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卷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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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三 郡国五
汉中 巴郡 广汉 蜀郡 犍为 牂牁 越巂 益州 永昌 广汉属国 蜀郡属国 犍为属国—益州
陇西 汉阳 武都 金城 安定 北地 武威 张掖 酒泉 敦煌 张掖属国 张掖居延属国—凉州
上党 太原 上郡 西河 五原 云中 定襄 雁门 朔方—并州
涿郡 广阳 代郡 上谷 渔阳 右北平 辽西 辽东 玄菟 乐浪 辽东属国—幽州
南海 苍梧 郁林 合浦 交趾 九真 日南—交州
益州
编辑◎ 汉中郡秦置。雒阳西千九百九十里。九城,户五万七千三百四十四,口二十六万七千四百二。
〖南郑〗
〖成固〗妫墟在西北。
〖西城〗
〖襃中〗
〖沔阳〗有铁。
〖安阳〗
〖锡〗有锡,春秋时曰锡穴。
〖上庸〗本庸国。
〖房陵〗
◎ 巴陵秦置。雒阳西三千七百里。十四城,户三十一万六百九十一,口百八万六千四十九。
〖江州〗
〖宕渠〗有铁。
〖朐忍〗
〖阆中〗
〖鱼复〗扞水有扞关。
〖临江〗
〖枳〗
〖涪陵〗出丹。
〖垫江〗
〖安汉〗
〖平都〗
〖充国〗永元二年分阆中置。
〖宣汉〗
〖汉昌〗永元中置。
◎ 广汉郡高帝置。雒阳西三千里。十一城,户十三万九千八百六十五,口五十万九千四百三十八。
〖雒〗刺史治。
〖新都〗
〖绵竹〗
〖什邡〗
〖涪〗
〖梓潼〗
〖白水〗
〖葭萌〗
〖郪〗
〖广汉〗有沈水。
〖德阳〗
◎ 蜀郡秦置。雒阳西三千一百里。十一城,户三十万四百五十二,口百三十五万四百七十六。
〖成都〗
〖郫〗
〖江原〗
〖繁〗
〖广都〗
〖临邛〗有铁。
〖湔氐道〗岷山在西徼外。
〖汶江道〗
〖八陵〗
〖广柔〗
〖绵虒道〗
◎ 犍为郡武帝置。雒阳西三千二百七十里。刘璋分立江阳郡。九城,户十三万七千七百一十三,口四十一万一千三百七十八。
〖武阳〗有彭亡聚。
〖资中〗
〖牛鞞〗
〖南安〗有鱼涪津。
〖僰道〗
〖江阳〗
〖符节〗
〖南广〗
〖汉安〗
◎ 牂牁郡武帝置。雒阳西五千七百里。十六城,户三万一千五百二十三,口二十六万七千二百五十三。
〖故且兰〗
〖平夷〗
〖鄨〗
〖毋敛〗
〖谈指〗出丹。
〖夜郎〗出雄黄、雌黄。
〖同并〗
〖谈稾〗
〖漏江〗
〖毋单〗
〖宛温〗
〖镡封〗
〖漏卧〗
〖句町〗
〖进乘〗
〖西随〗
◎ 越巂郡武帝置。雒阳四千八百里。十四城,户十三万一百二十,口六十二万三千四百一十八
〖邛都〗南山出铜。
〖遂久〗
〖灵关道〗
〖台登〗出铁。
〖青蛉〗有禺同山,俗谓有金马碧鸡。
〖卑水〗
〖三缝〗
〖会无〗出铁。
〖定莋〗
〖阐〗
〖苏示〗
〖大莋〗
〖莋秦〗
〖姑复〗
◎ 益州郡武帝置。故滇王国。雒阳西五千六百里。诸葛亮表有耽文山、泽山、司弥瘗山、娄山、辟龙山,此等并皆未详所在县。十七城,户二万九千三十六。口十一万八百二。
〖滇池〗出铁。有池泽。北有黑水祠。
〖胜休〗
〖俞元〗装山出铜。
〖律高〗石室山出锡。[B428]町山出银、铅。
〖贲古〗采山出铜、锡。羊山出银、铅。
〖毋棳〗
〖建伶〗
〖穀昌〗
〖牧靡〗
〖味〗
〖昆泽〗
〖同濑〗
〖同劳〗
〖双柏〗出银。
〖连然〗
〖梇栋〗
〖秦臧〗
◎ 永昌郡明帝永平十二年分益州置。雒阳西七千二百六十里。八城,户二十三万一千八百九十七,口百八十九万七千三百四十四。
〖不韦〗出铁。
〖巂唐〗
〖比苏〗
〖楪榆〗
〖邪龙〗
〖云南〗
〖哀牢〗永平中置,故牢王国。
〖博南〗永平中置。南界出金。
◎ 广汉属国故北部都尉,属广汉郡,安帝时以为属国都尉,别领三城。户三万七千一百一十,口二十万五千六百五十二。
〖阴平道〗
〖甸氐道〗
〖刚氐道〗
◎ 蜀郡属国故属西部都尉,延光元年以为属国都尉,别领四城。户十一万一千五百六十八,口四十七万五千六百二十九。
〖汉嘉〗故青衣,陽嘉二年改。有蒙山。
〖严道〗有邛僰九折坂者,邛邮置。
〖徙〗
〖旄牛〗
◎ 犍为属国故郡南部都尉,永初元年以为属国都尉,别领二城。户七千九百三十八,口三万七千一百八十七。
〖朱提〗山出银、铜。
〖汉阳〗
右益州刺史部,郡、国十二,县、道一百一十八。
涼州
编辑◎ 陇西郡秦置。雒阳西二千二百二十里。十一城,户五千六百二十八,口二万九千六百三十七。
〖狄道〗
〖安故〗
〖氐道〗养水出此。
〖首阳〗有鸟鼠同穴山,渭水出。
〖大夏〗
〖襄武〗有五鸡聚。
〖临洮〗有西顷山。
〖枹罕〗故属金城。
〖白石〗故属金城。
〖鄣〗
〖河关〗故属金城。积石山在西南,河水出。
◎ 汉阳郡武帝置,为天水,永元十七年更名。在雒阳西二千里。十三城,户二万七千四百二十三,口十三万一百三十八。
〖冀〗有朱圄山。有缇群山。有雒门聚。
〖望恒〗
〖阿阳〗
〖略阳〗有街泉亭。
〖勇士〗
〖成纪〗
〖陇〗刺史治。有大坂名陇坻,豲坻聚有秦亭。
〖豲道〗
〖兰干〗
〖平襄〗
〖显亲〗
〖上邽〗故属陇西。
〖西〗故属陇西。有嶓冢山,西汉水。
◎ 武都郡武帝置。雒阳西一千九百六十里。七城,户二万一百二,口八万一千七百二十八。
〖下辨〗
〖武都道〗
〖上禄〗
〖故道〗
〖河池〗
〖沮〗沔水出东狼谷。
〖羌道〗
◎ 金城郡昭帝置。雒阳西二千八百里。十城,户三千八百五十八,口万八千九百四十七。
〖允吾〗
〖浩亹〗
〖令居〗
〖枝阳〗
〖金城〗
〖榆中〗
〖临羌〗有昆仑山。
