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玄金鎖流珠引/23
目錄 | 太玄金鎖流珠引 | |
◀上一卷 | 卷二十三 | 下一卷▶ |
金鎖流珠引卷之二十三
中華總真大仙宰王方平張道陵趙升王長司命李仲甫茅盈許玉斧等係代撰述
中華仙人李淳風註
行符斷邪治病法
编辑太上老君告羅天師曰:卿欲行陰功者,莫過賜符,救治邪病為上,救一人得十人之功也。
夫邪病之人,皆入人家,祟亂人物,一人染患,能亂入一村,祟攪十人之家,故得十人之功。
斬精鬼妖氣故氣,命非為罪,亦著而為功也。後聖君告張天師曰:卿與人治病,病差祟除,除祟有命斬之非罪,卻著為功。若不為祟,妄使檄符捉斬,恐為禍祟,即非常正面之罪。卿師弟繼代傳教,慎勿為此,吾道無救赦之科。老君曰:欲禁斷天狐,使不為人天祟者,行得被祟人姓名。訖,便捻天妖目,
或天狐亦得。
天獸目,
有天虎、天狗、天牛、天豹、天狐等獸之目。後聖君曰:天獸麒麟、師子、綱風騎置十二塵,世諭百六塵。六腳之獸,天此、天羊、天猿等,有三百六十名,不可一一記也。已上獸皆有訣目刀支,在《流珠》第七卷名掌訣是也。
訣刀支等,一切獸皆被禁即斷,不來注病於人。人身中有此精妖注氣不散,事須先與吞治邪病符,二七日,或三七,四七日,服符帶檄,無不永差斷者,此法大驗。
符檄在三部雜符中。
其精祟鬼有所知通神者,即知退而不敢更來往注祟也。如有癡頑凶逆,不承道法之者,可以躡地紀三遍,順倒及飛天綱三遍,散為禹步三步九跡。訖,即變三步九跡為十二步,
前某有圖在引上卷中。
配衣,以左手九指天中魔王宮,天使金銅龍符,右手把招之,九下此符,化為萬丈大龍,往天曹魔宮,捉天狐獸等來,速如水火。決杖
經云:天狐不用殺,但決二十下,縛送東海,令水官掌十年,或五年,十五年,二十年,由考召法師處分。科
決禁繫,此等天狐。此狐犯禁,其人之罪云云。
若干,下縛送水官,禁擊若干年。
後聖君告天師曰:卿治百姓之疾,常行禁止之事,以量其輕重之罪,斷之。斷罪常以捨其鬼神,勿令傷重。重即令他失於本身,何況更求託生人中,為人之身。
按:《因緣說生死經》云:夫鬼精之身,早是不得意,而以更行毒害祟人。被人請師道以考召,伏罪合誅,勿示見斬。此鬼身毒氣結聚不散,被斬便化為毒蛇,千年方得不轉蛇身,只得為人中雞犬之屬,由未得人身。卿須以次非禁繫他。他日月深久,自知退心,悔責其己求放,作夢託言警戒,令人知覓,放得即求去他方世界,受鬼年滿,得託人中,亦為下人貧賤之身,安得良人也。
卿須記吾此言,慎勿妄行符檄。
又曰:符者,止是以假道之威力,止靖斷精鬼,不為祟害於人物。檄者,罵也。所以假道之威,諫罵神鬼,不令妄作妖禍。卿須善行之,行之善有功,行之凶有罪。老君告三十三天帝君
《度人經》云:有三十二天,何以不同經說。四方一方八帝,四八三十二,中天不數。今老君并中天告,即有三十三天帝君,是其數也。
曰:元始天尊有金符八萬四千道,玉符亦同。
稱元皇上聖大道君。
太上大道君有金符一萬二千,玉符同。
稱萬道之主。
太上老君有金符一萬二千,玉符同。
稱虛皇大道玉晨帝君,號曰前聖。
無上老君昇位,號太平金闕玉晨後聖玄元上道君
《太平經》云:號玉皇上帝也。
又《金闕玉京》云:無上老君,姓李,名耳,字伯陽。老君分身也。
紀云:後身。
登上清道君之位,鬢髮皓色,素衣玉光,位高後聖,尊號玉皇。
道中呼玉皇上帝,俗中呼天翁上帝。
有金符一萬三千,
本合四千、為後聖君不受,故尊元始天尊之位。
玉符同。天帝君金符三千,玉符同。天師君金符三千,玉符同。以次小真上仙,只合居三百、二百、一百之者。司命司錄君三十六符。考召正法師,
九州考召法師,是正師之位。
居三十六符。分巡各隨位聖給符數,不得輕泄。
