九)

二便爲一身之門户,無論内傷外感,皆当察此,以辨其寒熱虛實。蓋前陰通膀胱之道, 而其利與不利,熱與不熱,可察氣化之强弱,凡患傷寒而小水利者,以太陽之氣未剧,即吉 兆也。后陰开大肠之門,而其通與不通,结與不结,可察陽明之實虛,凡大便熱结而腹中坚 满者,方属有余,通之可也。若新近得解而不甚干结,或旬日不解而全無胀意者,便非陽明 實邪。观仲景曰:大便先硬后溏者不可攻。可見后溏者,雖有先硬,已非實熱, 矧夫纯溏而连日得后者,又可知也。若非真有坚燥痞满等證,則原非實邪,其不可攻也明矣。 一、凡小便,人但見其黄,便謂是火,而不知人逢勞倦,小水即黄;焦思多虑,小水亦 黄;泻痢不期,小水亦黄;酒色傷陰,小水亦黄。使非有或淋或痛,熱證相兼,不可因黄便 謂之火,余見逼枯汁而毙人者多矣。經曰:中氣不足,溲便爲之變,义可知也。若小水清利 者,知裏邪之未甚,而病亦不在氣分,以津液由於氣化,氣病則小水不利也。小水渐利,則氣化可知,最爲吉兆。 一、大便通水谷之海,肠胃之門户也。小便通血氣之海,冲任水道之門户也。二便皆主 於肾,本爲元氣之關,必真見實邪,方可议通议下,否則最宜詳慎,不可误攻。使非真實而 妄逐之,导去元氣,則邪之在表者反乘虛而深陷,病因内困者必由泄而愈亏。所以凡病不足 ,慎勿强通。最喜者小便得氣而自化,大便弥固者弥良。营卫既调,自将通达,即大肠秘结 旬余,何虑之有?若滑泄不守,乃非虛弱者所宜,当首先爲之防也。


十问篇(九)

问飲食者,一可察胃口之清浊,二可察脏腑之陰陽。病由外感而食不断者,知其邪未及 脏,而恶食不恶食者可知。病因内傷而食飲變常者,辨其味有喜恶,而爱冷爱熱者可知。 素欲温熱者,知陰脏之宜暖;素好寒冷者,知陽脏之可清。或口腹之失节以致误傷,而一时 之权變可因以辨。故飲食之性情所当詳察,而藥饵之宜否可因以推也。 一、凡諸病得食稍安者,必是虛證,得食更甚者,或虛或實皆有之,当辨而治也。


十问篇(九)

胸即膻中,上连心肺,下通脏腑。胸腹之病極多,難以尽悉,而臨證必当问者,爲欲辨 其有邪無邪,及宜补宜泻也。夫凡胸腹胀满,則不可用补;而不胀不满,則不可用攻,此大 法也。然痞與满不同,当分轻重:重者,胀塞中满,此實邪也,不得不攻。轻者,但不欲食 ,不知饥饱,似胀非胀,中空無物,乃痞氣耳,非真满也。此或以邪陷胸中者有之,或脾虛 不运者有之。病者不知其辨,但見胃氣不开,飲食不进,问之亦曰饱闷,而實非真有胀满, 此在疑虛疑實之間。若不察其真確,未免补泻倒施,必多致误,則爲害不小。 一、凡今人病虛證者極多,非补不可。但用补之法,不宜造次。欲察其可补不可补之机 ,則全在先察胸腹之宽否何如,然后以渐而进。如未及病,再爲放胆用之,庶無所碍,此用补之大法也。 一、凡势在危急,難容稍缓,亦必先问其胸宽者乃可骤进。若元氣多虛而胸腹又胀,是 必虛不受补之證。若强进补剂,非惟無益,适足以招谤耳。此胸腹之不可不察也。


十问篇(九)

耳雖少陽之經,而實爲肾脏之官,又爲宗脉之所聚,问之非惟可辨虛實,亦且可知死生 。凡人之久聋者,此一經之闭,無足爲怪。惟是因病而聋者,不可不辨。其在《熱論篇》則 曰:傷寒三日,少陽受之,故爲耳聋。此以寒邪在經,氣闭而然。然以余所验,則未有不因 氣虛而然者。《素问》曰:精脱者耳聋。仲景曰:耳聋無闻者,陽氣虛也。由此观之,則凡 病是證,其属氣虛者什九,氣闭者什一耳。 一、聋有轻重,轻者病轻,重者病重。若随治渐轻,可察其病之渐退也。进則病亦进矣 。若病至聋極,甚至绝然無闻者,此誠精脱之證,余經历者數人矣,皆至不治。


十问篇(九)

问渴與不渴,可以察裏證之寒熱,而虛實之辨,亦从以見。凡内熱之甚,則大渴喜冷, 冰水不绝,而腹坚便结,脉實氣壮者,此陽證也。 一、凡口雖渴而喜熱不喜冷者,此非火證,中寒可知。既非火證,何以作渴,則水亏故耳。 一、凡病患问其渴否,則曰口渴。问其欲汤水否,則曰不欲。蓋其内無邪火,所以不欲 汤,真陰内亏,所以口無津液。此口干也,非口渴也,不可以干作渴治。 一、凡陽邪雖盛,而真陰又虛者,不可因其火盛喜冷,便云實熱。蓋其内水不足,欲得 外水以济,水涸精亏,真陰枯也,必兼脉證細察之,此而略差,死生立判。余尝治垂危最重 傷寒有如此者,每以峻补之剂浸冷而服,或以冰水、参、熟等剂相間迭进,活人多矣。常人 見之,咸以爲奇,不知理当如是,何奇之有?然必其干渴燥结之甚者,乃可以参、附、凉水 并进。若無實结,不可與水。


十问篇(九)

脉色者,血氣之影也。形正則影正,形斜則影斜,病生於内,則脉色必見於外,故凡察 病者,須先明脉色。但脉色之道,非數言可尽,欲得其要,則在乎陰陽虛實四者而已。四者 無差,尽其善矣。第脉法之辨,以洪滑者爲實爲陽,微弱者爲虛爲陰,無待言也。然仲景曰 :若脉浮大者,氣實血虛也。陶节庵曰:不論脉之浮沉大小,但指下無力,重按全無,便是 陰證。《内經》以脉大四倍以上爲關格,皆属真虛,此滑大之未必爲陽也。形色之辨,以红 黄者爲實熱,青黑者爲陰寒。而仲景云:面赤戴陽者爲陰不足,此红赤之未必爲實也。總之 ,求脉之道,当以有力無力辨陰陽,有神無神察虛實。和缓者,乃元氣之来;强峻者,乃邪 氣之至。病值危险之际,但以此察元氣之盛衰,邪正之进退,則死生關系,全在乎此。此理 極微,谈非容易,姑道其要,以見凡欲診病者,既得病因,又必須察脉色,辨声音,参合求 之,則陰陽虛實方有真据,否則得此失彼,以非爲是,醫家之病,莫此爲甚,不可忽也。諸 所未尽,詳后卷脉神章。


十问篇(九)

凡制方用藥,乃醫家开手作用第一要着,而胸中神見,必須发泄於此。使不知氣味之用 ,必其藥性未精,不能取效,何神之有?此中最有玄妙,勿謂其浅顯易知,而弗加之意也。 余少年时,每将用藥,必逐件細尝,既得其理,所益無限。 一、氣味有陰陽:陰者降,陽者升。陰者静,陽者動。陰者柔,陽者刚。陰者怯,陽者 勇。陰主精,陽主氣。其於善恶喜恶,皆有妙用,不可不察。 一、氣味之升降:升者浮而散,散者沉而利。宜升者勿降,宜降者勿升。 一、氣味之動静:静者守而動者走。走者可行,守者可安。 一、氣味之刚柔:柔者纯而缓,刚者躁而急。纯者可和,躁者可劫。非刚不足以去暴, 非柔不足以济刚。 一、氣味之勇怯:勇者直达病所,可赖出奇;怯者用以周全,藉其平妥。 一、氣味之主氣者,有能爲精之母;主精者,有能爲氣之根。或陰中之陽者,能動血中 之氣;或陽中之陰者,能顾氣中之精。 一、氣味有善恶:善者赋性驯良,尽堪择用;恶者氣味残野狼,何必近之。 一、氣味有喜恶:有素性之喜恶,有一时之喜恶。喜者相宜,取效尤易;恶者見忌,不 必强投。見定雖然事不難,也須明哲毋招怨。 明哲二字,爲見机自保也。夫醫患不明,明則治病何難哉?而所患者,在人情耳。人事 之變,莫可名状,如我有独見,豈彼所知,使彼果知,当自爲矣。何藉於我?而每有病臨危 剧,尚執浅見,从旁指示曰:某可用,某不可用,重之曰太過,轻之言不及,倘一不合意, 将必有后言,是当見几之一也。有杂用不专者,朝王暮李,主見不定,即藥已相投,而渠不 之觉,忽惑人言,舍此慕彼。凡后至者,欲顯己长,必谈前短,及其致败,反以嫁谗,是当 見几之二也。有病入膏肓,势必難疗,而怜其苦求,勉爲舉手,当此之际,使非破格出奇, 何以济急?倘出奇無功,徒骇人目,事后亦招浮议,是当見几之三也。其或有是非之场,争 竞之所,幸灾乐祸,利害所居者,近之恐涉其患,是当見几之四也。有轻醫重巫,可無可有 ,徒用醫名,以尽人事。及尚有村鄙之夫,不以彼病爲恳,反云爲我作興,吁!誠可哂也。 此其相轻孰甚,是当見几之五也。有议論繁杂者,有亲識要功者,有内情不协者,有任性反 復者,皆醫中所最忌,是当見几之六也。凡此六者,俱当默識,而惟於缙绅之間,尤当加意 。蓋恐其不以爲功而反以爲罪,何从辨哉。此雖曰吾尽吾心,非不好生,然势有不我出者, 不得不見几进止,此明哲之自治,所必不可少也。


論治篇(十)

凡看病施治,贵乎精一。蓋天下之病,變态雖多,其本則一。天下之方,活法雖多,對 證則一。故凡治病之道,必確知爲寒,則竟散其寒,確知爲熱,則竟清其熱,一拔其本,諸 證尽除矣。故《内經》曰:治病必求其本。是以凡診病者,必須先探病本,然后用藥。若見 有未的,宁爲少待,再加詳察,既得其要,但用一味二味便可拔之,即或深固,則五六味七 八味亦已多矣。然雖用至七八味,亦不過帮助之,导引之,而其意則一也,方爲高手。 今之醫者,凡遇一證,便若观海望洋,茫無定見,則势有不得不爲杂乱而用广络原野之 术。蓋其意謂虛而补之,則恐补之爲害,而復制之以消;意謂實而消之,又恐消之爲害,而 復制之以补。其有最可哂者,則每以不寒不熱,兼补兼泻之剂,確然投之,極称稳当,此何 以补其偏而救其弊乎?又有以治風、治火、治痰、治食之剂兼而用之,甚称周備,此何以从 其本而从其标乎?若此者,所謂以藥治藥尚未遑,又安望其及於病耶?即使偶愈,亦不知其补 之之力,攻之之功也。使其不愈,亦不知其补之爲害,消之爲害也。是以白头圭匕,而庸庸 没齿者,其咎在於無定見,而用治之不精也。使其病浅,犹無大害,若安危在舉動之間,即 用藥雖善,若無胆量勇敢而藥不及病,亦犹杯水车薪,尚恐弗济,矧可以執兩端而藥有妄投 者,其害又将何如?耽误民生,皆此辈也,任醫者不可不深察焉。 故凡施治之要,必須精一不杂,斯爲至善。與其制补以消,孰若少用纯补,以渐而进之 爲愈也。與其制攻以补,孰若微用纯攻自一而再之爲愈也。故用补之法,贵乎先轻后重,务 在成功;用攻之法,必須先缓后峻,及病則已。若用制不精,則补不可以治虛,攻不可以去 實,鲜有不误人者矣。 余爲是言,知必有以爲迂阔而讥之者,曰:古人用藥每多至一二十味,何爲精一?豈古 人之不尔若耶?是不知相制相使之妙者也,是執一不通而不知东垣之法者也。余曰:夫相制 者,制其毒也。譬欲用人奇异之才,而又虑其太過之害,故必预有以防其微,總欲得其中而 已。然此特遇不得已之势,間一有之,初未有以顯見寻常之法用得其贤,而復又自掣其肘者 也。至若相佐相使,則恐其独力難成,而用以助之者,亦非爲欲进退牵制而自相矛盾者也。 观仲景之方,精简不杂,至多不過數味。圣贤之心,自可概見。若必不得已而用行中之补, 补中之行,是亦势所当然。如《傷寒論》之小柴胡汤以人参、柴胡并用,陶氏之黄龙汤以大 黄、人参并用,此正精专妙处,非若今醫之混用也。能悟此理,方是真見中活泼工夫。至若 东垣之方,有十余味及二十余味者,此其用多之道,誠自有意。學人欲效其法,必須總會其 一方之味,總计其一方之性。如某者多,某者少,某者爲专主,某者爲佐使,合其氣用,自 成一局之性,使能會其一局之意,斯得东垣之心矣。若欲見头治头,見脚治脚,甚有執其三 四端而一概混用,以冀夫侥幸者,尚敢曰我學东垣者哉。雖然,东垣之法非不善也,然余則 宁师仲景,不敢宗东垣者,正恐未得其清,先得其隘,其失者豈止一方剂也哉,明者宜辨之。 一、《内經》治法。岐伯曰: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温者清之,清者温之,散者收之, 抑者散之,燥者润之,急者缓之,坚者软之,脆者坚之,衰者补之,强者泻之,佐以所利, 和以所宜,各安其氣,必清必静,則病氣衰去,歸其所宗,此治之大体。岐伯曰:寒者熱之 ,熱者寒之,微者逆之,甚者从之,坚者削之,客者除之,勞者温之,结者散之,留者攻之 ,燥者濡之,急者缓之,散者收之,损者益之,溢者行之,惊者平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 ,薄者劫之,开者发之,适事爲故。帝曰:何謂逆从?岐伯曰:逆者正治,从者反治,从少 从多,观其事也。帝曰:反治何謂?岐伯曰:熱因寒用,寒因熱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 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則同,其终則异。 岐伯曰:病生於内者,先治其陰,后治其陽,反者益甚。病生於陽者,先治其外,后治 其内,反者益甚。 一、治病用藥,本贵精专,尤宜勇敢。凡久远之病,則当要其终始,治从乎缓,此宜然 也。若新暴之病,虛實既得其真,即当以峻剂直攻其本,拔之甚易。若逗留畏缩,养成深固 之势,則死生系之,谁其罪也。故凡真見裏實,則以凉膈、承氣;真見裏虛,則以理中、十 全。表虛則、术、建中;表實則麻黄、柴、桂之類。但用一味爲君,二三味爲佐使,大剂 进之,多多益善。夫用多之道何在?在乎必赖其力而料無害者,即放胆用之。性缓者可用數 兩,性急者亦可數钱。若三五七分之说,亦不過点名具數,儿戏而已,解纷治剧之才,舉 動固如是乎。 一、治病之則,当知邪正,当权重轻。凡治實者,譬如耘禾,禾中生稗,禾之贼也。有 一去一,有二去二,耘之善者也。若有一去二,傷一禾矣,有二去四,傷二禾矣。若識禾不 的,俱认爲稗,而计图尽之,則無禾矣。此用攻之法,贵乎察得其真,不可過也。凡治虛者 ,譬之给饷,一人一升,十人一斗,日饷足矣。若百人一斗,千人一斛,而三军之众,又豈 担石之粮所能活哉?一饷不继,将并前饷而弃之。而况於从中克减乎。此用补之法,贵乎轻 重有度,難从简也。 一、虛實之治,大抵實能受寒,虛能受熱,所以补必兼温,泻必兼凉者,蓋凉爲秋氣, 陰主杀也。萬物逢之,便無生长,欲补元氣,故非所宜。凉且不利於补,寒者益可知矣。即 有火盛氣虛,宜补以凉者,亦不過因火暂用,火去即止,终非治虛之法也。又或有以苦寒之 物謂其能补陰者,則《内經》有曰:形不足者,温之以氣,精不足者补之以味。夫氣味之相 宜於人者,謂之曰补可也。未闻以味苦氣劣而不相宜於人者,亦可謂之补也。雖《内經》有 曰:水位之主,其泻以咸,其补以苦等論。然此特以五行岁氣之味据理而言耳。矧其又云麦 、羊肉、杏、薤皆苦之類,是則苦而补者也。豈若大黄、黄柏之類,氣味苦劣若此,而謂之 能补,無是理也。尝闻之王应震曰:一点真陽寄坎宫,固根須用味甘温。甘温有益寒無补, 堪笑庸醫错用功。此一言蔽之也,不可不察。 一、补泻之法,补亦治病,泻亦治病,但当知其要也。如以新暴之病而少壮者,乃可攻 之泻之。攻但可用於暂,未有衰久之病,而屡攻可以無害者,故攻不可以收缓功。延久之病 而虛弱者,理宜温之补之。补乃可用於常,未有根本既傷,而舍补可以復元者,故补不可以 求速效。然犹有其要,則凡臨證治病,不必論其有虛證無虛證,但無實證可据而爲病者,便 当兼补,以调营卫精血之氣;亦不必論其有火證無火證,但無熱證可据而爲病者,盒饭兼温 ,以培命門脾胃之氣。此吞泻之要領,苟不知此,未有不至决裂败事者。 一、治法有逆从,以寒熱有假真也,此《内經》之旨也。經曰:逆者正治,从者反治。 夫以寒治熱,以熱治寒,此正治也,正即逆也。以熱治熱,以寒治寒,此反治也,反即从也 。如以熱藥治寒病而寒不去者,是無火也,当治命門,以参、熟、桂、附之類,此王太仆所 謂益火之源以消陰翳,是亦正治之法也。又如熱藥治寒病而寒不退,反用寒凉而愈者,此正 假寒之病,以寒从治之法也。又如以寒藥治熱病而熱不除者,是無水也,治当在肾,以六味 丸之類,此王太仆所謂壮水之主以镇陽光,是亦正治之法也。又有寒藥治熱病而熱不愈,反 用参、姜、桂、附、八味丸之属而愈者,此即假熱之病,以熱从治之法也,亦所謂甘温除大 熱也。第今人之虛者多,實者少,故真寒假熱之病爲極多,而真熱假寒之病則仅見耳。 一、探病之法,不可不知。如当局臨證,或虛實有難明,寒熱有難辨,病在疑似之間, 补泻之意未定者,即当先用此法。若疑其爲虛,意欲用补而未决,則以轻浅消导之剂,纯用 數味,先以探之,消而不投,即知爲真虛矣。疑其爲實,意欲用攻而未决,則以甘温纯补之 剂,轻用數味,先以探之,补而觉滞,即知有實邪也。假寒者,略温之必見躁烦;假熱者, 略寒之必加呕恶,探得其情,意自定矣。經曰:有者求之,無者求之。又曰:假者反之,此 之謂也。但用探之法,極宜精简,不可杂乱。精简則真伪立辨,杂乱則是非難凭。此疑似中 之活法,必有不得已而用之可也。 一、《醫診》治法有曰:見痰休治痰,見血休治血,無汗不发汗,有熱莫攻熱,喘生休 耗氣,精遗不濇泄,明得个中趣,方是醫中杰。行醫不識氣,治病从何据?堪笑道中人,未 到知音处。观其诗意,皆言不治之治,正《内經》求本之理耳,誠格言也。至於“行醫不識 氣,治病从何据”一联,亦甚有理。夫天地之道,陽主氣,先天也;陰成形,后天也。故凡 上下之升降,寒熱之往来,晦明之變易,風水之留行,無不因氣以爲動静,而人之於氣,亦 由是也。凡有余之病,由氣之實,不足之病,因氣之虛。如風寒积滞,痰飲瘀血之属,氣不 行則邪不除,此氣之實也。虛勞遗漏,亡陽失血之属,氣不固則元不復,此氣之虛也。雖曰 泻火,實所以降氣也。雖曰补陰,實所以生氣也。氣聚則生,氣散則死,此之謂也。所以病 之生也,不離乎氣,而醫之治病也,亦不離乎氣,但所贵者,在知氣之虛實,及氣所从生耳 。近見有浅辈者,凡一臨證,不曰内傷外感,則曰痰逆氣滞。呵!呵!此醫家八字诀也。有此 八字,何必八陣?又何必端本澄源以求迂阔哉?第人受其害,恐不無可畏也。