〖破羌〗
〖安夷〗
〖允街〗
◎ 安定郡武帝置。雒阳西千七百里。八城,户六千九十四,口二万九千六十。
〖临泾〗
〖高平〗有第一城。
〖朝那〗
〖乌枝〗有瓦亭,出薄落谷。
〖三水〗
〖阴盘〗
〖彭阳〗
〖鹑觚〗故属北地。
◎ 北地郡秦置。雒阳西千一百里。六城,户三千一百二十二,口万八千六百三十七。
〖富平〗
〖泥阳〗有五柞亭。
〖弋居〗有铁。
〖廉〗
〖参[�]〗故属安定。
〖灵州〗
◎ 武威郡故匈奴休屠王地,武帝置。雒阳西三千五百里。十四城,户万四十二,口三万四千二百二十六。
〖姑臧〗
〖张掖〗
〖武威〗
〖休屠〗
〖揟次〗
〖鸾鸟〗
〖朴[B459]〗
〖媪围〗
〖宣威〗
〖仓松〗
〖鹯阴〗故属安定。
〖租厉〗故属安定。
〖显美〗故属张掖。
〖左骑〗千人官。
◎ 张掖郡故匈奴昆邪王地,武帝置。雒阳西四千二百里。献帝分置西郡。八城,户六千五百五十二,口二万六千四十。
〖觻得〗
〖昭武〗
〖删丹〗弱水出。
〖氐池〗
〖屋兰〗
〖日勒〗
〖骊靬〗
〖番和〗
◎ 酒泉郡武帝置。雒阳西四千七百里。九城,户万二千七百六。
〖福禄〗
〖表氏〗
〖乐涫〗
〖玉门〗
〖会水〗
〖沙头〗
〖安弥〗故曰绥弥。
〖乾齐〗
〖延寿〗
◎ 敦煌郡武帝置。雒阳西五千里。六城,户七百四十八,口二万九千一百七十。
〖敦煌〗古瓜州,出美瓜。
〖冥安〗
〖效穀〗
〖拼泉〗
〖广至〗
〖龙勒〗有玉门关。
◎ 张掖属国武帝置属国都尉,以主蛮夷降者。安帝时,别领五城。户四千六百五十六,口万六千九百五十二。
〖候官〗
〖左骑〗
〖千人〗
〖司马官〗
〖千人官〗
◎ 张掖居延属国故郡都尉,安帝别领一城。户一千五百六十,口四千七百三十三。
〖居延〗有居延泽,古流沙。
右凉州刺史部,郡十二,县、道、候官九十八。
并州
编辑◎ 上党郡秦置。雒阳北千五百里。十三城,户二万六千二百二十二,口十二万七千四百三。
〖长子〗
〖屯留〗绛水出。
〖铜鞮〗
〖沾〗
〖涅〗有阏与聚。
〖襄垣〗
〖壶关〗有黎亭,故黎国。
〖泫氏〗有长平亭。
〖高都〗
〖潞〗本国。
〖猗氏〗
〖阳阿〗侯国。
〖穀远〗
◎ 太原郡秦置。十六城,户三万九百二,口二十万一百二十四。
〖晋阳〗本唐国。有龙山,晋水所出。刺史治。
〖界休〗有界山,有绵上聚。有千亩聚。
〖榆次〗有凿壶。
〖中都〗
〖于离〗
〖兹氏〗
〖狼孟〗
〖邬〗
〖盂〗
〖平陶〗
〖京陵〗春秋时九京。
〖阳曲〗
〖大陵〗有铁。
〖祁〗
〖虑虒〗
〖阳邑〗有箕城。
◎ 上郡秦置。十城,户五千一百六十九,口二万八千五百九十九。
〖肤施〗
〖白土〗
〖漆垣〗
〖奢延〗
〖雕阴〗
〖桢林〗
〖定阳〗
〖高奴〗
〖龟兹属国〗
〖候官〗
◎ 西河郡武帝置。雒阳北千二百里。十三城,户五千六百九十八,口二万八百三十八。
〖离石〗
〖平定〗
〖美稷〗
〖乐街〗
〖中阳〗
〖皋狼〗
〖平周〗
〖平陆〗
〖益兰〗
〖圜阴〗
〖蔺〗
〖圜阳〗
〖广衍〗
◎ 五原郡秦置为九原,武帝更名。十城,户四千六百六十七,口二万二千九百五十七。
〖九原〗
〖五原〗
〖临沃〗
〖文国〗
〖河阴〗
〖武都〗
〖宜梁〗
〖曼柏〗
〖成宜〗
〖西安阳〗北有阴山。
◎ 云中郡秦置。十一城,户五千三百五十一,口二万六千四百三十。
〖云中〗
〖咸阳〗
〖箕陵〗
〖沙陵〗
〖沙南〗
〖北舆〗
〖武泉〗
〖原阳〗
〖定襄〗故属定襄。
〖成乐〗故属定襄。
〖武进〗故属定襄。
◎ 定襄郡高帝置。五城,户三千一百五十三,口万三千五百七十一。
〖善无〗故属雁门。
〖桐过〗
〖武成〗
〖骆〗
〖中陵〗故属雁门。
◎ 雁门郡秦置。雒阳北千五百里。十四城,户三万一千八百六十二,口二十四万九千。
〖阴馆〗
〖繁畤〗
〖楼烦〗
〖武州〗
〖汪陶〗
〖剧阳〗
〖崞〗
〖平城〗
〖埒〗
〖马邑〗
〖卤城〗故属代郡。
〖广武〗故属太原。有夏屋山。
〖原平〗故属太原。
〖彊阴〗
◎ 朔方郡武帝置。六城,户千九百八十七,口七千八百四十三。
〖临戎〗
〖三封〗
〖朔方〗
〖沃野〗
〖广牧〗
〖大城〗故属西河。
右并州刺吏部,郡九,县、邑、侯国九十八。
幽州
编辑◎ 涿郡高帝置。雒阳东北千八百里。七城,户十万二千二百一十八,口六十三万三千七百五十四。
〖涿〗
〖逎〗侯国。
〖故安〗易水出,雹水出。
〖范阳〗侯国。
〖良乡〗
〖北新城〗有汾水门。
〖方城〗故属广阳。有临乡。有督亢亭。
◎ 广阳郡高帝置,为燕国,昭帝更名为郡。世祖省并上谷,永元八年复。五城,户四万四千五百五十,口二十八万六百。
〖蓟〗本燕国。刺史治。
〖广阳〗
〖昌平〗故属上谷。
〖军都〗故属上谷。
〖安次〗故属勃海。
◎ 代郡秦置。雒阳东北二千五百里。十一城,户二万一百二十三,口十二万六千一百八十八。
〖高柳〗
〖桑乾〗
〖道人〗
〖当城〗
〖马城〗
〖班氏〗
〖狋氏〗
〖北平邑〗永元八年复。
〖东安阳〗
〖平舒〗
〖代〗
◎ 上谷郡秦置。雒阳东北三千二百里。八城,户万三百五十二,口五万一千二百四。
〖沮阳〗
〖潘〗永元十一年复。
〖甯〗
〖广甯〗
〖居庸〗
〖雊瞀〗
〖涿鹿〗
〖下落〗
◎ 渔阳郡秦置。雒阳东北二千里。九城,户六万八千四百五十六,口四十三万五千七百四十。
〖渔阳〗有铁。
〖狐奴〗
〖潞〗
〖雍奴〗
〖泉州〗有铁。
〖平谷〗
〖安乐〗
〖傂奚〗
〖犷平〗
◎ 右北平郡秦置。雒阳东北二千三百里。四城,户九千一百七十,口五万三千四百七十五。
〖土垠〗
〖徐无〗
〖俊靡〗
〖无终〗
◎ 辽西郡秦置。雒阳东北三千三百里。五城,户万四千一百五十,口八万一千七百一十四。
〖阳乐〗
〖海阳〗
〖令支〗有孤竹城。
〖肥如〗
〖临渝〗
