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地市州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给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地市州机关 机构改革方案给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83)国函字189号 1983年9月9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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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省一九八三年五月二十八日请示悉。同意你省:
一、将曲靖地区的宜良县、嵩明县、路南彝族自治县和楚雄彝族自治州的禄劝县划归昆明市管辖。
二、撤销曲靖县、沾益县,设立曲靖市(县级)。以曲靖、沾益两县的行政区域为曲靖市的行政区域。
三、撤销玉溪县,设立玉溪市(县级)。以玉溪县的行政区域为玉溪市的行政区域。
四、撤销楚雄县,设立楚雄市(县级)。以楚雄县的行政区域为楚雄市的行政区域。
五、撤销保山县,设立保山市(县级)。以保山县的行政区域为保山市的行政区域。
六、撤销下关市、大理县,设立大理市(县级)。以下关市、大理县的行政区域为大理市的行政区域。
七、撤销昭通县,将昭通县的行政区域并入昭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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