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草木典/第135卷

博物彙編 草木典 第一百三十四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博物彙編 第一百三十五卷
博物彙編 草木典 第一百三十六卷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草木典

 第一百三十五卷目錄

 鉤吻部彙考

  鉤吻圖

  嵇含南方草木狀冶葛

  李石續博物志胡蔓草

  段成式酉陽雜俎胡蔓草

  沈括補筆談藥議

  本草綱目鉤吻

 鉤吻部藝文一

  詈毒草文        明紀廷譽

  毒草檄          林憲曾

 鉤吻部藝文二

  有木詩         唐白居易

 鉤吻部紀事

 鉤吻部雜錄

 鉤吻部外編

草木典第一百三十五卷

鉤吻部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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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名

冶葛。草木狀   野葛。本經

固活。別錄    胡蔓草。續博物志

《斷腸草》:綱目   黃藤:綱目

毒根。綱目    除辛:綱目

鉤吻。綱目    爛腸草:綱目

《火把花》。滇人名

鉤吻圖

鉤吻圖

嵇含南方草木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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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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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葛,毒草也。蔓生,葉如羅勒光而厚,一名「胡蔓草。」寘 毒者多雜以生蔬進之悟者,速以藥解,不爾,半日輒 死。山羊食其苗,即肥而大,亦如鼠食巴豆,其大如㹠。 蓋物類有相伏也。

李石續博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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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蔓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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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廣》有草名「胡蔓」,以急水吞之即死,慢水即緩死。取 毒蛇殺之,以此草覆之,灑水,菌生其上,末為毒藥殺 人。

段成式酉陽雜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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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蔓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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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蔓草,生邕容閒。叢生,花扁如支,子稍大,不成朵,色 黃白,葉稍黑。誤食之,數日卒,飲白鵝鴨血則解。或以 一物投之,祝曰:「我買你,食之則立死。」

沈括補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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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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鉤吻《本草》一名野葛,主療甚多,注釋者多端,或云可 入藥用,或云有大毒,食之殺人。予嘗到閩中,土人以 野葛殺人及自殺或誤食者,但半葉許入口即死,以 流水服之毒尤速,往往投杯已卒矣。經官司勘鞫者 極多,灼然如此。予嘗令人完取一株觀之,其草蔓生 如葛,其藤色赤節粗似鶴膝,葉圓有尖,如杏葉而光 厚似柿葉。三葉為一枝,如菉豆之類。葉生節間皆相 對,花黃細戢戢然,一如茴香花,生於節葉之間。《酉陽 雜俎》言「花似梔子稍大」,謬說也。根皮亦赤,閩人呼為 鉤吻,莽人謂之野葛,嶺南人謂之胡蔓,俗云斷腸草。 人閒至毒之物,不入藥用,恐本草所出別是一物,非 此鉤吻也。予見《千金外臺祕要》,藥方中時有用野葛 者。特宜仔細,不可取其名而用,正如侯夷魚與請幫助識別此字。魚 同謂之「河豚」,不可不慎也。

《本草綱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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鉤吻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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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弘景曰:言其入口,則鉤人喉吻也。或言:「吻當作挽 字,牽挽人腸而絕之也。」

李時珍曰:此草雖名野葛,非葛根之野者也。或作冶 葛。王充《論衡》云:「冶,地名也,在東南。」其說甚通。廣人謂 之胡蔓草,亦曰斷腸草。入人畜腹內,即粘腸上,半日 則黑爛,又名爛腸草。滇人謂之火把花,因其花紅而 性熱如火也。岳州謂之黃藤。

集解

《別錄》曰:「鉤吻,生傅高山谷,及會稽東野。折之青煙出 者,名『固活。二月、八月采』。」

《吳普》曰:「鉤吻,一名除辛。生南越山及寒石山,或益州葉如葛,赤莖大如箭而方。根黃色,正月采之。」

蘇恭曰:「野葛生桂州以南,村墟閭巷閒皆有。彼人通 名銘吻,亦謂苗為鉤吻,根名野葛,蔓生,其葉如柿。其 根新采者,皮白骨黃,宿根似地骨,嫩根如漢防己,皮 節斷者良。正與白花藤相類,不深別者,頗亦惑之。新 者折之無塵氣,經年以後,則有塵起,從骨之細孔中 出。今折枸杞根亦然。《本草》言折之青煙起者名固活」 為良,亦不達之言也。人誤食其葉者致死,而羊食其 苗大肥。物有相伏如此。《博物志》云:「鉤吻蔓生,葉似鳧 葵」是也。

