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趙子
別趙子 作者:韓愈 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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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遷於揭陽,[1]君先揭陽居。揭陽去京華,其裏萬有余。[2]不謂小郭中,有子可與娛。[3]心平而行高,[4]兩通《詩》與《書》。婆娑海水南,[5]簸弄明月珠。及我遷宜春,[6]意欲攜以俱。擺頭笑且言:[7]我豈不足歟?又奚為於北,往來以紛如。[8]海中諸山中,幽子頗不無。相期風濤觀,已久不可渝。又嘗疑龍蝦,果誰雄牙須。蚌蠃魚鱉蟲,[9]瞿瞿以狙狙。[10]識一已忘十,[11]大同細自殊。欲一窮究之,時歲屢謝除。今子南且北,豈非亦有圖。人心未嘗同,[12]不可一理區。[13]宜各從所務,未用相賢愚。[14]
註釋
编辑- ↑ 揭陽,漢縣,屬南海郡,至唐為潮州治。《廣州記》云:“大庾、始安、臨賀、桂陽、揭陽為五嶺。”韋昭音曰:揭,其逝切。師古曰,揭音竭。
- ↑ 萬有余,《莊子》語。
- ↑ 《詩·鄭風》:“聊可與娛。”
- ↑ 《漢·宣元六王傳》:“韋元成經明行高。”
- ↑ 晉陶侃為荊州刺史,將歸,顧謂王衍曰:“老子婆娑,正坐諸君輩。”
- ↑ 元和十四年七月己丑,憲宗上尊號,大赦天下。十二月二十四日,公自潮州量移袁州郡,即宜春郡也。
- ↑ 一作不可。
- ↑ 北或作此,非是。以或作各。
- ↑ 蚌,音棒。蠃,盧戈切,與螺同。
- ↑ 《詩》:“狂夫瞿瞿。”註:無守貌。瞿音衢,又音屢。
- ↑ 已一作以。山谷、謝本以皆作已,今從黃、謝。
- ↑ 《左傳》:“人心之不同,如其面焉。”
- ↑ 或作驅。
- ↑ 務或作好,或作勝。相一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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