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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學道書報好夢 编辑

  庚子年,福建鄉科上府所中諸士,多係沈宗師取在首列者,人皆服沈宗師為得人。十二月初間,諸舉人都上京矣。

  省城一棍,與本府一善書秀才謀,各詐為沈道一書,用小印圖書,護封完密,分遞於新春元家。每到一家,則云:「沈爺有書,專差小人來,口囑付說你家相公明年必有大捷。他得異夢,特令先來報知。但須謹密勿泄。更某某相公家與尊府相近,恐他知有專使來,謂老爺厚此薄彼,故亦附有問安書在,特搭帶耳,非專為彼來也。」及到他家,所言亦復如是,謂專為此來,餘者都搭帶也。及開書看,則字畫精楷,書詞玄妙,皆稱彼得祥夢,其兆應在某當得大魁。或借其名,或因其地取義,各做一夢語為由,以報他先兆之意。曾見寫與舉人熊紹祖之書云:「閩省多才,甲於天下,雖京浙不多讓也。特閱麟經諸卷無如賢最者以深沉渾厚之養,發以雄俊爽銳之鋒,來春大捷南宮,不卜而決矣。子月念二日夜將半,夢一飛熊,手擎紅春花,行紅日之中,止有金字大魁二字。看甚分明,醒而憶之。

  日者建陽也,熊者君姓也,春花者君治春秋經也,紅亦彩色之象,大魁金字,則明有吉兆矣。以君之才,葉我之夢,則際明時魁天下確有明徵。若得大魁出於吾門,喜不能寐,專人馳報,幸謹之勿泄。」熊舉人之家閱之大喜,賞使銀三兩,請益,復與二兩。曰:「明年有大捷,再賞你十兩。」及他所奉之書,大抵都述吉夢都是此意,人賞之者,皆三五金以上。

  至次年,都鎩南翮而歸。諸春元會時,各述沈道之書敘夢之事,各撫掌大笑曰;「真是好一場春夢也。此棍真出奇絕巧矣,以此騙人,人誰不樂與之。」算其所得,不止百金。以上聊述之,以助一笑。

  按:此棍騙新舉人,騙亦不痛。雖賞他幾兩銀,亦博得家人肚中歡喜四個月。惜此棍不再來,若再為之,人亦樂賞之矣。此騙局中最妙者。

詐無常燒牒捕人 编辑

  長源地方,人煙過千,亦一大市鎮也。有一日者,推命人也,至其間推算甚精,斷人死生壽夭,最是靈驗,以故鄉里之老幼男女,多以命與算。凡三年內,有該病者,該死者,各問其姓名,暗登記之,以為後驗。晝往於市卜命,夜則歸宿於僧寺。

  有一遊方道士至寺,形容半槁,黃瘦黧黑,敬謁日者曰:「聞先生推命極驗,敢求此地老幼有本年命運該死者,當有疾病者,悉以其姓名八字授我,我願以遊方經驗藥方幾種奉換。」

  日者曰:「你不知命,要此何干?」道士曰:「我自有別用。」

  日者悉以推過之命,本年有該病者該死者,盡錄付之。

  道士後乞食諸家,每逢癡愚樣人,輒自稱是生無常,奉陰司差,同鬼使捕拿此方某人某人等,限此一季到。癡人代之播傳,人多未信。又私將黃紙寫一牌文,末寫陰司二大字。中間計開依日者所授之老幼命該死者,寫於上半行。又向本僧寺問本地富家男女及人家鐘愛之子姓名,寫於後上層。夜間故在社司前,將黃紙牌從下截無人名處焚化。其上半有人名處打滅存之。次日人來社司祈告,見香爐上有黃紙字半截未焚者取視之,都是鄉人姓名,後有陰司字,大怪異之,持以傳聞於鄉。不一月間,此姓名內,果死兩人,遂相傳謂前瘦道士是生無常,此陰司黃紙牌,彼必知之,凡牌中有名者皆來問,無名者恐下截已焚處有,亦往問之。道士半吞半吐,認是己同鬼使焚的。由是畏死者問陰司牌可計免否。道士曰:「陰司與陽間衙門則同,有銀用者計較免到,或必要再拿者,亦可挨延二三年,奈何不可用銀也。」由是富家男女,多以銀賄道士,兼以冥財金銀,托其計較免到,亦賺得數十金去。其後牌中有名者多不死。反以為得道士計免之力也,豈不惑哉。