◎ 辽东郡秦置。雒阳东北三千六百里。十一城,户六万四千一百五十八,口八万一千七百一十四。
〖襄平〗
〖新昌〗
〖无虑〗
〖望平〗
〖候城〗
〖安市〗
〖平郭〗有铁。
〖西安平〗
〖汶〗
〖番汗〗
〖沓氏〗
◎ 玄菟郡武帝置。雒阳东北四千里。六城,户一千五百九十四,口四万三千一百六十三。
〖高句骊〗辽山,辽水出。
〖西盖马〗
〖上殷台〗
〖高显〗故属辽东。
〖候城〗故属辽东。
〖辽阳〗故属辽东。
◎ 乐浪郡武帝置。雒阳东北五千里。十八城,户六万一千四百九十二,口二十五万七千五十。
〖朝鲜〗
〖[讠冉]邯〗
〖浿水〗
〖含资〗
〖占蝉〗
〖遂城〗
〖增地〗
〖带方〗
〖驷望〗
〖海冥〗
〖列口〗
〖长岑〗
〖屯有〗
〖昭明〗
〖镂方〗
〖提奚〗
〖浑弥〗
〖乐都〗
◎ 辽东属国故邯乡,西部都尉,安帝时以为属国都尉,别领六城。雒阳东北三千二百六十里。
〖昌辽〗故天辽,属辽西。
〖宾徒〗故属辽西。
〖徒河〗故属辽西。
〖无虑〗有医无虑山。
〖险渎〗
〖房〗
右幽州刺史部,郡、国十一,县、邑、侯国九十。
交州
编辑◎ 南海郡武帝置。雒阳南七千一百里。七城,户七万一千四百七十七,口二十五万二百八十二。
〖番禺〗
〖博罗〗
〖中宿〗
〖龙川〗
〖四会〗
〖揭阳〗
〖增城〗有劳领山。
◎ 苍梧郡武帝置。雒阳南六千四百一十里。十一城,户十一万一千三百九十五,口四十六万六千九百七十五。
〖广信〗
〖谢沐〗
〖高要〗
〖封阳〗
〖临贺〗
〖端谿〗
〖冯乘〗
〖富川〗
〖荔浦〗
〖猛陵〗
〖鄣平〗
◎ 郁林郡秦桂林郡,武帝更名。雒阳南六千五百里。十一城。
〖布山〗
〖安广〗
〖阿林〗
〖广郁〗
〖中溜〗
〖桂林〗
〖潭中〗
〖临尘〗
〖定周〗
〖增食〗
〖领方〗
◎ 合浦郡武帝置。雒阳南九千一百九十一里。五城,户二万三千一百二十一,口八万六千六百一十七。
〖合浦〗
〖徐闻〗
〖高凉〗
〖临元〗
〖朱崖〗
◎ 交趾郡武帝置。即安阳王国。雒阳南万一千里。十二城。
〖龙编〗
〖羸[阝娄]〗
〖安定〗
〖苟漏〗
〖麋泠〗
〖曲阳〗
〖北带〗
〖稽徐〗
〖西于〗
〖朱[B42B]〗
〖封谿〗建武十九年置。
〖望海〗建武十九年置。
◎ 九真郡武帝置,雒阳南万一千五百八十里。五城,户四万六千五百一十三,口二十万九千八百九十四。
〖胥浦〗
〖居风〗
〖咸懽〗
〖无功〗
〖无编〗
◎ 日南郡秦象郡,武帝更名。雒阳南万三千四百里。五城,户万八千二百六十三,口十万六百七十六。
〖西卷〗
〖朱吾〗
〖卢容〗
〖象林〗
〖比景〗
右交州刺史部,郡七,县五十六。
史論
编辑《漢書地理志》承秦三十六郡,縣邑數百,後稍分析,至于孝平,凡郡、國百三,縣、邑、道、侯國千五百八十七。世祖中興,惟官多役煩,乃命并合,省郡、國十,縣、邑、道、侯國四百餘所。〈應劭漢官曰:「世祖中興,海內人民可得而數,裁十二三。邊陲蕭條,靡有孑遺,鄣塞破壞,亭隊絕滅。建武二十一年,始遣中郎將馬援、謁者,分築烽候,堡壁稍興,立郡縣十餘萬戶,或空置太守、令、長,招還人民。上笑曰:『今邊無人而設長吏治之,難如春秋素王矣。』乃建立三營,屯田殖穀,弛刑謫徒以充實之。」〉至明帝置郡一,章帝置郡、國二,和帝置三,安帝又命屬國別領比郡者六,又所省縣漸復分置,至于孝順,凡郡、國百五,縣、邑、道、侯國千一百八十,〈東觀書曰:「永興元年,鄉三千六百八十二,亭萬二千四百四十二。」〉民戶九百六十九萬八千六百三十,口四千九百一十五萬二百二十。〈應劭漢官儀曰:「永和中,戶至千七十八萬,口五千三百八十六萬九千五百八十八。」又帝王世記,永嘉(二)〔元〕年戶則多九十七萬八千七百七十一,口七百二十一萬六千六百三十六。應載極盛之時,而所殊甚眾,舍永嘉多,取永和少,良不可解。皇甫謐校覈精審,復非謬記,未詳孰是。豈此是順朝時書,後史即為本乎?伏无忌所記,每帝崩,輒最戶口及墾田大數,今列于後,以見滋減之差焉。光武中元二年,戶四百二十七萬九千六百三十四,口二千一百萬七千八百二十。 明帝永平十八年,戶五百八十六萬五百七十三,口三千四百一十二萬五千二十一。 章帝章和二年,戶七百四十五萬六千七百八十四,口四千三百三十五萬六千三百六十七。 和帝永興元年,戶九百二十三萬七千一百一十二,口五千三百二十五萬六千二百二十九,墾田七百三十二萬一百七十頃八十畝百四十步。 安帝延光四年,戶九百六十四萬七千八百三十八,口四千八百六十九萬七百八十九,墾田六百九十四萬二千八百九十二頃一十三畝八十五步。 順帝建康元年,戶九百九十四萬六千九百一十九,口四千九百七十三萬五百五十,墾田六百八十九萬六千二百七十一頃五十六畝一百九十四步。 沖帝永嘉元年,戶九百九十三萬七千六百八十,口四千九百五十二萬四千一百八十三,墾田六百九十五萬七千六百七十六頃二十畝百八步。 質帝本初元年,戶九百三十四萬八千二百二十七,口四千七百五十六萬六千七百七十二,墾田六百九十三萬一百二十三頃三十八畝。〉
贊曰:眾安后載,政洽區分;侯罷守列,民無常君。稱號遷隔,封割糾紛;略存減益,多證前聞。
校勘記
编辑三五0六頁 八行 錫 按:前志作「鍚」,應劭曰音陽。王先謙補注謂應劭後漢人,時尚有此縣,應音必不誤,當以作「鍚」為正。三五一六頁七行同。
三五0六頁一二行 有唐公(防)〔房〕祠 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防」當作「房」,漢人隸書「房」或作「〈户方〉」,因訛為旁。今據改。
三五0六頁一四行 至于錫穴 按:左傳「錫」作「鍚」。
三五0七頁 二行 初平(六)〔元〕年 惠棟補注謂初平無六年,當依華陽國志作「初平元年」。今據改。