論治篇(十)

华元化論治疗曰:夫病有宜汤者,宜丸者,宜散者,宜下者,宜吐者,宜汗者,宜灸者 ,宜针者,宜补者,宜按摩者,宜导引者,宜蒸熨者,宜暖洗者,宜悦愉者,宜和缓者,宜 水者,宜火者,种种之法,豈唯一也。若非良善精博,難爲取效。庸下浅識,每致乱投,致 使轻者令重,重者令死,舉世皆然。且汤可以涤荡脏腑,开通經络,调品陰陽,祛分邪恶, 润泽枯朽,悦养皮肤。养氣力,助困竭,莫離於汤也。丸可以逐風冷,破坚,消积聚 ,进飲食,舒营卫,定關窍。从缓以参合,無出於丸也。散者,能驱散風邪暑溼之氣。摅陰 寒溼浊之毒,发散四肢之壅滞,除剪五脏结伏,开肠和胃,行脉通經,莫過於散也。下則疏 豁闭塞。补則益助虛乏。灸則起陰通陽。针則行营引卫。导引可逐客邪於關节。按摩可驱浮 淫於肌肉。蒸熨辟冷,暖洗生陽,悦愉爽神,和缓安氣。若實而不下,則使人心腹胀满,烦 乱鼓肿。若虛而不补,則使人氣血消散,肌肉耗亡,精神脱失,志意皆迷。当汗而不汗,則 使人毛孔闭塞,闷绝而终。合吐而不吐,則使人结胸上喘,水食不入而死。当灸而不灸,則 使人冷氣重凝,陰毒内聚,厥氣上冲,分坠不散,以致消减。当针不针,則使人营卫不行, 經络不利,邪渐勝真,冒昧而昏。宜导引而不导引,則使人邪侵關节,固结難通。宜按摩而 不按摩,則使人淫歸肌肉,久留不消。宜蒸熨而不蒸熨,則使人冷氣潜伏,渐成痹厥。宜暖 洗而不暖洗,則使人陽氣不行,陰邪相害。不当下而下,則使人开肠荡胃,洞泄不禁。不当 汗而汗,則使人肌肉消绝,津液枯耗。不当吐而吐,則使人心神烦乱,脏腑奔冲。不当灸而 灸,則使人重傷經络,内蓄火毒,反害中和,致不可救。不当针而针,則使人血氣散失,机 關細缩。不当导引而导引,則使人真氣勞败,邪氣妄行。不当按摩而按摩,則使人肌肉 胀,筋骨舒张。不当蒸熨而蒸熨,則使人陽氣偏行,陰氣内聚。不当暖洗而暖洗,則使人 溼着皮肤,熱生肌体。不当悦愉而悦愉,則使人氣停意折,健忘傷志。大凡治疗,要合其宜 ,脉状病候,少陈於后:凡脉不緊數,則勿发其汗。脉不實數,不可以下。心胸不闭,尺脉 微弱,不可以吐。關节不急,营卫不壅,不可以针。陰氣不盛,陽氣不衰,勿灸。内無客邪 ,勿导引。外無淫氣,勿按摩。皮肤不痹,勿蒸熨。肌肉不寒,勿暖洗。神不凝迷,勿愉悦 。氣不奔急,勿和缓。顺此者生,逆此者死耳。


氣味篇(十一)

藥物众多,各一其性,宜否萬殊,難以尽識。用者不得其要,未免多误。兼之《本草》 所注,又皆概言其能,凡有一长,自難泯没。惟是孰爲专主,孰爲兼能,孰爲利於此而不利 於彼,孰者宜於补而不宜於攻。學人昧其真性,而惟按图以索骥,所以用多不效,益見用藥 之難矣。用藥之道無他也,惟在精其氣味,識其陰陽,則藥味雖多,可得其要矣。凡氣味之 辨,則諸氣属陽,諸味属陰。氣本乎天,氣有四,曰寒熱温凉是也。味本乎地,味有六,曰 酸苦甘辛咸淡是也。温熱者,天之陽;寒凉者,天之陰也。辛甘淡者,地之陽;酸苦咸者, 地之陰也。陽主升而浮,陰主沉而降。辛主散,其行也横,故能解表。甘主缓,其行也上, 故能补中。苦主泻,其行也下,故可去實。酸主收,其性也斂,故可治泄。淡主渗,其性也 利,故可厘清。咸主软,其性也沉,故可导滞。用纯氣者,用其動而能行;用纯味者,用其 静而能守。有氣味兼用者,和合之妙,贵乎相成。有君臣相配者,宜否之机,最嫌相左。既 曰合宜,尤当知忌,先避其害,后用其利,一味不投,众善俱弃。故欲表散者,須远酸寒; 欲降下者,勿兼升散。陽旺者,当知忌温;陽衰者,沉寒毋犯。上實者忌升,下實者忌秘。 上虛者忌降,下虛者忌泄。諸動者再動即散,諸静者再静即滅。甘勿施於中满,苦勿施於假 熱,辛勿施於熱躁,咸勿施於傷血。酸木最能克土,脾氣虛者少設。陽中还有陰象,陰中復 有陽诀,使能烛此陰陽,則藥理雖玄,豈難透徹。 五味所入,《内經》曰:五味入胃,各歸所喜,故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 先入肺,咸先入肾。久而增氣,物化之常也。氣增而久,夭之由也。


卷之二入集\傳忠錄(中)

神氣存亡論(十二)

經曰:得神者昌,失神者亡。善乎神之爲义,此死生之本,不可不察也。以脉言之,則 脉贵有神。《脉法》曰:脉中有力,即爲有神。夫有力者,非强健之謂,謂中和之力也。大 抵有力中不失和缓,柔软中不失有力,此方是脉中之神。若其不及,即微弱脱绝之無力也。 若其太過,即弦强真藏之有力也。二者均属無神,皆危兆也。 以形證言之,則目光精彩,言语清亮,神思不乱,肌肉不削,氣息如常,大小便不脱, 若此者,雖其脉有可疑,尚無足虑,以其形之神在也。若目暗睛迷,形羸色败,喘急异常, 泄泻不止,或通身大肉已脱,或兩手寻衣摸床,或無邪而言语失伦,或無病而虛空見鬼,或 病胀满而补泻皆不可施,或病寒熱而温凉皆不可用,或忽然暴病,即沉迷烦躁,昏不知人, 或一时卒倒,即眼闭口开,手撒遗尿。若此者,雖其脉無凶候,必死無疑,以其形之神去也 。 再以治法言之,凡藥食入胃,所以能勝邪者,必赖胃氣施布藥力,始能温吐汗下以逐其 邪。若邪氣勝,胃氣竭者,汤藥纵下,胃氣不能施化,雖有神丹,其将奈之何哉。所以有用 寒不寒,用熱不熱者,有发其汗而表不应,行其滞而裏不应者,有虛不受补,實不可攻者, 有藥食不能下咽,或下咽即呕者。若此者,呼之不应,遣之不動,此以脏氣元神尽去,無可 得而使也,是又在脉證之外亦死無疑者。 雖然,脉證之神,若尽乎此,然有脉重證轻而知其可生者,有脉轻證重而知其必死者, 此取證不取脉也。有證重脉轻而必其可生者,有證轻脉重而謂其必死者,此取脉不取證也。 取舍疑似之間,自有一种玄妙。甚矣,神之難言也。能知神之缓急者,其即醫之神者乎。


卷之二入集\傳忠錄(中)

君火相火論(十三)

余向釋《内經》,於君火以明,相火以位之义,说固詳矣,而似犹有未尽者。及見东垣 云:相火者,下焦包络之火,元氣之贼也,丹溪亦述而證之。予闻此说,尝掩口而笑,而觉 其不察之甚也。由此興感,因再绎之。 夫《内經》发明火义,而以君相明位四字爲目,此四字者,个个着實,是誠至道之綱領 ,有不可不阐扬其精义者。亦何以見之?蓋君道惟神,其用在虛;相道惟力,其用在實。故 君之能神者,以其明也;相之能力者,以其位也。明者明於上,爲化育之元主;位者位於下 ,爲神明之洪基。此君相相成之大道,而有此天不可無此地,有此君不可無此相也,明矣。 君相之义,豈泛言哉! 至若五运之分,各职其一,惟於火字独言君相,而他則不及者何也?蓋兩間生氣,總曰 元氣,元氣惟陽爲主,陽氣惟火而已。第火之爲用,其道最微,请以火象證之。如轻清而光 焰於上者,火之明也;重實而温蓄於下者,火之位也。明即位之神,無明則神用無由以着; 位即明之本,無位則光焰何从以生。故君火之變化於無穷,總赖此相火之栽根於有地,雖分 之則一而二,而總之則二而一者也。此君火相火之辨。凡其爲生化,爲盛衰,爲本末,重轻 攸系,从可知矣。人生所赖者惟此,故《内經》特以爲言。 然在《内經》則但表其大义,原無分属之条,惟《刺禁論》曰:七节之傍,中有小心。 此固隐然有相火所居之意。故后世諸家咸謂相火寄在命門,是固然矣。然以予之見,則見君 相之义,無藏不有。又何以辨之?蓋總言大体,則相火当在命門,謂根在下,爲枝叶 之本也。析言职守,則脏腑各有君相,謂志意所出,無不从乎形质也。故凡以心之神,肺之 氣,脾胃之仓廪,肝胆之謀勇,兩肾之伎巧變化,亦總皆发見之神奇,使無其地,何以生此 ?使地有不浓,何以蕃此?此皆从位字发生,而五脏各有位,則五脏亦各有相,相强則君强, 此相道之關系,从可知矣。故圣人特命此名,誠重之也。而后人指之爲贼,抑何异耶!此萬 世之疑窦,故予不得不辨。 或曰:是若謬矣。第彼之指爲贼者,亦有深意。蓋謂人之情欲多有妄動,動則俱能起火 ,火盛致傷元氣,即所謂元氣之贼,亦何不可?予曰:此固邪正之歧,最当明辨者也。夫情 欲之動,邪念也,邪念之火爲邪氣。君相之火,正氣也,正氣之蓄爲元氣。其在身家,譬之 產业,贤者能守之。不肖者能荡之。罪與不罪,在子孙之废與不废,基何與焉?相火 之义亦犹此耳。夫既以相称之,而竟以贼名之,其失圣人之意也远矣。且凡火之贼傷人者, 非君相之真火,無論在内在外,皆邪火耳。邪火可言贼,相火不可言贼也。矧六贼之中,火 惟居一,何二子独知畏火,其甚如是,而并昧邪正之大义,亦何謂耶?予闻其言,固知其错 认面目矣,不觉因而失笑。


卷之二入集\傳忠錄(中)

先天后天論(十四)

人生於地,悬命於天,此人之制命於天也。栽者,培之。倾者,覆之。此天之制命於人 也。天本無二,而以此观之,則有天之天者,謂生我之天,生於無而由乎天也;有人之天者 ,謂成我之天,成於有而由乎我也。生者在前,成者在后,而先天后天之义,於斯見矣。故 以人之禀赋言,則先天强浓者,多寿;先天薄弱者,多夭。后天培养者,寿者更寿;后天斫 削者,夭者更夭。 若夫骨骼者,先天也。肌肉者,后天也。精神者,先天也。容貌者,后天也。颜色之有 辨也,苍者寿而妖者夭。嫩中有苍者吉,苍中有嫩者凶。声音之有辨也,充者寿而怯者夭。 雖細而长者吉,雖洪而促者凶。形体之有辨也,坚者寿而脆者夭。身雖羸瘦而動作能耐者吉 ,体雖强盛而精神易困者凶。動静有辨也,静者寿而躁者夭。性雖若急而急中有和者吉,陽 雖若浓而陰中蕴薄者凶。至若少长之辨,初雖绵弱而渐长渐坚者,晚成之征也。氣质之辨, 少年华丽而易盈易满者,早凋之兆也。是故兩天俱得其全者,耆艾無疑也。先后俱失其守者 ,夭促弗卜也。 若以人之作用言,則先天之强者不可恃,恃則并失其强矣;后天之弱者当知慎,慎則人 能勝天矣。所謂慎者,慎情志可以保心神,慎寒暑可以保肺氣,慎酒色可以保肝肾,慎勞倦 飲食可以保脾胃。惟乐可以养生,欲乐者莫如爲善。惟福可以保生,祈福者切勿欺天。但使 表裏無亏,則邪疾何由而犯?而兩天之权不在我乎?故广成子曰:毋勞尔形,毋摇尔精,乃可 以长生。至矣哉,兩言尽之矣。勿以此爲易而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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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論(十五)