後聖君告大王君曰:正考召法師,加一十三符。
并前二十六符,都計四十九符也。,其符有名,在拔宅下卷中。
分巡如給九符,加以金銅造之,帶以冶人重疾,病出。兵用之法中,皆以重封錦袋盛之與人。勿令人見視,視即無神驗之力。
緣其符性直,并又麤凶,不欲人見其形。見之所作神通,騰空勇猛,卻損其病人,准前病發,不可能忍。慎之慎之。
上清三景弟子,可給七符五法。靈寶可給六符,正一盟威可給五符。若法極三元六式,為世足法,可准太上老君律,計給三十六符。後聖君法給四十九符。授此各依仙官大小高下等級,不得妄受行,天地不許。
昔仙葛玄本師,受金符一十丰道,以木書作文,用為法術,幻惑世人,及取金銅符,用印紙上作術,用殺害鬼神,及幻惑人物變化之事,甚多也。地府奏天曹,天曹啟太上後聖,大惡之,退仙二階,但與不死之道。為使道不真,無功於人,實虛害鬼。後學者慎勿為此也。
出引用符治病護身鎮厭除害卻禍消怪等事
编辑諸法用事,皆須為之。
老君曰:夫有行道法之人,世號曰道士尊師,須得消其尊師二字。學與官人百姓書符,不給符引,妄書妄給,都不言其指歸社廟神官,亦不知人受佩符信。如此符檄,為精祆反欺,為社廟總不聞知。若為令朱墨及故紙耳,豈能治得其疾病。如此之人,妄稱道士,亦甚可嗟可歎,痛哉耳。
前三五句,是老君言,後是羅天師所說。
符引,言符若干道,往某乙家治病,限若干差。訖,報右仰社稷直符,隨人送往。訖,報年月日時,引考召某官法師某乙。羅天師曰:吾受老君口訣,若與人符,須有過止,印署如法。
過止,今之引是。
給訖,即捻禁鬼訣,躡地紀二遍,咒三遍。咒曰:
太上老君,先天地生。被照九炁,罷廢群精。社公等祟,生無其形。世人死者,假易姓名。不上鬼錄,合被誅刑。聞我符牒到,即變真形。但以汝是山鬼,不得枉害疾病,中傷道民某甲、三魂七魄,催遣急還,佩其真形,形如太上。急急如律令。誦此咒訖,其符甚驗。疾病若是有鬼為祟,應口差愈。即為通靈道士,方可求仙。
羅天師言。
見世有道士,自身不能救治其疾病,而猶服其藥,何況更欲救治他人。如此之流,猶尚望覓其仙道,笑痛之甚,笑痛之甚。
治救病疾禁止鬼神追捉妖祟出牒等法
编辑《太上老君金口科玉條正律》曰:律,正邪制鬼,伏神祐人。
金科有三百六十科,正條有玉律三十卷,一萬五千條。制止神人龍鬼,精魅妖邪之氣,不正之鬼。各條律科罰罪誅斬行禁不輕。
本玉條有一萬五千,分為六十卷。今於六十卷中,略出要行用者,三十六要咒法,於第九條中書出,行用救人制鬼伏神出牒符。
條中出牒帖,於三官中天神地衹等制止,收捉勘問,決斷罪善惡輕重之事以著功,安祐生人,制止鬼神,不為祟害。
第一,術法為國除凶惡,
凶人惡鬼也。
以發正牒某地界神,頭首第一行石:考召法師,牒某嶽某神官,
云云,須得兵神姓名號。
牒得某郡國地主某人狀,有某賊姓名等,作某事於某,云云。
一依陽官公事文牒相似,唯後件即言:依法事須牒某社廟,不言依檢事須云云,且太上老君行法,唯言法字也。
第二者,收鬼神為祟病人法,此小鬼神,即帖社廟及此人宅神,禁之永斷。即云考召法師,帖某縣杜稷,
今李天師先言添城隍神官。
右得百姓
若官人等,即云某官某乙。
狀云:男女妻
但病人姓名號某乙。
去某年月日得某病,稍似有邪氣在身,纏結不差,某乙以百方治救差損,今無處依投,以虔誠切心,歸依大道,救治禁止鬼賊之病差損,伏乞處分者。考召法師
今封奏上玉皇上帝,請改考召法師號,為考召正使,天下鬼神具以知伏。
判云云。判語盡,即云:依法事須差直日符官,把帖追捉為祟鬼賊,科決云云。
罪重即言誅斬,罪輕即言央杖,收禁令病限若干日差。訖報上者後云。
某年某月日時典趙芮帖。