三五0七頁 二行 趙穎分巴為二郡 三國志劉焉傳「趙穎」作「趙韙」。張森楷校勘記謂案沈約所引譙周巴記元文及通鑑並作「韙」,疑「穎」字誤。
三五0七頁 二行 故郡以墊江為治安漢以下為永寧郡 按:錢大昕考異謂案華陽國志,趙穎建議以墊江以上為巴郡,治安漢,江州至臨江為永寧郡,是安漢、墊江同在巴郡之內,而安漢且為郡治,穎為安漢人,故欲移巴郡之名於安漢也。此文似有誤。
三五0七頁 三行 劉(綽)〔璋〕分巴 據殿本改。按:殿本亦有作「綽」者,故考證齊召南謂「劉綽」當作「劉璋」,璋分巴東、巴西二郡,蜀志可考。
三五0七頁 八行 則膏(暉)〔澤〕鮮芳 據汲本、殿本改。
三五0七頁一0行 山有大小石城(勢者) 據集解引惠棟說刪。
三五0七頁一二行 左傳文十〔六〕年 據殿本考證補。
三五0七頁一五行 從枳南入折丹涪水本與楚商於之地接 殿本「水」上有「陵」字,「與」上無「本」字。考證齊召南謂按析、丹水皆縣名,與涪陵相接,注當云「從枳南入析、丹水、涪陵,與商於之地接」。「析」訛作「折」,「丹涪陵水」又倒其字,遂不可解。今按:集解引馬與龍說,謂析、丹水二縣屬南陽郡,與商於地接,然與涪陵南北懸隔,又非可從枳南入也。商於未嘗屬楚。今考華陽國志,涪陵,巴之南郡,從枳縣南入,泝舟涪水,秦司馬錯由之以取黔中。據此,疑注「折」當作「泝」,「丹」當作「舟」,「商於」當改「黔中」,於地望方合。
三五0七頁一五行 漢時赤(田)〔甲〕軍 集解引惠棟說,謂「赤田」當依華陽國志作「赤甲」。今據改。
三五0八頁 七行 (州)刺史治 殿本考證齊召南謂各州刺史治例無「州」字,此「州」字衍。今據刪。
三五0八頁 七行 什邡 按:前志作「汁方」,功臣表作「汁防」,晉志又作「什方」,諸本不一。
三五0八頁 九行 水通巴(漢) 集解引惠棟說,謂案華陽國志云水通于巴,注衍「漢」字。今據刪。
三五0九頁 二行 汶江道 按:前志無「道」字。
三五0九頁 二行 八陵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前志有蠶陵,無八陵,晉志亦作「蠶陵」。又引惠棟說,謂靈帝以汶江、蠶陵、廣柔三縣置汶山郡,「八陵」當作「蠶陵」。
三五0九頁 二行 綿虒道 按:前志無「道」字。
三五一0頁 一行 有魚(泣)〔涪〕津 集解引錢大昭說,謂「泣」當作「涪」。吳漢傳漢與公孫述將魏黨、公孫永戰於魚涪津,注云在南安縣,北臨大江。蜀都賦注作「魚符津」,符涪聲相近也。今據改。
三五一0頁 二行 (荷)〔符〕節 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前志有符,無荷節,疑「荷」乃「符」之訛,而衍一「節」字也。今按:符節長王士,見蜀志楊戲傳,是東漢改名符節,三國蜀因之,「節」字當非衍文,荷與符則形近而訛也。今改「荷」字,不刪「節」字。
三五一0頁 五行 縣之南有五屼山一山而五里在越巂界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今蜀都賦注曰「一山有五重,在縣南」也。
三五一0頁 九行 有〔蜀〕王(岳)〔兵〕蘭 集解引惠棟說,謂江水注云「縣有蜀王兵蘭」,蘭與闌古字通。今據惠說補改。按:華陽國志亦云「棘道有故蜀王兵蘭」。
三五一0頁 九行 李冰燒之崖有五色赤白映水玄黃 按:「燒」上疑脫「所」字。今華陽國志作「其崖嶃峻不可鑿,乃積薪燒之,故其處懸崖有赤白五色」。又云「李冰所燒之崖有五色,赤白映水玄黃」。
三五一0頁一一行 有方〔山〕蘭祀 集解引惠棟說,謂各本脫「山」字。今據補。
三五一一頁 一行 進乘 按:前志作「進桑」,水經葉榆水注亦作「進桑」。
三五一一頁 二行 有(沈)〔沅〕水 據王先謙說改。按:水經注「沅水出牂牁且蘭縣」。
三五一一頁 八行 有文眾水 按:王先謙謂班志、酈注並作「文象水」。
三五一一頁 九行 東至麋泠 按:殿本、集解本「麋」作「麊」。
三五一一頁一二行 臺登 按:補注引何焯說,謂前志臺登,應劭云今曰臺高,則「登」當作「高」也。
三五一一頁一三行 三縫 前志作「三絳」。按:華陽國志作「三縫」。
三五一一頁一四行 闡 按:前志作「闌」。補注王先謙謂「闌」續志及華陽國志作「闡」,案宋志沈黎郡領蘭縣,漢舊縣作「闌」,然則作「闌」是也。
三五一一頁一六行 又有溫水穴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溫水」一作「溫泉」。
三五一二頁 六行 度瀘得〔蜻〕蛉縣 集解引惠棟說,謂今華陽國志云蜻蛉縣。今據補。
三五一二頁 九行 有(元)〔天〕馬河 集解引惠棟說,謂「元馬河」華陽國志及水經注皆作「天馬河」。隸書天字有似元者,見無極山碑。今據改,下同。
三五一二頁一0行 今(其)有(元)〔天〕馬逕 集解引惠棟說,謂「其」字衍。今據刪。按:華陽國志無「其」字。
三五一二頁一0行 河中有銅船 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華陽國志廖寅本「船」作「胎」,蓋據水經注作「胎銅」校改。惟交州記「越人鑄銅為船,在江潮退時見」,此「銅船」似不誤,故惠氏正誤亦不及「船」字也。黃山謂就下文「可取」言,似又不當作「船」。
三五一二頁一0行 今在祠以羊 按:惠棟補注謂一作「今以羊祠之」,案下文又云「河中見存」,文不應重出,當有舛誤。
三五一二頁一0行 河中見(子)〔存〕 惠棟補注謂「子」字誤,今華陽國志作「存」。今據改。
三五一二頁一0行 土地特產好(群)〔犀〕牛 惠棟補注謂今華陽國志云「土地特產犀牛」也。按:犀與群形近而訛,今據改。
