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并州制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22

朕頃自鎬京,省方於雒。本以息轉輸之費,即河之殷,今屬宗廟改修,禮崇昭事,永言配享,必在躬親。又眷彼晉陽,是稱重鎮,將陳詩以問俗,式安邊而訓武。雖來往祗供,頗有煩役,而國之大事,不可雲勞。宜以明年正月三日發雒幸并州,取便路還京。應須支計,所留準式,緣頓祗承,一事已上,並用當處官物,不許科斂百姓。其遞運及從兵馬官寮等,務須從減省。所在公私,並不得輒有進獻,違者所繇州縣官及進獻人,各量事貶罰。布告遐邇,咸使聞知。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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