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政院日記/仁祖/六年/三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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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禁府,趙德容拿囚。

○傳曰,聞去夜大妃殿東北內外墻間,立板子,內人踰出逃亡云,巡更衛部將,不爲來言乎?問啓。兵曹啓曰,內人逃出,乃是無前之事,而未及覺察,當該巡邏衛部將及摇鈴將推考,守堡軍士囚禁推考,內人令捕盜廳,跟捕窮問爲當。傳曰,依啓。竝拿推。

○禁府,衛將黃錫男,部將韓纘曾、李英濟、姜明胤、奉瑗,拿囚。啓。

○百官、合司合啓,府院啓,玉堂箚,以國忌齋戒姑停。朝報

○左邊捕盜大將意,從事官啓曰,因鞫廳分付,前縣監李長亨捕捉事,卽定軍官等窺捕,則只有其妾捉來。問其夫去處,則招內,長亨去丙寅九月初十日,忠淸道鎭川仇乙治其父在處,下去之後,一不上京云。其妾囚禁,以待鞫廳分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禁府謄錄》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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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趙希孟等,令該曹給料。

○回答官書目,與龍骨大等回答事,高牙夫,先爲出來事。二十五日,與龍骨大等,開市交易事。

○平安兵使書目,義州報開市事,種種生怒事。

○平安監司書目,龍胡到鎭江已久,恐嚇百端,開市一事,尙不停當,商胡之糧,決難題給,而至於農牛之請,終不聽動,則何以爲之?廟堂指揮事。都督標下千摠劉惟德,以金承忠收拾散兵撤回事,持咨上京事。都督所求船,本道營船整齊,金承忠收拾兵丁三百餘名,先到平壤,故十日口糧四十三石,竝令裝載,老江入送事。

○黃海監司書目,千摠劉惟德,把摠金承忠,率家丁六名,二十八日自中和,黃州止宿,發向鳳山事。朝報

○政院啓曰,逆賊崔熠等,已爲承服,而以國忌尙未正刑,明日又是魂宮親祭齋戒。已服之賊,不可使累日假息,且不無徑斃之患。散齋致齋有間,明日推鞫正刑,宜當。大臣之意,亦然。敢啓。傳曰,過後爲之,可也。《禁府謄錄》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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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禁府,李廷臣拿囚。啓。

○蔡承先拿囚。

○黃海監司書目,千摠劉惟德,無牌文上京事。

○百官、合司合啓,府院啓,玉堂箚,以魂宮禫祭親祭齋戒,姑停。朝報

○政院啓曰,韓玉出於賊招也。考見禁府都事置簿,則在於定配秩。穩城甚遠,似無上來之理,而賊口分明來會於承保院云,故發遣都事于鎭川矣。今見都事狀啓,則果不得拿來。韓玉定配處,發遣都事拿來,何如?傳曰,拿來當否,議大臣處置。政院啓曰,問于大臣,則韓玉之會于承保院之說,的否未可知,而出於賊口,故啓請拿來矣。都事狀啓如此,賊招恐或不實,都事發遣,則姑停之,令禁府祕密移文于穩城府,先探玉之近來動靜,得其事狀,然後拿來與否,稟旨處置,似當云。答曰,依議施行。《禁府謄錄》

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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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幼學任之後,告逆變。

○以政院啓辭,魂宮禫祭停行。《玉堂日記》

○劉千摠接伴官羅宜素出去。

○平安監司書目,義州報胡人等,不給糧料,多般恐嚇,米一百石,措辭先給事。

○傳曰,大臣,禁府堂上,兩司長官,捕盜大將竝命招。

○禁府,任之後、崔瓘、崔始量、金碩富、李士珪、趙挺,拿囚。

○吏曹口傳政事,以金宗一爲兵曹佐郞。

○百官、合司三啓,珙事。玉堂再箚,宗室一啓。答曰,不允。

○合啓,仁興事,仁城奴僕事。答曰,不允。

○府啓,營將事。改勘勳事。答曰,不允。院啓,改勘勳事。答曰,不允。朝報

○訓局啓曰,都監千摠申起瀛,久在都監,諳熟軍情,而今差全羅道礪山營將,將爲出去。營將雖重,比之都監,則不無內外緊歇之差。申起瀛,營將改差,使之仍任都監,何如?傳曰,依啓。《訓局謄錄》

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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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禁府,閔宣哲、朴東起、李宗忠、尹欽、睦耆善,拿囚。

○庭鞫,趙壎、趙畿、趙德容、鄭光澤放送,崔瓘更推。

○百官、合司啓,珙事。三啓。答曰,不允。

○玉堂箚子。答曰,不允。

○宗室啓辭。答曰,不允。

○合啓,仁興事。仁城奴僕事。答曰,凶徒設有推卜之事,旣曰不合爲君,則其見棄於凶徒,可知也。爾等不顧事理,堅執不已,無乃未之深思耶?爾等雖經年論執,旣無允從之理,須體至意,更勿瀆擾。奴僕事,不允。

○府啓,兩營將事。改勘勳事。新啓,司書李坰,引疾不仕,今已閱月,逋慢怠棄之罪,不可不懲,請罷職。典牲參奉蔡命俊,以其父被論之故,猥濫陳疏,錯引未參臺官,欲與對辯,請削去仕版。答曰,依啓。削勳事,其功勞輕重,大臣、元勳,講之必詳,似無等第失宜之理,推官參錄,亦有舊例。爾等徒守己見,論執不已,可謂過矣。蔡命俊,其疏,旣已自政院還給,則別無可罪之事,勿煩,可矣。

○院啓,錄勳改査勘事。與府答同

○傳曰,大臣,禁府堂上,兩司長官引見。

○庭鞫,崔始量、金碩富、李士珪與任之後面質。

○監察韓撝謙等上疏大槪,逆珙按律事。答曰,已爲屈情從法,此外加罪,予所不忍。宜勿更言。朝報

○都監啓曰,陳克一錄勳事,捧承傳矣。延平府院君李貴箚子內,有末端錄勳之語,當初勘勳單子中,當爲付標,而勘勳事體,極爲重大,必須與大臣勘定等第,待大臣無故日爲之之意。敢啓。傳曰,依啓。《忠勳府謄錄》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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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嬪宮誕日問安。《玉堂日記》

○禁府,尹永吉、張己卜拿囚。

○昨日引見時,兩司長官所啓前事。答曰,不允。

○百官、合司三啓,珙事。玉堂再箚,宗室一啓。答曰,不允。

○禁府,崔汝獻、崔炯、崔熠,軍器寺前行刑。啓。

○庭鞫,罪人尹欽、尹永吉,元情後放送,李長亨放送,李宗忠、朴東起、閔宣哲,刑問二次,壓沙不服。

○合啓,仁興事。奴僕事。答曰,不允。

○府啓,兩營將事。改勘勳事。答曰,不允。

○院啓,改勘勳事。新啓,結城縣令宋錫胤,專事侵徵,賦役不均,請罷事。慶尙都事任羲之,居官行己,久被嗤點,請遞事。答曰,不允。新啓,依啓。

○全羅監司書目,長興府使睦長欽,濫率妻父婦息,順天府使李德洙,濫率婦息,罷黜事。

○公淸監司書目,右道文科初試,幼學郭濂朱草誤書字標,應屈而參榜。令該曹處置事。朝報

○禁府啓曰,睦嗜善自現,已爲囚禁元情,所囚奴子放送,宜當。其眞諺簡,竝是親眷間,通問訊傳情意之書,故封留本府矣。大臣之意,令本府覈啓處置,故敢啓。答曰,依啓。《禁府謄錄》

