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湖遺稿 (尹滋學)/卷三

卷二 東湖遺稿
卷之三
作者:尹滋學
1899年
卷四

祝笏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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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有陶庵先生四禮便覽四卷。而厥弁凡例曰。古今禮書詳畧不同。太詳者失於煩。太畧者傷於簡。惟家禮則是朱夫子酌古通今之制。固當一一遵奉。然其節目之間。或不無疏畧處。先儒多以未成書爲言。故沙溪先生於喪祭禮。祖述家禮。參證諸說。作爲備要之書。然其爲書。猶有所未盡備者。今一依其例。以朱夫子本文爲主。參之以古禮。訂之以先儒說。以補其闕畧。而又添入冠昏二儀。合爲一書。爲其便於考覽云爾。則雖短見之人。得其四禮之難。莫易於便覽之不煩不簡。而伊來遐俗猶以爲難。多有㬥棄而不着意者。惜乎。况吾家之墻面輩乎。使吾家是輩欲解其大綱。畧取人家之不可不恒用諸祝幾式於便覽中。而只以其本篇大書定式。間謄於此錄者。欲使其易攷。而旣熟於定式。則其隨改措語。或有自得。而且辨疑之道。自有本註。就考何難。笏則亦刪謄於石潭先生要訣中。而名曰祝笏錄。歲壬辰陽月吉日。坡山後人尹滋學謹謄而僭附數行。

凡人家不可不知者。冠昏喪祭四禮之恒用大綱。故畧抄便覽儀式於左。

冠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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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冠告辭式

維歲次幾年干支幾月干支朔幾日干支。孝玄孫某官某。敢昭告于

顯高祖考某官府君。

顯高祖妣某封某氏。某之子某年漸長成。將以某月某日。加冠於其首。謹以酒果用伸虔告謹告。

本註曰。曾祖考妣至考妣列書。祔位不書。○非宗子之子。則只告冠者祖先之位。○非宗子之子。則某之下。當添某親某之四字。○若宗子自冠。則去之子某三字。○若宗子自冠。則去其字云云。

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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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采告辭式男家用

維歲次云云。孝玄孫某官某。敢昭告于

顯高祖考某官府君。

顯高祖妣某封某氏。某之子某。年已長成。未有伉儷。已議娶某官某郡姓名之女。今日納采。不勝感愴感愴。謹以酒果。用伸虔告謹告。

納采告辭式女家用

維歲次云云。孝玄孫某官某。敢昭告于

顯高祖考某官府君。

顯高祖妣某封某氏。某之女年漸長成。已許嫁某官某郡姓名之子。今日納采。不勝感愴。謹以酒果。用伸虔告謹告。

親迎告辭式

維歲次云云。孝玄孫某官某。敢昭告于

顯高祖考某官府君。

顯高祖妣某封某氏。某之子某。將以今日親迎于某官某郡某氏。不勝感愴。謹以酒果。用伸虔告謹告。

于歸告辭式

維歲次云云。孝玄孫某官某。敢昭告于

顯高祖考某官府君。

顯高祖妣某封某氏。某之第幾女。將以今日。歸于某官某郡姓名。不勝感愴。謹以酒果。用伸虔告謹告。

喪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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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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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遷居正寢。內外安靜以竢氣絶口鼻之上以爲候。男子不絶於婦人之手。婦人不絶於男子之手。○旣絶乃哭。以衾覆之。男女哭擗。○復。○侍者內喪用女御以死者之上服常着衣者。升屋中脊。左執領。右執要。三呼生時號曰復。○復畢。捲衣降覆尸上。男女哭擗無數。○乃易服不食。○妻子婦妾皆去冠及上服被髮。婢僕同男子扱上衽徒跣。○餘有服者去華飾。○爲人後者爲本生父母及女子已嫁者。皆不被髮徒跣。○諸子三日不食。朞九月之喪三不食。五月三月之喪再不食。○親戚隣里爲糜粥以食之。尊丈强之。少食可也。○沐浴飯含之具。以卓陳于堂前西壁下南上。錢米櫛巾。○侍者盥手以湯入。○主人以下皆出帷外北面。侍者沐髮櫛之。晞以巾撮爲髻。悉去病時衣及復衣。抗衾而浴。拭以巾上下體。以幎巾覆面剪爪。其沐浴餘水並櫛巾棄于坎。○徙尸牀。置堂中間。○乃設奠。主人以下爲位而哭。○及飯含。主人哭盡哀。左袒自前扱於腰之右。盥手執箱盛珠以入。○侍者揷匙于米椀以從。徹枕。主人就尸東。由足而西。牀上坐。東面擧巾。沐浴時所覆者以匙抄米實于尸口之右。幷實一錢。又於左於中亦如之。主人襲所袒衣復位。○置靈座。結魂帛以白絹。置椅上。設盞注酒果於卓上巾之。侍者朝夕設櫛盥奉養之具。皆如平生。○立銘旌。以絳帛爲旌。以竹爲杠。倚於靈座之右。○小斂謂死之明日。大斂謂小斂之明日。成服謂大斂之明日。○遂小斂。主人主婦憑尸哭擗。主人西向。主婦東向。凡子於父母憑之。身俯而憑之。父母於子。夫於妻執之。執持其衣。婦於舅姑奉之。奉持其衣。舅姑於婦撫之。心胷處按撫之。於昆弟執之。妻於夫拘之。牽引其衣凡憑尸。父母先妻子後。○服人變服。聞喪後四日。而在道至家皆如。若旣葬則先往墓所哭拜。齊衰以下聞喪爲位而哭。

