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随机
登录
设置
资助
关于维基文库
免责声明
搜索
大理院統字第1040號解釋
语言
监视
编辑
←
大理院統字第1039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040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041號解釋
→
姊妹计划
:
数据项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拫據族規革族後其子孫果係良善自可請求復族若兩造爭執不能自決並得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