李時珍曰:「嵇含《南方草木狀》云:『野葛蔓生,葉如羅勒, 光而厚,一名胡蔓草。人以雜生蔬,中毒人,半日輒死』。」 段成式《酉陽雜俎》云:「胡蔓草生邕州、容州之閒,叢生, 花扁如梔子而稍大,不成朵,色黃白,其葉稍黑。」又按 《嶺南衛生方》云:「胡蔓草,葉如茶,其花黃而小。一葉入 口,百竅潰血,人無復生也。」時珍又訪之南人云:「鉤吻 即胡蔓草,今人謂之斷腸草是也。蔓生,葉圓而光,春 夏嫩苗毒甚,秋冬枯老稍緩。五六月開花,似櫸柳,花, 數十朵作穗。生嶺南者花黃,生滇南者花紅,呼為火 把花。」此數說皆與《吳普》、蘇恭說相合,陶弘景等別生 分辨,並正於下。

正誤

陶弘景曰:「《五符經》亦言鉤吻是野葛。覈事而言,似是 兩物。野葛是根,狀如牡丹,所生處亦有毒,飛鳥不得 集,今人用合膏服之無嫌。鉤吻別是一物,葉似黃精 而莖紫,當心抽花黃色,初生極類黃精,故人采多惑 之,遂致死生之反。」或云鉤吻是毛莨,參錯不同,未詳 云何。

《雷斆》曰:「凡使黃精,勿用鉤吻,真似黃精,只是葉有毛。 鉤子二個,黃精葉似竹葉。」

又曰:「凡使鉤吻,勿用地精,莖苗相同。鉤吻治人身上 惡毒瘡,其地精殺人也。」

蘇恭曰:鉤吻蔓生,葉如柿。陶言「飛鳥不集」者,妄也。黃 精直生,葉似柳及龍膽草,殊非比類。《毛茛》乃有毛石 龍芮,與鉤吻何干?

蘇頌曰:「江南人說黃精莖苗稍類鉤吻,但鉤吻葉頭 極大而根細,與蘇恭所說不同,恐南北之產異也。」 掌禹錫曰:「陶說鉤吻似黃精者,當是蘇說似柿葉者, 別是一物也。又言苗名鉤吻,根名野葛者,亦非通論。」 李時珍曰:「《神農本草》『鉤吻一名野葛』一句,已明。《草木 狀》又名胡蔓草,顯是藤生。吳普、蘇恭所說,正合本文。 陶」氏以藤生為「野葛」,又指小草為鉤吻,復疑是毛茛, 乃祖雷、斆之說,諸家遂無定見,不辨其蔓生小草相 去遠也。然陶、雷所說,亦是一種有毒小草,但不得指 為鉤吻爾。昔天姥對黃帝言「黃精益壽,鉤吻殺人」,乃 是以二草善惡比對而言。陶氏不審,疑是相似,遂有 此說也。餘見《黃精》下。

氣味

辛溫,大有毒。

《吳普》曰:「神農,辛;雷公,有毒,殺人。」

李時珍曰:其性大熱。《本草》毒藥止云有大毒,此獨變 文曰「大有毒」,可見其毒之異常也。

徐之才曰:「半夏為之使,惡黃芩。」

主治

《本經》曰:「金瘡乳痓,中惡風,欬逆上氣,水腫,殺鬼疰蠱 毒。」

《別錄》曰:「破癥積,除腳膝痺痛,四肢拘攣,惡瘡疥蟲,殺 鳥獸。搗汁入膏中,不入湯飲。」

《吳普》曰:「主喉痺咽塞,聲音變。」

發明

陳藏器曰:「鉤吻食葉,飲冷水即死,冷水發其毒也。彼 土毒死人,懸尸樹上,汁滴地上,生菌子,收之名菌藥, 烈於野葛也。蕹菜搗汁,解野葛毒,取汁滴野葛,苗即 萎死。南人先食蕹菜,後食野葛,二物相伏,自然無苦。 魏武帝噉野葛至尺,先食此菜也。」