訃告書式

某親某人。以某月某日得疾。不幸於某月某日某時棄世。專人訃告。

年月日。護喪姓名上。

某位座前。

皮封式

訃告

某位座前。

服制斬衰三年。齊衰三年。杖期。不杖期。大功九月。小功五月。緦麻三月。不分圖式。只分服制。使家庭淺見輩欲易曉而列於左。

编辑

高祖父齊衰三月。承重則斬衰三年。

高祖母齊衰三月。承重則齊衰三年。祖在則杖期。

曾祖父齊衰五月。承重則斬衰三年。

曾祖母齊衰五月。承重則齊衰三年。祖在則杖期。

祖父齊衰不杖朞。承重則斬衰三年。

祖母齊衰不杖期。承重則齊衰三年。祖在則杖期。

父斬衰三年。

母齊衰三年。父在則杖期。

曾祖之兄弟曰族曾祖父母緦。

曾祖之姊妹曰族祖姑緦。嫁無。

祖父之兄弟曰從祖祖父母小功。

祖父之姊妹曰從祖祖姑小功。嫁緦。

祖父之從兄弟曰族祖父母緦。

祖父之從姊妹曰族祖姑緦。嫁無。

父之兄弟曰伯叔父母不杖期。

父之姊妹曰姑不杖期。嫁大功。

父之從兄弟曰從祖父母小功。

父之從姊妹曰從祖姑小功。嫁緦。

父之再從兄弟曰族父母緦。

父之再從姊妹曰族姑緦。嫁無。

己之兄弟不杖朞。妻小功。

己之姊妹不杖朞。嫁大功。

己之從兄弟曰從父兄弟大功。妻國制緦

己之從姊妹曰從父姊妹大功。嫁小功。

己之再從兄弟曰從祖兄弟小功。妻無。

己之再從姊妹曰從祖姊妹小功。嫁緦。

己之三從兄弟曰族兄弟緦。妻無。

己之三從姊妹曰族姊妹緦。嫁無。

己之從姪曰從父兄弟之子小功。婦緦。

己之從姪女曰從父兄弟之女小功。嫁緦。

己之再從孫曰從父兄弟之孫緦。婦無。

己之再從孫女曰從父兄弟之孫女緦。嫁無。

己之再從姪曰從祖兄弟之子緦。婦無。

己之再從姪女曰從祖兄弟之女緦。嫁無。

兄弟之子不杖朞。婦大功。

兄弟之女不杖期。嫁大功。

兄弟之孫小功。婦緦。

兄弟之孫女小功。嫁緦。

兄弟之曾孫緦。婦無。

兄弟之曾孫女緦。嫁無。

妻齊衰杖期。

子長斬衰三年。衆不杖期。女嫁降。

婦長不杖期。衆大功。

孫適不杖期。衆大功。女嫁降。

孫婦適小功。姑在則否。衆緦。

曾孫適不杖期。衆緦。女嫁無。

曾孫婦適小功。姑在則否。衆無。

玄孫適不杖期。衆緦。女嫁無。

玄孫婦適小功。姑在則否。衆無。

外祖父母小功。

母之兄弟曰舅小功。妻開元禮緦。國制同。

母之姊妹曰從母小功。

舅之子女曰內兄弟姊妹緦。

從母之子女曰姨兄弟姊妹緦。

姑之子女曰外兄弟姊妹緦。

姊妹之子女曰甥姪甥姪女小功。婦緦。

妻父母緦。

壻曰外甥緦。

外孫緦。婦同。

致奠祭文式

維歲次云云。忝親本註曰隨所稱。某官姓名。謹以淸酌庶羞之奠。致祭于。

某親某官某公之柩云云。別爲文字。以叙情意。

饗。

慰人父母亡疏式適孫承重者同。○平交云頓首言。降等只云頓首。

某頓首再拜言。不意凶變。亡者官尊。云邦國不幸。

先某位奄無官先府君。母云先夫人。承重尊祖考祖妣。

棄榮養。亡者官尊。捐館舍。生者無官違色養。

訃驚怛。不能已已。伏惟平交恭惟。

孝心純至。思慕號絶。何可堪居。日月流邁。遽踰旬朔。經時云已忽經時。已葬遽經襄奉。卒哭小祥大祥隨時。

哀痛奈何。罔極奈何。不審自