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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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尹墀爲副應敎,李景曾爲修撰,鄭世矩爲掌令,許恒爲長興府使,姜大進爲順天府使,金秀男爲結城縣監,金宗振爲慶尙都事,李士祥爲司書,申悅道爲刑曹佐郞,李景賢爲相禮,李弘胄爲大司憲,李敏求爲大司諫,任孝達爲直講。

○下別歲抄。

○珙事,百官三啓,宗室一啓,玉堂再箚。答曰,不允。

○侍講院上疏大槪,請從廷議,斷以王法事。入啓。

○李貴箚子大槪,尊崇入廟,引君當以三代上,此則不敢輕議,至於別立禰廟,則質諸神明而無疑。令廟堂速爲定奪,毋使莫重祀典,失禮之中,又失禮焉事。入啓。

○崔鳴吉箚子大槪,請令禮官,議建別廟,以正聖朝祀典事。入啓。兩司引避闕啓。

○罪人朴東起、李宗忠,加刑承服,行刑,閔宣哲,加刑不服。朝報

○禁府啓曰,逆賊爾瞻之孫廷植,自公淸道上來現身。依前啓辭,隨現定配,差使員押領,次次交付,到配後啓聞,而配所官定爲官屬事,竝爲行移,何如?答曰,依啓。《禁府謄錄》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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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沈之源爲獻納,尹墀爲執義,吳瑞爲持平,崔惠吉爲正言,金堉爲校理。《玉堂日記》

○以權濤爲司諫,李景義爲掌令,尹絳爲正言,鄭弘溟爲掌樂正,趙邦直爲輔德,林堜爲靈岩郡守,李明翼爲平康縣令,高傅川、呂爾徵爲直講,吳達升、沈東龜爲典籍。

○禁府,任有後、朴文燁、朴性男、李時敏、李時恒拿囚。

○百官、合司啓,珙事。三啓。答曰,不允。玉堂再箚,宗室一啓。答曰,不允。

○翊衛司上疏,珙事。入啓。

○閔宣哲,加刑後壓沙。

○全羅監司書目,靈巖[岩]郡守南斗瞻,作米尤甚未收,罷黜事。

○罪人朴文燁、朴性男,元情後放送。

○合啓,仁興事。奴僕事。答曰,不允。

○府啓,兩營將事。寧社錄勳,令大臣更爲勘定事。答曰,令廟堂酌處。蔡命俊事,停啓。

○禁府,李廷臣,密陽定配。啓。

○政院啓曰,明日至十二日,祔廟親祭齋戒,視事不爲取稟。朝報

○罪人崔瓘、睦敍欽、睦嗜善、盧仁祥、盧元立、丁興、吉得守、金香守,放送,睦長欽,元情後放送。朝報

○賓廳三公啓曰,昭武、寧社錄勳,令廟堂酌處事,命下矣。勘勳事,例元勳主之者,自祖宗朝以然,臣等雖或酌處,不可不與元勳商議,昭武元勳洪靌,寧社元勳許𥛚,命招同參之意。敢啓。答曰,依啓。

○左承旨李聖求啓曰,昭武、寧社兩勳,更爲査勘事,令廟堂酌處事,命下。故大臣今方來詣賓廳,而諫院以逆珙未處置前,勘勳不當之意,竝勿論執,時無停啓之事,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旣不連啓,則其停可知,勿拘於此言,可也。

○政院啓曰,寧社功臣許𥛚牌招,病不來,大臣之意以爲,無元勳,勢難堪定云,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明日爲之。《忠勳府謄錄》

○禁府啓曰,逆賊崔汝獻、崔熠、崔炯,已爲正刑。降其邑號,罷其守令,緣坐籍沒等事,依律文擧行事,捧承傳施行,何如?答曰,依啓。

○又啓曰,蔡承先以鞫廳啓辭,分揀事,命下矣。承先,旣已定配高原,令京畿定差使員,次次押送配所之意,敢啓。答曰,依啓。《禁府謄錄》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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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禁府,李承宗、沈吉元、李憺拿囚。

○李貴、崔鳴吉箚子,踏啓字下。

○百官、合司合啓,府院啓,玉堂箚子,以親祭齋戒,姑停。朝報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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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校理金堉。《玉堂日記》

○副元帥書目,鐵山報,唐差孫友食所言,有都督以毛復等追捕,義州入送糧船計料事。

○回答官書目,開市物貨,三日交易,更無餘貨,牛隻多少間許賣事。

○平安監司書目,恐喝之狀,不一而足,其意專在於以臣搪塞其請,以直到平壤爲言事。

○罪人閔宣哲,物故。

○全羅道生員金東達等上疏大槪,逆珙以廢母之賊,爲叛逆之魁,實天下元惡大憝。爲臣民者,不可一日共戴一天,而今乃置之湖中,本道之人,義不可與此賊竝生。請亟正王法,以快神人之憤事。呈政院。朝報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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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魂宮親祭。

○私廟祔廟時,自上勿爲主祭事,玉堂上箚。《玉堂日記》

○禮曹啓曰,李貴、崔鳴吉箚子,別立廟事,令廟堂議處,何如?答曰,依啓。

○平安監司書目,義州報,米六百二十三石所載船及大小米百餘石,租、太、鹽各一百石所載船二隻,爲王參將被奪事。

○禮曹啓曰,公淸監司書狀,雖是差備官誤書字標之致,試官段置,難免不察之失。竝只罷職,郭濂削榜,何如?答曰,依啓。

○府、院啓大槪,今此祔廟親祭,請依虞、祥、禫祭,令綾原君主祭事,該曹堂上、郞廳,推考事。答曰,不允。院再啓。答曰,不允。

○答玉堂箚曰,該曹磨鍊,實合情禮,決不可更改矣。朝報

○御營廳啓曰,本營軍兵,過擧動後放送事,已爲啓下矣。十五日犒軍,十六日當爲放送,而來十三日入直之軍,當於十四日替直。依前訓鍊都監軍兵入直之意,敢啓。傳曰,依啓。《訓局謄錄》

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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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玉堂箚子大槪,祔廟祭,請從兩司之論事。答曰,已諭,毋煩。三箚。答曰,不允。

