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朝實錄/卷之215

 卷之二百十四 康熙朝實錄
卷之二百十五
卷之二百十六 

康熙四十三年。甲申。夏。四月庚午朔享太廟。上親詣行禮。

  • 上幸暢春園。詣皇太后宮、問安。
  • 壬申。升刑部左侍郎管右侍郎事舒輅、為都察院左都御史。
  • 升內閣侍讀學士舒虎鼐、為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詹事府少詹事穆丹、為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兼管詹事府詹事事。
  • 癸酉。轉兵部右侍郎屠粹忠、為左侍郎。調禮部右侍郎王九齡、為兵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胡會恩、為禮部左侍郎、管右侍郎事。
  • 以喀喇沁故多羅杜楞郡王扎什之子噶爾臧、襲爵。
  • 甲戌。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乙亥兵部尚書范承勳、以老病乞休允之。
  • 丙子。旌表直隸甯晉縣烈婦、朱可宗妻范氏、逼奸不從、自縊完貞。束鹿縣烈女王氏、弱齡烈性、拒奸殞命。俱給銀建坊如例
  • 升都察院僉都御史傅作楫為左副都御史
  • 戊寅。禮部議覆、朝鮮國王李焞、奏伊國人越界殺傷內地人命擬遣大臣前往審理。上諭大學士等曰、朝鮮國王李焞、敬慎素著。其國人越界行劫、隨經捕獲監禁、奏請勘斷。此案不必復遣大臣前往察審。可即令該國王、審明擬結具奏
  • 直隸巡撫李光地、因河間水災饑民流入京師、自陳不職、請解任。上諭大學士等曰、李光地著留任。其居官有何可議。但彼專信門生、常為所誑。凡人口講道學、彼即深信之。夫道學豈易言哉。孔子曰、先行其言而後從之。人之品行、必始終不易、朕始信之。若徒托之空言而無實事、則亦何益之有。非特此也、凡有職任者、一有所為、善惡立見。更不宜輕言也、
  • 己卯。上幸𩫶髻山。自暢春園啟行。是日、駐蹕牛欄山。
  • 升內閣學士常授、為刑部右侍郎。
  • 庚辰。上駐蹕𩫶髻山。
  • 河南巡撫徐潮疏言、臣遵㫖查勘汴河。其故道、惟賈魯河。自中牟縣經祥符等縣、至江南太和縣達淮。今雖通流、但不甚深廣。應加挑浚、再鄭州之北新莊地方、有一支河、可築壩建閘、以通黃河。下部知之。
  • 辛巳。上駐蹕通州
  • 壬午。上回宮。
  • 禮部尚書韓菼、以病求罷。命在任調理。
  • 癸未。上幸暢春園。詣皇太后宮、問安
  • 乙酉。調湖南布政使施世綸、為安徽布政使司布政使。升安徽按察使董昭祚、為湖南布政使司政使。
  • 丙戌。孝端文皇后忌辰。遣官祭昭陵。
  • 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戊子。貴州巡撫高起龍、以老病乞休。允之。
  • 河道總督張鵬翮疏言、山東賑濟、臣等誤用常平倉穀。今臣屬河員、願將俸工、清還山東倉糧。得㫖、山東省昨