罹荼毒。父在母亡。云憂苫。

氣力何如。平交何似。伏乞平交伏願。

強加𩜾粥。已葬疏食俯從禮制。某役事所縻。末由奔

慰。其於憂戀。無任下誠。謹奉疏。伏惟

鑑察。不備謹疏。

年月日。具位姓某疏上。

某官大孝母云至孝。○承重當加承重。苫前。

皮封式重封同

疏上

某官大孝苫前。具位姓某謹封。

答人慰疏式適孫承重者同。

某稽顙再拜言。某罪逆深重。不自死滅。禍延先考。攀號擗踊。五內分崩。叩地叫天。無所逮及。日月不居。奄逾旬朔。酷罰罪苦。無望生全。卽日蒙

恩。祇奉几筵。苟存視息。伏蒙

尊慈俯賜

慰問。哀感之至。無任下誠。末由號

訴。不勝隕絶。謹奉疏。荒迷不次。謹疏。

年月日。孤子姓名疏上。

某位座前謹空。平交以下去此二字。

皮封式

疏上

某位座前。孤子姓名謹封。

註曰。降等改云叩首。去言字。○父在母喪。改酷罰罪苦。爲偏罰罪深。父先亡則母與父同。○平交去卽日蒙恩四字。○大祥後去祇奉几筵四字。○平交改伏蒙尊慈。爲仰承仁恩。○平交改賜爲垂。○平交改哀感以下八字。爲其爲哀感。但切下懷。

慰人祖父母亡狀式非承重者○伯叔父母姑兄弟妻子姪孫同。

某白。不意凶變。

尊祖考某位奄忽

違世。承

訃驚怛。不能已已。伏惟

孝心純至。哀慟摧裂。何可勝任。孟春猶寒。不審尊

體何似。伏乞

深自寬抑。以慰

慈念。某事役所縻。末由趨

慰。其於憂想。無任下誠。謹奉狀。伏惟

鑑察。不備謹狀。

年月日。具位姓名狀上。

某位服前。

皮封式重封同

狀上

某位服前。具位姓名謹封。

註曰。子孫去不意凶變四字。○亡者官尊。云邦國不幸。○祖母曰尊祖妣。伯叔父母姑隨稱。○兄弟改尊爲令。○子云卽承令子某位。侄孫以下並同。○亡者官尊。改忽違世。爲捐館舍。○妻改怛爲愕。子孫去不能已已。只云不勝驚怛。○伯叔父母姑云親愛加隆。兄弟曰友愛。妻曰伉儷義重。子侄孫曰慈愛隆深。○伯叔父母姑兄弟改爲哀痛沈慟。妻曰悲悼。子侄孫云悲慟。○伯叔父母以下改勝任爲堪勝。○平交以下去其於以下八字。但云悲係增深。去伏惟鑑察四字。

祖父母亡。答人慰狀式。

某白。家門凶禍。先祖考奄忽棄背。痛苦摧裂。不自勝堪。伏蒙

尊慈特賜

慰問。哀感之至。不任下誠。孟春隨時惟寒。伏惟

某位尊體起居百福。某卽日侍奉幸免他苦。末由面訴。徒增哽塞。謹奉狀上謝。不備謹狀。

年月日。某服人姓名狀上。

某位座前謹空。平交以下去謹空二字。

皮封式謹封同

狀上

某位座前。某服人姓名謹封。

註曰。伯叔父母兄弟云家門不幸。妻云私家不幸。子侄孫云私門不幸。○兄弟以下改棄背云喪逝。子侄孫云遽爾夭折。○伯叔父母姑兄弟改痛苦摧裂。爲摧慟酸苦。妻云悲悼。子侄孫云悲念。○伯叔父母以下改勝堪爲堪忍。○平交改伏蒙尊慈爲仰承仁恩。○平交改賜爲垂。

治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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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而葬。先期擇地之可葬者。

