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关于对举报“三非”外国人及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线索的群众进行奖励的公告

廊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关于对举报“三非”外国人及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
案件线索的群众进行奖励的公告

2021年6月11日

  当前,境外疫情形势极其严峻,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要求,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有效打击“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阻断境外疫情传播途径,确保人民身体健康、生活有序。特发布本公告。

  一、“三非”外国人案件线索包括:

  1、涉嫌非法入境的;

  2、涉嫌非法居留的;

  3、涉嫌非法就业的;

  4、涉嫌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外国人的;

  5、涉嫌非法聘用外国人的;

  6、涉嫌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

  7、其他涉嫌“三非”线索的。

  二、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线索包括:

  1、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

  2、涉嫌骗取出入境证件的;

  3、涉嫌提供伪造、变造出入境证件的;

  4、涉嫌出售出入境证件的;

  5、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

  6、涉嫌偷越国(边)境的。

  三、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属于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经查证属实的,对首位举报人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1、提供“三非”案件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后,每查处办结一起“三非”案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

  2、提供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后立案侦查的,每一起奖励人民币5000元。

  四、奖励领取方式

  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

  五、举报方式

  群众可通过电话、现场来访等方式向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举报。鼓励实名举报,对无法核实举报人身份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公安机关对举报人和举报情况严格保密,对于谎报警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举报人,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非”案件及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线索举报电话:0316-2333118(工作时间),0316-2113132(非工作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廊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廊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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