○合司啓曰,虞、祥、禫、祔,三年喪始終之大節也。綾原君旣爲主祭,則獨於祔,而自上主之,求之《禮經》,斷無可據。尋常士夫之家,亦未聞有此失禮。人君制國以禮,因將以垂之百世,而率情越禮,輕變三年已行之規,此臣等之所以合辭力爭,不得請則不退者也。亟令綾原君主祭。答曰,禮官旣已講定之事,如是瀆擾,極爲過矣。已定之禮,決不可更改。須勿更煩。再啓。答曰,已諭。三啓。答曰,不允。四啓。五啓。答曰,不允。

○政院啓曰,請快從三司公議,以正祀典。傳曰,祭禮講定之日,三司默無一言,及到今日,牢執己見,使莫重祔祭,趁不設行,非但事極可怪,實未曉其意也。已定之禮,決不可更改。

○公淸右道試官應罷,都事洪恕,淸州牧使金尙,沃川郡守李莯。

○百官宗室啓珙事。答曰,不允。

○兩司以祔廟事,再避闕啓。朝報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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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李省身爲掌令,呂爾徵爲修撰,金南重爲校理。《玉堂日記》

○以鄭弘溟爲舍人,鄭孝成爲淸州牧使,韓善一爲沃川郡守,秦尙弘爲公淸都事,鄭世矩爲司饔正,姜瑜爲注書,李鍵爲奉常僉正,金灝爲刑曹佐郞,金尙賓爲工曹佐郞,權帖[權怗]爲判決事,李馨遠爲宗簿正,李昭漢爲兼校書校理,趙景禛爲刑曹正郞,朴知警爲麟蹄縣令,懷恩君李愼爲副摠管,申得滋爲槐山縣監,金宗一、吳達升爲正言,尹絳、崔惠吉爲典籍。

○副元帥書目,鴨江回泊米一千石,爲王參將被奪,直向薪島事。

○百官三啓珙事。宗室一啓,玉堂再箚。答曰,不允。

○答金東達等疏曰,所陳之事,已爲參酌處置,此外用法,予所不忍也。爾等其勿煩,退修學業。

○金東達等,再疏。入啓。

○回答官書目,來商物貨些少,已盡交易,追來商賈,無一人。前後狀啓,日子已過十六日,尙無回下,開市一事,不成貌樣,悶迫辭緣事。

○政院啓曰,昭武功臣更勘啓辭,依前啓事,命下矣。李胤男,依前傳敎,仍存乎?傳曰,仍存。朝報

○大臣啓曰,辛慶英、李胤男等,削去勳籍事,令廟堂酌處事,傳敎矣。勘勳事,例元勳主之者,自祖宗朝以然,臣等雖或酌處,不可不與元勳酌處。昭武元勳洪靌命招,何如?答曰,允。《忠勳府謄錄》

○義禁府啓曰,逆賊李宗忠、朴東起,已爲正刑。降其邑號,罷其守令,緣坐籍沒等事,依律文擧行事,捧承傳施行,何如?傳曰,允。《禁府謄錄》

○豐寧君洪靌啓曰,臣當初承命勘勳之日,臣之妄意,兩營將,特於片時之間,雖未齊到於縛賊之所,各自領兵,俱到橫城邑內,鱗次馳入,則實有連兵犄角之力。酬賞之典,似不可獨無。故臣與鰲山君李擢男,反覆商量,以此實狀,稟議于大臣,分等竝錄矣。勘勳之後,物議相繼重發,自上命議于大臣,更有査勘之擧。臣承命詣闕,一從陣上實狀,只陳進勦形止於大臣前而已。減與不減,大臣酌量輕重,再三啓稟,終以李胤男當減陳啓,唯竢聖裁。特下勿減之命。勘勳顚末,不過如斯矣。若以兩營將,雖有連兵犄角之力,而未有縛賊之勞,此不當錄功云爾,則已以瞞告遂非,苟且不實等語,爲臣罪案,則不亦冤乎?況兩營將之減與不減,於臣有何大利害,臣敢容一毫私意於其間,自取欺罔之罪乎?今者大臣,又因酌處之敎,欲與臣同議,入啓命招。臣旣負容私欺罔之罪,則臣言奚足取實於其間,而將何顔面,敢進於大臣前,更爲稟定乎?臣見識不明,處事錯謬,厚招物議,至於此極。及至今日,又承召命,而決不可身負罪名,偃然參勘。臣不勝惶恐,伏地待罪。答曰,知道。卿其勿待罪,安心進參。

○大臣啓曰,昭武勘勳,臣等再勘,而再被人言,臣等之更爲酌處,事體極爲惶恐。若只以縛賊爲功,則此一人之事,洪靌、李擢男,俱不可錄,聚軍進勦者,亦不可不紀云,則五人竝錄,亦無所妨,故初依元勳之言,勘定矣。及其再勘之時,詳問實狀啓稟,而胤男所到處,視慶英差遠,故臣等以胤男當減之意陳啓,而有仍存之命,今雖更爲酌處,不過如斯。且錄勳重事,旣以元勳之言爲可信,則似當從其言而參商之,若全棄元勳,以事過之後,局外之人,掇拾鄕曲道路之言爲重,則不無後弊。陳克一則依承傳加錄矣。敢此竝稟。答曰,依啓。

○都監啓曰,陳克一加錄事,因大臣啓辭,已爲允下,元單子付標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府前啓,兩營將削勳事,停啓。《忠勳府謄錄》

○賓廳三公啓曰,昭武、寧社錄勳,令廟堂酌處事,命下矣。勘勳事,例元勳主之者,自祖宗朝以然,臣等雖或酌處,不可不與元勳商議。昭武元勳洪靌,寧社元勳許𥛚,命招同參之意。敢啓。答曰,依啓。

○左承旨李聖求啓曰,昭武、寧社兩勳,更爲査勘事,令廟堂酌處事,命下。故大臣今方來詣賓廳,而諫院以逆珙未處置前,勘勳不當之意,竝勿論執。時無停啓之事,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旣不連啓,則其停可知,勿拘於此言,可也。

○政院啓曰,寧社功臣許𥛚牌招,病不來,大臣之意以爲,無元勳,勢難勘定云,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明日爲之。《勳府謄錄》

○備邊司啓曰,石城騎兵嚴杜鵑,軍役充定已久,而本縣式年砲手定送時,以有役人,誤爲定送,致令一身兩役之怨,極爲可駭。當該官吏,從重推考,嚴杜鵑,從先定軍役施行,宜當。此意,移文訓鍊都監,何如?答曰,依啓。《訓局謄錄》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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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今此祔廟時,諸執事,書啓。

○百官、合司三啓,珙事。玉堂箚子,宗室啓辭。答曰,不允。

○合啓,仁興事,仁城奴僕事。答曰,不允。

○府啓,金堤郡守申翼壽,酗酒爲事,政委下吏,請罷事。十一二日擧動時,西班絶少,無故不參者,推考事。答曰,依啓。府啓,辛慶榮等削勳事。院啓,禮曹堂上郞廳推考事。停啓。