司馬溫公曰。古者大夫三月。士踰月。今皆三月而葬。然世俗信葬師之說。以爲子孫貧富貴賤賢愚壽夭。盡繫於此而爭論紛紜。無時可决。正使所葬。實能致人禍福。爲子孫者。其悖禮傷義。無過於此。然孝子之心。慮患深遠。必求土厚水深之地而葬之也。○程子曰。卜其宅兆。卜其地之美惡也。非陰陽家所謂禍福者也。拘忌者或以擇地之方位。决日之吉凶。甚者不以奉先爲計。而專以利後爲計。非孝子安措之用心也。惟五患不得不謹。須使他日不爲道路城郭溝池勢家所奪耕犂所及也。

定襄告辭

今已得地於某郡某里某坐之原。將以某月某日奉襄。敢告。

書式

某親某人葬禮。將以某月某日。行於某郡某里。某月某日當啓殯。謹專人告期。

年月日。護喪姓名上。

某位座前。

皮封式

狀上

某位座前。

土地祝

維歲次云云。某官姓名敢昭告于

土地之神。今爲某官姓名。營建宅兆。

神其保佑。俾無後艱。謹以淸酌脯醯。祇薦于

神。尙

饗。本註曰。合葬則改營建宅兆。爲合窆于某封某氏。或某官某公之墓。

告先塋式

維歲次云云。某親某敢昭告于

顯某親某官府君之墓。今爲孫某官營建宅兆。謹以酒果。用伸虔告謹告。

本註曰。若有先葬而合窆。則改營建宅兆。爲合窆于某親某官或某封某氏之墓。

告先窆式

維歲次云云。孤哀子某敢昭告于

顯考某官府君之墓。某罪逆凶釁。

先妣見背。日月不居。葬期已届。將以某月某日。祔于

墓左。昊天罔極。謹以酒果。用伸虔告謹告。

啓殯告辭式

今以吉辰遷

柩。敢告。

朝祖告辭式

請朝

祖。本註曰。古人謂廟曰祖。雖繼禰之家。亦可謂之祖矣。又曰宗家遠則朝祖不得已似闕矣。

日晡時設祖奠告辭式

本註曰。申時也。夕上食後。兼行夕奠爲是。

永遷之禮。靈辰不留。今奉

柩車。式遵祖道。

行日告辭式

今日遷

柩就轝。敢告。

遣奠告辭式

靈輀旣駕。往卽幽宅。載陳遣禮。永訣終天。

土地祝

維歲次云云。某官姓名敢昭告于

土地之神。今爲某官封謚。窆玆幽宅。

神其保佑。俾無後艱。謹以淸酌脯醯。秪薦于神。尙

饗。

誌石

葬之日。埋於壙前近地。

誌盖式

某官某公之墓。崇禎以後我東士大夫家多以有明朝鮮國五字。首揭於某官之上。

誌底式

某官某公諱某字某。某州某縣人。考諱某某官。母某氏某封。某年月日生。叙歷官遷次。某年月日終。某年月日。葬于某鄕某里某處。娶某氏某人之女。子男某某官。女適某官某人。

婦人誌盖式

某官姓名某封某氏之墓。本註曰。夫亡則云某官某公。○夫無官則改某封。但云妻。

婦人誌底式

敍年若干。適某氏。因夫子致封號。

本註曰。夫子謂夫及子也。○其餘措語。與男子誌底式參用。

題主陷中式

故某官某公諱某字某神主。無官則隨常時所稱。如學生,處士,秀士之類。粉面同。

粉面式

顯考某官封謚府君神主。卑幼去府君二字。

旁題式

孝子某奉祀。書于原行下旁寫者之左。朱子曰。旁註施於所尊。以下則不必書。

婦人陷中式

故某封某氏諱某神主。

婦人粉面式

顯妣某封某氏神主。旁題式仝上。○庶子之所生母稱亡母。

題主祝

維歲次云云。孤子某敢昭告于

顯考某官府君。形歸窀穸。神返室堂。神主旣成。伏惟

尊靈。舍舊從新。是憑是依。

註曰。母喪稱哀子。俱亡孤哀子。承重孤孫哀孫。○旁親卑幼隨屬稱。弟以下不名。○妻去敢字。弟以下但云告子。○妻云亡室。○卑幼去府君二字。

返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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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奉神主升車。○魂帛箱在其後。○執事者徹靈座遂行。主人以下哭從如來儀。但留子弟一人。監視實土。以至成墳。○墳高四尺。立小石碑於其前。亦高四尺許。○石床。○魂遊石。置於石床之後。○香案石。○石人二。○望柱石二。○墓表式。用誌盖式。○反哭。在塗徐行哭。遂詣靈座前哭盡哀。止有吊者。拜之如初。○賓客之親密者旣歸。待反哭而復吊。○初虞葬之日日中而虞。或墓遠則但不出是日可也。若家遠經宿以上則於所館行之。