三五一三頁 一行 勝休 按:惠棟補注謂沈約作「騰休」,晉志作「滕休」。
三五一三頁 一行 裝山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前志作「懷山」。
三五一三頁 三行 (母掇)〔毋棳〕 據前志改。按:殿本作「毋」,不誤。又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說文棳從木,此從手,誤,前志亦作「棳」。
三五一三頁 三行 牧靡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前志作「收靡」,華陽國志作「升麻」,云出好升麻,晉書作「牧麻」,按靡與麻古字通,山海經有「壽麻之國」,呂覽作「壽靡」是也。又按:漢書補注引段玉裁說,云收升牧三字同紐。
三五一三頁 三行 同瀨 按:前志作「銅瀨」。
三五一三頁 四行 梇棟 按:前志作「弄棟」。
三五一三頁 六行 (淮)〔惟〕有蝟 集解引惠棟說,謂華國陽志曰「山無石,惟有蝟」,「淮」當作「惟」。今據改。按:御覽九百十二引「惟有」作「而多」。
三五一三頁 七行 水東至(母掇)〔毋棳〕 據前志改,詳前「毋棳」條校記。
三五一三頁一三行 銅虜山米水所出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前志云「談虜山,迷水所出」。銅談聲相近,米即迷也,縣蓋以山得名。瀨虜聲亦相近。
三五一三頁一五行 明帝永平〔十〕二年 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按本書,永平十二年以益州徼外夷哀牢王內附,置永昌郡,是「二年」上脫「十」字。今據補。
三五一三頁一五行 戶二十三萬一千八百九十七口百八十九萬七千三百四十四 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永昌僻郡,而戶口繁庶如此,且以除法計之,每十戶過八十餘口,逾恆率矣,疑口數有訛。
三五一四頁 二行 楪榆 按:前志作「葉榆」。
三五一四頁 六行 有(同)〔周〕水從徼外來 據前志及華陽國志改。按:王先謙謂同周形近而誤,錢坫以為今怒江也。
三五一四頁一二行 越〔山〕得蘭滄水 據華陽國志補。
三五一四頁一四行 廣漢屬國(都尉) 據集解引錢大昕說刪。
三五一四頁一四行 屬(蜀)〔廣漢〕郡 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注「蜀郡」應是「廣漢郡」之訛。陰平、甸氐、剛氐三道舊屬廣漢,陰平道即廣漢北部都尉治也,前書可證。今據改。
三五一五頁 五行 有邛僰九折阪者邛(刻)〔郵〕置 集解引惠棟說,謂案司馬相如傳「嚴道邛郵」,徐廣云「嚴道有邛僰九折阪,又有邛郵」。「刻」當作「郵」。又引洪頤烜說,謂前書淮南厲王傳注,張晏曰「邛郵,置名也」。「刻」是「郵」之誤。今據改。
三五一五頁 七行 有洙水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洙水」華陽國志作「沫水」,音妹,又音末。
三五一五頁 七行 從邛來出岷江 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華陽國志「來」作「崍」。
三五一六頁 二行 有堂狼山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作「堂蜋山」。
三五一六頁 六行 縣道〔一〕百一十八 據汲本、殿本補。
三五一七頁 三行 本傳(縣)馬防築索西城 據殿本考證刪。
三五一七頁 六行 秦州記曰 按:「州」原作「川」,逕據汲本、殿本改。
三五一七頁 六行 已分漢陽上郡為永陽 按:集解引馬與龍說,謂上郡與漢陽地望懸隔,不得並以分郡,此注有誤。疑「上郡」為「上邽」之訛,「已」字為「郡」字之訛,當云「分漢陽上邽為永陽郡」。觀注言以鄉亭為屬縣,必以縣為郡明矣。
三五一七頁 八行 有雒門聚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來歙傳「雒門」皆作「落門」,縣有落門山,故名。
三五一七頁 八行 望恒 按:前志作「望垣」。此作「望恒」,蓋恒與垣形近而訛。
三五一七頁 八行 略陽 按:前志作「略陽道」。
三五一七頁 九行 隴(州) 集解引惠棟說,謂「州」字衍。今據刪。
三五一七頁一五行 街(水)〔泉〕故縣省 據殿本考證改。
三五一八頁 三行 山東人行役升此而顧瞻者 按:「役」原訛「投」,逕改正。
三五一八頁 八行 西在隴西〔之〕西 據集解引惠棟說補。
三五一八頁 八行 今謂之(人)〔八〕充山 據汲本、殿本改。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八充山」一作「兌山」,見裴駰史記注,北宋本作「人充山」,誤。
三五一八頁一0行 下辨 前志「辨」下有「道」字。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洪适云李翕碑題名有下辨道長任詩,則志闕一「道」字。又按:本書光武紀作「下辯」,辨辯古字通。
三五一八頁一0行 武都道 前志無「道」字。按:「下辨道」作「下辨」,「武都」作「武都道」,疑上下誤寫。
三五一八頁一0行 沔水出東狼谷 集解引惠棟說,謂前志云「沮水」,華陽國志云「河池水」。今按:水經注「沔水一名沮水」,華陽國志作「河池水」,誤。
三五一八頁一一行 羌道 按:前志屬隴西。集解引錢大昕說,謂下脫「故屬隴西」四字。