○傳曰,奏聞使權帖[權怗],受命於危亂之際,略無厭懼之色,及其回還,奉詔來頒,予甚嘉尙。令該曹,使、書狀以下,各別論賞。

○庭鞫,罪人沈吉元,刑問一次承服,罪人李憺,保放,李汝益,放送。

○答金東達等疏曰,爾等,苟有所懷,則一番陳達,猶或可也。期於得請,非諸生之事也。予意,朝已盡諭,爾等退而思之。三疏,入啓。答曰,予意已盡言之矣。朝報

○軍資監正許𥛚疏曰,伏以,臣素以闒茸之品,見棄淸時,跧伏草野,將以終身者。不料今者,猥得元勳之名,以勘一時之勳勞。夫勘勳,是國家莫重莫大之事,雖以宿德重望當之,尙不能及於人心,況如臣闒茸,爲世所棄者乎?臣識見淺陋,處事謬妄,當初勘定之時,昧於取捨,失其輕重,以致物議之譁然,憲府之只請大臣改勘者,固其所也。今者廟堂,欲循舊例,强請臺臣,臣雖無似,何敢更爲隨參,以當査勘之事乎?伏願聖明,俯察臣懇,還收召命,依前聖敎,只令廟堂改勘,不勝幸甚。答曰,省疏具悉。前日傳敎之意,非只令廟堂改勘。宜勿控辭,安心進參。許𥛚再疏曰,伏以,臣伏承下批云,宜勿控辭,安心進參。臣奉誦再三,感涕自零。物議之譁然如彼,聖明之敦諭如此,臣實狼狽,罔知所爲,敢陳悚越之情,冀回天聽。伏唯聖明,垂察焉。當初逆逌之起,一村親屬,皆應其募,臣孤危惶急,誰共爲謀?只與弟禊,聚首密議,竟使其子選,奔告焉。且黃性元,則驅送其子黃縉,與選俱行,責送其壻金得聲,詗賊來告。禊與性元之事,少不下於臣,而小札中,不錄其姓名者,以臣則仕宦於朝,而人皆知之,彼二人,則微賤在鄕,而人不知故也。且當其遑急之際,亦豈有他日著名圖功之意乎?及其勘勳之時,臣之妄料以爲,避嫌人臣之少節,酬勞國家之大事,固不可以親匿之,以賤棄之,亦不可掠人之功,專爲己有,故疏陳且實,直記其勞,而其等級,在於縉、選之上者,蓋縉、選之行,旣皆承其父之命,則雖日夜奔走,以成其事,實由於禊與性元之一言,豈可以奔走之勞,而遽升於命送之父也哉?揆之情事,皆所不敢,故臣不慮人言,率爾錄之,徑情任意之罪,萬死無惜。且兇徒作逆之期,迫在一日之間,奔告預防,晷刻爲急,而選、縉,中路困頓,不能前進,李厚培、厚源,及時馳來,以通于洪瑞鳳、金瑬。臣之妄料以爲,選、縉,若中道而廢,則事將不測,厚培等,雖曰暫時傳書,功不下於選、縉之晝夜馳進,故臣不慮人言,率爾錄之,徑情任意之罪,萬死無惜。臣當其上變之時,旣以病不得躬進,則不可泛然送人呈疏,故遂使選、縉,通于洪瑞鳳、金瑬,蓋重其事而密其幾也。瑬則方在闕中,故選、縉與厚培、厚源,皆聚于瑞鳳家,金振聲、金得聲、申瑞檜,亦會焉。盡知賊之實狀,令李義培入闕內,通于申景禛、李曙,景禛與曙,卽捕擒李繼先,次發軍兵,掩護其軍器徒黨,以破兇謀於數時之前,宗社之復安,是誰之力歟?古語曰,靡爾人盡非,于今國猶活,瑞鳳,足以當之,而物議之譁然,臣實怪焉。臣切[竊]更思之,蓋討逆之時,臣之上告,在事之始,而駭人之瞻聽,瑞鳳之謀爲,在事之已發,而與衆共之,人孰詳辨其輕重也?臣之妄料以爲,始之者臣,成之者瑞鳳,始之則易,而成之實難,其勞當在於諸人之上。且臣自外方來,而瑞鳳實盡領其在京捕討之功勞,故臣以瑞鳳,請爲元勳,而與之同勘矣。臣不慮人言,率爾爲之,徑情任意之罪,萬死無惜。臣歷考祖宗朝勳籍,在京誅逆之時,鞫廳大臣推官,莫不參錄,蓋捕訊取服,功不異於戰討誅斬故也。況玆討逆,有甚於前,取服多至三四十人?雖無前例,足以創始,況有前例之昭然可證者乎?臣之妄料以爲,唯論事之當否,而或有自上命之,或有自下稟之,俱無害於義理,故敢與瑞鳳,連名陳疏,以受傳旨矣。臣不慮人言,率爾稟而錄之,僭妄猥濫之罪,萬死無惜。至於崔山輝之事,臣其時在外,邈不聞知,故勘勳之時,臣言於瑞鳳曰,山輝則似不可擧論於此勳中。瑞鳳答曰,雖然,稟於大臣而爲之,可矣。卽稟之曰,崔山輝,何以處之。再言之後,三公中始有答曰,山輝之入告,在於日暮之時。又有繼曰,捧招之時,以火燭之云。臣之妄料以爲,山輝之入告,最後於人,不可加於預爲奔走者之上,故與瑞鳳相議,書於末端矣。臣不慮人言,率爾錄之,徑情任意之罪,萬死無惜。臣實無狀,爲人賤惡,而猥當國家莫重莫大之事,昧於取捨,失其輕重,有口皆罵,有足皆跳,以致公論之激成,論執累月,使不踰時之重賞,宿留至此,靜默以思,心膽俱隕,何敢更參査勘之事,以致衆謗之復起也哉?且傳曰,事君勿欺,又曰毋自欺,君[臣]曾於初勘之時,率爾任意而錄不當錄之人,則是欺君也。及此更勘之時,怵於人言,削不當削之人,則是自欺也。夫欺君與自欺,卽士夫之所不忍爲,而今使臣當之,臣切悶焉。經曰,功疑惟重,此聖王安危致治之要道也。而後世則不然,當其急亂之時,以爲一擧足一擧手之勞,皆足可紀,及其平定後,互爲長短輕重,人人皆議之。故人無完功,賞不及時,此有國之通患,而聖明之所以踰月不允,而今始勉從者也。伏願聖明,遵聖王之勳,勘後世之弊,令廟堂無避嫌、無掩功,以酌定之,有何難乎?臣負萬死之罪,非一非再,謹伏闕下,以俟誅戮。伏願聖明,俯察危懇,還收召命,以正厥罪,勿預更勘之事,不勝幸甚。答曰,省疏具悉爾意。爾其勿爲固辭,斯速入參。

○院前啓,寧社錄勳,請待逆首正法後,改査勘事,停啓。《忠勳府謄錄》

○禁府啓曰,分揀罪人李憺,以臺諫啓辭,曾爲定配者也。依蔡承先例,發遣配所,令京畿道定差使員,次次押送之意,敢啓。答曰,依啓。

○又啓曰,槐山定配罪人鄭光澤,以逆賊所引拿來矣。已爲分揀,還發配所之意,敢啓。答曰,知道。他邑移配,可也。《禁府謄錄》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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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校理金南重。《玉堂日記》