病有标本者,本爲病之源,标爲病之變。病本唯一,隐而難明,病變甚多,顯而易見。 故今之治病者,多有不知本末,而惟据目前,則最爲斯道之大病。且近闻时醫有云:急則治 其标,缓則治其本,互相傳诵,奉爲格言,以爲得其要矣。予闻此说而詳察之,則本属不經 而亦有可取。所謂不經者,謂其以治标治本對待爲言,則或此或彼,乃可相参爲用矣。若然 ,則《内經》曰:治病必求其本,亦何謂耶?又經曰:夫陰陽逆从,标本之爲道也。小而大 ,浅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之害也。以浅而知深,察近而知远,言标與本,易而勿及。又 曰: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后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寒者 治其本。先熱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熱者治其本。先病而后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后 生他病者治其本。先熱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中满而后生烦心 者治其本。小大不利治其标,小大利治其本,先小大不利而后生病者治其本。由此观之,則 諸病皆当治本,而惟中满與小大不利兩證当治标耳。蓋中满則上焦不通,小大不利則下焦不 通,此不得不爲治标以开通道路,而爲升降之所由。是則雖曰治标,而實亦所以治本也。自 此以外,若以标本對待爲言,則治标治本当相半矣。故予謂其爲不經者此也。然亦謂其可取 者,則在缓急二字,誠所当辨。然即中满及小大不利二證,亦各有缓急。蓋急者不可从缓, 缓者不可从急。此中亦自有标本之辨,萬不可以误认而一概論也。今見时情,非但不知标本 ,而且不知缓急。不知标本,則但見其形,不見其情。不知缓急,則所急在病,而不知所急 在命。故每致认标作本,认缓作急,而颠倒错乱,全失四者之大义,重命君子,不可不慎察 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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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本論(十六)

萬事皆有本,而治病之法,尤惟求本爲首务。所謂本者,唯一而無兩也。蓋或因外感者 ,本於表也。或因内傷者,本於裏也。或病熱者,本於火也。或病冷者,本於寒也。邪有余 者,本於實也。正不足者,本於虛也。但察其因何而起,起病之因,便是病本,萬病之本, 只此表裏寒熱虛實六者而已。知此六者,則表有表證,裏有裏證,寒熱虛實,無不皆然。六 者相爲對待,則冰炭不同,辨之亦异。凡初病不即治,及有误治不愈者,必致病變日多,無 不皆从病本生出,最不可逐件猜摸,短觑目前。經曰:众脉不見,众凶弗闻,外内相得,無 以形先。是誠求本之至要也。苟不知此,必庸流耳。故明者独知所因,而直取其本,則所生 諸病,無不随本皆退矣。 至若六者之中,多有兼見而病者,則其中亦自有源有流,無弗可察。然惟於虛實二字總 贯乎前之四者,尤爲緊要当辨也。蓋虛者本乎元氣,實者由乎邪氣。元氣若虛,則雖有邪氣 不可攻,而邪不能解,則又有不得不攻者,此处最難下手。但当察其能勝攻與不能勝攻,或 宜以攻爲补,或宜以补爲攻,而得其补泻於微甚可否之間,斯尽善矣。且常見有偶感微疾者 ,病原不甚,斯时也,但知拔本,則一藥可愈,而庸者值之,非痰曰痰,非火曰火,四路兜 拿,茫無真見,而反遗其本。多致轻者日重,重者日危,而殃人祸人,總在不知本末耳 。甚矣!醫之贵神,神奚远哉!予故曰:醫有慧眼,眼在局外;醫有慧心,心在兆前。使果能 洞能烛,知几知微,此而曰醫,醫云乎哉?他無所謂大醫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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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形論(十七)

老子曰:吾所以有大患者,爲吾有身。使吾無身,吾有何患?余則曰:吾所以有大乐者 ,爲吾有形。使吾無形,吾有何乐?是可見人之所有者唯吾,吾之所赖者唯形耳!無形則無吾 矣,謂非人身之首务哉。第形之爲义,其义甚微,如言動视听,非此形乎?俊丑美恶,非此 形乎?勇怯愚智,非此形乎?死生安否,非此形乎?人事之交,以形交也。功业之建,以形建 也。此形之爲义,从可知也。奈人昧养形之道,不以情志傷其府舍之形,則以勞役傷其筋骨 之形。内形傷則神氣爲之消靡,外形傷則肢体爲之偏废。甚至肌肉尽削,其形可知,其形既 败,其命可知。然則善养生者,可不先养此形,以爲神明之宅,善治病者,可不先治此形, 以爲興復之基乎。 雖治形之法,非止一端,而形以陰言,實惟精血二字足以尽之。所以欲祛外邪,非从精 血不能利而达;欲固中氣,非从精血不能蓄而强。水中有真氣,火中有真液,不从精血,何 以使之降升?脾爲五脏之根本,肾爲五脏之化源,不从精血,何以使之灌溉?然則精血即形也 。形即精血也,天一生水,水即形之祖也。故凡欲治病者,必以形体爲主;欲治形者,必以 精血爲先,此實醫家之大門路也。使能知此,則變化可以無方,神明自有莫測。 然用此之法,無逾藥饵,而藥饵之最切於此者,不過數味之間,其他如性有偏用者,惟 堪佐使而已。亦犹飲食於人,凡可口者,孰無资益,求其纯正無损而最宜於胃氣者,則惟谷 食,類可見矣。或问余以所宜者,果属何物?余則難以顯言之。蓋善吾言者,必如醴如饴, 而不善吾言者,必反借此爲射的,以资口吻之基矣。余故不能顯言之,姑发明此义,以俟有 心者之自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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脏象别論(十八)

脏象之义,余所類於經文者不啻詳矣,然經有所未及,而同中有不同,及有先同后异者 ,俱不可以不辨也。夫人身之用,止此血氣。雖五脏皆有氣血,而其綱領,則肺出氣也,肾 纳氣也,故肺爲氣之主,肾爲氣之本也。血者水谷之精也,源源而来,而實生化於脾,總統 於心,脏受於肝,宣布於肺,施泄於肾,而灌溉一身。所謂氣主嘘之,血主濡之,而血氣爲 人之橐,是皆人之所同也。若其同中之不同者,則脏氣各有强弱,禀赋各有陰陽。脏有强 弱,則神志有辨也,颜色有辨也,声音有辨也,性情有辨也,筋骨有辨也,飲食有辨也,勞 役有辨也,精血有辨也,勇怯有辨也,刚柔有辨也。强中强者,病其太過,弱中弱者,病其 不及。因其外而察其内,無弗可知也。禀有陰陽,則或以陰脏喜温暖,而宜姜、桂之辛熱; 或以陽脏喜生冷,而宜芩、连之苦寒。或以平脏,熱之則可陽,寒之則可陰也。有宜肥腻者 ,非润滑不可也;有宜清素者,惟膻腥是畏也。有氣實不宜滞,有氣虛不宜破者。有血實 不宜濇,有血虛不宜泄者。有飲食之偏忌,有藥饵之独碍者。有一脏之偏强,常致欺凌他脏 者。有一脏之偏弱,每因受制多虞者。有素挟風邪者,必因多燥,多燥由於血也。有善病溼 邪者,必因多寒,多寒由於氣也。此固人人之有不同也。其有以一人之禀而先后之不同者, 如以素禀陽刚而恃强無畏,纵嗜寒凉,及其久也,而陽氣受傷,則陽變爲陰矣。或以陰柔而 素耽辛熱,久之則陰日以涸,而陰變爲陽矣。不惟飲食,情欲皆然。病有出入,朝暮變迁, 满而更满,無不覆矣。损而又损,無不破矣。故曰:久而增氣,物化之常也;氣增而久,夭 之由也。此在經文固已明言之矣。 夫不變者,常也;不常者,變也。人之氣质有常變,醫之病治有常變,欲知常變,非明 四診之全者不可也。設欲以一隙之偏見,而应無穷之變机,吾知其遗害於人者,多矣。故於 此篇之义,尤不可以不深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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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年論(十九)

夫人之所受於天而得生者,本有全局,是即所謂天年也。余尝闻之岐伯曰:上古之人, 其知道者,法於陰陽,和於术數,食飲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勞,故能形與神俱,而尽终 其天年,度百岁乃去。又尝闻之老子曰: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民之生,動之 死地,亦十有三。余因此言,乃知失天之畀而不得尽其全者有如是。然則后天之养,其爲在 人,可以养生家而不以此爲首务乎!故常深慨於斯,而直穷其境,則若老氏所云十中之三者 ,蓋亦言其约耳。而三之倍倍,則尤有不忍言者,兹请得而悉之。 夫人生於地,悬命於天,可由此而生,亦可由此而死。故凡天亦杀人,有如寒暑不时, 灾荒荐至,或妖祥之横加,或百六之難避,是皆天刑之謂也。地亦杀人,則如旱潦無方,水 火突至,或陰毒最以贼人,或危险多能困毙,是皆地杀之謂也。人亦杀人,如争斗傷残,刀 兵屠戮,或嫁祸陰謀,或明欺强劫,是皆人祸之謂也。凡此三者,十中约去其几。再若三者 之外,則凡孽由自作而致不可活者,犹有六焉。何以見之?則如酒色财氣,及功名之累,庸 醫之害皆是也。故有困於酒者,但知米汁之味甘,安思曲之性烈?能潜移祸福而人難避也 ,能大损寿元而人不知也。及其病也,或血败爲水,而肌肉爲其浸渍,則鼓胀是也。或溼邪 侵土,而清浊苦於不分,則泻痢是也。或血不养筋,而弛纵拘挛,甚至眩晕卒倒,則中風是 也。或水泛爲涎,而满闷不食,甚至脾败呕喘,則痰飲是也。耽而不节,則精髓胡堪久醉, 陰血日以散亡,未及中年,多見病變百出,而危於此者不知其几何人矣。 有困於色者,但图娇艳可爱,而不知倾国之说爲何,伐命之说爲何。故有因色而病者, 則或成勞损,或染秽恶,或相思之失心,或郁结之尽命。有因色而死者,則或以窃窥,或以 争夺,或以荡败無踪,或以惊吓丧胆。總之,好色之人必多淫溺,乐而忘返,安顾身家?孰 知實少花多,豈成瑞物,德爲色勝,非薄則邪,未有贪之恋之而不招殃致败。凡受色中之害 者,吾又不知其几何人矣。 有困於财者,止知财能养命,豈識财能杀人。故鄙吝者,每以招尤。慢藏者,因多诲盗 。奔波不已者,多竭其力。贪得無厌者,常忘其身。顾利罔顾义,骨肉爲之相残,聚斂尽膏 血,贾怨所以致败。蓋财本通神,不容剥,积則金精崇作,争則罄囊祸生。凡受利中 之害者,又不知其几何人矣。 有困於氣者,每恃血氣之强,只喜人不负我,非骄矜則好勝,人心不平,争端遂起,事 無大小,怨恨醉心,豈虞忿怒最损肝脾,而隔食氣蛊,疼痛泄泻,厥逆暴脱等疾,犯者即危 。又或争竞相倾,公庭遘讼,宁趋势利以卑污,甘受丑凌於奴隶,及被他人之苛辱。既不敢 相抗於后,何若亲識之小忿。即涵容少逊於前,终身让路,不失一步,孰得孰失,孰知孰 愚?甚至破家荡產,骨肉分離之害,纤須不忍,悔时迟矣。夫氣本無形,有何涯际,相谅則 無,偏執則有,历观往事,谁直谁非?使不能达观自策,則未免以我之躯,陰受人無申無诉 之蚀,而自愚自毙者,又不知其几何人矣。 有困於功名者,谁不有飞腾之念?谁不有功业之期?第既达者,或多鼎足之虞。未济者, 每遭监车之厄,受灯窗寒苦之负,望眼徒穿者有之。忆荣枯今昔之异,熱肠爲裂者有之。甚 至焦思切心,奔趋竭力,荣华杳然,泉壤遽及者有之。慨古傷今,凡受斯枉而湮没無闻,浩 氣受抑者,又不知其几何人矣。 有困於醫者,凡疾苦之望醫,犹凶荒之望岁,其恳其切,其念何如。第此中神理,微妙 難言,使不有天人之學,绝伦之聪,則何以能闻於無声,見於無迹,直窥乎窈冥之乡,而必 得其情乎?使必得其人而后可以言醫,則醫不易谈,蓋可征矣。既難其人,則次乎此者,雖 未知神,犹知形迹,此即今之上醫也,然此醫亦不易得。而舍此之外,則昧者居其八九。庸 醫多,則杀人亦多,每見其寒熱倒施,虛實謬认,一匕之訛,吉凶随应。困者莫知其然,雖 死不觉,明公鉴其多误,能無恻心?顾造化大权,本非凡庸所可窥弄。而性命重托,又豈浅 辈所宜轻付耶!第彼非無自,蓋自《原病式》以来,祖述相傳,日以滋甚,醉者不醒,逝者 無词,而黎元陰受此害者,蓋不知若干若干人矣。而闻者未知其詳,犹或未之信也。 由是乘除,則既有前三,又有后六,凡此淘汰之余,而得尽其天年者,果剩其几?吾故 曰:老氏言十之三者,蓋亦言其约耳。興言及此,誠可爲人生之痛哭者也。然徒悲何益?曷 亦爲人之计乎,則惟上知者有可晓也。雖前之三者,或多出於莫測,則有可避者,有不可避 者,即听之天,無不可也。然知者見於未然,而得天者天庇之,得地者地庇之,得人者人庇 之。得此三庇,即得生之道也;失此三庇,則失生之道也。人道於此,豈曰尽無其权乎!至 於六杀之防,則全由乎我矣。酒杀可避,吾能不醉也。色杀可避,吾能不迷也。财杀可避, 吾能不贪也。氣杀可避,吾能看破不认真也。功名之杀可避,吾能素其行藏也。庸醫之杀可 避,吾能相知以豫也。夫如是而培以爲善,存以無欺,守以不行险,戒以毋侥幸,則可全收 其效矣。孔子曰: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蓋示人以無勉强也。广成子曰:毋勞尔形,毋 摇尔精,乃可以长生。蓋形言其外,精言其内,内外俱全,尽乎道矣。是皆古圣人垂念苍生 ,至真至極之良方也,可不佩乎。或曰:子言雖是,而實亦近迂,独不見有不識不知而偏跻 上寿者,又何人力之足恃耶?余曰:此正所謂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然予論誠迂矣, 倘亦蒙知者之相顾而咀之識之,或亦可爲天年之一助否?


