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通知
农机发〔2019〕4号
2019年4月19日
发布机关: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网站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通知

农机发〔201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2018年12月国务院出台《意见》,作出了“我国农业生产已从主要依靠人力畜力转向主要依靠机械动力,进入了机械化为主导的新阶段”的重大判断,强调“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亿万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做好新时期农业机械化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推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由耕、种、收环节向植保、烘干、秸秆处理全过程发展,由种植业向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业延伸,由平原地区向丘陵山区扩展,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健全机制,推进农机农艺融合

农机、种植、畜牧、渔业、种业、农产品加工、科教等有关方面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推进农机农艺融合的工作机制,推动产学研推用多部门联合攻关、品种栽培养殖装备多学科协同联动、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集成配套。选优配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有关科技创新联盟、创新中心及科技创新项目农机专家力量,加强农业机械化学科群和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试验站、实验室建设,为农机农艺融合研究提供有效支撑。完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将机械化生产适应性作为重要指标,加快选育推广适宜玉米籽粒机收、油菜机收、棉花机采、甘蔗切段式收割的品种,加快推进果菜茶等特色作物和设施农业品种的“宜机化”。大力推进育种机械化,积极发展种子选育、繁育、清选、加工等装备设施。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中,落实农机农艺融合的基本要求,围绕品种栽培养殖和机械装备集成配套,推动种植、养殖和产品初加工方式的改进,制定相互适应的农艺标准、养殖工艺和机械作业规范,构建区域化、标准化的种植养殖机械化生产模式并加快推广。

三、注重规划,推进机械化信息化融合

农业农村信息化的有关规划、项目中,要把发展智能农业装备、推进农机作业服务和管理信息化作为重要内容。在装备发展上,通过建立智能农机标准,完善农机鉴定大纲、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类分档等措施,引导农机企业研发制造新一代农产品品质监测、水肥一体化、自动饲喂、环境控制、水产品采收等农业装备,引导大中型农业机械配备导航定位、作业监测、自动驾驶等终端,推动渔船配备通讯导航等装备,不断提高农机装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在作业服务上,积极发展“互联网+农机作业”,加快推广应用农机作业服务供需对接、远程调度管理等信息化系统,促进农机共享共用。加快农机作业大数据研发应用,促进农机精准作业、精准服务。建设大田作物精准耕作、智慧养殖、设施园艺作物智能化生产等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推进智能农机与智慧农业、云农场建设等融合发展。在农机化管理上,加快农机鉴定、农机监理、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助核定等管理服务工作的信息化步伐,推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信息网络投送平台,推广使用手机APP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深松整地等作业补助物联网监测等应用软件,提升政策实施管理的精准性、便利性。积极推进农机化管理信息系统与农机工业、种植业、养殖业等管理部门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动构建左右相连、上下贯通的农机化管理服务“一张网”。

四、加强指导,推进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

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作业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农机服务向农业生产全过程、全产业及农村生态、农民生活服务领域延伸。积极推进《意见》明确的税费减免、设施用地、信贷担保、抵押贷款、融资租赁、财政补贴、跨区作业、农机保险、人才培养等方面扶持措施落实落地,帮助农机服务主体解决好融资难、用地难、维修难、请机手难等实际困难。加快培育壮大农机专业户、农机合作社、农机合作社联合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服务主体,支持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创办领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注重选树一批有较强示范作用的农机合作社。在编制乡村规划中,注重统一布局建设大型农机具停放场所。引导鼓励农机服务主体与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普通农户及农业企业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探索实现农机互助、设备共享、互利共赢的有效方式,提高农机使用效率。积极指导发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等新业态,发挥益农信息社、供销社等站点作用,为农户提供全程机械作业、农资统购、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农产品销售对接等“一站式”综合服务。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在农田托管、统防统治等规模化生产性服务中开展农机作业服务。精心组织好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活动,引导农机服务主体通过跨区作业、订单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提高作业效率和质量。