○有政。以黃㦿爲兵曹佐郞,李浚爲鐵山府使,宋興周爲金堤郡守,宋克訒爲冬至使,申悅道爲書狀官,金灝爲禮曹佐郞,車轉坤爲典籍。

○禁府,安大弘拿囚。

○罪人沈吉元,行刑。啓。

○百官、合司三啓,珙事。答曰,不允。玉堂箚子,宗室啓辭。答曰,不允。

○禮曹啓曰,別立廟事,議于大臣,則海昌君,三公以爲,禮重宗統,殿下直紹宣祖大王之統,爲宗廟主祀矣。又主大院君之祀,其無嫌於大宗耶?今建別廟,在殿下之世,則爲禰廟也,在殿下之後,則爲祖廟也,其後則爲曾祖廟也。爲祖廟爲曾祖廟,則國中旣有宗廟,又有祖廟,是二宗廟也。作事必慮其所終,臣等之愚見,就大院君祠宇,拓而高大之,如別廟之制,官供享物,祭則綾原,殿下時行親祭,以伸孝敬,則宗統尊,而大院君亦當爲百世不遷之宗矣。臣等素昧禮學,以臆說獻焉,伏惟上裁。判中樞鄭昌衍,以待罪不敢獻議。傳曰,知道。今此獻議,不合情禮,實是無據之臆說矣。

○合啓,仁興事。奴僕事。答曰,不允。

○院啓,慶尙都事金宗振,爲人凡劣,且無履歷,請遞事。樂安郡守林慶業,本以賤孽,手段麤濫,唯務善事,歲時饋遺,多者至於二十種,請罷職。答曰,依啓。慶業,非但善治之人,此時守令,不可輕遞。

○寧社功[宗]臣改勘勳。一等,許𥛚。二等洪瑞鳳、黃性元、許禊、黃縉、許選。三等,金得聲、金振聲、申瑞檜、崔山輝、李斗堅。

○平安監司書目,鐵山馳報,本月初七日初更,漢人百餘名,各持弓劍,射殺女人一名,官屬逢箭致傷者二名,留養屯牛四首掠去事。朝報

○兵曹啓曰,御營廳啓辭,本廳軍兵中,本役緊重,才藝凡庸者二百名,還定本役事入啓,蒙允矣。但念此人等,今年則各立三四朔,今始番去,下去之後,又以本役,或徵價布,或令上番,則非徒一年兩役,勢所難堪,在朝家政令,大涉失信。向前各人等,戊辰年身役,一切勿侵之意,令該曹覆啓施行,何如?傳曰,允事,傳敎矣。本曹軍士,投入御營廳者,不知其幾,今若盡爲減役,則本曹軍政,將無以成形。然一身兩役,亦甚未安,不可不商量處置。各樣軍士投屬者,某某還定本役,某某仍存御營,令本廳一一査覈,移本曹,以憑議處,何如?傳曰,允。《兵曹謄錄》

○大臣啓曰,寧社之勳,臣等之意,本欲只錄告者,而洪瑞鳳,臣等,明知其有功,故臺議雖峻,而不得減去,分等封入。推官則本不當擧論,而初因元勳上疏,濫錄矣,今則汰去。但伏見許𥛚上疏,黃性元、許禊、李厚培、李厚源、李曙、申景禛等,敍其功次甚悉,元勳之意,亦不可不爲上聞。何以爲之?敢稟。答曰,知道。其中功勞最多者,加錄,可也。《忠勳府謄錄》

○傳曰,頃日庭請早罷後,令各司坐報爲之矣,何無坐報之奇也?況義禁府,則雜罪人有之,而何不爲坐報乎?

○義禁府啓曰,本府,乃王獄衙門,臣等亦慮有滯囚之患,前日本府推鞫時,稟于大臣,仍爲坐報矣。今則本府無推鞫之事,庭請時未得請,雖有早罷後再坐之命,各司時無開坐之處,本府不敢獨自擅爲。惶恐敢啓。答曰,知道。本府與他司不同,勿拘前規,頻數開坐,俾無滯囚之患。

○又啓曰,逆賊沈吉元,已爲正刑,降其邑號,罷其守令,緣坐籍沒等事,依律文擧行事,捧承傳施行,何如?傳曰,允。《禁府謄錄》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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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修撰呂爾徵。《玉堂日記》

○罪人高景星、吳鉉拿囚,與安大弘,各刑問二次,壓沙,不服。

○平安監司書目,義州報,海西運入十四船,到彌串前洋,又被毛兵所奪事。

○義州府尹書目,米穀載船九隻,彌串前洋到泊,爲漢人所奪,贈[賑]米未準,罔知所措,民命將絶,農事望斷。臣段置,備送禮單,措辭呈文,請令廟堂,善爲處置事。

○百官、合司三啓,珙事。玉堂再箚,宗室一啓。答曰,不允。

○合啓,仁興事。奴僕事。答曰,不允。

○院啓,林慶業事。陳奏使一行,玉河館失火之故,至於奉表陳謝,以輕重論罪爲辭,請使臣、書狀,罷職。答曰,已諭,不允。使、書狀,推考。

○吏曹啓曰,權帖[權怗]等論賞,上裁事。傳曰,竝加資,譯官以下書啓。

○吏曹啓曰,祔廟賞格前例,覓入事,傳敎矣。祔太廟時賞格,必在《都監謄錄》中,而今玆私廟祔祭,事體與此不同,無可據前例。敢啓。傳曰,本曹雖如是蔑視,於予則父母,欲依前例施賞,未爲不可矣。吏曹卽待罪。傳曰,勿待罪。

○咸鏡監司書目,會寧馳報,胡人者老、仲男出來事。朝報

○吏曹參判洪瑞鳳疏曰,伏以,臣於逆變初,爲人傳書,被人謬引,全無可紀,冒竊高勳,物議致激,固其所也。而其於臣身,攻病之藥石也。臣杜門屛息,追尤自省,將無以更廁於簪紳之後矣。臣伏覩本月十五日更勘文字,則臣之名錄,只降一等,而猶夫前日,臣竊伏惟念,元勳以下,凡今所錄者,率是竹山上變之徒,如臣罔功,固在應汰,萬無可疑。而獨仍舊籍,濫竽其間,朝家釐正之意,果安在哉?若以一時傳書而見收,則非獨臣也,若爲奔走而出力,則臣無捕獲之勞。以此以彼,將安所據?一分羞惡,臣亦未淺,臣之今日悶蹙之情,實有劇於向來也。伏乞天地父母之慈,俯諒臣言之出於衷悃,亟削臣名於勳錄,則淸朝自無倖功之習,而臣得爲守分之人,不勝幸甚。答曰,省疏具悉至懇。卿功勞最重,大臣、元勳之意,亦非偶然。卿其安心勿辭。《勳府謄錄》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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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崔惠吉爲副修撰。《玉堂日記》

