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四川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
2022年01月18日

根据国务院部署,我省于2018年9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省“三调”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1.5万余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2692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省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省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522.72万公顷(7840.75万亩)。其中,水田226.36万公顷(3395.45万亩),占43.30%;水浇地5.73万公顷(85.98万亩),占1.10%;旱地290.62万公顷(4359.33万亩),占55.60%。凉山彝族自治州、南充市、达州市等3个市(州)耕地面积较大,占全省耕地的27.68%。

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505.77万公顷(7586.49万亩),占全省耕地的96.76%;位于一年一熟制地区的耕地16.95万公顷(254.26万亩),占3.24%。

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区的耕地514.01万公顷(7710.09万亩),占全省耕地的98.33%;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下地区的耕地8.71万公顷(130.66万亩),占1.6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72.57万公顷(1088.54万亩),占全省耕地的13.8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85.15万公顷(1277.21万亩),占16.29%;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27.98万公顷(3419.63万亩),占43.6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91.41万公顷(1371.15万亩),占17.4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5.61万公顷(684.23万亩),占8.73%。

(二)园地120.32万公顷(1804.73万亩)。其中,果园79.68万公顷(1195.22万亩),占66.23%;茶园13.21万公顷(198.19万亩),占10.98%;其他园地27.42万公顷(411.32万亩),占22.79%。园地主要分布在凉山彝族自治州、成都市、眉山市等3个市(州),占全省园地的39.85%。

(三)林地2541.96万公顷(38129.40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701.24万公顷(25518.63万亩),占66.93%;竹林地58.46万公顷(876.88万亩),占2.30%;灌木林地707.24万公顷(10608.67万亩),占27.82%;其他林地75.01万公顷(1125.22万亩),占2.95%。林地主要分布在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等3州地区,占全省林地的60.25%。

(四)草地968.78万公顷(14531.76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943.49万公顷(14152.29万亩),占97.39%;人工牧草地5.77万公顷(86.56万亩),占0.60%;其他草地19.53万公顷(292.91万亩),占2.01%。草地主要分布在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等3州地区,占全省草地的98.43%。

(五)湿地123.08万公顷(1846.14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0.005万公顷(0.07万亩),占0.004%;灌丛沼泽8.79万公顷(131.83万亩),占7.14%;沼泽草地91.28万公顷(1369.13万亩),占74.16%;内陆滩涂6.26万公顷(93.84万亩),占5.08%;沼泽地16.75万公顷(251.27万亩),占13.61%。湿地主要分布在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等3州地区,占全省湿地的98.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84.12万公顷(2761.87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0.99万公顷(314.80万亩),占11.40%;建制镇用地20.79万公顷(311.80万亩),占11.29%;村庄用地136.55万公顷(2048.27万亩),占74.16%;采矿用地4.51万公顷(67.64万亩),占2.4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29万公顷(19.35万亩),占0.70%。

(七)交通运输用地47.39万公顷(710.79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59万公顷(23.84万亩),占3.35%;轨道交通用地0.09万公顷(1.42万亩),占0.20%;公路用地21.19万公顷(317.88万亩),占44.72%;农村道路23.64万公顷(354.46万亩),占49.88%;机场用地0.82万公顷(12.36万亩),占1.74%;港口码头用地0.04万公顷(0.60万亩),占0.08%;管道运输用地0.02万公顷(0.23万亩),占0.0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5.32万公顷(1579.85万亩)。其中,河流水面54.67万公顷(820.04万亩),占51.91%;湖泊水面3.52万公顷(52.78万亩),占3.34%;水库水面16.29万公顷(244.38万亩),占15.47%;坑塘水面21.02万公顷(315.36万亩),占19.96%;沟渠3.92万公顷(58.80万亩),占3.72%;水工建筑用地1.31万公顷(19.59万亩),占1.24%;冰川及常年积雪4.59万公顷(68.88万亩),占4.36%。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等3州地区水域面积较大,占全省水域的33.50%。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省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省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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