  按:陰司拘人何須紙牌,即有牌票亦可必焚,即焚矣,何為故留殘紙餘字,以揚於眾?比必無之理也。

  觀瘦無常一節,則惑世誣民昭昭矣。人之信鬼幻者鑒此,可以提醒。

詐以帚柄耍轎夫 编辑

  城西驛上至建溪,陸路一百二十里,常轎價只一錢六分,或路少行客,則減下一錢四分,或一錢二分,亦抬。但先邀轎價入手,便五里一放,略有小坡,又放下不抬。大抵坐轎兩分,步走一分。凡往來客旅,無不被其籠絡者。或當考期,應試士子歸家,轎價便增至二錢四分,至少者二錢。不先秤銀不抬。

  若銀攬到手,不抬上二十里,便轉僱上路夫去,把好價克減,只以一分一鋪,轉僱他人抬之。其下手抬者,仍舊五里一放,動曰:「我未得時價。」士子不得已,又重加之。但士人往來簡少,都無與校。

  有一提控,不時往來於路,屢被轎夫刁蹬。一日復要上縣去,把兩條紙題四句嘲詩,以方紙包之,再用敝帚柄兩個,截齊,以綿紙封之,如兩匹緞樣。次日,自負上路,轎夫爭來抬之。提控曰:「吾為一緊急事回家,身無現銀。有能送我直到家者,議轎價二錢,又賞汝今晚明早酒飯。若要現銀,及轉僱,則不能也。」內有二轎夫願抬。遂以兩封緞縛於轎,叮嚀曰:「善安頓之,勿損壞。」才升轎,又曰:「我到回窯街,要寄一急信與人,你等到那裡慎勿忘也。」未半午後,已到回窯。

  提控曰:「你在此暫等,我去寄信便來。」其實抽身從小路歸家。

  一飯久不來。兩轎夫曰:「他坐話不覺久,有此兩匹綢緞在此,我與你奔回,何須等他。」二人疾行,近晚歸家。一曰各執一匹去,一曰倘有好歹須相添貼。兩人扯開綿紙,只是兩截敝帚柄,重重封裹。又各有一方包,疑是書信,開之見有紙題大字云:轎夫常騙人,今也被我騙。若非兩帚柄,險失兩匹緞。二人在家大罵曰:「光棍、精光棍。」鄰家轎夫聞之,入問何故各罵光棍。二轎夫敘其緣由如此。鄰轎夫大笑而出,將兩帚柄半封半露掛於排柵邊,以兩紙詩貼於旁。見者誦者詩,又看其帚柄,無不大笑曰:「此提控甚善騙。只你二轎夫亦不合起歹心,早是敝帚柄故敢揚言罵人。若果是綢緞,你尚恐人知,那相公能尋汝取乎?此是你不是,何罵相公為。」

  後三日,提控回,見此詩尚貼在排柵,故問居旁人曰:「前日人寄我兩匹緞,被兩轎夫抬走,你們亦聞得乎?」人知是此提控弄轎夫,曰:「你也勿尋緞,那轎夫亦不敢出索轎錢矣。」提控亦大笑而去。

  按:提控騙轎坐者,非棍也,此兩轎夫則棍耳。

  不然,何提控再回詢問而轎夫不敢出也?此謂借棍術還馭棍徒,亦巧矣。然凡遠出,若僱轎夫挑夫,須從店主同僱,彼知役夫根腳,斯無拐逃失落之虞矣。

巷門口詐買脫布 编辑

  建城大街中,旁有一巷,路透後街,巷口為亭,旁列兩凳,與人坐息,似人家門下一樣。亭旁兩邊,俱土城,似入人家之門,路稍轉則見前大路矣。

  忽日有一棍在亭坐,見客負布而來,認非本城之人,心知其可哄,即叫曰:「買布。」客人入亭來,棍取其布,反覆揀擇,拿六匹在手,曰:「要買三匹,我拿六匹入內去揀。」即轉入巷路,從後大街逃矣。布客在巷凳坐許久,時有一二行路者過此,心疑之。因隨其後而入,轉一曲牆路,見兩旁並無人家,直前則出大路,心方知是被棍脫出。只問街兩旁人曰:「方才有一人拿布六匹而來,兄曾見否?」旁人曰:「此巷往來極多,那知甚人拿布。」布客道其哄買之由,旁人曰:「此是棍明騙去矣。」布客只得大罵懊恨而去。

  可以物付與。不然,雖公共之門,裡面人煙叢雜,亦未可輕易信也,商者可以鑒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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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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