卷之二入集\傳忠錄(中)

中興論(又十九)

试观天地之道,有盈有虛,有消有长,是以日中則昃,月盈則蚀,此即天运之循环,而 天亦不能违者,故有先天之说也。先天有定數,君子知命,固当听乎天也。若后天之道,則 参赞有权,人力居多矣。何以見之?第就国家之否泰,可證人身之寿夭。雖曰天步多艰,無 成不败,然如商周汉晋唐宋相傳,国运皆有中興,人道豈無再振?消长一理,小大皆然。尝 闻之康节先生云:一萬裏区宇,四千年興亡,五百主肇位,七十国开疆,則此中人事不爲不 多也。而何以興復仅見止此數代。是亦由知道者少,而不知道者之多耳。彼知道者,既以得 人,又以得天。得人即所以得天也。不知道者,既不知本,又不知末,既以失之,而终不知 其所以失也。至若身命之謀,則舉世之人孰不爱命,而每多耽误者,其不知道者亦犹是耳。 欲明其道,可無言乎。然言而無證,則人多不信,故借此国运之征,用效遒人之铎。 试論国家之衰也,或以人心之離,或以财用之匮,或以兵戈之残傷,或以优柔之旷废。 而人之亨否,無非一理。夫在国曰人心,在人曰神志。故曰:事其神者神去之,休其神者神 居之。知生氣之主在乎心,此元神之不可不养也。又在国曰财用,在人曰血氣。氣爲陽,陽 主神也;血爲陰,陰主形也。血氣若衰,則形神俱败,此营卫之毫厘当惜也。又在国曰兵戈 ,在人曰克伐。夫兵者,凶器也;克伐者,危事也。未有日加剥削而不致残傷元氣者,此消 耗之不可不慎也。又在国曰优柔,在人曰疑贰。今日云姑且,明日云将就,豈不佥云稳当, 然致坐失机宜,變生倏忽。又焉知耽搁之大害,此死机之不可不断也。凡此數者,姑亦言其 大约。 至若人之大數,則犹有先天后天之体用,而興亡之应變,則来培来覆,亦莫匪人之自爲 耳。何謂先天?如《内經》曰:人生十岁,血氣始通,其氣在下,故好走。二十,氣血方盛 ,肌肉方长,故好趋。三十,五脏大定,血脉盛满,故好步。四十,脏腑經脉其盛已定,腠 理始疏,故好坐。五十,肝氣衰,故目不明。六十,心氣衰,故好卧。七十,脾氣衰。八十 ,肺氣虛,故言善误。九十,肾氣竭。百岁,五脏六腑皆虛,神氣皆去,故形骸独居而终矣 。此即先天之常度,是即所謂天年也。天畀之常,人人有之,其奈今时之人,自有知觉以来 ,恃其少壮,何所不爲。人生之常度有限,而情欲無穷。精氣之生息有限,而耗损無穷。因 致戕此先天而得全我之常度者,百中果見其几?残损有因,惟人自作,是即所謂后天也。然 而所丧由人,而挽回之道,有不仍由人者乎?且此非逆天以强求,亦不過復吾之固有。得之 則国运人运,皆可中興,不有明哲,誠難语此;失之則落花流水,逝而罔觉,一衰即已,良 可寒心,所以《易》重来復,正爲此也。然求復之道,其道何居?蓋在天在人,總在元氣, 但使元氣無傷,何虞衰败?元氣既损,贵在復之而已。 常見今人之病,亦惟元氣有傷,而后邪氣得以犯之。故曰:邪之所凑,其氣必虛。此客 主相持之理,从可知矣。凡虛邪之辨,如情志之消索,神主於心也。治节之不行,氣主於肺 也。筋力之疲困,血主於肝也。精髓之耗减,骨主於肾也。四肢之软弱,肌肉主於脾也。损 其一浅,犹肤腠也;损其二深,犹經络也;损其三四,則连及脏腑矣。当其微也,使不知徙 薪牖户,則将爲江河,将寻斧柯,恐無及於事矣。故人於中年左右,当大爲修理一番,則再 振根基,尚余强半。敢云心得,历验已多,是固然矣。然而修理之说,亦豈易言?修国家, 良臣不易;修身命,良醫亦難。第观从古至今,數千年来,凡得醫之全量者爲谁?而今則曰 :此醫也,彼亦醫也,又何良醫之多也?醫難言矣,其毋爲良醫之所惑。


卷之二入集\傳忠錄(中)

逆數論(二十)

予尝读《易》而闻諸夫子曰:數往者顺,知来者逆,是故《易》,逆數也。由是默會其 理,而知天人之道得以無穷無息者,無非赖此逆數耳。何也?蓋自太極初分,兩仪以判,一 動一静,陰陽見矣。陰陽之体爲乾坤,陰陽之用爲水火。乾坤定對待之交易,故一在上而一 在下;水火荡流行之變易,故一主降而一主升。夫如是,斯得循环無已。總之而爲天道,散 之而爲人道,而大《易》之义,所以無微不在也。姑無論其他,而但以性理明之,則總由變 易之數。夫變易之數,即升降之數也。變易之所以無穷者,降以升爲主,是即所謂逆數也。 若無此逆,則有降無升,流而不返,而大道如环,何所赖乎?由是逆顺交變,則陽與陰對, 熱與寒對。升與降對,长與消對,进與退對,成與败對,勤與惰對,勞與逸對,善與恶對, 生與死對,凡此一逆一顺,其變無穷。惟从逆者,从陽得生;从顺者,从陰得死。君如不信 ,第詳考伏羲卦氣之圆图,其义昭然可見也。观其陽盛之極,自夏至一陰初,由五、 六、七、八,历巽、坎、艮、坤,天道从西右行,則陽氣日降,萬物日消者,此皆顺數也。 顺則氣去,即从陰得死之道也。幸而陰剥之極,自冬至一陽得復,由四、三、二、一,历震 、離、兑、干,天道从东左旋,則陽氣日升,萬物日盛者,此皆逆數也。逆則氣来,即从陽 得生之道也。此天道之征,固如是也。 若以人道言之,則人道本乎天道,天心即是人心。第天有陰霾,能蒙日月,人有愚昧, 能勝聪明。故每多从顺者,喜其易也,喜其逸也;每多避逆者,畏其難也,畏其勞也。彼大 人之見則不然,如尊贵莫若帝王,可以逸矣,可以纵矣,而尧舜之惟微惟危,顾何必谆谆乎 在念?智能莫若圣人,可無勞矣,可無畏矣。而孔子之戒慎恐惧,又何必卷卷乎在心?此無他 ,惟其代天功,主人極,總知夫顺不可从,从顺則流,逆不可舍,舍逆則退也。由此观之, 乃知士而舍逆,則有屈而無伸;农而舍逆,則有种而無获;工而舍逆,則有粗而無精;商而 舍逆,則有散而無聚。再由此而推展之,則凡曰修身齐家,凡曰治国平天下,进一步則日以 就成,退一步則日以就败,有源有流,其可任其长逝而不思砥柱之良图乎!此人道之攸系, 又如是矣。 然言天言人,總言乎生道也。而保生之道,莫先於醫,醫欲保生,其堪违陽道乎?其堪 倍逆數乎?然醫贵圆通,安容執滞,非曰尽不从陰也,从陰正以卫陽也;非曰尽不用顺也, 用顺亦以成逆也,性命玄關,此爲第一。独念有醫名丕着之辈,犹然昧此,而妄言左道,留 傳至今,因致傷生遗害非浅者,謂非轩岐之魔不可也。嗟!嗟!有心哉其谁乎?苟得其人,可 與谈还悟道矣。傥亦以吾言爲然不。


卷之二入集\傳忠錄(中)

反佐論(二十一)

用藥处方有反佐之道者,此轩岐之法旨,治病之微权,有不可不明者。奈何后世醫家, 每多假借以乱經常,不惟悖理於前,抑且遗害於后,是不可不辨也。观《内經》之論治曰: 奇之不去則偶之,偶之不去則反佐以取之,所謂寒熱温凉,反从其病也。此其义,蓋言病有 微甚,亦有真假,先从奇偶以正治,正治不愈,然后用反佐以取之,此不得不然而然也。又 經曰:微者逆之,甚者从之。又曰:逆者正治,从者反治。此謂以寒治熱,以熱治寒,逆其 病者,謂之正治;以寒治寒,以熱治熱,从其病者,謂之反治。如以熱治寒而寒拒熱,則反 佐以寒而入之;以寒治熱而熱拒寒,則反佐以熱而入之,是皆反佐之义,亦不得不然而然也 。又經曰:熱因寒用,寒因熱用。王太仆注曰:熱因寒用者,如大寒内结,当治以熱,然寒 甚格熱,熱不得前,則以熱藥冷服,下嗌之后,冷体既消,熱性便发,情且不违,而致大益 ,此熱因寒用之法也。寒因熱用者,如大熱在中,以寒攻治則不入,以熱攻治則病增,乃以 寒藥熱服,入腹之后,熱氣既消,寒性遂行,情且协和,而病以减,此寒因熱用之法也。凡 此數者,皆《内經》反佐之义。此外,如仲景治少陰之利,初用白通汤,正治也。继因有烦 而用白通加猪胆汁汤,反佐也。其治霍乱吐痢,脉微欲绝者,初用四逆汤,正治也。继因汗 出小烦,而用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反佐也。又如薛立斋治韩州同之勞熱,余尝治王蓬雀之 喉痹,皆其法也。 若今諸家之所謂反佐者則不然,姑實时尚者道其一二以見之。如近代之所宗所法者,謂 非丹溪之书乎?观丹溪之治吞酸證,必以炒黄连爲君,而以吴茱萸佐之;其治心腹痛證,謂 宜倍加山栀子而以炒干姜佐之。凡此之類,余不解也。夫既謂其熱,寒之可也,而何以復用 干姜、茱萸?既謂其寒,熱之可也,而何以復用黄连、栀子?使其病轻而借以行散,即或見效 ,豈曰尽無;使其病重,人則但見何以日甚,而不知犯寒犯熱,自相矛盾,一左一右,動皆 掣肘,能無误乎?矧作用如此,則其效與不效,必其莫知所因,而宜熱宜寒,亦必从违奚辨 。此其見有不真,故持兩可,最是醫家大病,所当自反而切戒者也。 或曰:以熱导寒,以寒导熱,此正得《内經》反佐之法。人服其善,子言其非。何其左 也?余曰:此法最微,此用最妙,子亦愿闻其詳乎?当爲再悉之。夫反佐之法,即病治之权也 。儒者有經权,醫者亦有經权。經者,日用之常經,用經者,理之正也;权者,制宜之权變 ,用权者,事之暂也。此經权之用,各有所宜,誠於理势有不得不然,而難容假借者也。藥 中反佐之法,其亦用权之道,必於正經之外,方有权宜,亦因不得不然,而但宜於暂耳,豈 果随病处方,即宜用乎?然則何者宜反?何者不宜反?蓋正治不效者,宜反也。病能格藥者, 宜反也。火極似水者,宜反也。寒極反熱者,宜反也。真以应真,假以应假,正反之道,妙 用有如此也。設無格拒假證,自当正治,何以反爲?不当权而用权,則悖理反常,不当反而 佐反,則致邪失正。是乌可以混用耶?常观轩岐之反佐,爲创經权之道也;后世之反佐,徒 开杂乱之門也。至其變也,則泾渭不分者以之,模糊疑似者以之,寒熱并用者以之,攻补兼 施者以之,甚至广络妄投,十寒一暴,無所不謬,皆相借口,此而不辨,醫乎難矣。於戏! 斯道失真,其来已久,安得愿闻精一者,與谈求本之道哉!是不能無望於后人也,因笔識其 愚昧。以上仲景治法载《傷寒論》。薛立斋治韩州同按在虛损門。余治王蓬雀按在喉痹門。


卷之二入集\傳忠錄(中)

升陽散火辨(二十二)

凡治火之法,有曰升陽散火者,有曰滋陰降火者。夫火一也,而曰升曰降,皆堪治火。 然升則从陽,降則从陰,而升降混用,能無悖乎?抑何者宜升,何者宜降,而用有辨乎?此千 古之疑窦,亦千古之兩端,而未闻有达之者。夫火之爲病,有发於陰者,有发於陽者。发於 陰者,火自内生者也;发於陽者,火自外致者也。自内生者,爲五内之火,宜清宜降者也; 自外致者,爲風熱之火,宜散宜升者也。今人凡見火證,無分表裏,必曰木火同氣,動辄称 爲風熱,多用升陽散火之法。呜呼!此似近理,孰得非之。而不知至理所在,無容混也。 夫風熱之义,其说有二:有因風而生熱者,有因熱而生風者。因風生熱者,以風寒外闭 而火郁於中,此外感陽分之火,風爲本而火爲标也。因熱生風者,以熱極傷陰而火达於外, 此内傷陰分之火,火爲本而風爲标也。經曰:治病必求其本。可見外感之火,当先治風,風 散而火自息,宜升散不宜清降。内生之火,当先治火,火滅而風自清,宜清降不宜升散。若 反而爲之,則外感之邪得清降而闭固愈甚,内生之火得升散而燔燎何当。此其内因外因,自 有脉證可詳辨也。 余阅方书,所見头目、口齿、咽喉、脏腑陰火等證,悉云風熱,多以升降并用,从逆 兼施。独不虑升者碍降,降者碍升乎?从者忌逆,逆者忌从乎?經曰:高者抑之,下者舉之, 寒者熱之,熱者寒之。又曰:病生於内者,先治其陰,后治其陽,反者益甚。病生於陽者, 先治其外,后治其内,反者益甚。此自不易之正理。故余之立方处治,宜抑者則直从乎降, 宜舉者則直从乎升。所以見效速而绝無耽延之患,亦不過見之真而取之捷耳。若今人之轻病 致重,重病致危,而經年累月,日深日甚,以致不救者,謂非兩端之误之也乎?明者於此, 最当辨也。


卷之二入集\傳忠錄(中)

夏月伏陰续論(二十三)

夏月伏陰在内,此本天地間陰陽消长之正理。顾丹溪特爲此論而反乖其义,因以致疑於 人。其謂何也?观其所論曰:人與天地同一橐,子月一陽生,陽初動也;寅月三陽生,陽 初出於地也,此氣之升也。巳月六陽生,陽尽出於上矣,此氣之浮也。人之腹属地,氣於此 时,浮於肌表,散於皮毛,腹中虛矣。世言夏月伏陰在内,此陰字有虛之义,若作陰凉看, 其误甚矣。且其时陽浮地上,燔灼焚燎,流金烁石,何陰冷之有?若於夏月火令之时妄投温 熱,宁免實實虛虛之患乎!此丹溪之言虛,是固然矣。若以陰冷二字爲误,而夏月禁用温熱 ,此則余所不服也。 何以見之?夫天地之道,惟此陰陽,陰陽之變,惟此消长。故一来則一往,一升則一降 ,而造化之机,正互藏爲用者也。經曰:陰主寒,陽主熱。又曰:氣實者,熱也;氣虛者, 寒也。此本陰陽之常性也。今既云夏月之陽尽浮於外,則陰伏於内矣,陰盛則陽衰也,非寒 而何?陽浮於外,則氣虛於中矣。氣虛即陽虛也,非寒而何?此固不易之理也。然而尤有顯然 者,則在井泉之水,当三冬之寒冽,而井泉則温;盛夏之炎蒸,而泉源則冷。此非外寒内熱 ,外熱内寒之明验乎?此又岁岁皆然,主氣之常候也。至若主氣之外,又有客氣,而天以五 周,地以六備,寒暄递迁,氣更应异。如伏明之纪,寒清數舉;卑监之纪,風寒并興;坚成 之纪,陽氣随陰治化;流衍之纪,寒司物化,天地严凝;太陽司天,寒氣下臨,寒清时舉; 太陰司天,地乃藏陰,大寒且至等义,是無論冬夏,皆有非时之氣以動爲民病者也。又豈因 夏月之火令,遂可謂之無寒而禁用温熱乎?且伏陰之义,本以陰陽對待,寒熱爲言,若但以 陰字爲虛,則夏月伏陰,宜多虛證,冬月伏陽,即無虛矣。豈其然乎?又若夏月宜禁温熱, 則冬月宜禁寒凉,無待言也。今見四时之病,盛夏每多吐泻,深冬偏見疮疹,諸如此類,豈 非冬多内熱,夏多中寒乎?總之,夏有熱證,亦有寒證,冬有實證,亦有虛證,雖从时从證 ,贵乎因病制宜,然夏月伏陰之义,此實天人之同氣,疾病之玄机,有必不可不察而忽之者 也。今若丹溪之論,則於理反悖,而何切於用?即無此論,亦何不可? 近見徐东皋亦述丹溪之说云:夏月無寒,世人不察,而用温熱,爲世通弊。若謂夏月伏 陰,宜服温熱,則冬月伏夏,宜服寒凉,然則孟子冬日飲汤,夏日飲水,亦不足信欤?噫!此 公都子之言也,不過借喻内外,原非用析陰陽。而徐氏曲引爲證,独不思經文《易》义,傥 相背乎?《内經》曰:陰中有陽,陽中有陰。曰:寒極生熱,熱極生寒。曰:重陰必陽,重 陽必陰。曰:相火之下,水氣承之;君火之下,陰精承之。曰:此皆陰陽表裏内外雌雄相输 应也,故以应天之陰陽也。又如《周易》之兩仪,有陰必有陽也。兩仪而四象,陰陽之中復 有陰陽也。在泰之义,則曰内陽而外陰,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在否之义,則曰内陰而外 陽,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由此观之,則丹溪之論,东皋之引證,皆吾之所不信也。故復 爲此续論。