虞祭祝

維歲次云云。孤子某敢昭告于

顯考某官府君。日月不居。奄及初虞。夙興夜處。哀慕不寧。謹以淸酌庶羞。哀薦祫事。尙

饗。

註曰。再云再虞。三云三虞。○子云悲念相續。心焉如燬。弟悲慟猥至。情何可處。兄悲痛無已。至情如何。妻悲悼酸苦。不自勝堪。○旁親云薦此。弟以下陳此。○再云虞事。三云成事。

初虞後柔日再虞。再虞後剛日三虞。三虞後剛日卒哭。柔日乙丁己辛癸。剛日甲丙戊庚壬。

卒哭祝

維歲次云云。孤子某敢昭告于

顯考某官府君。日月不居。奄及卒哭。夙興夜處。哀慕不寧。謹以淸酌庶羞。哀薦成事。來日隮祔于

祖考某官府君。尙

饗。

祧主遷奉次長房後改題告辭式

維歲次云云。玄孫某官某敢昭告于

顯高祖考某官府君。

顯高祖妣某封某氏。今以玄孫某喪葬已訖。某當以次長奉祀。

神主今將改題。謹以酒果。用伸虔告謹告。

紙牓告辭式註曰。與宗子異居。宗子告于祖。

維歲次云云。某親某敢昭告于

顯某考某官府君。今以孫某官禮當隮祔。而所居異宮。不得行祭於

祖廟。將以某日。謹用紙榜。薦于其家。謹以酒果。用伸虔告謹告。

註曰。屬稱隨亡者當祔位。○內喪云顯某妣某封某氏。○內喪云孫婦某封某氏或第幾女。

紙榜式

顯某妣某封某氏神位。祖妣二人以上。別其紙各書。內喪則不設祖考位。

顯某考某官府君神位。註曰。屬稱隨亡者當祔位。下同。

祖考位祝文式

維歲次云云。孝曾孫某謹以淸酌庶羞。適于。

顯曾祖考某官府君。隮祔孫某官。尙

饗。註曰。內喪云孫婦某封某氏。

新主祝文式

維歲次云云。孝子某謹以淸酌庶羞。哀薦祔事于。

顯考某官府君。適于

顯曾祖考某官府君。尙

饗。

小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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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文式

維歲次云云。孝子某敢昭告于

顯考某官府君。日月不居。奄及小祥。夙興夜處。哀慕不寧。謹以淸酌庶羞。哀薦常事。尙

饗。註曰。祝式中雖載小心畏忌以下八字。而士大夫家不用者多。

大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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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文式

維歲次云云。孝子某敢昭告于

顯考某官府君。日月不居。奄及大祥。夙興夜處。哀慕不寧。謹以淸酌庶羞。哀薦祥事。尙

饗。

畢祝告曰請入祠堂。奉神主入于祠堂。主人以下哭從。至祠堂前哭止。○徹靈座斷杖棄之屛處。

禫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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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之後中月而禫。間一月也。自喪至此凡二十七月。閏月亦筭於而禫之間。

註曰。前後有喪則前喪禫祭。不可行於後喪中。亦不忍於凶時行吉禮之意也。

祝文式

維歲次云云。孝子某敢昭告于

顯考某官府君。日月不居。奄及禫祭。夙興夜處。哀慕不寧。謹以淸酌庶羞。哀薦禫事。尙

饗。

吉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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禫之明日。卜日擇來月三旬各一日。或丁或亥。

