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崔昭宣州團練使制

授崔昭宣州團練使制
作者:常裒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13

敕:宣城彰郡,有牛渚采石之險,江左多以護兵之臣鎮焉。國家舊制,即廉制即廉使之部,任兼將守,寄切於今,始務靖人,中符朝美。銀青光祿大地人守右散騎常侍博陵縣開國子崔昭,長才大略,浚發無前,納忠事君,強學濟吏。何劇之不處,何難之不居,嚐領雍洛,屬當殘弊。令簡訟平,官曹肅給,懲奸攝暴,都鄙以清。風化可行於四方,歌謠豈止於千里,敬事憂國,始終端誠。再列貂行,久承顧問,從容喻旨,軒闥增華。主賴於左右羽儀,以之匡益,中外逶遇,共分一也。急在要重,晨而迭之,察俗訓戎,歸於辨理。參執閑邪之憲,仍加馭貴之爵,奉法遵職,俾人易從。可使持節宣州諸軍事宣州刺史兼御史中丞充宣歙池等州都團練守捉及觀察處置等使並采石軍,仍進封博陵縣侯,食邑一千戶,散官如故。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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