三五一八頁一三行 有天池澤 汲本、殿本「天」作「大」。按:廖刻華陽國志顧校謂「天池」原訛「天地」。又按:前志云「天地大澤」,王先謙謂即仇池。
三五一八頁一四行 有(奴)〔怒〕特祠 集解引惠棟說,謂注「奴特」史記注及魏文帝列異傳皆作「怒特」。今據改。
三五一九頁 六行 烏枝 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前志作「烏氏」,師古讀氏為枝,梁統傳亦作「烏氏」。又引惠棟說,謂史記、漢書作「烏氏」,音枝,本傳亦作「氏」,作「枝」者非也。
三五一九頁 六行 有瓦亭出薄落谷 殿本「出」作「山」。惠棟補注出「有瓦亭山」四字,云一作「出」,誤。今按:瓦亭非山名,注文在「瓦亭」下可證也,惠說誤。疑「出薄落谷」四字乃側注,當在注文「烏水出」下。
三五一九頁 七行 陰盤 按:前志作「陰槃」。
三五一九頁 七行 鶉觚 按:前志作「鶉孤」。
三五一九頁一0行 涇水出縣西(丹)〔幵〕頭山 殿本考證齊召南謂「丹頭」當作「幵頭」,各本俱誤。集解引惠棟說,謂依前志及山海經,皆作「幵頭」,傳寫誤作「丹」也。今據改。
三五一九頁一三行 有左谷 集解引惠棟說,謂盧芳傳注引續漢志曰「三水有左右谷」。今按:此三字疑是正文,當連正文「三水」下。
三五二0頁 六行 戶萬四十二 按:汲本、殿本「四十二」作「四十三」。
三五二0頁 九行 倉松 殿本「倉」作「蒼」。按:前志亦作「蒼」。
三五二0頁 九行 鸇陰 按:前志作「鶉陰」。
三五二0頁 九行 租厲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前書武紀及志皆作「祖厲」,案司農夫人碑,其字作「祖」,今誤「租」。
三五二0頁 九行 左騎千人官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此蓋別居一城,并姑臧等十三縣數之為十四也。至張掖屬國則領五城,以左騎、千人各一城,與此互異。又王先謙謂李兆洛云今地闕。
三五二一頁 一行 戶萬二千七百六 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此下當有口數,脫去。
三五二一頁 二行 福祿 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前志作「祿福」。魏志龐淯傳及皇甫謐列女傳載龐娥事,云「祿福趙君安之女」,又云「祿福長尹嘉」,曹全碑亦云「拜酒泉祿福長」,則知作「福祿」者誤也。又引惠棟說,謂晉志亦作「福祿」,誤。今按:漢書補注引吳卓信說,謂漢魏之閒猶稱「祿福」,其改為「福祿」,當自晉始。又按:本書列女傳云「福祿長尹嘉」,則其誤不自續志始也。
三五二一頁 二行 表氏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前志作「表是」,是氏古通用也。
三五二一頁 二行 沙頭 按:前志作「池頭」。
三五二一頁 二行 故曰(緩)〔綏〕彌 前志作「綏彌」,王先謙謂「緩」乃「綏」之訛。今據改。
三五二一頁 六行 戶七百四十八口二萬九千一百七十 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此戶數有訛誤,否則戶有四十許人,太不近情矣。
三五二一頁 八行 拼泉 按:前志作「淵泉」。
三五二一頁 九行 別領五城 按: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按下有候官、左騎、千人、司馬官、千人官,皆官名,非城名也。前志張掖領十城,後志領八城,其居延別為居延屬國,顯美改屬武威郡,未知張掖屬國所領之五城為何名也。又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張掖屬國別領五城,以志考之,惟有候官、左騎、千人、司馬官、千人官,而不領縣,以左騎、千人各一城,又別有千人官一城,與候官、司馬官為五城,與武威郡之左騎千人官為一城者互異。
三五二一頁一二行 安帝別領一(郡)〔城〕 殿本考證謂「郡」字何焯校本改作「城」。今據改。
三五二一頁一二行 口四千七百三十三 按:殿本「三十三」作「三十二」。
三五二一頁一四行 獻帝建安末立為西海郡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案獻帝起居注,建安十八年復禹貢九州,雍州部已有西海郡,是立郡不在建安末也。
三五二一頁一五行 郡(國)十二 據汲本刪。
三五二二頁 五行 猗氏 前志作「陭氏」。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應如前志作「陭」,與河東所屬者有別。又按:說文「〈頧,中“頁改奇”〉,上黨〈頧,中“頁改奇”〉氏阪也,從邑奇聲」,則當以「陭」為正。
三五二二頁 六行 (章)〔漳〕水出焉 據惠棟補注改。
三五二二頁 七行 壺關三老 按:「三」原訛「二」,逕改正。
三五二三頁 一行 (路)〔潞〕縣東有壺口關 據汲本、殿本改。按:今左傳杜注亦訛「路」。
三五二三頁 六行 秦置 按:下脫洛陽北里數,下上郡、五原郡、雲中郡、定襄郡、朔方郡同。
三五二三頁 八行 有鑿壺 集解引惠棟說,謂史記、戰國策、水經汾水注皆作「鑿臺」。今按:壺與臺疑形近而訛。
三五二三頁一五行 界山推焚死之山 按:殿本「界」作「介」。
三五二四頁 一行 左傳謂塗水 按:注有脫誤,當云「左傳知徐吾為塗水大夫,杜預曰榆次有塗水鄉」。
