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8号)补充通告

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补充通告
2020年1月26日
发布机关:十堰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
本作品收錄於《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8号)
原文地址: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补充通告

近期,社会各界对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非常关注关心,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大力援助,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相助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捐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主体

编辑

1.十堰市慈善总会负责接受捐款和通用物资,联系电话:0719—8117112,联系人:王紫焱13636239923,冯筱莹19986480718。

接受捐赠户名:十堰市慈善总会;

账号:42001616008053003870;

开户行:建设银行十堰五堰支行;

2.十堰市红十字会负责接受医用耗材、防护用品等专项物资。联系电话:0719—8682758,联系人:魏源源18942182731,吴远海15871126868。

开户名称:十堰市红十字会;

帐号:415010100100202914;

开户行:兴业银行十堰分行。

二、接受捐赠的物资

编辑

当前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包括:医用设备、医疗设备、试剂、药品、防护设备、消洗设备、耗材(其中口罩需求量较大)等。

捐赠物资通行保障联系电话:市交管局 陈洪举(电话:18986908399)。

三、捐赠物资的使用

编辑

捐赠的款物原则上由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十堰市慈善总会、十堰市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十堰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