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师工资可实行民办公助

农村教师工资可实行民办公助

——万兴大队试行了工分加补贴的办法
四平军分区东丰县革委会联合调查组
1969年1月6日

本作品收錄於《人民日报

编者按:这个办法可供各地参考。是否可行,请各地提出意见。

吉林省东丰县南屯基公社万兴大队的贫下中农,遵照毛主席“在农村,则应由工人阶级的最可靠的同盟者——贫下中农管理学校”的教导,在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的帮助下,把万兴小学下放到大队来办,教师的工资改为工分制加补贴,即“民办公助”,受到广大贫下中农和全体革命教师的普遍欢迎。

万兴小学有十名教师,其中有三名是民办教师,七名是公办教师。从去年十一月份起,这七名公办教师改为记工分。贫下中农说:“这些老师教育咱们子孙后代永远忠于毛主席,这个任务很重啊!现在学校由咱贫下中农掌管大权,革命教师和咱贫下中农都是一家人,在生活上咱不能亏待他们。”经过贫下中农充分讨论决定,教师的报酬实行记工分加补贴的办法。

教师和社员一样,按日记工。工分标准大体分为三等:一等的和上等劳动力相同;二等的高于中等劳动力;三等的不低于中等劳动力。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按他们所得工分标准,和社员一样参加各种分配(如口粮、烧柴、吃菜等等)。

同时又考虑到,有的教师在校食宿,家住外大队,有时外出以及买些学习资料等具体情况,予以适当的补贴,有特殊情况的,经贫下中农评议,再适当增加。评工、补贴的条件是,看高举不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突出不突出无产阶级政治,有没有革命干劲,以及家庭生活状况、原工资高低等。

实践证明,这种办法很好。从全面来看,教员的生活水平不但没有降低,还略有提高。这个小学原有的七名公办教员,有六名教员每月工资三十元左右,只有一位教员每月工资四十四元五角。这个大队的社员每日平均收入是一元左右。这样,教员和社员的收入基本一致。

我们认为,对教师实行补贴是完全必要的。但是为了不增加贫下中农的负担,补贴部分由国家负担较好。国家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拨一部分款项,教员的补贴、旅差费都从这里解决。但补贴标准可因地制宜,由贫下中农掌握。

对教师的口粮留量标准,这个大队也采取了区别对待的办法。家住本大队的,社员吃多少就给他们多少,家住那个生产队就由那个生产队安排;家住外大队的,口粮标准按全大队最高标准的生产队计算,由那个生产队给留,大队统一安排。贫下中农说:“他们在学校起伙,‘硬卡硬’,菜少,又都是成年人,不象社员家有大小人合伙吃饭,多给他们点粮食是应当的。”凡吃商品粮的教师,去年十月到十二月的口粮不再扣回。贫下中农说:“眼下他们没有自留地,菜少,这几个月的粮食就作为给他们的补贴。”

关于一九六九年的粮款来源问题。公办教师原先都是按月安排生活,这一变革,一年的口粮要一次领回,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怎么办?贫下中农说:“我们把粮领回家,不能让教师的口粮留在队里,我们吃啥,也应该让他们吃啥。”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后,能够自己解决的问题就不向国家伸手,但这笔款项如果叫贫下中农来负担,势必减少社员收入。为了不给贫下中农增加负担,我们认为,教师一九六九年的粮款和烧柴款,都应由国家协助解决。根据具体情况,或者一次报销,或者按原工资标准补发三至四个月的工资。这样,教师不欠债,社员不减少收入,两全其美。

实行这种办法,教师们都很满意。他们说:“实行工分加补贴的制度,既保持了我们的原有生活水平,又使我们密切了和贫下中农的思想感情,拆除了大叛徒刘少奇给我们和贫下中农之间设的那道墙,便于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贫下中农说:“这种制度好。这就是‘民办公助’的办法,负担合理,有利于管好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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