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洞玄濟眾經
太上洞玄濟眾經 |
經名:太上洞玄濟眾經。撰人不詳,約出於南北朝末或隋唐之際。一卷。底本出處:《萬曆續道藏》。 |
參校本:《雲笈七籤》卷三十一所收《濟眾經》。
太上洞玄濟眾經
太上道君告普光真人曰:五種烟煴,聚而成體,會其宿業,因而受識,輪轉其神,有其生也。因識受染,流入惡緣,處在昏衢,居於闇界,蔭蔽垢濁,魔獄禁形,長劫難辛,失於明性。由是展轉迷波苦海中,未有一人求出離者。
普光又問:烟煴之理,何處流來?闇界明性,是誰為主?神之與識,何處稟形?識神是一,為復二耶?是一不合二名,是二各明何事?為善作惡,不審是誰?若神之所為,則神妙無方;既曰無方,則無過惡。兩業必由,誰為惡者#1?識當異神,彼此罪罰,何容累及?何以扶我?聞神尊所說道品中,善惡兩業,必由於神,以是言之,識有何罪?臣之愚蒙,實所不了。伏惟哀愍,有以教之,則萬劫因緣,一切咸荷。
太上道君告普光曰;五無相結,乃有烟煴,觸業生形,因形能化,性理和合,是以為物。從識生變,神乃為用,識之與神,不一不異。何以故?法同源故。體則是識,五性相和;用則為神,照於境智。神若無識,何所用智?識若無神,不能為理。譬猶荇菜,而為和羙,五味相和,何曾別異?無菜則味不獨擅,無神則識不為用。是#2以用神為智,味菜為羙。以此論之,何曾有間。眾生執著,是故無明,悟#3則是明;明無定處,迷則為闇,闇豈殊方。深愛為獄,形乃被拘;無愛無受,亦無所有。譬如野外無人之鄉,十二時神何曾有地。墻垣既至,屋宇斯成,四方之神,以效靈變,故其屋宇諸神盡在。眾生闇獄,亦復如是。神之來也,不知所從;神之去也,不知所往。惡業若成,獄則為業;罪咎若盡,亦不知無。且智有大小,神有尊卑,見神則曰無方,一切人應皆聖。何以故?同不同故。普光真人,汝今當知:明闇神識,盡於此也#4。
天尊言曰:氣氣相續,種種生緣,善惡禍福,各有命根。非天非地,亦有非人。正由心也,心由神也。形非我有,所以得生者,從虛無自然中來,因緣寄胎,受化而生。我受胎父母,亦非我始生父母也,真父母不在此。父母貴重,尊高無上。今所生父母,我寄備#5因緣,稟受養育之恩,故以禮報而稱為父母焉。故我受形,亦非我形也。寄之為屋宅,因之為營構,以舍我也。附之以為形,示之以有無,故得道者無復有形也。及無身神也,一身神並一,則為真身,歸於始生父母而成道也。
太上洞玄濟眾經竟
#1兩業必由,誰為惡者:七籤作「識為惡者」四字。
#2是:原作足。據文義改。
#3悟:原作「悮」據七籤改。
#4此段後七籤有小標題「說真父母」。
#5備:原作「修」。形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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