三五二四頁 三行 杜預曰界休縣南中都城是也 按:左傳杜注作「界休縣東南」。
三五二四頁 四行 韓信破夏說於鄔〔東〕 據集解引惠棟說改。
三五二四頁 五行 晉大夫(孟)〔盂〕丙邑 據汲本改。按:前志亦作「孟丙」,補注引段玉裁說,謂「孟」或作「盂」,廣韻「左傳晉有盂丙」,則是以邑為氏。王先謙謂作「盂」是。並引顧炎武說,謂以其為盂大夫而謂之盂丙,猶魏大夫之為魏壽餘。
三五二四頁一0行 雕陰 按:前志有「道」字。
三五二四頁一三行 益蘭 按:前志作「益闌」。
三五二四頁一六行 (父)〔文〕國 據殿本改。按:前志作「文國」,王先謙謂續志後漢因,「文」或訛「父」。
三五二四頁一六行 河(除)〔陰〕 據殿本改。按:前志作「河陰」。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當作「河陰」。
三五二五頁 四行 箕陵 集解引惠棟說,謂何焯云前志有楨陵,無箕陵。今按:李兆洛以箕陵即前漢楨陵縣地。
三五二五頁 八行 武成 按:前志作「武城」。
三五二五頁 九行 戶三萬一千八百六十二口二十四萬九千 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大計,此十戶幾八十口矣,疑「三」當為「五」字。
三五二五頁一0行 汪陶 前志作「〈氵{山王}〉陶」。按:「〈氵{山王}〉」即「汪」之本字。
三五二五頁一一行 有夏屋山 按:前志作「賈屋山」。補注引錢坫說,謂夏屋即賈屋,如淮陽國陽夏縣,應劭、如淳音夏為賈是矣。
三五二六頁 四行 (秦)〔泰〕戲之山 據汲本、殿本改。與今山海經合。
三五二六頁 四行 今呼沱河〔出〕縣武夫山 集解引惠棟說,謂諸本脫「出」字。今據補。
三五二六頁 九行 大城 按:前志作「大成」。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城」字去土旁。
三五二六頁一一行 建武十一年十月西河上郡屬(魏) 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魏」字訛。按光武記,建武十一年省朔方牧,并并州,此西河上郡必朔方刺史所部,至此始屬并州耳。班史馮野王為上郡太守,朔方刺史蕭育奏封事薦之,是上郡屬朔方部之證也。注文當有脫漏,又因下引魏志而衍一「魏」字耳。今據錢說,刪一「魏」字,但注文有脫漏,「西河上郡屬」亦不成句。
三五二六頁一五行 北新城 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當云「故屬中山」。今按:前志中山國北新成,王先謙謂志末論十二國分域,北新成屬涿郡。
三五二七頁 一行 有督〔亢〕亭 按:集解王先謙謂據水經巨馬水注引,此「督」下奪「亢」字。今據補。
三五二七頁 七行 昭帝更名為郡 按:殿本考證齊召南謂下缺「宣帝復為國」五字,蓋本始元年更為廣陽國,至光武始入上谷郡耳。
三五二七頁 七行 永(平)〔元〕八年復 錢大昕考異謂據和帝紀,永元八年九月復,此「永平」當為「永元」之訛。殿本考證齊召南說同。今據改。
三五二七頁一五行 北平邑 前志無「北」字。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章帝女平邑公主,章懷注「平邑屬伐郡。」
三五二八頁 五行 甯 前志作「寧」,惠棟謂古書寧與甯通。又按:「甯」原作「甯」,即甯之俗寫。下「廣甯」同。
三五二八頁 六行 下落 按:惠棟補注本作「下洛」,王先謙漢書補注謂水經〈氵纍〉水注「落」作「洛」。
三五二八頁 七行 在(鼓)〔彭〕城南 集解引惠棟說,謂前書刑法志云黃帝有涿鹿之戰,鄭德云在彭城南,小顏云彭城者上谷別有彭城,非宋之彭城也。「鼓」當作「彭」。今據改。
三五二八頁 七行 于瓚 按:惠棟補注本作「干瓚」,云漢書注有「臣瓚」,莫知姓氏,酈元謂之薛瓚,或謂之傅瓚,劉孝標、姚察皆曰干瓚,未詳孰是。
三五二八頁一0行 漁陽有鐵 按:前書作「有鐵官」。
三五二八頁一0行 潞 按:前志作「路」。
三五二八頁一0行 泉州有鐵 按:前志作「有鹽官」。
三五二八頁一0行 傂奚 按:前志作「厗奚」,補注引王念孫說,謂「厗」當作「虒」。
三五二八頁一三行 土垠 按:「土」原訛「上」,逕據殿本、集解本改正。
三五二八頁一三行 俊靡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依說文「俊」當作「浚」。又校補引錢大昭說,謂耿弇傳作「浚靡」。
三五二八頁一五行 有孤竹城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爾雅作「觚竹」,四荒之一也。
三五二九頁 二行 (綱)〔繩〕水出焉 汲本、殿本作「編水」,集解引惠棟說,謂「編」一作「繩」。今據改,與山海經合。
三五二九頁 二行 右北平驪(城)〔成〕縣 據集解本改。按:前志作「驪成」。
三五二九頁 四行 戶六萬四千一百五十八口八萬一千七百一十四 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如此文,則戶不能二口矣,非情理也,疑「八萬」上有脫漏。
三五二九頁 七行 無慮 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此下當有「有醫無慮山」五字。今按:後遼東屬國「無慮」下「有醫巫慮山」五字當移此。
