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革命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军区国防工业办公室关于调整工办机关编制序列的报告
关于调整工办机关编制序列的报告 办字〔1972〕463号 1972年12月28日 发布机关:安徽省革命委员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军区国防工业办公室 |
省编制领导小组:
我们根据省国防工业领导小组今年九月二十四日会议同意在保持原编制干部130人的前提下,仍设政治部,把直接服务于生产的机构做适当调整及省编制领导小组九月二十九日“同意省国防工办进行机构调整的批复”中“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对内部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机构编制方案,报省备案”的指示,对工办机关的编制序列进行了研究,现将具体意见报告如下:
一、编制序列:
工办机关原编制设政治部(下辖组织、宣传、干部、保卫四个科)不变;原编制六个处调整为计划财务建设处、物资运输处、科研技术处、劳资技安处、常规兵器处、电子航空造船处、秘书行政处等七个处(附序列表)。
二、编制人数:机关编制干部数,仍按130人执行,公勤人员按规定比例配备。
特此报告
安徽省革委会
军 区国防工业办公室
一九七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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