卷之二入集\傳忠錄(中)

陽不足再辨(二十四)

原天地陰陽之化生,實生民性命之根本,善把握补救之妙用,誠吾道代天之大权,使我 於此而見理不真,則加冰用汤,反成戕贼,害有不可勝言者。予自初年,尝读朱丹溪陽有余 陰不足論,未尝不服其高見,自吾渐立以来,則疑信相半矣。又自不惑以来,則始知其大謬 矣。故予於《類經·求正錄》中,附有大宝論一篇,正所以救其謬也。然常恐見浅言偏,遗 殃后世,每怀疑惧,而望正高明者,久矣。不意付梓數载,斧削無闻,見信明贤,庶窃自慰 。兹於丙子之夏,始得神交一友,傳训數言,询其姓氏,知爲三吴之李氏也。诵其《指南》 ,則曰:陽常有余,陰常不足,此自丹溪之確論。而兹张子乃反謂陽常不足,陰常有余,何 至相反若此?而自是其是,豈矫强以自欤?抑别有所本欤?姑無勞口吻以辨其孰是孰非,第 以人事證之,則是非立見矣。如人自有生以来,男必十六而精始通,女必十四而經始至;及 其衰也,男精竭於八八,女血净於七七。凡精血既去而人犹赖以不死者,惟此氣耳。夫氣爲 陽,精血陰也,精血之来,既迟在氣后,精血之去,又早在氣先,可見精已無而氣犹在,此 非陰常不足,陽常有余之明验乎?以是知先贤之金石本非謬,而后學之轻妄何容易也。予闻 此说,益增悲叹。悲之者,悲此言之易動人听,而無不击节称善也。紫可乱朱,莫此爲甚, 使不辨明,将令人长梦不醒,而性命所系非渺小,是可悲也。悲已而喜,喜之者,喜至道之 精微,不經驳正,终不昭明,幸因其说,得启此端而得解此惑,是可喜也。今即李子之言以 辨之。 如其以精爲陰,以氣爲陽,本非诬也。第其所觑在眉睫,則未免错认面目,而呼张作李 矣。不知精即水也,水即陽也。若以水火言,則水誠陰也,火誠陽也;若以化生言,則萬物 之生,其初皆水,先天后天,皆本於是,而水即陽之化也。何以見之?如水在五行則生於一 天,水在六氣,則属乎太陽,此水之爲陰否?又若精在人身,精盛則陽强,精衰則陽痿,此 精之爲陰否?再若养生家所重者,惟曰纯陽,纯陽之陽,以精言也。精若渗漏,何陽之有。 此又精之爲陰否?又丹书云:分陽未尽則不死,分陰未尽則不仙,亦言仙必纯陽也。若据李 子之说,則但尽泄其精,便成纯陽,學仙之法豈不易乎?誠可哂也!蓋李子之見,但見陰陽之 一窍,未見陰陽之全体。夫陰陽之道,以綱言之,則位育天地;以目言之,則缕析秋毫,至 大至小,無往而非其化也。若以清浊對待言,則氣爲陽,精爲陰,此亦陰陽之一目也。若以 死生聚散言,則凡精血之生皆爲陽,氣得陽則生,失陽則死,此實性命之化源,陰陽之大綱 也。 人之生也,譬諸草木。草木之初,其生苗也,继而生枝叶,再而生花實,及其衰也,花 實落而枝叶存,以渐而凋也。此草木之盛衰有时,故曰生长化收藏,而候有不同也。人之生 也,亦犹是耳,初而生婴孩,继而生精血,再而生子女,及其衰也,精血去而形犹存,以渐 而终也。此人生之盛衰亦有其时,故曰生长壮老已,而年有不同也。然則自幼至老,凡在生 者,無非生氣爲之主,而一生之生氣,何莫非陽氣爲之主,而但有国中之异耳。若以人之精 至爲陰至,豈花果之成,亦草木之陰至耶?而枝叶未凋,即草木之陽在耶?且陽氣在人,即 人人百岁,亦不過得分内之天年,而今見百人之中,凡尽天年而终者果得其几?此其夭而不 及者,皆非生氣之不及耶,而何以見陽之有余也?陽强則寿,陽衰則夭,又何以見陽之有余 也?難得而易失者,惟此陽氣,既失而難復者,亦惟此陽氣,又何以見陽之有余也?观天年篇 曰:“人生百岁,五脏皆虛,神氣皆去,形骸独居而终矣。夫形,陰也;神氣,陽也,神氣 去而形犹存,此正陽常不足之结局也。而可謂陽常有余乎? 至若精氣之陰陽,有可分言者,有不可分言者。可分者,如前云清浊對待之謂也;不可 分者,如修炼家以精氣神爲三宝。蓋先天之氣,由神以化氣化精。后天之氣,由精以化氣化 神。是三者之化生,互以爲根,本同一氣,此所以爲不可分也。故有善治精者,能使精中生 氣,善治氣者,能使氣中生精。此自有可分不可分之妙用也。再若寒熱之陰陽,則不可不分 。蓋寒性如冰,熱性如炭,冰炭不謀,奚堪妄用?予故曰:精氣之陰陽有不可離,寒熱之陰 陽有不可混,此醫家最切之法言也。且精血之陰陽,言禀赋之元氣也;寒熱之陰陽,言病治 之藥饵也。今欲以不足之元陽,认作有余而云火,則相习以苦寒之劣物,用爲补剂以滋陰, 嗟嗟!牛山有限之生氣,果能堪此無穷之陰剥否?哑子吃黄连,無容伸诉者,四百年於兹矣。 夫以有望之丹溪言且若此,而矧其他乎。古人云:非圣之书不可读,此其尤甚者也。 然天地陰陽之道,本自和平,一有不平,則灾害至矣。而余謂陽常不足,豈亦非一偏之 見乎?蓋以丹溪补陰之说謬,故不得不爲此反言,以救萬世之生氣。夫人之所重者,惟此有 生,而何以能生,惟此陽氣,無陽則無生矣。然則欲有生者,可不以此陽氣爲宝,即日虑其 亏,亦非過也。而余謂陽常不足者,蓋亦惜春之杞人耳。苟誠見下,仍望明贤再驳。


卷之二入集\傳忠錄(中)

小儿补肾論(二十五)

观王节齐曰:小儿無补肾法。蓋小儿禀父精而生,男至十六而肾始充满,既满之后,妄 用亏损,則可用藥补之。若受胎之时,禀之不足則無可补,禀之原足,又何待於补耶?呜呼 ,此言之謬,謬亦甚矣!夫二五之精,妙合而凝,精合而形始成,此形即精也,精即形也, 治精即所以治形,治形即所以治精也。第时有国中,則精有衰盛,故小儿於初生之时,形体 雖成而精氣未裕,所以女必十四,男必十六,而后天癸至。天癸既至,精之将盛也。天癸 未至,精之未盛也。兹以其未盛而遽謂其無精也可乎?且精以至陰之液,本於十二脏之生化 ,不過藏之於肾,原非独出於肾也。观《上古天真論》曰:肾者主水,受五脏六腑之精而藏 之。此精之所源,其不止於肾也可知矣。王节斋止知在肾而不知在五脏。若謂肾精未泄不必 补肾,則五脏之精,其有禀赋之亏,人事之傷者。豈因其未泄而總皆不必补耶?夫小儿之精 氣未盛,后天之陰不足也;父母之多欲水亏,先天之陰不足也。陰虛不知治本,又何藉於人 爲以调其元、赞其化乎?此本原之理,有当深察者如此。 再以小儿之病氣論之。凡小儿之病最多者,惟惊風之属。而惊風之作,則必見反张戴眼 ,斜视抽搐等證。此其爲故,總由筋急而然。蓋血不养筋,所以筋急。真陰亏损,所以血虛 ,此非水衰之明验乎?夫肾主五液,而謂血不属肾,吾不信也。肝肾之病同一治,今筋病如 此,而欲舍肾水以滋肝木,吾亦不信也。且太陽、少陰相爲表裏,其經行於脊背而爲目之上 网,今以反折戴眼之證偏多見於小儿,而謂非水脏陰虛之病,吾更不信也。矧以陽邪亢極, 陰竭則危,脏氣受傷,肾穷則死,此天根生息之基,尤於小儿爲最切。然則小儿之病,其所 關於肾氣者非眇,而顾可謂小儿無补肾法耶?决不信!决不信!


卷之三道集\傳忠錄(下)

命門余义(二十六,共六条)

命門之义,《内經》本無,惟越人云:肾有兩者,非皆肾也。左者爲肾,右者爲命門。 命門者,諸神精之所舍,原氣之所系,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也。余以其义有未尽,且有 可疑,故着有《三焦包络命門辨》,附梓《類經》之末,似已尽其概矣。然而犹有未尽者, 恐不足以醒悟后人。兹因再悉其蕴,条列於下。 一、命門爲精血之海,脾胃爲水谷之海,均爲五脏六腑之本。然命門爲元氣之根,爲水 火之宅。五脏之陰氣,非此不能滋。五脏之陽氣,非此不能发。而脾胃以中州之土,非火不 能生,然必春氣始於下,則三陽从地起,而后萬物得以化生。豈非命門之陽氣在下,正爲脾 胃之母乎?吾故曰:脾胃爲灌注之本,得后天之氣也;命門爲化生之源,得先天之氣也,此 其中固有本末之先后。观东垣曰:补肾不若补脾。许知可曰:补脾不若补肾。此二子之说, 亦各有所謂,固不待辨而可明矣。 一、命門有火候,即元陽之謂也,即生物之火也。然禀赋有强弱,則元陽有盛衰;陰陽 有勝负,則病治有微甚,此火候之所以宜辨也。兹姑以大綱言之,則一陽之元氣,必自下而 升,而三焦之普KT,乃各見其候。蓋下焦之候如地土,化生之本也;中焦之候如灶釜, 水谷之炉也;上焦之候如太虛,神明之宇也。下焦如地土者,地土有肥瘠而出產异,山川有 浓薄而藏蓄异,聚散操权,總由陽氣。人於此也,得一分即有一分之用,失一分則有一分之 亏。而凡寿夭生育及勇怯精血病治之基,無不由此元陽之足與不足,以爲消长盈缩之主,此 下焦火候之謂也。中焦如灶釜者,凡飲食之滋,本於水谷,食强則体壮,食少則身衰,正以 胃中陽氣,其熱如釜,使不其然,則何以朝食午即化,午食申即化,而釜化之速不過如此。 观灶釜之少一炬則迟化一顷,增一炬則速化一时,火力不到,則全然不化,即其證也。故脾 胃之化與不化,及飲食之能與不能,亦總由陽明之氣有强與不强,而陰寒之邪有犯與不犯 耳。及其病也,則渐痞渐胀,或隔或呕,或十化其三五,或膨聚而不消,或吞酸嗳腐而食氣 不變,或腹疼肚痛而终日不饥,或清浊不分,或完谷不化。蓋化則無不营运,不化則無不留 滞。营运則爲氣爲血,留滞則爲积爲痰。此其故,謂非胃氣之不健乎?而何以不健,謂非火 候之無力乎?今見治痞治胀,及治吞酸嗳腐等症,無論是熱非熱,動辄呼爲胃火,余烬其几 ,尚能堪否?此中焦火候之謂也。上焦如太虛者,凡變化必着於神明,而神明必根於陽氣。 蓋此火生氣,則無氣不至,此火化神,則無神不灵。陽之在下則温暖,故曰:相火以位,陽 之在上則昭明,故曰君火以明。是以陽长則陰消,而離照当空。故五官治而萬類盛,陽衰則 陰勝,而陽爲陰抑,故聪明夺而神氣减。而凡人之声色動定及智愚贤不肖之有不齐者,何非 陽德爲之用,此上焦火候之謂也。此以三焦論火候,則各有所司,而何以皆歸之命門?不知 水中之火,乃先天真一之氣,藏於坎中,此氣自下而上,與后天胃氣相接而化,此實生生之 本也。是以花萼之荣在根柢,灶釜之用在柴薪。使真陽不发於淵源,則總属無根之火矣。火 而無根,即病氣也,非元氣也。故《易》以雷在地下而爲復,可見火之标在上,而火之本則 在下。且火知就燥,性極畏寒。若使命門陰勝,則元陽畏避,而龙火無藏身之地,故致游 散不歸,而爲烦熱格陽等病。凡善治此者,惟从其性,但使陽和之氣直入坎中,据其窟宅 而招之诱之,則相求同氣,而虛陽無不歸原矣。故曰:甘温除大熱,正此之謂也。奈何昧者 不明此理,多以虛陽作實熱,不思温养此火,而但知寒凉可以滅火,安望其尚留生意而不使 之速毙耶!此實醫家第一活人大义,既从斯道,不可不先明斯理。倘三焦有客熱邪火,皆凡 火耳,固不得不除。而除火何難,是本非正氣火候之謂也。學人於此,当深明邪正二字,則 得治生之要矣。 一、命門有生氣,即干元不息之几也。無生則息矣。蓋陽主動,陰主静;陽主升,陰主 降。惟動惟升,所以陽得生氣;惟静惟降,所以陰得死氣。故干元之氣,始於下而盛於上, 升則向生也;坤元之氣,始於上而盛於下,降則向死也。故陽生子中而前升后降,陰生午中 而前降后升。此陰陽之岐,相間不過如毛发,及其竟也,則謬以千裏,而死生之柄,實惟此 毫厘升降之机耳。又如水暖則化氣,化氣則升無不生也;水寒則成冰,成冰則降無不死也。 故肾氣独沉,則奉生者少,即此生氣之理也。至若人之生氣,則無所不在,亦無所不当察。 如脏腑有生氣,颜色有生氣,声音有生氣,脉息有生氣,七窍有生氣,四肢有生氣,二便有 生氣。生氣即神氣,神自形生,何不可辨?衰者速培,犹恐不生,尚堪伐乎?而况其甚者乎。 故明师察此,必知孰者已亏,孰者犹可,孰者能益生氣,孰者能损生氣,孰者宜先攻病氣以 保生氣,孰者宜先固生氣以御病氣。务思病氣雖如此,生氣将如何;見在雖如此,日后将如 何。使不有原始要终之明,則皆寸光之流耳。 雖然,此徒以斯道爲言也。而斯道之外,犹有说焉。夫生氣者,少陽之氣也。少陽之氣 ,有进無退之氣也。此氣何来,無非来自根本;此氣何用,此中尤有玄真。蓋人生所贵,惟 斯氣耳。而出入之权在呼吸,斯氣數之宝藏也。河车之济在辘轳,實转运之神机也。其进其 退,其得其失,總在生息之間,而彭殇之途於斯判矣。經曰:得神者昌,失神者亡。即此生 氣之謂也。予見遭剥於是者不可勝纪,故特明其义於此。 一、命門有門户,爲一身巩固之關也。經曰:仓廪不藏者,是門户不要也。水泉不止者 ,是膀胱不藏也。得守者生,失守者死。又曰:肾者,胃之關也。關門不利,故聚水而从其 類也。又曰:北方黑色,入通於肾,开窍於二陰。是可見北門之主,總在乎肾,而肾之政令 ,則總在乎命門。蓋命門爲北辰之枢,司陰陽柄,陰陽和則出入有常,陰陽病則启闭無序。 故有爲癃闭不通者,以陰竭水枯,干涸之不行也;有爲滑泄不禁者,以陽虛火败,收摄之無 主也。陰精既竭,非壮水則必不能行;陽氣既虛,非益火則必不能固,此固其法也。然精無 氣不行,氣無水不化,此其中又有可分不可分之妙用,亦在乎慧者之神悟,有非可以笔楮尽 者。 一、命門有陰虛,以邪火之偏勝也。邪火之偏勝,缘真水之不足也。故其爲病,則或爲 烦渴,或爲骨蒸,或爲咳血吐血,或爲淋浊遗泄。此雖明是火證,而本非邪熱實熱之比。蓋 實熱之火其来暴,而必有感触之故;虛熱之火其来徐,而必有积损之因。此虛火實火之大有 不同也。凡治火者,實熱之火可以寒勝,可以水折,所謂熱者寒之也;虛熱之火不可以寒勝 ,所謂勞者温之也。何也?蓋虛火因其無水,只当补水以配火,則陰陽得平而病自可愈。若 欲去火以復水,則既亏之水未必可復,而并火去之,豈不陰陽兩败乎。且苦寒之物,绝無升 腾之生氣,而欲其补虛,無是理也。故予之治此,必以甘平之剂,专补真陰,此雖未必即愈 ,自可無害,然后察其可乘,或暂一清解,或渐加温润,必使生氣渐来,庶乎脾可健則熱可 退,肺渐润則嗽渐宁,方是渐復之佳兆,多有得生者。若但知知、柏爲补陰,則愈败其肾, 而致泄泻食减,必速其殆矣。


