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辽宁大黑山等21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辽宁大黑山等21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 国办发〔2013〕48号 2013年6月4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辽宁大黑山等21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经国务院审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等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公布。有关地区要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范围组织勘界,落实自然保护区土地和海域权属,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标明区界,予以公告。
自然保护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有效措施,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手段。辽宁大黑山等21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的典型性、稀有性、濒危性、代表性较强,在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物资源、维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要求,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管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及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落实,不断提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6月4日
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
编辑(共计21处)
辽宁省
- 大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吉林省
- 汪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黑龙江省
- 三环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乌裕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福建省
- 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茫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江西省
- 赣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湖北省
- 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湖南省
- 东安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白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广东省
- 罗坑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重庆市
- 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四川省
- 小寨子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陕西省
- 略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黄柏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平河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甘肃省
- 漳县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青海省
- 柴达木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云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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