嵗歉收、若將河員俸工銀兩、解至山東買谷、則穀價必至騰貴。江南產米之地、又水路易於挽送、著總河張鵬翮等、即從江南購買谷石、運至山東、交倉還項。

  • 山西巡撫噶禮疏言、臣遵㫖查勘汾河、自河津縣至洪洞縣、船皆可行。惟自趙城至省城、石多灘淺、非製造小船、實難行走。應仿麻陽船式製造、始可濟運。下部知之。
  • 己丑。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上閱永定河。自暢春園啟行。是日、駐蹕趙家營。
  • 升翰林院侍讀學士阿世坦、為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 調正黃旗漢軍副都統圖思海、為正紅旗滿洲副都統江寧副都統克齊為正黃旗漢軍副都統正黃旗漢軍副都統馬雲霄為正紅旗漢軍副都統。升步軍總尉新泰為正黃旗漢軍副都統多羅平郡王長史汪悟禮、為鑲紅旗蒙古副都統。
  • 庚寅。上遍閱永定河堤。駐蹕郭家務。
  • 上諭大學士馬齊曰、永定河關係緊要、巡撫李光地、奏分司郭治、不能辦理河務、祈另簡授。爾可問李光地、補用何等人、方於事有禆益。再向原任分司齊蘇勒、問分司佘圖渾何如。筆帖式內、有諳練河務可用者否。馬齊問明、奏曰、臣問李光地、據雲、應仍用分司二員、筆帖式四十員、臣又問李光地、爾前奏請裁分司一員。筆帖式一半。今何故又請補授。據雲、臣一時昏瞆、奏請裁汰。伏祈皇上仍照前補設分司、筆帖式、始于河工有益。問齊蘇勒、據雲、佘圖渾、任分司三載、辦事勤慎。筆帖式格渾、皂保、崔廷棟、色白黑等、辦事無誤。上曰、齊蘇勒任分司已六年、著停其赴分司之任。佘圖渾、著再留三年。皂保、以主事補授永定河分司。格渾崔廷棟色白黑、並舊任筆帖式、共補十人。新筆帖式、可補十人。俱令速赴工所。
  • 辛卯。上閱河堤。自新安登舟。泊屠家口。
  • 壬辰。上閱子牙河。舟泊王慶坨。
  • 癸巳。御舟泊韓口。
  • 甲午。御舟泊河西務。
  • 乙未。御舟泊新河口。
  • 命截留漕米二萬石、收貯河間沙河橋地方、以備平糶。
  • 丙申。上回宮。
  • 陝西巡撫鄂海疏言、臣遵㫖查勘渭河、惟寶雞至郿縣一百四十餘里、水落之時、重載難行郿縣以東、河深水平、重船無阻、可以挽運。下部知之。
  • 丁酉。九卿遵㫖議覆、四川陝西總督博霽等題勘三門底柱事。得㫖、此事、並巡撫鄂海、噶禮、徐潮所題、由汾河渭河汴河挽運事、俱交九卿一併議奏。
  • 戊戌。上幸暢春園。詣皇太后宮、問安。
  • 詹事府詹事陳元龍、請假省親。允之。

五月。己亥朔。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升內閣侍讀學士魏齊、為光祿寺卿。
  • 辛丑。仁孝皇后忌辰。遣官祭陵。
  • 升福建協領高登符、為杭州漢軍副都統。
