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除後請習樂表
臣伏見太常奏,公除後請習樂以供郊廟享祀,奉敕不允。臣與眾官詳審,以為樂音氣化,所以感天地,動鬼神,調五行,均四序。故哲王垂制,被之樂章,六變而神祇降饗,九成而祖考來格。今陛下以服未一周,久停六律。稽象德於太廟,寢祈福於近郊,何以昭永曆於上元,助成功於先聖?考之典禮,恐或未安。臣以漢魏喪禮以日易月者,蓋為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是也。以樂因陽來,禮由陰作,樂崩則陽伏,禮廢則陰愆。風雨或違,粢盛遂闕,豐潔之祠有謬兆庶於是不安。所以變諒闇之舊儀,遵適時之新禮,斯實存至公於天下,割巨痛於私情,祈社稷之永安,庶宗廟之長享:孝道之大,何以加之!使漢魏之禮未然,則當自我作古,況其得禮之變,詎可越而不從?伏請依太常所請,許其教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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