李時珍曰:按:李石《續博物志》云:「胡蔓草出二廣。廣人 負債急,每食此草而死,以誣人,以急水吞即死,急慢 水吞,死稍緩。或取毒蛇殺之,覆以此草澆水,生菌,為 毒藥害人。」葛洪《肘後方》云:「凡中野葛毒,口不可開者, 取大竹筒洞節,以頭拄其兩脅及臍中,灌冷水入筒 中,數易水,須臾口開,乃可下藥解之。惟多飲甘草汁」、 人屎汁。白鴨或白鵝斷頭瀝血入口中,或羊血灌之。 《嶺南衛生方》云:「即時取雞卵抱未成雛者,研爛,和麻 油灌之,吐出毒物乃生,稍遲即死也

鉤吻部藝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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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詈毒草文》
明·紀廷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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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從化有山,山有毒草,翳薈菶茸,彌皋被岡。居民蠢 甚,囓之立死。邑令尹葛公懷德,奉上臺之命,捐金募 工,芟薙絕根。適司理陳晉堂公代李按臺行部至,委 余掌火,焚而瘞之,無俾遺毒茲土。即鳩眾運於荒郊, 以請命上帝。先一夕,夢有蓬首憔顏若干人,跪而訴 曰:「吾陰谷雲夢流裔,一名鉤吻、一名斷腸,今已罹罪」 罟。第君知物之孽,曾知不物之孽乎?方今三光失明, 六合曀晦;虎豹據於九關,鬼蜮興於足下。人之孽者 夥矣,獨吾乎哉?「嬌奴佞婢,希旨讒閒,此其孽在家庭; 老胥猾吏,舞文乾沒,此其孽在官府;受賕骩法,變亂 彝常,此其孽在臺省;奸闌出入,與敵互市,以敗為勝, 以功為罪,此其孽在邊鎮;倒持太阿,竊弄威福,陽施 陰設,忠佞易置,此其孽在朝廷猶未也。道德不師孔 孟,文章不則經籍,勦佛老以為異,逞鉤棘以為奇,操 戈入室,詆侮程、朱,曲學阿世,樹黨訕上,此其孽在學 校。登壇盟雉,指天畫日,恌巧旖娜,渨涹淟涊,臨小利 害,圉奪俇攘,墮清壑而下石,困蒺藜而彎弓,此其孽 在。朋儕廝輿,戴縉紳之弁,臧獲侈綺縠之服,冠裳而 禽犢,骨肉而梟獍,愛生羽毛,憎成瘡痏。睚眥必報,趢 趗跆籍。如蟾蜍之蝕月,類螟螣之敗苗。此其孽在風 俗,君不尤若輩而獨罪枯蔓,亦惑矣哉!」余應之曰:「綠 荑芎藭,香也;并閭茇葀,瑞也;蓂莢指佞,神也。子不為 香、為瑞、為神而為毒,且去毒者無恕,心奈之何縱之? 獨不聞兇人醜類弗弔,降割商鞅之車,裂李斯之夷 族,張湯之自殺,董卓之燃臍,王敦之戮尸,安祿山之 伏誅,世未有包藏禍心而不碎首齏骨者,投子於烈 焰」,何說之辭?昔有兩夫,操挺與刃逐虺,以其毒當盡, 殺之乃止。又有獸身沒波濤中而浮其首,左右顧盼, 若求救者。蒼筤山道士以木接而上之,乃虎也。始則 蒙坐舐毛,比及岸瞠視,道士躍而攫之仆地。人深咎 其非人而救之之過也。「今日我為政,當殺虺,無縱虎, 亟焚之,毋赦鉤吻斷腸」各辭窮伏罪,駢首就焚焉。余 覺,次第夢中語,以誡夫世之為《鉤吻斷腸》者。

《毒草檄》
林憲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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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門縣志》:「毒草,一名皂昌,一名斷腸。葉青深綠,食之立斃。村落愚民因小忿往往噉之以螫人。」

