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国际航标组织公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国际航标组织公约》的决定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于人民大会堂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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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加入2020年2月28日在吉隆坡通过的《国际航标组织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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