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853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852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853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854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異姓子承繼已久未經告爭權人主張其無效消滅其身分即不得謂為異姓亂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