  • 壬寅。諭滿洲尚書侍郎等、天下之民、所倚以為生者、守令也。守令之賢否、系於藩臬。藩臬之賢否、系於督撫。督撫又視乎部院大臣而行部院大臣所行果正、則外自督撫而下、至於守令、自為良吏矣。今工部弊端髮露、爾等亦知愧否。工部之弊、朕屢降嚴㫖切責、並不悛改、以至於此。郎中費仰嘏等、俱九卿保舉之人、仍爾作弊、侵蝕河工帑金、殊屬不堪。堂司官上下扶同、但利之所在、罔顧身命、此何謂也。爾等身為大臣、誠能彼此箴規。有所見聞。即為剖示。屬官有品行不端者。即罷斥之庶幾無玷厥職。今部院諸弊、爾等豈果不知、但恐結怨於人、隱忍不言。科道官員、亦因彼此掣肘、不肯條奏舉劾耳。嗣後如有不謹識朕諭、仍循故轍、經朕察出、必不姑宥。
  • 癸卯。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甲辰。以原任貴州布政使孟世泰、為江西布政使司布政使。
  • 予故鑲紅旗蒙古副都統甘僧、祭葬如例。
  • 乙巳。升陝西漢興道鄒嘉琳。為安徽按察使司按察使。
  • 免山東濟南等府屬九十四州縣衛所、康熙四十二年水災額賦、並緩徵本年丁糧米麥漕糧。
  • 丙午。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戊申。升詹事府。少詹事蔡升元、為詹事
  • 己酉。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正白旗漢軍副都統萬永祺、以年老乞休。允之。
  • 辛亥。遣官祭關聖帝君。
  • 宗人府遵㫖議覆、諾尼之子諾音托和、書射俱優、應封為固山貝子。但諾尼、系新復封為多羅貝勒、其子不便照例給封。應將諾音托和、降三等、授為三等鎮國將軍。和碩簡修親王雅布庶出子石格、亦頗善射、應降一等、授為三等奉國將軍。奉國將軍勒塞禮子達裏祜、奉國將軍卓隨子卓善、書射俱劣、應降二等、但無品級可降、應仍授為奉恩將軍。從之。
  • 壬子。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甲寅。奉差山東賑濟工部侍郎穆和倫奏饑民已賑。麥秋成熟。請徹回賑濟官員。上諭大學士等曰、觀穆和倫所奏、山東麥秋大稔、秋田播種、往賑官員、俱各勤勞賑濟、殊為可嘉。穆和倫及往賑官員、仍著暫留彼處。此際尚當酌量資補。俟至七月、奏報秋收情形後、再令回京。
  • 乙卯。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上奉皇太后、自暢春園回宮。
  • 戊午。夏至。祭地于方澤。遣皇太子允礽行禮。
  • 上幸暢春園。
  • 辛酉。升四川布政使於准、為貴州巡撫。
  • 癸亥。以原任貴州布政使復職候補王毓賢、為湖北布政使司布政使。
  • 乙丑。以翰林院侍講學士王之樞、充日講起居注官。
  • 戊辰。予故正紅旗蒙古副都統穆呈額、祭葬如例。