趙芮,是漢安帝時張天師弟子趙昇之子,學道成,能禁術萬端,不以道用殺人,常以將法,於人中戲弄之用。閑追鬼神誅斬,雖溥救人疾病,不以為功。常行誅害鬼神,閑禁蛇竭蟲蛟虎豹,死者成群。能禁河斷流,桔樹生花葉,履水如地,結蘆葉為船,過江以載數十人而已。其人在水中看船似船,及人上涯側,是蘆草之葉。至宣帝、成帝三朝重之,封為碩侯,以咸陽公主嫁之,轉加雄、用。如此七十餘年,天下鬼神被役使不停,鬼神怨怒聞天,太上後聖君大嗔,追責退仙二階,賜與不死之命,罰一千五百年為考召法師下書史。風奏請為典者名目,因此風再奏,賜身歸中嶽修行,名為考召使,使行法救人疾病急難災厄,以補其殺物命之過,後必得大仙。今且被責年數未滿,代代傳,後學得道力,勿妄行用,慎之慎之。風以常欺,以上仙葛玄之流,皆不免有此之過、失也。
第三,天下久而不雨,百姓種植田農枯損,實有燃旱死者。潛行法,劫龍牒社廟,遣行雨救之,甚有功德。老君曰:天下久不雨,實有損傷者,可以夜靜,室中躡地紀三遍,順、倒、反。飛天綱三遍,順、倒、反。即散為三步九跡禹步。訖,咒曰:太上李老君,在九重天上,萬重綵雲之中,騎麒麟。有勑令下界大真王喬出帖,帖龍王差直月直具直時三龍吏等,行雨。咒訖,即配衣歸,右手為天關,指有龍溪潭中。指訖,使人將帖牒
有近潭大廟,即牒。無大廟,即作帖發遣龍行雨。
潭中龍,應時下雨,速於水火之相滅。
有認在掌訣中,細看檢取,本師口受。
第四,天久雨不晴,淹浸種植,此名天病,神龍淫亂之故,作法取晴。老君曰:夜靜,窒中無人見視之處,躡地紀三遍,即飛夭綱三遍,訖,下綱,散為禹步三步九跡,配衣,左手為天關,指萬里雲氣九度久訖,咒曰:
太上李老君,金口所勑。今日某時遣晴,即消冶天病。天地清白,日月照行。訖,下將,令書吏書帖,直日符官把帖,帖一城隍社廟神,共把帖勑龍王將吏風伯雨師,令速收雲卷雨,今日某時仰晴,亦速於水火。
第五,忽有大狂風,吹折樹木,倒落屋舍,筭非天神
天神行雖作風雨,而無損傷也。
過者,可作法收之便止。老君曰:告禁天大將軍趙伯禽曰:
趙伯禽,是楚人,能禁天上龍麟羊豹虎等。
太微帝作步虛章云:天獸三百名,師子巨萬尋。諸獸禽鳳凰,鵬翔金翅等。皆一一禁捉,下地上科決,放令再上。并及風雲雨雪霜露等,令不生,令便降生,總得隨心應念,立止大驗也。夫天上有靈禽獸者,正助天正氣,道之念也。此獸亦能佐道正氣,而常衛護有道之人。不可妄行禁制。禁制即不能雄猛,騰空雲路力便日衰,
夫獸物之能雄猛勇力,被禁之後,不能勇力雄猛,騰空雲路便日漸衰因而死。
漸至困死。妖獸妖禽,不可不禁。不禁下界作妖變,怪祟人物,人物不安,故合可禁止之。而若不為妖祟,不可妄有禁制,禁制是反天也。慎之。後聖君曰:龍有妖龍,虎有妖虎,天獸皆有妖怪之者,可須禁之,勿令為妖,祟害人物。禁之法,先須從地紀躡三遍,即飛天綱三遍,各從咒遍。
地紀十八咒,天綱十二咒。咒訖,為禹步,配衣,轉天關,而指之九下,即發牒隨獸,使相類之者捉之,立到道場,而隨罪責之。
咒訖,散為禹步,配衣,轉天關,而指之九度,差合類使者,把牒而追捉之到,問罪科決,卻放,勿得妄殺。止狂風法,老君曰:先躡地紀三遍,後飛天綱三遍,誦咒。
陰咒,不得高,令人耳聞,聞則天龍神不伏也。
太上告命,北斗七星。天地之中,大道正平。神正無凶,龍正無精,鬼妖不得動,不正不敢行。何忽狂風,吹動天庭,樹木摧折,屋舍倒傾。太上捉汝,符牒俱併。縛汝凶神妖龍等,輒不得風生。急急如律令。誦咒訖,即散為禹步,前三步九跡,次即變為十二跡,次即變十五跡。即配衣,轉天關九度,轉指之,陰出牒差日神與式神兵馬,領社稷神所由兵,捉行風神龍鬼,科央,應時便止絕,速於水火。捻訣,訣在左手第二指上第三第二等節,捻之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