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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1270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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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1269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270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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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保證他人投入匪幫如事前知有具體搶劫某人之事實始行保入者以從犯論否則僅屬治安警察犯內之從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