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加快推进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和省级平台项目建设的通知
关于全面加快推进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和省级平台项目建设的通知 国粮办发〔2018〕127号 2018年5月2日 发布机关: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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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加快推进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和省级平台项目建设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为贯彻2018年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着力加强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部署精神,抓好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夯实发展基础,力争各省级管理平台年底前基本建成,逐步实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等要求,落实财政部和我局《2016年度“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整改要求,请各地粮食部门进一步转变观念,压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多措并举,全面加快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和省级平台项目建设,全面提高管理效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抓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资金监管
1.转变观念,压实责任。各地粮食部门要严格履行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计划执行、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等监管规定,提高政治站位,争主动、真落实。
2.要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粮库信息化和省平台建设《技术指引》和《验收规范》等组织项目实施,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力争年底前建成省级平台和智能粮库项目,并互通共享汇集数据。
3.加强调度考评,建立项目建设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4.加强重点项目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5.切实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资金,保障自筹资金足额筹集,切实防止“资金等项目”问题发生,健全工程监理制度,加强项目建设和应用培训。
6.严格对照项目绩效考核目标等要求,抓好项目建设单位自查和省级自查,并整改到位。
二、强化分类推进和指导
尚未招标的,要在6月底前,奋力启动项目招投标,要将需求调研和方案设计等并联作业;正在建设的,要紧密围绕粮食宏观调控、流通监管、储粮安全、质量监管等业务需求,优化设计方案,扩大新技术应用覆盖面,加强实时动态原始数据采集和省局互通共享;已完成示范建设的,要加强实际应用改进优化,扩大应用规模,将粮库信息系统“演示版”转为“实用版”,“测试版”转为“示范版”;已经完成建设的,加快推进粮库和省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项目验收,规范验收文档,注重总结不同类型典型经验、应用案例实效和亮点。
三、把准建设主攻方向
紧扣粮食宏观调控、流通监管等核心业务需求,围绕“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等目标要求,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新技术示范应用,规范和优化业务工作流程,增强业务协同能力,提高业务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化建设成果实用、管用和好用;提高粮食流通相关原始数据的自动获取率,畅通上下数据传输通道,建立规范动态粮情数据采集体系;按照国家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五统一”和“三通”要求,积极推进省局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四、建立健全项目进展月报和通报机制
健全项目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项目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和报送进展情况。自2018年5月起,将项目进展季报制度调整为项目进展月报机制,请各省(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每月7日前,将上月项目建设进度、资金、建成数量、组织管理情况等报送我局信息化推进办公室(附件1、2、3)。我局将建立项目建设进展全国通报机制,对项目推进缓慢、项目和资金管理不力、建设水平和质量较差、无法互联互通的予以通报。请各省局于2018年5月7日前一并报送项目基本情况书面材料(附件4、5)。
联 系 人:张维 010-63906992,葛亮 63906993
传 真:63906489
电子邮箱:tjbzdz@chinagrain.gov.cn
附件:
1.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月度建设进展情况表
2.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月度建设进展明细情况表
3.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基本情况说明提纲
4.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基本情况摸底表
5.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省级管理机构工作通讯录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代章)
2018年5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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