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漠河举办’97中国黑龙江日全食和海尔—波普慧星观测活动问题的复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漠河举办’97中国黑龙江日全食和海尔—波普慧星观测活动问题的复函
国办函〔1997〕16号
1997年2月19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漠河举办’97

中国黑龙江日全食和海尔—波普慧星

观测活动问题的复函

国办函〔1997〕16号

中国科协:

中国科协《关于在漠河举办’97中国黑龙江日全食和海尔—波普慧星观测活动的请示》(科协发外字[1996]338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以中国科协所属的中国天文学会和黑龙江省科协名义联合在漠河举办“ ’97中国黑龙江日全食和海尔—波普慧星观测活动”。

二、同意中国天文学会邀请80位外国、80位港澳地区和100位台湾省的天文工作者1997年3月5—10日赴漠河参加观测活动。对于他们在中国境内的活动,请你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执行。

三、鉴于中科院在此期间也将举办有关科研和召开国际学术会议等活动,为了协调好这些活动,由中国科协、黑龙江省、中科院联合组成的日全食和慧星观测领导协调小组全面负责,统一对外,作好相互间的协调并组织安排好这两项活动。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予以配合。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七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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