告辭式

孝孫某將以來月某日。祇薦歲事于

祖考。卜旣得吉。

遷祧告辭式

維歲次云云。五代孫某敢昭告于

顯五代祖考某官府君。

顯五代祖妣某封某氏。玆以先考某官府君喪期已盡。禮當遷主入廟。

顯五代祖考某官府君。

顯五代祖妣某封某氏親盡。神主當祧。

顯高祖考某官府君。

顯高祖妣某封某氏神主。今將改題。世次迭遷。不勝感愴。謹以酒果。用伸虔告謹告。

母先亡父喪畢。改題妣位告辭式。

維歲次云云。孝子某敢昭告于

顯妣某封某氏。當初題主時。

先考某官府君爲主。故以其屬書之。今

先考喪期已盡。禮當遷主入廟。

顯妣神主亦當合享。某將以

顯妣改題。世次迭遷。彌增罔極。謹以酒果。用伸虔告謹告。

承重祖父喪畢。改題考位告辭式。

維歲次云云。孝子某敢昭告于

顯考某官府君。當初題主時。

先祖考某官府君爲主。故以其屬書之。今

先祖考喪期已盡。禮當遷主入廟。

顯考神主亦入正位。某將以

顯考改題。世次迭遷。彌增罔極。謹以酒果。用伸虔告謹告。

親盡祖考妣位祝文式

維歲次云云。五代孫某敢昭告于

顯五代祖考某官府君。

顯五代祖妣某封某氏。玆以先考某官府君喪期已盡。禮當遷主入廟。先王制禮。祀止四代。心雖無窮。分則有限。

神主當祧埋于墓所。不勝感愴。謹以淸酌庶羞。百拜告辭。尙

饗。

高祖考妣位。至祖考妣位祝文式。

維歲次云云。孝玄孫某敢昭告于

顯高祖考某官府君。

顯高祖妣某封某氏。某罪逆不滅。歲及免喪。世次迭遷。昭穆繼序。先王制禮。不敢不至。謹以淸酌庶羞。祇薦歲事。以某親某官府君某親某封某氏祔食。尙

饗。

註曰。父先亡。母喪及祖母後喪承重畢。去世次以下十六字。改云時維仲春。追感歲時。不勝永慕。○仲春二字隨時。

新主位祝文式

維歲次云云。孝子某敢昭告于

顯考某官府君。喪制有期。母先亡。改爲顯考喪期已盡。追遠無及。今以吉辰。式遵典禮。隮入于始爲禰宗。改爲妥享。

廟。謹以淸酌庶羞。祇薦歲事。尙

饗。

註曰。母先亡。顯妣某封某氏列書。

父先亡母喪畢。考妣位祝文式。

維歲次云云。孝子某敢昭告于

顯考某官府君。

顯妣某封某氏。

顯妣喪期已盡。禮當配享。時維仲春。隨時追感歲時。昊天罔極。謹以淸酌庶羞。祇薦歲事。尙

饗。註曰。承重改昊天罔極。爲不勝永慕。

父先亡母喪畢。禫月行祭考位祝文式。

維歲次云云。孝子某敢昭告于

顯考某官府君。某罪逆不滅。歲及免喪。今以吉辰。式遵興禮。將配以

先妣某封某氏。時維仲春。追感歲時。昊天罔極。謹以淸酌庶羞。祇薦歲事。尙

饗。註曰。母先亡。改某罪以下九字。爲喪制有期。追遠無及。去時維以下十二字。

妣位祝文式

維歲次云云。孝子某敢昭告于

顯妣某封某氏。喪制有期。追遠無及。今以吉辰。式遵典禮。將配

先考某官府君。謹以淸酌庶羞。祇薦歲事。尙

饗。

承重祖父喪畢。考位祝文式。

維歲次云云。孝子某敢昭告于

顯考某官府君。某罪逆不滅。歲及免喪。今以吉辰。式遵典禮。

先祖考某官府君隮入于

廟。

先考亦以次入正位。世次迭遷。昭穆繼序。追感彌新。昊天罔極。謹以淸酌庶羞。祇薦歲事。尙

饗。註曰。俱亡則顯妣某封某氏並書。○祖母先亡則顯祖妣某封某氏並書。

嘏辭式

祖考命工祝。承致多福于汝孝孫。來音釐汝孝孫。使汝受祿于天。宜稼于田。眉壽永年。勿替引之。

埋安告辭式

維歲次云云。五代孫某敢昭告于

顯五代祖考某官府君。

顯五代祖妣某封某氏之墓。世次迭遷。

神主已祧。情雖無窮。分則有限。式遵典禮。埋于

墓側。不勝感愴。謹以酒果。用伸虔告謹告。

註曰。臥安於木匣中埋之。

遷主改題告辭式

維歲次云云。玄孫某官某敢昭告于

顯高祖考某官府君。

顯高祖妣某封某氏。今以孝玄孫某喪制已畢。其子親盡。

顯高祖考

顯高祖妣神主已祧。某當以次長奉祀。

神主今將改題。謹以酒果。用伸虔告謹告。

父在母喪祝式。小註只有措語。無大書定式。故以傳來式記之耳。

编辑

小祥祝夫爲主

維歲次云云。夫某官姓名昭告于

亡室某封某氏。日月不居。奄及小祥。悲悼酸苦。不自勝堪。玆以淸酌庶羞。陳此常事。尙

饗。

大祥祝

維歲次云云。夫某官姓名昭告于

亡室某封某氏。日月不居。奄及大祥。悲悼酸苦。不自勝堪。玆以淸酌庶羞。陳此祥事。尙

饗。

禫祭祝

維歲次云云。夫某官姓名昭告于

亡室某封某氏。日月不居。奄及禫事。悲悼酸苦。不自勝堪。玆以淸酌庶羞。陳此禫事。尙

饗。

改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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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祝