五、统筹协调,推进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

把适宜机械化作为农田基本建设的重要目标,对现有资金渠道整合,稳定和拓展各级财政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宜机化”建设,为全程机械化作业、规模化生产创造条件,保障“农机能下田”。积极推进西南高原山地丘陵、南方山地丘陵与西北黄土丘陵等需求迫切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制定完善果园、菜园、茶园和设施种养基地建设及改造的“宜机化”标准,推进标准化生产、机械化作业。大力推广应用挖掘、平地、清淤、排灌等农田建设机械和工程技术,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宜机化”改造提供支撑。

六、补齐短板,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以“补短板、促集成、提水平”为目标导向,以粮棉油糖等大宗作物为重点,深入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积极开展粮食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和集成配套,重点推动双季稻区机械化栽植、黄淮海地区大豆机收发展,加快玉米籽粒直收机械化步伐,推动将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成效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内容。着力推进长江流域油菜种收机械化以及棉花、马铃薯、花生、甘蔗收获等薄弱环节机械化,满足大宗农产品稳定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需要。分作物分区域举办系列全程机械化现场推进活动,示范推广一批新技术新装备,总结推出一批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实现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处理等环节与耕种收环节机械化集成配套,构建高效机械化生产体系。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深松深耕、机播机收和生产性托管服务,引领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每年推出一批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的示范县(场),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市县和垦区整建制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七、创新引领,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全面发展

瞄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机装备的需求,积极推动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创新研究与应用,加快攻克制约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的技术难题。强化需求引领,通过制定发布发展规划、技术装备需求目录、主推技术等形式,引导各地和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推动果菜茶、牧草、热带作物、中草药、现代种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的农机装备和技术创新发展。组织遴选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积极争取科技、财政等部门立项支持,加快研发适合国情、农民需要、先进适用的农机,注重发展适应小农生产、丘陵山区作业以及适应特色作物生产、特产养殖需要的高效专用农机。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严格落实农财两部相关规定,对购买国内外农机一视同仁,充分发挥政策实施的导向作用,重点支持保护性耕作、精量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利用、饲草料高效收获加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节能高效增氧机和投饲机等绿色高效机械装备以及智能农机及信息化装备等推广应用。加大对丘陵山区和特色产业适用农机装备购置补贴支持力度,大力提升贫困地区农机化技术和装备应用水平。积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安全性能差的老旧农业机械,促进农机装备更新换代。

八、整合资源,推进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建设

适应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需要,扎实推进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设农机科研人才队伍,推动高等院校加强农业工程学科建设,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农业机械化人才,支持农机科研院所通过国际项目合作和境外人才培训交流等方式,引进国外高层次农机人才。加快建设农机技术人才队伍,大力开展农机化管理、技术推广、试验鉴定、安全监理等系统的干部和技术人员培训和再教育,强化政风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素质能力。加快建设农机实用人才队伍,加强农机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开展农机技能竞赛,遴选和培养一批农机生产及使用“土专家”。通过购买服务、项目支持等方式,支持农机企业、合作社培养农机生产、作业操作、维修等技能服务型人才。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和返乡农机从业人员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既懂生产又善管理的新型农机职业经理人和实用人才,打造农机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发展的生力军。

九、优化服务,推进农业机械化管理“放管服”改革

在农机鉴定、推广、监理、维修、管理等领域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切实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制修订农业机械化相关技术、管理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统计、评价指标体系,切实强化农业机械化行业发展监测工作,支撑、引领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畅通产业急需、农民急用的创新型农机装备的试验鉴定渠道。创新“田间日”、“互联网+技术推广”、重大技术协同推广等方式,切实提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能力和效果。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监管力量向农村延伸。强化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行政许可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压实农机产销企业和维修网点的维修主体责任。

十、强化领导,构建合力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工作格局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做好出台省级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意见或方案的具体工作。要与工信部门一道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科技、教育、交通、商务、税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多方参与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要切实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内各方面的协作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服务引导行业转型升级。要加强舆论引导,推介典型经验,宣传表彰先进,努力营造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各地要在今年年底前,向农业农村部书面报告《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农业农村部

2019年4月19日

附件:农机发〔2019〕4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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