卷之三道集\傳忠錄(下)

误謬論(二十七)

經曰:揆度奇恒,道在於一,得一之精,以知死生,此即斯道中精一執中之训也。凡天 人之學,總無出此。矧醫之爲道,性命判於呼吸,祸福决自指端,此於人生關系,较之他事 爲尤切也。以此重任,使不有此見此識,誠不可猜摸尝试以误生灵。矧立法垂训,尤難苟且 ,倘一言失当,則遗祸無穷,一剂妄投,則害人不浅。此误謬之不容不正也。 宾自从斯道,常稽往古,所見轩岐之下,凡明良继出,何代無之。然必欲求其得中者, 則舍《灵》《素》之外,似亦不多其人。蓋窃見相傳方論,每多失經意,背經旨,断章取义 。假借數语以饰一偏之诡说者,比比其然。此總属意見有不到,至理有未明,故各逞胸臆, 用示已长。致令斯道失中,大违精一之义。此則醫之於人,亦何赖焉。是豈知道本一源,理 無二致。自一源而萬變,則萬變仍歸於一,自二致而错乱,則错乱遂其爲兩。故言外有理, 理外亦有言。如理有在而言不能达者,此言外之理也;有可以言而不可以行者,此理外之言 也。然理外豈别有言乎?第以疑似之間,加之便佞,則真爲伪夺,而道傍之筑,从来有矣。 如古之杨墨异端,今之傳奇小说,謂皆非理外之言乎?言可假借,則是非乱而强辩出。由是 贤者固執,愚者亦固執。如择善固執,則精一之謂,君子时中,則執中之謂,此贤者之固執 也;其有言伪而辩,行僻而坚,必不知反,必不可移者。此愚者之固執也。執中者,見事之 舛,則不得不言,以利害所關,不容已也;邪僻者,見人之长,則反诋其短,以鄙陋不伸, 不肯已也。千古来是非邪正,每爲此害,矧以惟類知類,而当局者亦難其人耳。然此辈雖云 偏拗,犹知傍理,自非曳白者所能。其奈此中尚有全不知脉络,而止識皮毛者,亦且嚣嚣, 偏能宜俗,是不過見熱則用寒,見寒則用熱,見外感則云发散,見胀满則云消导。若然者, 谁不得而知之。設醫止於是,則贱子庸夫皆堪师范,又何明哲之足贵乎?嗟!嗟!朱紫難辨, 類多如此。 予因遡源稽古,即自金元以来爲当世之所宗范者,無如河間、丹溪矣。而且各執偏見, 左说盛行,遂致醫道失中者,迄今四百余年矣。每一經目,殊深扼腕,使不速爲救正,其流 弊将無穷也。兹姑撮其數条,以見倍理之谈,其有不可信者類如此,庶乎使人警悟,易辙無 難,倘得少补於将来,則避讳之罪,亦甘爲后人而受之矣。


卷之三道集\傳忠錄(下)

辨河間(二十八,共九条)

刘河間《原病式》所列病机,原出自《内經·至真要大論》。蓋本論詳言五运六氣盛衰 勝復之理,而以病机一十九条總於篇末,且曰: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者泻之,虛者补之 ,令其调达,而致和平。是可見所言病机,亦不過挈运氣之大綱,而此中有無之求,虛實之 异,最当深察,總惟以和平爲贵也。故《五常政大論》又詳言五运三氣之辨,則火之平氣曰 升明,火之太過曰赫曦,火之不及曰伏明,此虛火實火之辨,則有如冰炭之异,而《内經》 不偏不倚之道,固已詳明若是。奈河間不能通察本經全旨,遂单采十九条中一百七十六字, 演爲二百七十七字,不辨虛實,不察盛衰,悉以實火言病,着爲《原病式》以讫於今。夫實 火爲病故爲可畏,而虛火之病犹爲可畏。實火固宜寒凉,去之本不難也;虛火最忌寒凉,若 妄用之,無不致死。矧今人之虛火者多,實火者少,豈皆属有余之病,顾可概言爲火乎?历 观唐宋以前,原未尝偏僻若此,继自《原病式》出,而丹溪得之定城,遂目爲至宝。因续着 《局方发挥》,及陽常有余等論,即如东垣之明,亦因之而曰火與元氣不兩立。此后,如王 节斋、戴原礼辈,則祖述相傳,遍及海内。凡今之醫流,則無非刘朱之徒,動辄言火,莫可 解救,多致伐人生氣,败人元陽,杀人於冥冥之中而莫之觉也。誠可悲矣!即間有一二特达 ,明知其非而惜人陽氣,則必有引河間之说而群吠之者矣。何从辨哉。矧病机爲后學之指南 ,既入其門,則如梦不醒,更可畏也。醫道之坏,莫此爲甚。此误謬之源不可不察,故直笔 於此,并再辨其略於下。 一、河間論吐酸曰:酸者,肝木之味也,由火盛制金,不能平木,則肝木自甚,故爲酸 也。而俗醫主於温和脾胃,豈知經言人之傷於寒也,則爲病熱云云。 宾謂吐酸吞酸等證,總由停积不化而然。而停积不化,又總由脾胃不健而然。脾土既不 能化,非温脾健胃不可也。而尚可认爲火盛耶?且妄引經文爲證,其謬孰甚。本證别有詳辨 ,具载吞酸門,所当互阅。 一、河間論泻痢曰:泻,白爲寒,青红黄赤黑皆爲熱也。大法:泻利小便。清白不濇爲 寒,赤色者爲熱。又完谷不化而色不變,吐痢腥秽,澄澈清冷,小便清白不濇,身凉不渴, 脉迟細而微者,寒證也;谷雖不化而色變非白,烦渴,小便赤黄而或濇者,熱證也。凡谷消 化者,無问色及他證便爲熱也,寒泻而谷消化者,未之有也。或火主疾速,而熱盛則傳化失 常,谷不能化而飧泄者,亦有之矣。又曰痢爲熱,熱甚於肠胃,怫熱郁结而成,或言下痢白 爲寒者,误也。若果爲寒,則不能消谷,何由反化爲脓也?如世之谷肉果菜,溼熱甚則自然 腐烂化爲浊水,故食於腹中。感人溼熱邪氣,則自然溃发,化爲脓血也。 据河間此说,似是而非,误人不浅。夫泻白爲寒,人皆知也,而青挟肝邪,脾虛者有之 ,豈熱證乎?红因损脏,陰络傷者有之,豈尽熱乎?正黄色浅,食半化者有之,豈熱證乎?黑 爲水色,元陽衰者有之,豈熱證乎?若此者皆謂之熱,大不通矣。且凡泻痢者,水走大肠, 小水多濇,水枯液涸,便尿多黄,此黄濇之證未必皆由熱也。亡液者渴,亡陰者烦,此烦渴 之證未必尽爲熱也。至如完谷不化,澄澈清冷,誠大寒矣。然人偶有寒邪傷脏,或偶以生冷 犯脾,稍失温和即病泻痢者,此本受寒,然未必即大寒證也。且凡脾胃初傷,陽氣犹在,何 能卒至清冷,遂成完谷不化?若必待清冷不化始云爲寒,則陽已大败。又豈無渐寒而遽至若 是哉?夫渐寒者,即寒證也。此等證候,犯者極多。若作熱治,必用寒凉。夫既以生冷傷於 前,復以寒凉败於后,乃至冰坚於霜而遭其厄者,皆此論之杀之也。再观其前条,則犹云泻 白爲寒也;观其后条,則又云或言下痢白爲寒者误也。然則凡治此者,舍清凉之外,則必無寒 證矣,謬甚!謬甚!又若寒則不能消谷,及谷化爲脓之说,則尤爲不妥。夫飲食有时,本当速 化,此自胃氣之常,人皆赖之以爲生也。若化觉稍迟,便是陽虛之病,又何待不能消谷而始 爲寒乎?矧以所下脓垢,原非谷之所化。蓋飲食入胃,凡其神化而歸於营卫者,乃爲膏血; 其不能化而留於肠胃者,惟糟粕耳。此其爲精爲秽,本自殊途,是以糟粕不能化脓,从可知 矣。且垢亦非脓,而實肠脏之脂膏也。何以知之?近有偶病而服硝黄等藥者,随泻而下,必 有如脓之垢,又或偶患泄泻者,於一二日間,即有此垢,豈熱化之脓,其速有如此乎?又如 久痢不已,或經年累月不能痊可,而每日所下皆有脓垢者,豈熱化之脓,可以久延如此乎? 此其非脓也,明矣。既知非脓,安得皆云爲熱?此蓋以肠脏受傷,而致膏脂不固,随剥随下 ,所以如此。若不爲之安养脏氣,而再用寒凉以治其熱,則未有不藏氣日败,而必至於死。 故今之治痢多危者,率受此害,最当察也。 一、河間曰:假如下痢赤白,俗言寒熱相兼。其说尤误。豈知水火陰陽寒熱者,犹权衡 也,一高必一下,一盛必一衰。豈能寒熱俱甚於肠胃而同爲痢乎?如熱生疮疡而出白脓者, 豈可以白爲寒欤?由其在皮肤之分,属肺金,故色白也。在血脉之分,属心火,故爲血疖 也。在肌肉,属脾土,故作黄脓。在筋部,属肝木,故脓色带苍。深至骨,属肾水,故紫 黑血出也。各随五脏之部而見五色,是謂标也。本則一出於熱,但分深浅而已。大法下迫窘 痛,后重裏急,小便赤濇,皆属燥熱,而下痢白者必多有之,然則爲熱明矣。 据此说,以五色分五脏,其理颇通。若謂本則一出於熱,則大不通矣。且五脏之分五色 之證,則犹有精义,余因其说,并爲悉之。夫泻出於脏,無不本於脾胃,脾胃之傷,以五氣 皆能犯之。故凡其兼赤者,則脾心證也;兼青者,脾肝證也;兼白者,脾肺證也;兼黑者, 脾肾證也;正黄者,本脏證也。若以脾兼心,火乘土也,其土多熱,言火可也。以脾兼肝, 土受克也,其土多败,非火也。以脾兼肾,水反克也,其土多寒,非火也。以脾兼肺,母氣 泄也,其土多虛,非火也。本脏自病,脾受傷也,其土多溼,非火也。此兼證之盛衰,其逆 顺有如此。且凡脾肾之强者有實熱,脾肾之弱者皆虛寒,此脏氣之可辨也。矧火本熱,而尚 有虛火實火之异;風本陽也,而亦有風熱風寒之异;土本乎中氣也,而亦有溼熱寒溼之异。 至於金之寒,水之冷,同歸西北之化,則其寒多熱少,理所必致。豈可謂五脏之痢,本則一 出於熱乎?因致寒證之衔冤者,此言之不得辞其责也。又赤白义詳后丹溪条中。 一、河間曰:夫治諸痢者,莫若於辛苦寒藥治之,或微加辛熱佐之則可。蓋辛熱能发散 开通郁结,苦能燥溼,寒能勝熱,使氣宣平而已。如钱氏香连丸之類是也。故治諸痢者,黄 连、黄柏爲君,以至苦大寒,正主溼熱之病。 据河間此说,最爲治痢之害。又观其所着藥性,則曰諸苦寒藥多泄。惟黄连、黄柏,性 冷而燥。故自丹溪而后,相傳至今。凡治痢者,舉世悉用寒凉,皆此说之误也。毋論其他, 姑以苦能燥溼一言辨之,則河間之見大左矣。夫五味之理,悉出《内經》,《内經》有曰: 以苦燥之者,蓋言苦之燥者也。河間不能詳察,便謂是苦皆燥,而不知《内經》之言苦者, 其性有二,其用有六。如曰:火生苦。曰:其類火,其味苦。曰:少陽在泉爲苦化,少陰在 泉爲苦化。曰:溼淫於内,治以苦熱;燥淫於内,治以苦温。是皆言苦之陽也。曰:酸苦涌 泄爲陰。曰:溼司於地,熱反勝之,治以苦冷。曰:溼化於天,熱反勝之,治以苦寒。是皆 言苦之陰也。此其言性之二也。又曰以苦发之,以苦燥之,以苦温之,以苦坚之,以苦泄之 ,以苦下之,此其言用之六也。蓋苦之发者,麻黄、白芷、升麻、柴胡之属也。苦之燥者, 苍术、白术、木香、补骨脂之属也。苦之温者,人参、附子、干姜、肉桂、吴茱萸、肉豆蔻 、秦椒之属也。苦之坚者,续断、地榆、五味、诃子之属也。苦之泄者,栀、柏、芩、连、 木通、胆草之属也。苦之下者,大黄、芒硝之属也。夫氣化之道,惟陽則燥,惟陰則溼,此 不易之理也。豈以沉陰下降有如黄连、黄柏之属者,以至苦大寒之性而犹謂其能燥,有是理 乎?是但知苦燥之一言,而不察苦发、苦温、苦坚、苦泄、苦下之五者,抑又何也?凡醫中之 訛,每有云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者,類如此。因致后人治痢,多不分寒熱虛實,動以河間之 法,及其将危,犹云血色如此,何敢用温?腹痛如此,何敢用补?死而無悟,深可哀也。谁之 咎與?谁之咎與? 一、河間肿胀条云:肿胀者,熱勝則肿。如六月溼熱太甚而庶物隆盛,則水肿之 义明可見矣。 据此说,豈其然乎?夫肿胀之病,因熱者固有之,而因寒者尤不少。蓋因熱者,以溼熱 之壅,而陰道有不利也;因寒者,以寒溼之滞,而陽氣有不化也。故經曰:脏寒生满病。又 曰:胃中寒則胀满。是皆轩岐之言也。由此观之,豈胀皆熱病耶?且庶物隆盛,乃太和之陽 化,以此拟形质之强壮則可,以此拟肿之病象,拟亦下矣。 一、河間曰:战栗動摇,火之象也。栗,寒栗也。或言寒战爲脾寒者,未明變化之道也 。此由心火熱甚,亢極而战,反兼水化制之,故寒栗也。然寒栗者,由火甚似水,實非兼以 寒氣也。 据此说,則凡見寒战皆爲火證,而何以經曰陰勝則爲寒。又曰陽虛畏外寒。又曰陽虛而 陰盛,外無氣,故先寒栗也。又曰陽明虛則寒栗鼓颔也?凡此者皆属經言,而河間悉言爲火 ,其然否可知也。 一、河間曰:惊者,心卒動而不宁也。所謂恐則喜惊者,恐則傷肾而水衰,心火自甚, 故喜惊也。 据此所云:恐則喜惊,恐則傷肾。然經曰:肝氣虛則恐,又曰:恐則氣下,惊則氣乱。 夫肝氣既虛,肾氣既傷,而復見氣下氣乱,無非陽氣受傷之病。陽氣既傷,則何由心火遽甚 而惊則皆由火也。即曰恐則傷肾,不能滋养肝木,而肝虛則惊,又何不可?且肾水独衰者有 之,豈必水衰即火盛也?今常見惊恐之人,必陽痿遗溺,其虛可知。然因火入心而惊者,固 亦有之,未有因恐而惊者,皆可指爲火證,則倍理甚矣。 一、河間曰:虛妄者,以心火熱甚,則肾水衰而志不精一,故神志失常,如見鬼神。或 以鬼神爲陰,而見之則爲陰極脱陽而無陽氣者,此妄意之言也。 据此一说,則凡以神魂失守而妄見妄言者,俱是火證,亦不然也。夫邪火盛而陽狂見鬼 者,固然有之。又豈無陽氣太虛而陰邪爲鬼者乎?《難經》曰:脱陰者,目盲。脱陽者,見 鬼。华元化曰:得其陽者生,得其陰者死。豈皆妄意之言乎?何自信之如此也。