維歲次云云。某官姓名敢昭告于

土地之神。今爲某親某官宅兆不利。將改葬于此。神其保佑。俾無後艱。謹以淸酌脯醯。祇薦于

神。尙註曰。今爲下。當添某官姓名之五字。

饗。合窆則改宅兆以下九字。爲改兆合窆于某親某官某公或某封某氏之墓。

啓窆土地祝

維歲次云云。某官姓名敢昭告于

土地之神。玆有某親某官卜宅玆地。恐有他患。將啓窆遷于他所。謹以淸酌脯醯。祇薦于

神。神其佑之。尙

饗。

註曰。若爲合窆而改葬。則改恐有他患四字。爲今爲合祔。

先塋告辭式局內

維歲次云云。某親某官某敢昭告于

顯某親某官府君之墓。曾以某親某官府君祔葬于此。恐有他患。將啓窆遷于他所。謹以酒果用伸虔告謹告。

考妣墓告辭式兩墓同岡。一遷一否。告不遷之墓。

維歲次云云。某親某官某敢昭告于

顯某親某官府君之墓。曾以

顯某親某封某氏同葬于一岡。恐有他患。今將啓窆遷于他所。追感彌新。謹以酒果。用伸虔告謹告。

弟以下改用伸以下六字。爲用告事由。

啓窆告辭式

維歲次云云。某親某官某敢昭告于

顯某親某官府君。葬于玆地。歲月滋久。體魄不寧。今將改葬。伏惟

尊靈。不震不驚。

註曰。合窆則改葬于以下十六字。爲將以某月某日合祔于某親某官府君或某封某氏之墓。今方啓墓。

此下諸式。自遷柩告辭。至於遣奠告辭。一同初葬時。故更不重抄。溯考於已上見處。

土地祝

維歲次云云。某官姓名敢昭告于

土地之神。今爲某官。建玆宅兆。

神其保佑。俾無後艱。謹以淸酌脯醯。祇薦于

神。尙

饗。註曰。主人自告則當云某之親。合窆則改建玆宅兆。爲今已葬畢。

封塋祝

維歲次云云。某親某官某敢昭告于

顯某親某官府君之墓。新改幽宅。事畢封塋。伏惟

尊靈。永安體魄。弟以下改尊靈。但云惟靈。

遭新喪。遷舊葬合窆。先亡位祝文式。

維歲次云云。孝子某敢昭告于

顯考某官府君之墓。新改幽宅。合祔以

先妣某封某氏。事畢封塋。伏惟

尊靈。永安體魄。

告廟返哭祝

維歲次云云。某親某官某敢昭告于

顯某親某官府君。新改幽宅。禮畢終虞。夙夜靡寧。啼號罔極。謹以淸酌庶羞。恭伸奠告。尙

饗。三月而除服。自破墳第四月之朔。設虛位。哭而除之。

祭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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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堂

君子將營宮室。先立祠堂於正寢之東。

授官告辭式

維歲次云云。孝玄孫某官某敢昭告于

顯高祖考某官府君。

顯高祖妣某封某氏。某以某月某日。蒙

恩授某官。奉承

先訓。獲霑祿位。餘慶所及。不勝感慕。謹以酒果。用伸虔告謹告。曾祖考妣至考妣列書。祔位不書。○非宗子則只告官者祖先之位。

註曰。告及第則曰授某科某第及第。生進則曰授生員或進士某等入格。○及第則曰獲參出身。生進則曰獲升國庠。

褒贈告辭式

維歲次云云。某親某官某敢昭告于

顯某親某官府君。

顯某親某封某氏。奉某月某日

敎旨。贈

顯某親某官。

顯某親某封。某奉承

先訓。竊位于

朝。祇奉

恩慶。有此

褒贈。祿不及養。摧咽難勝。謹以酒果。用伸虔告謹告。

註曰。祖以上改祿不以下八字。爲敬錄以焚。不勝感愴。○妻改褒贈以從贈。改祿不以下八字以他語。弟以下改奉以下二十五字以他語。○朱子曰。焚黃近世行之墓次。不知於禮何據。張魏公贈謚。只告于廟。今世告墓。恐未免隨俗耳。