○百官、合司三啓,珙事。宗室一啓,玉堂再箚。答曰,不允。

○合啓,仁興事。奴僕事。答曰,不允。

○府啓,寧社功臣黃性元、許禊,名不在變書之中,且無表著功勞,而追錄於正勳之列。瞻聆有駭,請命汰去。答曰,大臣、元勳,再三勘定,少無過濫之事。爾等不信元勳之言,如是更論,殊極過矣。

○院啓,林慶業,本以賤孽,濫授本郡,潛奸邑婢,伐竹私用,請罷職。權帖[權怗]等罷職事。昭武功臣辛慶榮、李胤男,削去勳籍事。寧社功臣,混淆冒錄,告變書名無之人,亦爲參錄,改勘之後,又因元勳之言,黃性元、許禊等,付標追錄,帶礪同盟,請削去勳籍。元勳亦難免循私冒錄之失,請許𥛚推考。答曰,辛慶榮、黃性元等事,大臣元勳,再三勘定,少無未盡之事,爾等不信元勳之言,今又更論,殊極過矣。許𥛚少無所過,勿推,可也。權帖[權怗]等,已爲推考,不必罷職。

○館學儒生申恦等上疏,元兇假息,王法未行,快從公論,以答輿望事。答曰,所陳之事,參商情法,已爲處置,此外加法,予所不忍也。爾等其勿煩瀆,退修學業。

○玉堂箚子,深察禮經本意,毋爲偏聽異論事。入啓。

○副提學趙翼箚子大槪,所作服儀投進事。

○以黃珀爲鐵山府使,李時昉爲廣州府尹,李衯爲刑曹佐郞,元鎤爲右尹,沈光遠爲摠管,尹善道爲大君師傅。朝報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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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禁府,張世哲拿囚。

○庭鞫,罪人高鉉、安大弘,加刑二次,高景星,物故。

○百官、合司三啓,珙事。玉堂箚子,宗室啓辭。答曰,不允。

○合啓,仁興事。奴僕事。答曰,不允。

○府啓,黃性元等事。答曰,不允。

○院啓,權帖[權怗]事,黃性元等事,李胤男等事。答曰,不允。朝報

○吏曹參判洪瑞鳳疏曰,伏以,臣昨陳危懇,理宜感通,而未蒙垂納,濫諭遽宣,臣誠隕越,不知所處。臣當傳書倉卒之際,豈有希覬之心哉?只欲使將兵之官,預爲備變於擧動未罷之前而已。及至錄勳之日,被人牽挽,名置高等,驚惶怪訝,不敢承當,而嚴召三臨,不獲終避。臣之愚意,槪以己丑逆變,以陳告之言,報知朝廷者,得以參錄。幸災爲功,臣亦知恥,而依違泯默者,猶以取援之例也。今則再行勘定,悉汰冒濫,唯留一隊上變之人,此乃精當之至論臣是何人,獨自仍贅於其間哉?古人以敝袴予奪,爲關於有國之體,況山河申誓之擧,是何等事,任其濫僞無據,而不爲之釐正乎?臣於改勘之前,容或有自解之說,旣此改勘之後,則便是一箇白地人。臣於此勳,斷無仍冒之義,國家於臣,亦無虛授之道。臣之不避瀆擾之誅,日煩天聽者,非遜辭例讓之比也。伏乞聖明,快下鐫削之命,以申信賞之治,其於公私,萬萬幸甚。答曰,省疏具悉至懇。予意已諭,卿勿固辭,安心行公。《勳府謄錄》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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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百官、合司三啓,珙事。玉堂箚子,宗室啓辭。答曰,不允。

○合啓,仁興事。奴僕事。答曰,不允。

○府啓,黃性元等事。院啓,黃性元等事,李胤男等事。答曰,不允。權帖[權怗]事,停啓。

○罪人趙有道,元情後放送,還發配所。

○院啓,林慶業罷職事。答曰,遞差。朝報

○禁府啓曰,推鞫廳啓辭據,趙有道還發配所事,依啓矣。依李憺例,令京畿定差使員,交付于初面官守令,次次交付于犯近處,受到付考準次,各其道監司處馳報,咸鏡監司則到配後啓聞之意,三道監司處行移,何如?傳曰,知道。獄事完畢後,還發配所,可也。《禁府謄錄》

○訓局郞廳以大將意啓曰,今日習陣日次,故軍兵聚會敎場,雨勢如此,非但許多軍兵濕衣,旗麾及凡器具,霑濕可慮,不得畢操,罷兵之意。敢啓。傳曰,知道。《訓局謄錄》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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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趙邦直爲司諫,權濤爲輔德,趙亨遠爲樂安郡守,柳時慶爲燕岐縣令,楊時鼎爲禮曹正郞,金廷益爲典籍,柳萱爲監察,李衯爲宗廟令,姜善餘爲軍資正。申得淵加通政,韓汝溭加資憲,權帖[權怗]加嘉義,鄭世矩加通政。

○咸鏡監司書目,會寧報,胡差者老等,不許開市,恐嚇辭緣事。

○北兵使書目,胡差百餘名,到會寧以後,人心疑懼,使之知委鎭定,同胡開市一事,待回下遲留,則節節難處,自廟堂從長指揮事。

○右議政金瑬初度呈辭。入啓。傳曰,不允批答。

○刑曹,賊人邊夢祥,鍾樓前路,行刑梟示。

○百官、合司啓,珙事。玉堂箚子,宗室啓辭。答曰,不允。合啓,仁興事,奴僕事。答曰,不允。

○府啓,黃性元、許禊削勳事。答曰,不允。

○院啓,黃性元等事,李胤男等事。許𥛚推考事。答曰,不允。

○答前日玉堂箚曰,此事,大臣獻議之後,別無更議之擧,卿等張皇辭說,如是煩瀆,此亦可謂輕率矣。

○吏曹啓曰,進香使啓辭,書狀金尙賓,傳染癘疫,令該曹處置事,命下矣。拜表迫在明日,其代,今日內差出,宜當。答曰,登極使書狀,移差,可也。

○政院啓曰,進香使書狀姜善餘,時在靑陽地,未上來云。拜表退行乎?何以爲之?傳曰,隨後發送,可也。

○義州府尹書目,漢人王哥稱名人,與胡差率從胡六名,前往椵島事。

○平安監司書目,都督,本月十三日,親往獐子島事。灣上開市時,我國物貨發賣之數,僅一萬四千餘兩云云事。

○回答官書目,毛差以講和事,往瀋陽,與胡差由龍鐵方,方向毛營事。朝報

○禮曹啓曰,進香使書狀,時在外方,未及上來,明日拜表,勢難行之。改擇日差退,何如?傳曰,依啓。朝報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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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唐差劉千摠、接伴官羅宜素,西下。

