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324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323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324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325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枉法贓應依官吏犯贓治罪法執行令第二條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