祔食祝

維歲次云云。孝玄孫某官某敢昭告于

顯高祖考某官府君。

高祖妣某封某氏。氣序流易。時維仲春。追感歲時。不勝永慕。敢以淸酌庶羞。祇薦歲事。以某親某官府君某親某封某氏祔食。尙

饗。

祭土神祝

維歲次云云。某官姓名敢昭告于

土地之神。維此仲春。歲功云始。若時昭事。敢有不欽。蘋藻雖微。庶將誠意。惟

神監享。永奠厥居。尙

饗。

註曰。夏云仲夏應期。時物暢茂。秋云維此仲秋。歲功將就。冬云維此仲冬。歲功告畢。歲云歲律將更。幸玆安吉。○秋冬改昭事爲報事。○歲改永奠厥居。爲介以春祺。

栗谷曰。朱子居家。有土神之祭。四時及歲末。皆祭土神。今雖未能備擧。例於春冬。別具一分。家廟祭畢。乃祭土神。似爲得宜。降參神進饌初亞終獻辭神乃徹。宜於家北園內淨處。除地爲壇。

按時祭祭莫重焉。而近世行之者甚鮮。誠可寒心。不識禮義則已。有欲行而患貧者。盡其愛敬之心而稱家之有無。亦可矣。

禰祭親廟曰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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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文式

維歲次云云。孝子某官某敢昭告于

顯考某官府君。

顯妣某封某氏。今以季秋成物之始。感時追慕。昊天罔極。敢以淸酌庶羞。祇薦歲事。尙

饗。

嘏辭式見上

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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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公家禮。忌日只設一位。程氏祭禮。配祭考妣。二家之說不同。盖只設一位。禮之正也。配祭考妣。禮之本於情者也。

奉主告辭式

今以

顯考某官府君遠諱之辰。敢請

神主出就正寢。恭伸追慕。註曰。妻弟以下云追伸情禮。

祝文式非宗子宗孫則不稱孝。但云子云孫。

維歲次云云。孝子某官某敢昭告于

顯考某官府君。歲序遷易。

諱日復臨。追遠感時。昊天罔極。謹以淸酌庶羞。恭伸奠獻。尙

饗。

註曰。祖以上改昊天罔極。爲不勝永慕。○妻弟以下云伸此奠儀。

墓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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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祭笏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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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官及諸執事序立墓前再拜。○奉行塋域內外。環繞省掃三周。○復位再拜。○獻官以下各就位。○初獻詣盥洗位。盥手帨手。因詣墓前跪。○行降神禮。焚香三上再拜。○酹酒三傾再拜。○降復位。○獻官以下。皆再拜參神。○初獻詣墓前跪。○擧羃酌酒奠爵。○興小退立。○啓飯盖。扱匙正筯。○在位者皆俯伏。○祝跪獻官之左讀祝。○興。獻官再拜。○降復位。徹爵退酒。○亞獻詣盥洗位。盥手帨手。因詣墓前跪。○擧羃酌酒奠爵。○興小退再拜。○降復位。徹爵退酒○。終獻詣盥洗位。盥手帨手。因詣墓前跪。○擧羃酌酒奠爵。○興小退再拜。○因降復位。○徹羹進茶。○肅竢少頃。○下匙筯合飯盖。○獻官以下。皆再拜辭神。○焚祝。徹饌以次退。

祝文式愚於三月墓祭。用此式。

維歲次某年干支某月干支朔某日干支。幾代孫某官某敢昭告于

顯幾代祖考某官府君之墓。

顯幾代祖妣某封某氏之墓。氣序流易。雨露旣濡。瞻掃

封塋。不勝感慕。謹以淸酌庶羞。祇薦歲事。尙

饗。

祝文式愚於十月墓祭。用此式。

維歲次云云。幾代孫某官某敢昭告于

顯幾代祖考某官府君之墓。

顯幾代祖妣某封某氏之墓。今以草木歸根之時。追惟報本。禮不敢忘。瞻掃

封塋。不勝感慕。謹以淸酌庶羞。祇薦歲事。尙

饗。

土地祝文式

維歲次云云。某官姓名敢昭告于

土地之神。某恭修歲事于幾代祖考某官府君之墓。幾代祖妣某封某氏之墓。惟時保佑。實賴

神休。敢以酒饌。敬伸奠獻。尙

饗。

改莎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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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辭式

維歲次云云。孝子某官某敢昭告于

顯考某官府君之墓。封築歲久。今又莎土。伏惟

尊靈。不震不驚。謹以酒果。用伸虔告謹告。

土地祝

維歲次云云。某官姓名敢昭告于

土地之神。今爲某親某官之墓。封築歲久。今將莎土。

神其保佑。俾無後艱。謹以淸酌脯醯。祇薦于神。尙

饗。

役畢告辭式

維歲次云云。孝子某官某敢昭告于

顯考某官府君之墓。旣莎旣土。舊宅惟新。伏惟

尊靈。永世是寧。謹以酒果。用伸虔告謹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