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解字第152號解釋
←最高法院解字第151號解釋 |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 解字第152號解釋》 |
最高法院解字第153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17年8月21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516 頁 | |
懲治盜匪暫行條例已經國民政府二四一號令延長六個月現時自仍有效至於保衛團苟係地方團體所組織者若有犯罪自不得以陸軍軍人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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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17年8月2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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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治盜匪暫行條例已經國民政府二四一號令延長六個月現時自仍有效至於保衛團苟係地方團體所組織者若有犯罪自不得以陸軍軍人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