卷之三道集\傳忠錄(下)

辨丹溪(二十九,共九条)

尝見朱丹溪陽常有余、陰常不足論,謂人生之氣常有余,血常不足,而专以抑火爲言。 且妄引《内經》陽道實,陰道虛,及至陰虛,天氣绝,至陽盛,地氣不足等文,强以爲證。 此誠大倍經旨,大伐生机之謬谈也。何也?蓋人得天地之氣以有生,而有生之氣,即陽氣也 ,無陽則無生矣。故凡自生而长,自长而壮,無非陽氣爲之主,而精血皆其化生也。是以陽 盛則精血盛,生氣盛也;陽衰則精血衰,生氣衰也。故經曰:中焦受氣取汁,變化而赤,是 謂血。是豈非血生於氣乎?丹溪但知精血皆属陰,故曰陰常不足,而不知所以生精血者先由 此陽氣,倘精血之不足,又安能陽氣之有余?由此虑之,何不曰難成易亏之陽氣,而反曰難 成易亏之陰氣,是何异但知有母而不知有父者乎?故其所立补陰等方,謂其能补陰也,然知 、柏止堪降火,安能补陰?若任用之,則戕伐生氣而陰以愈亡,以此补陰,謬亦甚矣。及察 其引證經文,則何其謬诞。若經曰:陽者,天氣也,主外;陰者,地氣也,主内,故陽道實 ,陰道虛。此“太陰陽明論”言脾之與胃生病有异,以陽明主表,太陰主裏。凡犯贼風虛邪 者,陽受之,陽受之則入六腑,而外邪在表,邪必有余,故曰陽道實也。食飲不节,起居不 时者,陰受之,陰受之則入五脏,而内傷脏氣,脏必受亏,故曰陰道虛也。此本經以陽主外 陰主内,而言陽病多實、陰病多虛有如此,豈以天地和平之陰陽而謂其陽常有余、陰常不足 乎?勉强引證,此一謬也。又經曰:至陰虛,天氣绝;至陽盛,地氣不足。此方盛衰論言陰 陽痞隔之爲病。謂陰虛於下則不升,下不升則上亦不降,是至陰虛,天氣绝也;陽亢於上則 不降,上不降則下亦不升,是至陽盛,地氣不足也。此本以上下不交者爲言,亦非陽常有余 、陰常不足之謂也。且下二句犹或似之,而上二句云至陰虛,天氣绝,則何以爲解?此更謬 也。以丹溪之通博,而胡爲妄引若此,抑爲偏執所囿而忘其矫强乎?余陋不自觉,而念切在 道,故不能爲丹溪讳而摘正於此,犹俟高明之评教。 一、丹溪相火論曰:五行各一其性,惟火有二:曰君火,人火也;曰相火,天火也。火 内陰而外陽,主乎動者也。故凡動皆属火。天主生物,故恒於動,人有此生,亦恒於動,其 所以恒於動者,皆相火之所爲也。故人自有知之后,五志之火爲物所感,不能不動,爲之動 者,即《内經》五火也。相火易起,五性厥陽之火相扇而妄動矣。火起於妄,變化莫測,無 时不有,煎熬真陰。陰虛則病,陰绝則死。 据丹溪此論,則無非阐扬火病而崇其补陰之说也。第於此而浅视之,則若或近理,故易 動人;於此而深味之,則意識皆幻,大是误人,余请精绎其义,用解后人之惑何如?蓋自一 元初肇,兩仪继之,則動静於斯乎見。而陽主動,陰主静也。自兩仪奠位,而五行布之,則 氣质各有所主,而火主熱,水主寒也。此兩仪動静,爲五行之先天。先天者,性道也;五行 寒熱,爲兩仪之后天。后天者,變体也。先后之理,有可混言者,有不可混言者。其可混者 ,如火本属陽,即言火爲動,若爲不可也。其不可混者,以陽爲元氣之大主,火爲病氣之變 見,而動乃陽之性道,安得以性道爲病變,而言凡動皆属火也。即自天人論之,則曰天行健 ,豈天動即火乎?又曰君子以自强不息,豈人動即火乎?使天無此動則生机息,人無此動則性 命去,又何可以火言動乎?若謂之火,則火必宜去,而性亦可去乎?若謂凡動皆属火,則豈必 其不動而后可乎?夫以陽作火,词若相似,而理則大倍矣。故在丹溪則曰陰虛則病,陰绝則 死;余則曰陽虛則病,陽脱則死,此机微疑似中,有毫厘千裏之异,臨岐者不可不詳察也。 或曰:子言雖是,第未达丹溪之意耳。如曰五脏各有火,五志激之,其火随起,以致真陰受 傷,陰绝則死者。豈非因動生火乎?予曰:此或因情欲之思動火者,止有一證,如欲念不遂 ,或纵欲太過,致動相火而爲勞爲瘵者,誠有之也。此外而五志之動皆能生火,則不然也。 夫所謂五志者,喜怒思忧恐也。經曰:喜傷心,怒傷肝,思傷脾,忧傷肺,恐傷肾。五脏既 受此傷,則五火何由而起?又曰:喜則氣散,怒則氣逆,忧則氣闭,思則氣结,恐則氣下。 此五者之性爲物所感,不能不動,動則耗傷元氣,元氣既耗如此,則火又何由而起?故經曰 :五脏者,主藏精者也。不可傷,傷則失守而陰虛,陰虛則無氣,無氣則死矣。是可見脏不 可傷,氣亦不可傷,未闻傷即爲火也。即云爲火,必有火證,使無火證,而但以動字敷衍其 说,是何异捉影爲形,而天下事又何不可马鹿其間乎。且常見五志所傷之人,傷極必生战栗 。是蓋以元陽不固,神氣失守而然。倘遇河間爲之和,則又必謂战栗皆生於火矣。孰是孰非 ,其几如此,能不爲生民痛哉! 一、丹溪《局方发挥》曰:相火之外,又有脏腑厥陽之火,五志之動,各有火起。相火 者,此經所謂一水不勝二火之火,出於天造。厥陽者,此經所謂一水不勝五火之火,出於人 欲。氣之升也,随火炎上,升而不降,孰能御之? 原經文五火之说,乃解精微論中言厥病之目無所見也。謂其陽并於上,陰并於下,陰陽 不交,所以爲厥。厥者,逆也。由其陽逆於上則火不降,陰逆於下則水不升,水既不升,火 又不降,而目以一陰之微精,不勝五脏之陽逆,此单言厥逆之爲病也如此,豈言火有五而水 止一乎?又按二火之说,乃逆调論言:人有身寒之甚而反不战栗者,名爲骨痹。謂其人肾氣 素勝,以水爲事,則肾脂枯而髓不能满,故寒甚至骨也。又以肝爲一陽,心爲二陽,二藏皆 有伏火,則一水不勝二火,所以身雖寒而不冻栗,此单言骨痹之爲病也如此。又豈陽常有余 之謂乎?若以五火、二火尽可引爲火證,則如示从容論中有云二火不勝三水者,又将何以解 之,而何独不引爲言耶?试以此问丹溪,其将何以答乎? 一、丹溪曰:氣有余便是火。又曰:五脏各有火,五志激之,其火随起。若諸寒爲病, 必須身犯寒氣,口得寒物,乃爲病寒。非若諸火,病自内作。所以氣之病寒者,十無一二。 予味丹溪此言,不能不掩卷叹息。豈必氣之病寒者十無一二耶?夫氣本属陽,陽實者固 能熱,陽虛者独不能寒乎?故經曰:氣實者,熱也。氣虛者,寒也。又經曰:血氣者,喜温 而恶寒,寒則泣不能流,温則消而去之,則其义有可知矣。且今人之氣實與氣虛者,孰爲多 寡?則寒熱又可知矣。然而何以證之?如心氣虛則神有不明,肺氣虛則治节有不行,脾氣虛則 食飲不能健,肝氣虛則魂怯而不宁,肾氣虛則陽道衰而精少志屈,胃氣虛則仓廪匮而并及諸 經,三焦虛則上中下俱失其职,命門虛則精氣神總属無根。凡此者,何非氣虛之類?氣虛即 陽虛,陽虛則五内不暖而無寒生寒,所以多陽衰羸败之病。若必待寒氣寒食而始爲寒證,則 将置此辈於何地?夫病之所贵於醫者,贵其能識生氣,是誠醫家最大關系,而丹溪全不之察 。故無怪其曰:氣有余便是火。而余反之曰:氣不足便是寒。使其闻余之说,尚不知以爲然 否。 一、丹溪《格致余論》曰:六氣之中,溼熱爲病,十居八九。 据此说,溼熱爲病十居八九,則無怪乎寒凉之藥,亦宜八九矣,此亦大謬之言也。夫陰 陽之道,本若权衡,寒往暑来,無勝不復。若偏熱如此,則氣候乱而天道乖矣。故轩辕帝曰 :其德化政令之動静损益皆何如?岐伯曰:夫德化政令灾變,不能相加也。勝復盛衰,不能 相多也。往来大小,不能相過也。用之升降,不能相無也。各从其動而復之耳。此氣交變大 論之文,豈亦其不足信乎? 一、丹溪夏月伏陰論曰:若於夏月火令之时,妄投温熱,宁免實實虛虛之患乎?或曰: 巳月纯陽,於理或通。五月一陰,六月二陰,非陰冷而何?答曰:此陰之初動於地下也。四 陽浮於地上,燔灼焚燎,流金烁石,何陰冷之有? 据此一说,則夏月止宜寒凉矣。而何以帝曰:服寒而反熱,服熱而反寒,其故何也?岐 伯曰:治其旺氣,是以反也。然則丹溪止知治旺氣。而旺氣有不可治者,何以不知也?矧春 夏之温熱,秋冬有寒凉,此四时之主氣也;而風寒暑溼火燥,此六周之客氣也。故春夏有陰 寒之令,秋冬有温熱之时,所謂主氣不足,客氣勝也。所謂必先岁氣,無伐天和,亦此謂也 。豈丹溪止知有主氣,而客氣之循环勝復,又何以不知也?然此犹以氣令言也。若人之血氣 陰陽,本自不同,病之表裏寒熱,豈皆如一?設以夏月得陰證而忌用温熱,冬月得陽證而忌 用寒凉,則其人能生乎?是丹溪止知时熱宜凉,而舍时从證。又何以不知也?观其所論,止言 夏月忌温熱,不言冬月忌寒凉,何其畏火之見,主火之言,一至於此。 一、丹溪《局方发挥》曰:經云暴注下迫,皆属於熱。又曰:暴注属於火。又曰:下痢 清白属於寒。夫熱爲君火之氣,火爲相火之氣,寒爲寒水之氣,属火熱者二,属水寒者一, 故泻痢一證。似乎属熱者多,属寒者少。詳玩《局方》专以熱濇爲用,若用於下痢清白而属 寒者,斯可矣。經所謂下迫者,即裏急后重之謂也,其病属火。相火所爲,其毒甚於熱也, 投以濇熱,非杀之而何? 据此说,以二火一水言泻痢之由,殊未当也。夫經言暴注下迫皆属於熱者,謂暴泻如注 之下迫,非肠下痢之謂也。观《太陰陽明論》曰:陰受之則入五脏,下爲飧泄,久爲 肠。然肠言久,豈同暴注而皆爲熱乎?且《内經》所言泻痢之證,寒者極多。 今於泄泻門詳列可考,何丹溪俱不引證,而独引二火之说,亦勉强矣。及遍考《内經》,則 止有暴注下迫皆属於熱一句,并無暴注属於火之文,即或以属火之年有言暴注者,然木金土 水之年皆有此證,又何以独言火也?蓋其意专在火,故借引經文以證其说,而不知經言二火 者,本言六氣之理也,豈以泻痢一證爲二火乎?观之經曰:长夏善病洞泄寒中,何不曰洞泄 熱中,其义可知,而丹溪何不察也。夫以泻痢爲火者,本出河間,而丹溪宗之,故變爲此说 。戴原礼又宗丹溪,故云:痢雖有赤白二色,终無寒熱之分,通作溼熱治。自此说相傳,遂 致諸家方論,無不皆言溼熱,而不知復有寒溼矣,其害孰甚。至若《局方》一书,雖云多用 熱濇,然於實熱新邪,豈云皆用此法。观其所载太平丸、戊己丸、香连丸、薷苓汤之類,豈 非以寒治熱者耶?又若真人养脏汤、大已寒丸、胡椒理中汤之類,皆有可用之法,其中随證 酌宜,顾在用之者何如耳?豈《局方》专以熱濇爲用,而可斥其非耶。且是书之行,乃宋神 宗诏天下高醫各以效方奏进而成者。此其中或過於粉饰者,料不能無,而真效之方必亦不少 。第在丹溪之言火多者,謂熱藥能杀人,而余察其爲寒多者,則但見寒藥之杀人耳。明者其 深察之。 一、丹溪曰:痢赤属血,自小肠来;白属氣,自大肠来,皆溼熱爲本。初得一二日間, 元氣未虛,必推荡之,此通因通用之法。大承氣汤、调胃承氣汤。下后看其氣病血病而用藥 ,氣用参、术,血用四物。痢五日后不可下,脾胃氣虛故也。壮實者亦可下。 据此说,以赤白言血氣,而分属大肠小肠,其於五行之说則然。而於病情之真則凿矣。 蓋小肠爲心之腑,宜其主血,大肠爲肺之腑,宜其主氣。然水谷氣化於小肠,豈小肠之非氣 乎?或於粪前而見血,豈大肠之無血乎?观之經曰:血者,神氣也。此非赤化於氣乎?又曰: 白血出者死。此非白亦爲血乎?蓋白者赤者,無不關乎血氣,但其来浅者白,而来深者則赤 也。故經曰:陽络傷則血外溢,血外溢則衄血;陰络傷則血内溢,血内溢則后血。此自至理 ,何其明顯,而顾可以小肠大肠分血氣哉!然此犹無碍,亦不必深爲之辨也。至若初得一二 日間,元氣未虛,必推荡之,爲通因通用法,則此说不可概言矣。蓋此證有不宜下者,有必 不可下者。豈以一二日間必可推荡耶?若病之可泻者,必其元氣本强,积聚多實,則無論寒 邪熱邪,但得一推,則邪从泻去,而氣本無傷,故可泻也。使無此元氣,無此胀實,則無可 言泻者矣。則强盛之人,随食随化,故飲食不易傷,泻痢不易犯,即有所犯,亦無不随病而 随愈也。其有易病者,必其易傷者也。易傷者,必其本弱者也。所以凡患泻痢而有久延難愈 者,必其弱者多,而强者少也。是以治宜推荡者,亦不過數十中之一二耳。且体弱之證,亦 有不同,有微弱者,有次弱者,有大弱者,此其形氣脉息,病因證候,是實是虛,自可明辨 。凡見脾肾不足而致泻痢者,則始终皆不可下。若妄用之,則微者必甚,甚者必死,莫可解 救,此推荡之不可轻用也。誠見其致误者不少矣。即在丹溪亦曰:余近年涉历,亦有大虛大 寒者,不可不知。此丹溪晚年之一隙耳。而亦知前言之過否。 一、丹溪痢疾門附錄曰:諸有积者,以肚熱缠痛推之。諸有氣者,以肚如蟹渤验之。究 其受病之源,决之對病之剂。大要以散風邪,行滞氣,开胃脘爲先。不可遽用肉豆蔻、诃子 、白术辈以补住寒邪。不可投米壳、龙骨辈以闭濇肠胃。邪得补而愈盛,故變證作,所以日 夕淹延而不已也。 据此散風邪,行滞氣,开胃脘三法,亦不過言其大概,固未尽也。至若补住寒邪之说, 則大有不通,而且最易惑人,爲害不浅。夫既受寒邪,即当辨其虛實,然實者必有實證,本 不宜补,不宜补而补之,則随补随甚,即顯見也。又何待乎變證?若因脏氣受傷者,則無非 虛證,即宜温补。蓋温可以逐寒邪,补可以健脾肾,脾肾既健,寒邪既去,則無不速愈。何 反有补住之理?又何有變證之说?且温补之法,原不在米壳、龙骨之属。又豈止豆蔻、白术而 已乎。若執补住之说而禁用之,則必致虛者日虛,而變證百出矣。余所見者,惟寒凉變證之 害,不可勝纪,或近則旬日,远則累月經年,终於殒命而后已。未闻有以温补變證而日夕淹 延不已者。兹余年出古稀,涉历不少。凡遇人言,率多不分虛實,無不曰补住寒邪,無不曰 邪得补而愈盛。正以信之者多,所以害之者甚。因致抱疾之辈,宁受寒凉而死,不愿温补而 生。究其所由,實由乎此。嗟,嗟,一言關系,有如是乎!余切悲之。今但反其说曰:以寒 遇寒,則留住寒邪,邪得寒而愈甚,理所必然。遭此害者多矣,因特表其义,谨以告諸惑者 。 又總原刘、朱二家之说,無非偏執言火。故但見經文有火字,則必引以爲證。凡如前列 諸条,果亦有一言合經意者否?彼二子者既曰读經,何以罔顾上下文,而单扯一句,便可着 书妄言,豈謂后世之人都無目耶?抑舉世可欺耶?抑性体之有未明耶?謬已甚矣。吾不得爲之 解也。自二子之说行,而轩岐之受诬亦久矣。何也?以后人之遭毒於亡陽者,必謂轩岐之诲 之也。使轩岐再起而見之,能無裂而发竖乎。此时醫受病之源,實河間创之,而丹溪成之 。予爲此論,蓋一則爲后人保生命,一則爲轩岐正道統,一則爲后生浅學,知識未广。凡初 見彼书者,無不信爲經训,多致终生受误,害可勝言!欲清其流,必澄其源,故单采二家之 略,辨正於此,而有余未尽,誠難悉也。