六月。己巳朔。以詹事府詹事蔡升元、充經筵講官。

  • 辛未。鑲白旗蒙古都統兼內務府總管馬思喀故。遣大臣一員、侍衛十員、往奠茶酒。賜馬二匹。銀一千兩。發引時、遣皇十子允䄉、皇十二子允祹、往送。
  • 甲戌。刑部議覆、湖廣總督喻成龍疏言、鎮筸鎮兵丁王漢傑、統眾搶掠當鋪、應正法。其餘黨不識姓名、應免深究。請飭令再審。上諭大學士等曰、王漢傑等、俱系防守地方營伍兵卒、前後糾党三百餘人、將在城當鋪、肆行搶掠。又出城站隊、逼官索結、情罪深為可惡。該督理應察明、嚴加治罪、以肅軍紀。乃稱餘黨不知姓名、請免審究、殊屬不合。著再詳審定擬具奏。
  • 諭大學士等、禮部侍郎羅察、曩往四川鞠獄、聲名不好。任工部侍郎時、又不能盡心剔弊。著以旗員調用。
  • 乙亥上巡幸塞外命皇太子允礽、皇長子多羅直郡王允禔、皇八子多羅貝勒允禩、皇十三子胤祥、皇十四子允禵、皇十五子允禑、皇十六子允祿、隨駕自暢春園啟行。是日、駐蹕湯山。
  • 丙子上駐蹕懷柔縣。
  • 丁丑。上駐蹕密雲縣。
  • 以戶部郎中徐汝嶧、為河南按察使司僉事、提調學政。
  • 己卯。上駐蹕遙亭。
  • 升直隸守道宜思恭、為江蘇布政使司布政使。
  • 壬午。上駐蹕兩間房。
  • 癸未。升內閣學士鐵圖、為禮部右侍郎。
  • 予故散秩大臣庫爾查、祭葬如例。
  • 旌表福建同安縣烈婦、許彭妾黃氏、拒奸不從、殞命完節、義烈可嘉、給銀建坊如例。
  • 丙戌。上駐蹕鞍子嶺。
  • 丁亥。翁牛特多羅杜楞郡王額駙蒼津、來朝。
  • 戊子。先是、上諭大學士九卿等曰、各省民間所用斗斛、大小迥然各別、此皆牙儈平價之人、牟利所致。又升斗面寬底窄、若少尖量、即致浮多。稍平量、即致虧少。弊端易生、職此之故。嗣後直隸各省斗斛大小、應作何畫一。其升斗式樣、可否底面一律平准。至盛京金石、金鬥、關東鬥、亦應否一併畫一。爾等議奏。至是、大學士九卿等議覆、臣等查順治五年、戶部將供用庫舊存紅斛、與通州鐵斛較、紅斛大、鐵斛小、將紅斛減改為斛樣。順治十二年、鑄造鐵斛二十具、一存戶部、一貯倉場、直隸各省、皆發一具。今應令工部、照部中鐵斛、鑄造七具、分發盛京、順天府五城外、其升斗、俱改底面一律平准。各造三十具。分發直隸各省等處永遠遵行。盛京金石、金鬥、關東鬥、皆停其使用。從之。
  • 刑部議覆、原任山東巡撫王國昌、那用庫帑、限內全完、應免罪。原任布政使劉暟、侵用庫銀、限內全完、免正法減等完結得㫖、王國昌、從寬免罪劉暟、居官甚劣著發往奉天朕昔南巡、以山東各州縣倉糧問劉暟、伊奏倉糧並無虧空。頃巡撫趙世顯、密奏倉糧虧空至五十餘萬石。觀此劉暟誑奏矣。王國昌乃一謹願人、毫無所長、盡為劉暟所欺耳。
  • 諭大學士等、觀山東巡撫所奏、今嵗春麥大獲。又問自山東省來人咸雲民生大有起色、不似從前被災景象。此甚非易致也。山東百姓、今始獲蘇、明嵗錢糧、不可急徵。若秋田有收、再當商酌。爾等識之。俟十月十一月間啟奏。
  • 喀喇沁台吉格勒爾等、來朝。
  • 己丑。上駐蹕王家營。
  • 升內閣侍讀學士拉都渾、為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 升湖南、按察使董廷恩、為廣東布政使司布政使。
  • 升正藍旗滿洲副都統蘇滿、為鑲白旗蒙古都統。護軍參領圖爾海為正藍旗滿洲副都統。調正白旗蒙古副都統班滴、為鑲黃旗滿洲副都統。升護軍參領勒色禮、為正白旗蒙古副都統。升盛京漢軍參領鄭元勳、為鑲黃旗漢軍副都統。雲南開化總兵官朱廷柱、為正白旗漢軍副都統。
  • 壬辰。上駐蹕喀喇和屯。
  • 癸巳。喀喇沁額駙噶爾臧等來朝、
  • 丙申。予故鑲白旗蒙古都統兼內務府總管馬思喀祭葬。諡襄貞。
  • 丁酉。上諭起居注官揆敘等曰、古今講道學者甚多。而尤好非議人。彼亦僅能言之耳。而言行相符者蓋寡。是以朕不尚空言、斷不肯非議古人。何以言之、凡人各有短長、棄短取長始能盡人之材。若必求全責備、稍有欠缺、即行指摘、此非忠恕之道也。故孔子當時、惟節取人之善、隱諱人之短、凡事求諸己、不非諸人、是豈可少容私意於其間乎。又人見講道學之人、或不見用、輒為太息、以為彼果見用、必有可觀。此亦徒見其空言而雲然也若果見用、言行亦未必相符。惟宋司馬光編輯資治通鑒、論斷古今、盡得其當。而後之論者、反未嘗置諸講道學之列。司馬光、乃宋朝名相、言行相符。由此以觀、不在空言也。故君子先行後言。果如周程張朱、勉行道學之實者、自當見諸議論。若但以空言而講道學斷乎不可。朱子洵稱大儒、非泛言道學者可比擬也。
  • 喀喇沁劄薩克鎮國公善巴喇錫、來朝。