○百官、合司啓,珙事。玉堂箚子,宗室啓辭。答曰,不允。

○合啓,仁興事。奴僕事。答曰,不允。

○府啓,黃性元等事。院啓,黃性元等事,李胤男等事。答曰,不允。

○四學儒生李時苾等上疏大槪,逆珙,亟命正法,百僚尙不伏閤,未安事。

○罪人任慶後拿囚。朝報

○庭鞫,罪人任慶後,刑問二次,不服。朝報

○傳曰,各司行會外方移文,必須關由方伯,知會列邑。而近來濫僞成風,各樣關文,直下郡邑,爲監司者,無由省得,其廢格貽弊之狀,極爲未便。今後京各司移文,不經監司,直下郡邑者,摘發啓聞,痛革謬習,居京各司下人,持公文橫行貽弊者,隨現嚴囚,依律科斷事,承傳。《訓局謄錄》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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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呂爾徵爲持平,李省身爲校理。《玉堂日記》

○以張顯光爲吏曹參判,金南重爲掌令,李尙吉爲禮曹參判,許洙爲刑曹佐郞,任珖爲直講。

○金差官承忠、接伴官許嵱,西下。

○百官、合司三啓,珙事。玉堂箚子,宗室啓辭。答曰,不允。合啓,仁興事。奴僕事。答曰,不允。院啓,黃性元等事。李胤男等事。許𥛚推考事。答曰,不允。

○副元帥書目,鐵山報,胡差等到場,還住府中,以待都督送官請邀云云事。

○義州府尹書目,麟山報,王參將發還所奪之船事,及二更量,砲聲大振於海口事。

○答四學儒生疏曰,所陳之事,旣以抑情用法,此外加罪,予實不忍也。爾等勿爲煩瀆,退修學業。

○副元帥書目,鐵山報,都督送人邀接差胡,十八日,已向蛇浦事。

○學儒李時苾等再疏。入啓。

○府啓,無城上所,姑停。朝報

○以平安監司放未放粘目,傳曰,此公事措辭似誤事,傳敎矣。啓本內李尙節、姜命金、姜烈、柳忠祥等四人,參以罪目,則似當蒙放云,而姜明金、姜烈、柳忠祥,則兵刑曹當爲處置矣。李尙節,雖以未入己贓,依律文旣刺,不爲錄案,而罪犯贓汚,故遇赦不原,流來古例。且敎書內,罪犯贓汚、强、竊盜外,雜犯死罪,咸宥除之,故用律文文字,以宥旨外罪人,所當勿爲擧論覆啓矣。今承聖敎,極爲惶恐,付標以啓。答曰,知道。

○義禁府啓曰,敎書內,罪犯贓汚强竊盜外,雜犯死罪,咸宥除之亦爲白有去等,李尙節,仍爲定配爲白只爲,移文,何如?答曰,依啓。

○又啓曰,咸鏡道甲山府惠山鎭定配罪人李晛,依近例,令京畿監司,別定差使員,次次交付犯近官,受到付,以憑後考,咸鏡道則到配後,啓聞施行,何如?答曰,依啓。《禁府謄錄》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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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以國忌齋戒,無啓、箚。

○副元帥書目,鐵山報,椵島入往胡人,一時入送本府小通事,唐將驅迫出送,不得入往,還來事。

○平安兵使書目,胡差二名,督府門子二名迎入事。又書目,走回人平壤砲手金萬天等十一名出來,問虜情事。

○右議政金瑬再度呈辭。入啓。朝報

○益寧君洪瑞鳳疏曰,伏以,臣之籲呼,旣一而再,今三而不知止者,誠以瀆擾之罪爲輕,而盜竊之罪爲重也。臣於今番參錄,萬無可據之狀,臣之自知者,審矣,物議之非之者,同矣。恭惟聖明,亦非不下燭,而尙未蒙還收之命者,良由於誠意淺薄,未能動天之致也。夫物雖至微,非所應有而取之則盜也。至如官吏,匹布斗粟之濫取者,其律贓也。矧玆茅土名數,高官大爵,比於此物之瑣屑,則其爲輕重,宜如何哉?臣之寧甘瀆擾之誅,欲免盜竊之刑者,其情不其戚矣乎?伏乞聖慈,特循危迫之懇,亟賜鐫削之音,不勝幸甚。答曰,省疏具悉。如是固辭似過,斯速出仕行公,以副予意。《勳府謄錄》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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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北兵使書目,馳到會寧,與胡差,開市搪塞事,終日强爭,終不動聽事。

○又書目,覆試日期不遠,無一人上去之計云,數百精兵,不得許送事。

○回答官書目,開市形止事,本月十八日,乘船鴨江下流,要見胡人頭領,講好說道事。

○義州府尹書目,毛將書給小紙,傳諭㺚子,領來講和辭緣事。

○答學儒疏曰,予意已盡言之,爾等勿爲瀆擾,可也。朝報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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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校理李省身。《玉堂日記》

○副元帥書目,郭山回泊糧船搶奪次,進泊唐船,竝爲退去,得免被奪事。

○義州府尹書目,江中止泊唐船,回帆彌串大洋,以巡還下去事。

○回答官書目,胡差曲虎、帶實乃等胡人二名,自蛇浦還來,王參將親自迎接於中路,極其厚待事。

○百官、合司啓,珙事。玉堂箚子,宗室啓辭。答曰,不允。

○合啓,瑛事。奴僕事。答曰,少無可疑之迹,且見棄於凶徒,明白無疑,而卿等以一筆除二王子,殊甚不當。須速停論,可也。奴僕事,雖逆賊,必待承服後爲之,況王子異於他人,未得其情,而先爲移屬,於事未安。

○傳曰,大臣、推官引見。引見時,上曰,林慶業發論臺諫,分明欲侵大臣。有挾私輕論。以不關之事,使大臣不安其位,非徒事極可駭,其漸不可長也。發論臺諫,摘發削黜。

○政院啓曰,請少霽嚴威,亟寢發論臺諫削黜之命,以示包容。傳曰,如此不美之習,不可不懲,卿等勿爲救護,可也。

○備忘記,祔私廟時,終獻官義昌君鞍具馬一匹,典祀官曺倜,廟司洪振禮半熟馬一匹,大祝尹墀加資,齋郞徐貞履六品遷轉,祝史沈長世,奉香朴潾,奉爐珍原副守,執尊具仁墍加資,資窮者兒馬一匹。承旨金壽堅、李聖求,通禮鄭弘佐、金岉兒馬一匹,待敎金克恒,檢閱鄭維城,假注書金元立,引儀張獜瑞加資,資窮者代加,典儀李琡東班實職除授。

○府啓,黃性元等事。答曰,大臣、元勳,旣已勘定,予意[無]可疑之事。局外之人,則雖以元勳親屬爲言,而見元勳之疏,則其時此兩人,不無功勞。凡功賞不可不趁時勘定,而以合啓至今稽滯,以沮有功者之心,極爲未穩,勿爲堅執,可也。