臺使者周公存好生之仁,憫無知之眾,檄郡邑除毒 草六十斤為石受金一錢,量輕重而多寡之。於是山 陬巖穴之區,皆擔荷以趨除毒之利,仁恩溥矣。檄至, 邑令林憲曾慨草木之毒有形,人心之毒無形,執毒 草而訊之曰:「吾聞一陽來復百昌暢遂,屈軼指佞,叢 蓍通靈,此神草也。萱草忘憂,佩之且宜男;靈芝三秀, 服之可長生。」此瑞草也。故池塘春生,詩家收為奇句; 庭前不除,得道見為忘機。子之舒葉抽蔓,如杯如環, 如蓋如帷,面青白而尖梗,非不仰吸露華,下萃地力, 何令人服之,腹脹腸斷,骨麻氣逆,饑者受之立死,飽 者延不須臾,鸇雀見而高飛,牛馬嗅而遁跡。宜令回 祿之焰,霹靂之權,解子之節,斷子之「根,以絕其種類 可耳。」毒草憮然致辯曰:「予非能毒人,予亦體天行事 耳。君不見太白經天,流血千里,今情理既虧,天網難 逃,藉吾而自殺,惡業一彰,漏盡無聊,借吾以收局;或 兩冤未解,一瞑不顧,甘自毒以螫人;或床笫隱情,懷 慚繾綣,載吾毒以明志。是吾之毒,皆行於天刑。不可 解之人,未有至人君」子、廉夫貞女被吾傷者。君又不 見人心之種毒,甚至名利相軋,好惡乘方,擊風捕影, 蒙人以莫贖之垢,落井而反下石焉。寵榮可擅,褊臆 橫發,懷寇藏奸,付人身名於一擲而不顧,則吾之毒, 特其小耳。臺使受其爰書,服辯,遂從末減,曰:「吾留子 一線之路,亦生於魑魅魍魎之鄉,以毒於魑魅魍魎 之人」耳。

鉤吻部藝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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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木詩》
唐·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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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木香苒苒,山頭生」一。請幫助識別此字。主人不知名,移根近軒闥。 愛其有芳味,因以調麴糵。前後曾飲者,十人無一活。 豈徒悔封植,兼亦誤采掇。試問識藥人,始知名野葛。 年深已滋蔓,刀斧不可伐。何時猛風來,為我連根拔。

鉤吻部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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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志》:黃帝問天老曰:「天地所生,豈有食之令人不 死者乎?」天老曰:「太陽之草,名曰黃精,餌而食之,可以 長生。太陰之草,名曰鉤吻,不可食,入口立死,人信鉤 吻之殺人,不信黃精之益壽,不亦惑乎。」

桓譚《新論》:余與劉子駿言養性無益,其子伯玉曰:「『天 生殺人藥,必有生人藥也』。余曰:『鉤吻不與人相宜,故 食則死,非為殺人生也。譬若巴豆毒魚,礜石賊鼠,桂 害獺,杏核殺豬,天非故為作也《魏志太祖本紀》注:「太祖習啖野葛,至一尺亦得少多 飲鴆酒。」

《宋書。北魏傳》,「拓跋燾至瓜步,太祖大具水軍,為防禦 之備,募人齎野葛酒,置空村中,欲以毒魏,竟不能傷。」 《宋史王臻傳》,「臻知福州,閩人欲報仇,或先食野葛而 後趨仇家求鬥,即死其處,以誣仇人。臻辨察格鬥狀, 被誣者往往釋去,俗為之少變。」

《香山縣志》:「吾邑山林川澤之阻,虎狼虺蝮雖或害人, 然莫如胡蔓草之毒也。胡蔓草葉如蔞,花黃白不一, 一葉入口,百竅潰血,人無復生。邇來品彙益盛,花葉 益異,山中在在有之,凶民將取以毒人,則招搖若舞 狀,真妖物也。或有私怨者茹之,呷水一口則腸立斷。 或與人鬨,置毒於食,以斃其親,誣以人命者有之。知」 縣鄧遷嚴加禁約,後得少悛云。戊子間,有署縣羅明 夔者,雲南己卯解元,於崇禎十七年任鎮平令,戊子 春署香山縣事,稔知胡蔓草之毒,往往為奸人藉以 挾詐。愚民痛禁之,下令曰:「凡有以事告理者,人取《胡 蔓草》數十本,左攜草,右挾詞,然後得進。」遂積而焚之 四郊,遠近搜羅殆盡。