卷之三道集\傳忠錄(下)

論时醫(三十,共三十一条)

一、时醫治病,但知察标,不知察本,且常以标本借口。曰:急則治其标,缓則治其本 。是豈知《内經》必求其本之意。故但見其所急在病,而全不知所急在命,此其孰可缓也? 孰当急也?孰爲今日之当急,孰爲明日之更当急也?缓急既不知,則每致彼此误认,尚何标本 爲言乎! 一、中風證悉由内傷,本無外感。既無外感,必不可散。若過用治風等藥,則轻者必重 ,重者必速死。 一、傷寒關系全在虛實二字。實者易治,虛者難治。以其元氣本虛,故邪不易解。若治 挟虛傷寒,不知托散,而但知攻邪,愈攻則愈虛,愈虛則無有不死。若甚虛者,即微补且無 益,而但以治标爲主者必死。 一、傷寒陽經與陽證不同。陽經者,邪在表也;陽證者,熱在裏也。若内無實熱脉候, 而以陽經作陽證,妄用寒凉治其火,因致外内合邪而不可解者必死。 一、痢疾之作,惟脾肾薄弱之人極易犯之。夫因熱贪凉,致傷脏氣,此人事之病,非天 时之病也。今之治痢者,止知治天时之熱,不知治人事之寒何也?矧痢證多在秋深。斯时 也,炎暑既消,固不可執言熱毒。秋凉日至,又何堪妄用寒凉?凡若此者,既不知人事,又 不知天时,失之远矣。害莫甚矣。当因予言而熟思之矣。 一、小儿血氣未充,亦如苗萼之柔嫩。一或傷残,無不凋谢。故平时最宜培植,不可妄 行消导。其或果有食滞胀痛,則宜暂消。果有風寒发熱,則宜暂散。果有實熱痰火,則宜暂 清。此不得不治其标也。舍此之外,如無暴急标病,而时見青黄羸瘦,或腹膨微熱,溏泄困 倦等證,則悉由脾肾不足,血氣薄弱而然。而时醫見此,無非曰食积痰火,而但知消导,尤 尚清凉,日消日剥,則元氣日损,再逢他疾,則無能支矣。此幼科时俗之大病,有不可不察 者也。 一、小儿痘疹发熱,此其正候。蓋不熱則毒不能透。凡其蒸熱之力,即元氣之力,故自 起至化,自收至靥,無不赖此熱力爲之主,是誠痘疹之用神,必不可少,亦不必疑者也。惟 是熱甚而毒甚者,則不得不清火以解其毒。然必有内熱真火脉證,方可治以清凉,此不過數 十中之一二耳。如無内熱,而但有外熱,此自痘家正候,必不可攻熱以拔元氣之力,以傷脾 肾之源。奈近代痘科全不知此,但見发熱,則無論虛實,开口止知解毒,動手只知寒凉,多 致傷脾而飲食日减,及靥时泄泻而毙者,皆其類也。此误最多,不可不察。 一、痘疮不起,如毒盛而不可起者,此自不救之證,不必治也。若别無危證而痘不起者 ,總由元氣無力,但培氣血,則無有不起。近見痘科凡逢此證,則多用毒藥,如桑蚕、穿山 甲之類,逼而出之,見者以爲奇效,而不知起发非由根本,元氣爲毒所残,发泄太過,内必 匮竭,以此误人,所当切省。 一、妇人經脉滞逆,或過期不至,總由冲任不足而然。若不培养血氣,而止知通經逐瘀 ,則血以日涸,而崩漏血枯等證,無所不至矣。 一、凡情欲致傷,多爲吐血失血,及或时发熱,此真陰受傷之病。若但知治火,而不知 治陰,則陰日消亡,而勞瘵反成矣。 一、痰證必有所因,是痰本不能生病,而皆因病生痰也。若止知治痰,而不知所以生痰 ,則痰必愈甚,未有可消而去者也。 一、膨满總由脾胃,脾胃雖虛,未必即胀。若但知消导,則中氣愈虛,而胀必日甚矣。 一、氣滞隔塞,總属脾虛不运,故爲留滞。若不养脾而但知破氣,則氣道日亏,而渐成噎 隔等病。 一、小水短赤,惟勞倦氣虛及陰虛之人多有之。若以此類通作火治,而专用寒凉,則變 病有不可測矣。 一、脉虛證熱,本非真火。若作熱治,而肆用寒凉,則轻者必重,重者必死。 一、病本大虛而治以微补,藥不及病,本無济益。若疑爲误而改用消伐則死。 一、病有缓急,效有迟速。若以迟病而求速效,則未免易醫,易醫多則高明本少,庸浅 極多,少不勝多,事必败矣。 一、任醫須择贤者,而於危急之际,尤不可苟。若彼宵小之辈,惟妄已长,好翻人按 ,不幸遇之,多致淆惑是非,生命所系不浅。 一、經曰:人迎盛坚者傷於寒,氣口坚盛者傷於食。此本以陽明太陰之脉分言表裏,而 王叔和以左爲人迎,右爲氣口,因致后人每以左脉辨外感,右脉辨内傷。豈左無内傷,而右 無外感乎?謬甚!謬甚! 一、經曰:病生於内者,先治其陰,后治其陽,反者益甚。病生於陽者,先治其外,后 治其内,反者益甚。 一、病患善服藥者,闻其氣,尝其味,便可觉宜否之优劣,固無待入腹而始知也。独悯 乎無識無知者,但知見藥服藥,而不知藥之爲藥;但知見醫求醫,而不知醫之爲醫,亦可悲矣。


卷之三道集\傳忠錄(下)

京师水火说(三十一)

水火者,养生之本。日用之物,用水火而不察其利病,則适足以傷人,而實人所不知也 。故水品分差等,火性言优劣,固非欺我者也。姑無論其他,试以燕京之水火言之。凡水之 佳者,得陽之氣,流清而源远,氣香而味甘;水之劣者,得陰之性,源近而流浊,氣秽而味 苦。而京师之水則有兩种,曰甜水,曰苦水是也。即其甜者亦未甚佳,而其苦者乃爲最劣。 蓋水之味苦者,以其多碱。试取墙間白霜,火之皆燃,水中所有,即此物也。即朴硝也。其 性則五金八石皆能消化,因而命名曰硝。故善於推荡积滞,攻破坚。凡脾弱之人服之 多泄,是所验也。使無其實,而朝夕用之以养生。吾恐人之脏腑,有更非五金八石之可比, 其爲潜消暗耗,剥人元氣於罔觉之中,大有可畏者。或曰:未必然,果若所云,則吾未見斯 地之乏人,亦未見斯地之皆病,何子之過虑也?予曰:噫,此正所謂罔觉也。请以寿夭而纪 其验,則水土清甘之处,人必多寿,而黄发儿齿者,比比皆然;水土苦劣之乡,暗折天年, 而耄耋期颐者,目不多見。雖曰寿乡未必全寿,夭乡未必皆夭。若以强者而滋养得宜,豈不 更寿?弱者而飲食不佳,豈不更夭?远者不能概知,第以京师较之吾乡,則其寿夭之殊,不無 大有径庭矣。职此之由,謂非水土之使然與? 又若火之良否,原自不同,故先王取用,四时有异。惟是京师用煤,必不可易。雖用煤 之处颇多,而惟京师之煤,氣性尤烈,故每熏人至死,岁岁有之,而人不能避者無他,亦以 用之不得其法耳。夫京师地寒,房室用纸密糊,人睡火炕,煤多熱於室内。惟其房之最小而 最密者,最善害人。其故何也?蓋以水性流下,下而不泄,則自下满而上;火性炎上,上而 不泄,則自上满而下。故凡煤毒中人者,多在夜半之后,其氣渐满,下及人鼻,則闭绝呼吸 ,昧然长逝,良可慨悯。凡欲避其毒者,惟看房室最密之所,極爲可虑。但於顶格开留一窍 ,或於窗纸揭开數楞,則其氣自透去,不能下满,乃可無虑矣。然總之窗隙不如顶核,爲其 透氣之速也。設有中其毒者,必氣闭声挣,不能自醒,速当呼之,飲以凉水,立可解救。或 速令仆地,使其鼻吸地氣,亦可解救。然待其急而救疗,恐有迟误而無济於事。孰若预有以 防之爲愈也。此京师水火之害,舉京师而言,則他处可以類推矣。凡宦游京国及客处异地者 ,不可不知此二说,以爲自珍之本。


卷之三道集\傳忠錄(下)

醫非小道记(三十二)

予出中年,尝游东藩之野,遇异人焉。偶相问曰:子亦學醫道耶?醫道,難矣。子其慎 之。予曰:醫雖小道,而性命是關,敢不知慎,敬当闻命。异人怒而叱曰:子非知醫者也。 既称性命是關。醫豈小道云哉?夫性命之道,本乎太極,散於萬殊。有性命然后三教立,有 性命然后五伦生。故造化者,性命之炉冶也。道學人,性命之绳墨也。醫藥者,性命之赞育 也。然而其义深,其旨博,故不有出人之智,不足以造达微妙。不有執中之明,不足以辨正 毫厘。使能明醫理之綱目,則治平之道如斯而已。能明醫理之得失,則興亡之机如斯而已。 能明醫理之缓急,則战守之法如斯而已。能明醫理之趋舍,則出处之义如斯而已。洞理氣於 胸中,則變化可以指计,运陰陽於掌上,則隔垣可以目窥。修身心於至誠,實儒家之自治; 洗业障於持戒,誠釋道之自醫。身心人己,理通於一,明於此者,必明於彼。善乎彼者,必 善於斯。故曰:必有真人,而后有真知,必有真知,而后有真醫。醫之爲道,豈易言哉。若 夫寻方逐迹,龊龊庸庸,椒、硫杀疥,葱、薤散風,谁曰非醫也?而缁衣黄冠,總称釋道; 矫言伪行,何非儒流?是泰山之與丘垤,河海之與行潦,固不可以同日语矣。又若陰陽不識 ,虛實误攻,心粗胆大,執拗偏庸,非徒無益而反害之之徒。殆又椒、硫、葱、薤之不若。 小道之称,且不可当。又乌足與言醫道哉!醫道,難矣。醫道,大矣。是誠神圣之首傳,民 命之先务矣。吾子其毋以草木相渺,必期进於精神相贯之区,玄冥相通之际,照终始之后先 ,會结果之根蒂,斯於斯道也。其庶乎爲有得矣。子其勉之!予闻是教,惭悚应诺,退而皇 皇者數月,恐失其训,因笔记焉。


卷之三道集\傳忠錄(下)

病家兩要说

(三十三,一、忌浮言,二、知真醫) 醫不贵能愈病,而贵於能愈難病;病不贵於能延醫,而贵於能延真醫。夫天下事,我能 之,人亦能之,非難事也;天下病,我能愈之,人亦能愈之,非難病也。惟其事之難也,斯 非常人之可知;病之難也,斯非常醫所能疗。故必有非常之人,而后可爲非常之事,必有非 常之醫,而后可疗非常之病。第以醫之高下,殊有相悬。譬之升高者,上一层有一层之見, 而下一层者不得而知之;行远者,进一步有一步之闻,而近一步者不得而知之。是以错节盘 根,必求利器;陽春白雪,和者爲谁?夫如是,是醫之於醫尚不能知,而矧夫非醫者。昧真 中之有假,執似是而實非;鼓事外之口吻,发言非難,挠反掌之安危,惑乱最易。使其言而 是,則智者所見略同。精切者已算無遗策,固無待其言矣。言而非,則大隳任事之心,見几 者宁袖手自珍,其爲害豈小哉!斯时也,使主者不有定見,能無不被其惑而致误事者,鲜矣 。此浮言之当忌也。又若病家之要,雖在择醫,然而择醫非難也,而難於任醫;任醫,非 難也。而難於臨事不惑,確有主持。而不致朱紫混淆者之爲更難也。倘不知此而偏听浮议, 广簇醫,則骐骥不多得,何非冀北驽群?帷幄有神筹,几見圯桥杰竖?危急之际,奚堪庸妄 之误投;疑似之秋,豈可纷纭之错乱,一着之謬,此生付之矣。以故议多者無成,醫多者必 败。多何以败之?君子不多也。欲辨此多,誠非易也,然而尤有不易者,則正在知醫一节耳 。夫任醫如任将,皆安危之所關。察之之方,豈無其道?第欲以慎重與否观其仁,而怯懦者 實似之;颖悟與否观其智,而狡诈者實似之;果敢與否观其勇,而猛浪者實似之;浅深與否 观其博,而强辩者實似之。執拗者,若有定見。夸大者,若有奇謀。熟读几篇,便見滔滔不 竭;道闻數语,謂非凿凿有凭。不反者,臨涯已晚;自是者,到老無能。執兩端者,冀自然 之天功;废四診者,犹瞑行之瞎马。得稳当之名者,有耽阁之误;昧經权之妙者,無格致之 明。有曰专門,决非通达。不明理性,何物圣神?又若以己之心,度人之心者,誠接物之要 道,其於醫也,則不可謂人己氣血之難符;三人有疑,从其二同者,爲决断之妙方。其於醫 也,亦不可謂愚智寡多之非類。凡此之法,何非征醫之道,而征醫之難,於斯益見。然必有 小大方圆全其才,仁圣工巧全其用,能會精神於相與之际,烛幽隐於玄冥之間者,斯足謂之 真醫。而可以当性命之任矣。惟是皮质之難窥,心口之難辨,守中者無言,怀玉者不,此 知醫之所以爲難也。故非熟察於平时,不足以識其蕴蓄;不倾信於臨事,不足以尽其所长。 使必待渴而穿井,斗而铸兵,則仓卒之間,何所趋赖?一旦有急,不得已而付之庸劣之手, 最非计之得者。子之所慎斋战疾。凡吾侪同有性命之虑者,其毋忽於是焉。噫,惟是伯牙常 有也,而钟期不常有;夷吾常有也,而鲍叔不常有。此所以相知之難,自古苦之,誠不足爲 今日怪。倘亦有因余言而留意於未然者,又孰非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之明哲乎 。惟好生者略察之。


卷之三道集\傳忠錄(下)

保天吟(三十四)

一氣先天名太極,太極生生是爲易。易中造化分陰陽,分出陰陽运不息。刚柔相荡立干 坤,剥復群生植,禀得先天成后天,氣血原来是真的。陰陽氣固可长生,龙虎 飞腾失家宅。造化钟人果几多?谁道些須亦当惜。顾惜天真有兩端,人己机關宜辨格,自治 但存毋勉强,庄生最乐無心得。爲人須慎保天和,岐伯深明無伐克,伐克从来性命仇,勉强 分明元氣贼。肤切根源未了然,养氣修真亦何益?漫将斯语等浮云,道在路旁人不識,余今 着此保天吟,愿效痴东奉佳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