○右議政金瑬箚子大槪,卽見分發,有發論臺諫摘發削黜之命。請先治臣罪,以明言者之無失事,入啓。

○學儒李時苾等上疏大槪,逆珙,亟正王法事。

○兵曹啓曰,覆試之期不遠,北道之民,業已無計上來。不可無端停擧。依近例,居中處設場,遣承旨試取,何如?答曰,依啓。

○講經一二所,罷場詣闕。朝報

○兵曹啓曰,弘文館啓辭,本館素號淸寒,下吏輩官料之外,無一升得食之路。以是眼前下吏,皆不堪寒飢,每每號訴,聽其言實可矜憐。自前料米外,加給步木一疋,适變後,減此一疋之木。其所食料米至少,而又減此木,其勢極難聊賴,渠等號訴,其情實然。政院書吏,雖曰淸寒,猶不至於本館,且曾無給布之規,而頃因本院啓辭,特爲題給。本館書吏、書寫、粧冊匠等,亦令該曹,依舊例題給,何如?傳曰,知道。令該曹酌處事,傳敎矣。各衙門使令,則本曹題給價布,書吏、書寫則戶曹題給廩料,此乃自前流來舊規。而頃年以來,創開謬規,受料於戶曹者,疊受價布,事極無謂,故反正之後,裁省廳入啓減省,自癸亥九月,間朔上下,而旋値适變,仍爲永減矣。目今軍國多事,自士大夫以至市井吏胥之輩,亦皆出布,以助軍需,本曹雖有些少餘儲,而再經大變之後,不可遽復裁省廳已罷之規,至於政院書吏,則當初本院啓辭回啓時,本曹慮有援例紛紜之弊,而自上特命題給。該曹不敢一體施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兵曹謄錄》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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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李行遠爲吏曹佐郞。

○副修撰崔惠吉三度呈辭。遞差。《玉堂日記》

○百官三啓,珙事。合司五啓,玉堂再箚,宗室一啓。答曰,不允。

○政院啓曰,林慶業發論臺諫,問于本院,則大司諫李敏求,獻納沈之源,正言吳達升、金宗一,竝爲現告。何以爲之?傳曰,勿爲擧名,只捧承傳,可也。

○左承旨李聖求,咸鏡道試所出去。

○答右議政金瑬箚曰,臺諫之循私被罰,於卿少無未安之事。卿其安心,從速出仕。

○接伴使書目,㺚奴七名,持汗書,講和入來事。

○平安監司書目,十七日,安州乘船,十八日,到泊椵島事。義州運入米船三隻,都督旣已分給將士,而其餘九隻,亦皆攔阻事。

○合啓,瑛事。奴僕事。答曰,不允。

○府啓,黃性元等事。停啓。新啓,發論臺諫削黜之命,還收事。答曰,諫院彈劾,似非公心,今此施罰,未爲不可矣。

○答四學儒生疏曰,爾等苟有所懷,則一番言是非,猶或可也,至於逐日陳達,有同庭請,實非諸生事也。爾等退而思之,勿爲更瀆。

○武科殿試規矩,六兩三矢百步二矢入,騎芻[蒭]一次二中,鳥銃三柄一中,三技中兩技俱入者,取之。

○靑雲君沈命世上疏大槪,臣偶見樂安郡守林慶業歲饌物目,或多者二十種,少不下五六種,而完平、海昌,以原任不與。日間輔德權濤,適過臣家,偶然語及,而因臣言,陷於重律。請移濤罪於臣事。

○政院啓曰,臺諫有故,久不得推鞫,而諫院多官,方在待罪中,不敢趨詣。旣異處置之例,又難更爲命招,何以爲之?傳曰,諫院之官,托以待罪,召命臨門,偃臥不起,事甚不當,竝遞差。朝報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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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沈之源爲校理,李景曾爲修撰。《玉堂日記》

○以姜碩期爲大司諫,金堉爲獻納,尹絳、崔惠吉爲正言,兪伯曾爲兵曹參知,吳達升爲典籍。

○禁府,尹興元拿囚。

○百官三啓,珙事。合司五啓,玉堂三箚,宗室一啓。答曰,不允。

○合啓,瑛事。奴僕事。答曰,不允。

○府啓,發論臺諫事。答曰,不允。

○玉堂箚子大槪,發論臺諫,還收削黜之命事。答曰,權濤之事,似非無心之失,卿等如是營救,未曉其意也。

○右議政金瑬三度呈辭。入啓。不允批答。

○罪人任慶後,加刑壓沙,尹興元,刑問,加刑次承服,李晛、任德後,拿囚。

○答沈命世疏曰,卿其勿辭行公。朝報罪人任德後,元情後放送,李晛,甲山定配。啓。朝報

○益寧君洪瑞鳳疏曰,伏以,臣之前後陳情,無非出自肝肺,積誠未孚於天心,累牘反歸於飾讓。曩者伏奉聖批,至以似過爲敎,臣數日以來,食息靡安,輒止。嗚呼,寧甘罪戾,第以臣之事君,猶子于父,不可以一有不得於所陳者,便爾自絶也。夫功在可疑,而施以惟重之典者,亦一時勸懋之道,非衰季常行,而必法者也。況臣旣無與於竹山上變之徒,則臣無可疑之迹,不啻昭昭,仍混其間,冒竊勳爵,天下豈有此理哉?臣遭遇聖明,忝備驅使,已積歲年,雖蔑有涓塵之報效,區區不欺之忱,自以爲不後於諸臣矣。臣若有一毫私意,而外務虛罔,則天日在上,其可誣乎?方今聖朝,使臣以禮,礪俗以廉,而臣獨爲頑鈍無恥之一物,無以自列於人,則其情不其戚矣乎?匹夫所守,有不可奪,臣於此勳,義無仍冒。伏乞聖慈,亟收成命,俾臣得免大僇之科,萬萬幸甚。答曰,省疏具悉至懇。卿須體予意,更勿固辭,從速行公。《勳府謄錄》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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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百官三啓,珙事。合司五啓。玉堂三箚。答曰,不允。

○玉堂箚子大槪,請寢削奪事。答曰,不允。

○合啓,瑛事。奴僕事。答曰,不允。

○府啓,請寢削黜事。答曰,不允。

○院啓,李胤男等事,黃性元等事,許𥛚事。答曰,不允。

○副護軍李敏求,校理沈之源,典籍吳達升,司果金宗一等上疏大槪,請與權濤,均施逬黜,以正刑章事。入啓。

○罪人任慶後,加刑後火刑,不服。

○傳曰,寧社功臣等,以籍沒奴婢家舍分給事,判下矣。今者功臣已爲勘定,從速分給。朝報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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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禁府,閔聖哲、洪義民、李後拿囚。

○答李聖求等疏曰,爾等俱無大段所失,勿辭行公。

○接伴使書目,黃戶部出來事。

○回答官、義州府尹書目,胡差曲胡、乃留椵島,從胡二人及毛差二人,往瀋陽事。

○以國忌齋戒,無啓、箚。院前啓,辛慶榮等事。黃性元等事。許𥛚事,停啓。

○罪人任慶後,物故。朝報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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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禮曹以進香使書狀姜善餘,在鄕未來,拜表進退,議大臣以追後發送事。啓下。

○禮曹啓曰,前則宗廟親祭後,有謁聖之例,今則何以爲之?傳曰,秋間爲之,可也。

○禁府,趙應立拿囚。朝報郞廳洪敍箕校正。郞廳權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