秋七月。己亥朔。享太廟。遣領侍衛內大臣公坡爾盆、行禮。

  • 升直隸霸昌道郎廷棟、為湖南按察使司按察使。
  • 予故正黃旗領侍衛內大臣二等伯霸圖、祭葬如例。
  • 予故廣東巡撫彭鵬、祭葬如例。
  • 庚子。傳諭在京大學士等、近觀塞外雨水調和、百穀暢茂。爾等可簡善馳賢能中書、分遣直隸河南、山東、各一員。問明雨水多寡、禾苗情形來奏。其差往直隸巡撫處者、並探永定子牙二河水勢通州之河、即著倉場侍郎具摺回奏。
  • 阿霸垓多羅郡王吳爾占噶喇卜、固山貝子車林敦羅布來朝。
  • 壬寅。上駐蹕花峪溝。
  • 吏部議覆、禮科給事中許志進、疏參江南江西總督阿山、前題參撫臣張志棟、大計舉劾不公、布政使李興祖等、明有附和情弊、均行革職在案、今又以李興祖等、實未嘗附和張志棟、代為題留、明系鑽營徇庇、請嚴加議處。阿山應降三級調用。查阿山已經革職留任、無級可降、相應解任。得㫖、阿山著仍留任。
  • 旌表直隸玉田縣烈婦、李進功妻田氏、力拒強暴、慘死全節、給銀建坊如例。
  • 乙巳。升杭州協領陳廷璋、為杭州左翼漢軍副都統。
  • 戊申。孝懿皇后忌辰。遣官祭陵
  • 辛亥。上駐蹕喀喇和屯。
  • 升廣西按察使鄭昱、為四川布政使司布政使。
  • 壬子阿霸垓多羅卓禮克圖郡王畢頴等來朝。
  • 癸丑。中元節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暫安奉殿、孝陵、仁孝皇后、孝昭皇后、孝懿皇后陵。
  • 科爾沁和碩達爾漢親王額駙班第和碩卓禮克圖親王巴特麻、來朝。
  • 乙卯。扈從大學士翰林官等俱齊集行宮前。奏曰、皇上巡幸塞外、于萬幾餘暇、惟以書射為事。臣等日見皇上神射。發無不中。伏求皇上御書之時、亦賜臣等贍仰。於是上率諸皇子等、出行宮門外。大學士翰林官等、俱侍立。上坐書大字小字頃刻數十紙諸臣聚觀、無不驚喜上曰、朕自幼好臨池、每日寫千餘字、從無間斷。凡古名人之墨蹟石刻、無不細心臨摹。積今三十餘年實亦性之所好即朕清字、亦素敏速、從無錯誤。凡批答督撫摺子、及朱筆上諭皆朕親書。並不起稿其事之稍有關係者雖𡻕月經久、亦不遺忘故批發之㫖、俱存所司、朕處全無底稿也
  • 敖漢台吉滾布等來朝
  • 丙辰上駐蹕熱河上營
  • 丁巳賜領侍衛內大臣公福善御書經遠世臣大學士馬齊、永世翼戴扁額
  • 予故正藍旗漢軍副都統佘渾、祭葬如例。
  • 戊午。翁牛特多羅達爾漢戴青貝勒額爾德布鄂齊爾、來朝。
  • 庚申。喀爾喀多羅貝勒羅卜臧、奈曼台吉畢都裏雅等、來朝。
  • 刑部議覆、原任四川巡撫于養志、贓銀未完、應從重治罪。得㫖、於養志、著發黑龍江。
  • 甲子。土默特多羅達爾漢貝勒馬呢、科爾沁台吉畢裏克圖等、來朝。
  • 乙丑。傳諭在京大學士等、此時塞外小河、水長如許。不知子牙永定等河、水勢若何。可遣中書一員、往問直隸巡撫李光地。並將田禾收穫幾分、穀價以倉鬥較算、已減幾何、亦令問明。至塞外田禾甚好。今新穀已可採食。有二三穗者。仍如往年。亦著傳諭知之。
  • 升四川永甯道卞永式、為廣西按察使司按察使。
  • 升直隸三屯營副將劉漢業、為雲南開化總兵官。
  • 予故滿洲副都統伐喀、祭葬如例。
  • 丙寅。喀爾喀多羅杜楞郡王納木劄爾、來朝。
  • 丁卯。阿祿科爾沁台吉圖巴劄卜等、來朝。
  • 升廣東按察使許嗣興、為河南布政使司布政使。
 卷之二百十四 ↑返回頂部 卷之二百十六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