三五二九頁 七行 候城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玄菟郡有候城,云故屬遼東,則此「候城」為衍文矣。王先謙謂錢說是。
三五二九頁 八行 汶 前志作「文」。按: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滅去氵。
三五二九頁一0行 戶一千五百九十四口四萬三千一百六十三 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如此文,則戶幾四十許人矣,亦非情理也,疑「一千」之「千」字當為「萬」字。
三五二九頁一一行 西蓋(鳥)〔馬〕 據殿本考證齊召南說改。按:前志作「西蓋馬」,縣以蓋馬山得名,「馬」作「鳥」,乃形近而訛。
三五二九頁一二行 候城故屬遼東 按:殿本考證齊召南引顧炎武說,謂候城改屬玄菟,而遼東復出一候城,無慮改屬遼東屬國,而遼東復出一無慮,必有一焉宜刪者,然則天下郡國少二城矣。
三五二九頁一三行 出塞外(銜)〔衛〕白平山 按:汲本、殿本「銜」作「御」,殿本考證謂「御」當作「銜」,此正作「銜」,與考證說合,然王先謙謂考證之「銜」字當作「衛」,山海經、水經並作「衛」,今據改。又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案今山海經云「遼水出衛皋東」,衛皋山名,轉寫既久,因析「皋」為「白平」,復誤「衛」為「銜」,遂令此字義無所附。桑欽水經亦作「白平」。
三五三0頁 一行 占蟬 按:前志作「黏蟬」。
三五三0頁 一行 遂城 按:前志作「遂成」。
三五三0頁 四行 遼東屬國 按:殿本考證杭世駿謂案此郡獨無戶口。
三五三0頁 五行 昌遼故天遼 集解引惠棟說,謂案闞駰十三州志云遼東屬國都尉治昌黎道,又前志遼西郡交黎縣,應劭云今昌黎,然則「昌遼」當作「昌黎」,「天遼」當作「交黎」。又通鑑注云昌黎,漢交黎縣,屬遼西,後漢屬遼東屬國都尉,則知胡氏所見本尚未舛謬也。又引錢大昕說,謂黎遼聲相近,故「昌黎」亦作「昌遼」,猶「烏氏」為「烏枝」,「厗奚」為「傂奚」也。
三五三0頁 五行 賓徒 按:前志「徒」作「從」,補注王先謙謂作「從」誤。
三五三0頁 五行 無慮 按:無慮已見前遼東郡,此當作「扶黎」,後人傳寫之誤。說詳惠棟補注。
三五三0頁 五行 有醫無慮山 按:此五字當移於前遼東郡「無慮」之下。說詳前。
三五三0頁一0行 戶七萬一千四百七十七口二十五萬二百八十二 按:張森楷校勘記謂「二十」之「二」當作「三」,乃合李心傳東漢戶約五口之率,若如此文,則戶不能四口矣,非情理也。
三五三0頁一一行 博羅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沈約云「博羅」,二漢皆作「傅」字,晉太康地志作「博」。案此則班、馬本書皆作「傅羅」,後人誤為「博」也。
三五三0頁一二行 山海經(注) 按:下所引乃山海經海內南經正文,「注」字衍,今刪。
三五三0頁一三行 自會稽浮往博(羅)山 集解引惠棟說,謂何焯云「羅」字衍。今據刪。
三五三0頁一四行 雒陽南六千四百一十里 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蒼梧去雒陽較南海遠,上南海云七千一百里,此祗六千餘里,殊非事實,且郡首縣廣信,是廣信即郡治也,廣信下注云去雒陽九千里,則非六千餘里矣。「六」字疑誤。下鬱林同。
三五三一頁 七行 鬱林郡十一城 按:集解引馬與龍說,謂此郡與交趾及幽州之遼東屬國,皆闕戶口之數。
三五三一頁 八行 中溜 按:前志作「中留」。
三五三一頁一二行 臨元 前志作「臨允」。按:漢書補注王先謙謂「元」乃「允」字之訛。
三五三一頁一二行 朱崖 按:前志作「朱盧」。
三五三二頁 一行 羸〈阝婁〉 殿本考證謂「羸」應作「羸」,前書孟康曰羸音連,則作「羸」字非也。今按:漢書補注王先謙謂地道記作「羸〈阝婁〉」,蓋後人因孟音而製「羸」字,廣韻載之,皆誤。
三五三二頁 一行 (定)安〔定〕 據殿本改。按:前志作「安定」,王先謙補注謂續志後漢因,或誤「定安」。
三五三二頁 一行 麊泠 集解引惠棟說,謂「麊」說文作「{米尼}」,從米尼聲。按:漢書補注引王鳴盛說,亦謂作「{米尼}」是。
三五三二頁 一行 曲陽 前志作「曲昜」。按:昜陽古今字。
三五三二頁 三行 有注沆二水 按:汲本、殿本「沆」作「沅」。
三五三二頁 六行 角軟還復出 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上言上岸共鬥,已是出矣,不當云復出,疑是「入」字之誤。
三五三二頁一一行 咸懽 前志作「咸驩」。按:驩懽古今字。
三五三二頁一一行 無功 按:前志作「無切」。
三五三二頁一五行 西卷 按:前志作「西捲」。
三五三三頁一五行 鄉三千六百八十二 按:汲本、殿本「八十二」作「八十一」。
三五三二頁一五行 亭萬二千四百四十二 汲本、殿本「四十二」作「四十三」。按:聚珍本東觀漢記亦作「三」。
三五三四頁 一行 永嘉(二)〔元〕年 集解引何焯說,謂永嘉無二年,「二」當作「元」。今據改。
三五三四頁 八行 口四千八百六十九萬七百八十九 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和帝之世,口五千三百餘萬,戶祗九百二十餘萬,此戶已九百六十餘萬,而口祗四千餘萬,反更少之,殊非情理,疑「四」是「五」之訛。下順帝口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