鉤吻部雜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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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同契》:「如審遭逢章野葛一寸,巴豆一兩,入喉輒僵, 不得俯仰。當此之時,周文揲蓍,孔子占象,扁鵲操鍼, 巫咸扣鼓,安能令甦,復起馳走。」

《抱朴子》:「療聾。或以狼毒冶葛,或以附子蔥涕合內耳 中,或蒸鯉魚腦灌之,皆愈。」

《博物志·神農經》曰:「藥物有大毒,不可入口鼻耳目者, 即殺人。」一曰鉤吻。盧氏曰:「陰地黃精不相連,根苗獨 生者是也。」

《續博物志》:「真菊可以延齡,野菊可以瀉人。」張華云:「黃 精益壽,鉤吻殺人是已。」

《聞見後錄》:李太白詩云:「昔作芙蓉花,今為斷腸草。以 色事他人,能得幾時好。」按,陶弘景《仙方注》云:「斷腸草 不可食,其花美好,名芙蓉。」

鄭樵《通志》:「雍菜,主解野葛毒。南人先食雍菜,後食野 葛,自然無毒。又取汁滴野葛苗,當時菸死。」張司空云: 「魏武帝噉野葛至一尺,應是先食此也。」

《嶺表錄異》:「野葛,毒草也,俗呼胡蔓草。誤食之,則用羊 血漿解之。或說此草蔓生,葉如蘭,香光而厚,寘毒多 著於生葉中,不得藥解,半日輒死。山羊食其苗,則肥 而大。」

王世懋《閩部疏》:「斷腸草一枝,葉大如蔞,食之輒死。山 谷中在在有之。民間鬥不能勝,服之令妻子扶而之 怨家死,其妻子利之,亦不甚禁也。怨家富而畏事,厚 償之去,不者亦服以抵償。官惡其事,為下令服草,死 者不給埋錢,第令致斷腸草一斤於官而焚之,計久 而銷,然不能盡除也。解此毒者,首以蜜灌之已,復灌」 羊血,吐出,可不死。

鉤吻部外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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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古今五行記》:「安帝義熙中,劉遁母憂在家,常有一 鬼來往遁家,搬徙床几,傾覆器物,歌哭罵詈,好道人 之陰私,僕役不敢為罪。遁令弟守屋,遁見繩繫弟頭, 懸著屋梁,狼狽下之,因失魂,踰月乃差。遁每釁欲熟, 輒失之。遁密市冶葛煮作糜,鬼復竊之於屋北,乃聞 吐聲,從此寂滅。故世傳劉遁藥鬼。遁後為劉毅參軍」, 為宋高祖所殺。

《續搜神記》:「劉他在下口居,忽有一鬼來住劉家,初因 闇彷彿見形如人著白布褲,自爾後數日一來,不復 隱形,便不去。喜偷食,不以為患,然且難之,初不敢呵 罵。吉翼子者,強梁不信,鬼至劉家,謂主人:『卿家鬼何 在喚來,今為卿罵之』。即聞屋梁作聲,時方有客,共仰 視,便紛紜擲一物下,正著翼子面。視之,乃主人家婦」 女褻衣,惡猶著焉。眾共大笑為樂。吉大慚,洗面而去。 有人語劉:「此鬼偷食,乃食盡,必有形之物,可以毒藥 中之。」劉即於他家煮冶葛,取二升汁,密齎還向夜令 作糜,著於几上,以盆覆之。後聞鬼外來,發盆取糜,既喫,擲破甌出去。須臾,聞在屋頭吐嗔怒非常,便棒打 窗戶。劉先以防備,與鬥,亦不敢入戶。至四更中,然後 遂絕。

《太平廣記》:「盈川令將之任,夜止屬邑古寺,方寢,見有 縗裳者自北戶升階,褰簾而前曰:『將有告於公,公無 懼焉。某滎陽氏子嚴君,牧此州,未逾年,鍾家禍,乃護 喪歸洛,夜止此寺,繼母賜冶葛花湯,并室妹同夕而 斃,瘞於北牆之竹陰,今被僧徒築溷於骸骨之上,糞 穢之弊,所不堪忍。公能發某朽骨,遷於高原之上,亦 望外也』。」公曰:「諾。」明旦召僧徒,具以所告。遂命土工發 溷以求之,三四尺乃得骸骨,與改瘞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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